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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开元释教录》卷七,达磨阇那是北魏般若流支的长子,北齐时任昭玄都,北周灭齐毁禁佛教期间改任俗官,曾为洋州郡守,隋初应召入京译经,能“执本自翻,无劳传度”,译有《业报差别经》一卷。此经是小乘佛经,讲善恶因果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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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多流支是北印度乌苌国人,隋初来长安译经两部:《大乘方广总持经》一卷,与西晋竺法护译《济诸方等学经》为同本异译,讲为了“令佛法久住世间”,不仅应讲“空法”,还应会通三乘而应机说法;《象头精舍经》一卷,与后秦鸠摩罗什译的《文殊师利问菩提经》为同本异译,说“菩提但有空言,而无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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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登,《开元释教录》卷七仅说:“外国人也,不知何代译《占察经》一部。”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卷十二说,检各经录不见目录,但经首说,此经在外国译,“似近代出,今诸藏内并写流传”。据此,菩提登所译《占察善恶业报经》(也称《地藏菩萨经》)二卷,未必是在隋译,但在隋代特别流行却是事实。《历代三宝记》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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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有一僧行塔忏法,以皮作两枚帖子:一书善字,一书恶字,令人掷之,得善者好,得恶者不好。又行自扑法以为灭罪,而男女合杂。青州亦有一居士,同行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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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皇十三年(按:593年),有人告广州官司云:其是妖。官司推问,其人引证云:塔忏法依《占察经》,自扑法依诸经中五体投地如太山崩。广州司马郭谊来京向岐州具状奏闻[31]。敕不信《占察经》道理,令内史侍郎李元操共郭谊就宝昌寺问诸大德法经等。报云:《占察经》目录无名及译处;塔忏法与众经复异,不可依行。敕云:诸如此者,不须流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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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塔忏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占卜善恶吉凶的方法。用两枚皮片,一枚写上“善”字,一枚写上“恶”字,扔在地上令人拣取,得善者表示吉利,来世可得善报;得恶者表示不吉利,来世将得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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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现存《占察经》,确实载有占卜吉凶和善恶报应的内容,但所用的不是皮片,而是“木轮”。说:“刻木如小指,长短减于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余向两头斜渐去之,仰手旁掷,令使易转。因是义故,说名为轮。”[33]或制作十个木轮,在木轮中部的平面上分别写上十善、十恶[34]的各项;或制作三个中间有四面的木轮,画上符号;或是六个中间有三面的木轮,写上数字。修持者在礼佛发愿之后,将木轮掷地以占卜一个人善恶业报。此经称,此占察业报的方法是地藏菩萨特为末法(继正法、像法二时之后,意为佛法行将灭亡之时)众生讲的。此经还讲“唯心识观”,谓“一切法唯心想生,离心别无一法”;又讲“真如实观”,说“心性无生无灭,不住见闻觉知”,“我法身乃一切诸佛法身,与自身体性平等”。经中还论“如来藏”与“无明”的关系,与《大乘起信论》有相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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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自扑法”,据称是依据佛经中“五体投地”的礼拜方法而创立的灭罪法,似乎是反复将全身前倾倒地礼拜,以祈求灭除自身罪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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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引塔忏法和自扑法在民间的广泛盛行,表明隋代佛教通俗信仰的新发展。从这类事情需上报皇帝裁决是否可行的事实,反映了佛教在隋代社会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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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察善恶业报经》在隋代遭禁,但到唐武则天天册万岁元年(695)敕东都佛授记寺沙门明佺等人将此经目录编入《大周刊定众经目录》之中,允许流行。此经是后世地藏菩萨信仰的重要经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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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以上所述,这里指出如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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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唐代智升《开元释教录》对佛经的分类,大乘佛经分为般若、宝积、大集、华严、涅槃五大部及五大部以外诸经,其中大集部的佛经至隋代已经全部译出,僧就辑为合本《大集经》六十卷,内有二十四卷是那连提黎耶舍在北齐和隋两代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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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代所译佛经的内容,以宣传般若性空思想的为最多,但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是强调空有不二,真俗相即,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所有佛法即是欲法”;二是说众生虽造各种恶业,但如果体认诸法性空,“一切不真实”,就可达到解脱;三是主张不仅要宣说一切皆空的思想,还应依据条件向众生宣说各种不同的教法。这三点对隋唐佛教宗派建立自己的教义体系有相当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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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早期密教经典的传入,提倡诵持密咒,供养和祈祷佛菩萨及天神降福保佑的教法,为隋唐佛教举行法会,制定仪礼等,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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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佛教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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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教传播中国过程中,译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事业。从东汉末年到隋朝,代代都有新经译出,各种手抄本广泛流传于民间。进入南北朝以后,一些王朝还大量收藏从各地收集来的比较完备的抄经,称之为“众经”或“一切经”,并组织人为这些佛经编写目录,指出这些佛典译出的年代、译者及卷数,标出类别。这就是在中国佛教史书和文献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经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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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前秦道安编撰《综理众经目录》(简称《安公录》)之后,南朝梁僧祐编撰的《出三藏记集》比较有名。然而这两部经录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尚未按佛典的大小乘来加以分类。南北朝时期的经录除《出三藏记集》之外,尚有北魏李廓编《元魏众经录目》(编于532—534年之间)、梁宝唱编《梁代众经目录》(编于518年)、北齐法上编《齐代众经目录》。[35]前二者已开始按大小乘分类,但因它们早已佚失,详情已不可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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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是在经历南北长期分裂之后建立的统一王朝,十分重视兴隆佛教,以举国的规模组织佛经翻译。为了调查、整理已有的佛教典籍,指导佛教流行,皇帝降诏令人编写经录。隋代编写的经录有法经等人编《众经目录》、彦琮等人编《众经目录》及费长房编《历代三宝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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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经等人编《众经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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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等人的《众经目录》,因于隋文帝开皇十四年(594)奉敕完成,也称《开皇录》七卷,录经目2257部5310卷。法经是长安大兴善寺(即隋的翻经所)的译经僧。他与其他译经僧共20人负责编撰此录。据卷七所载的奏表,此录是“据诸家目录,删简可否,总标纲纪,位为九录,有四十二分……”这部经录对后世影响较大,其编纂体例为唐代佛教经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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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众经目录》所谓“九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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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乘修多罗藏(大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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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乘修多罗藏(小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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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乘毗尼藏(大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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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乘毗尼藏(小乘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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