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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70 2.“代录”,即历代译经目录,共九卷,按朝代从后汉至隋载录僧俗197人译经和著述2146部6235卷的目录,内附译著者的小传,有的还介绍译著缘起。在大部分经题之下,注上不同的经名、原作者、异译情况、译出年代、笔受者、所出经录,等等。在这一部分之中,保存了大量有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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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72 3.“入藏录”,是准备抄写编入“大藏经”以备流行的经典目录,共二卷。分为“大乘入藏录”和“小乘入藏录”,每一部分目录之前皆简单介绍大小乘佛典的基本内容及收录准则。“大乘入藏录”收大乘经律论551部1586卷的目录;“小乘入藏录”收小乘经律论525部1712卷的目录,内分“有译”、“失译”诸项目。此录经皇帝“钦定”得以公开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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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74 4.“总目”,一卷。前载费长房《上开皇三宝表》和《总目序》;在总目后列有30家的经录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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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76 从历史角度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是继南朝梁僧祐《出三藏记集》之后又一部结构庞大,内容完备的经录,为了解和研究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历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此录的历代译经目录的大部分内容被唐代经录继承吸收,功绩不容抹杀。然而从学术角度看,因为考核不够周密精审,存在伪滥的成分不少,正如唐代道宣批评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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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78 房录后出,该赡前闻,然三宝共部,伪真淆乱。(《大唐内典录》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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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80 轴别陈叙,亟多条例,然而瓦玉杂糅,真伪难分,得在通行,阙于甄异。(《续高僧传·达摩笈多传》)[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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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82 道宣所说的“三宝共部”,说的是把佛教的三宝——佛、法、僧皆编到书内,实指将佛教历史与佛教经录合编在一起;至于“伪真淆乱”、“真伪难分”,是批评《历代三宝记》审核不严密,有收录失当,甚至将一些疑伪经典等也收到经录之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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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84 据唐魏征等撰《隋书·经籍志》的记载,在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沙门智果又奉命在东都洛阳内道场编撰经录,录目经、律、论等佛典1950部6198卷。此录分为十一部分:大乘经、小乘经、杂经、杂疑经、大乘律、小乘律、杂律、大乘论、小乘论、杂论、记(谓“所学者,录其当时行事,名之为记”,当为译记经序之类)。这部经录虽被《隋书》载录,然而对后世影响不大,它的分类方法也没有为后世经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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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86 总之,在实现大一统的隋朝存在30年的短暂时间里,在佛经翻译和编撰经录方面是作出了突出成绩的,对佛教进一步传播发展是有推动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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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91 隋唐佛教史 [:1701171342]
1701171892 隋唐佛教史 第三节 隋朝著名学僧及其研究和弘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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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94 在隋统一的社会里,原分隔于长江南北的著名学僧能够相聚一起讨论佛教义理,共同译经、讲经传法,举办各种法事活动。隋文帝、炀帝在长安、洛阳建造大寺,召请各地名僧入住,提倡并奖励他们弘法和研究佛学。长安、洛阳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也成为全国的佛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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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96 一 隋朝奖励佛教义学及在长安的学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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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898 隋文帝开皇二年(582)把国都从长安旧址迁到龙首原,因在北周时曾受封“大兴郡公”,故将新城名为“大兴城”,宫殿称“大兴殿”,门为“大兴门”,园为“大兴园”。又在靖善坊建寺,名为“大兴善寺”,作为安置来自各地高僧进行译经、传法的中心。高僧灵藏(519—586)在北周时以精于《摩诃僧癨律》和《大智度论》著称于世。文帝即位后对他十分敬重,在建大兴善寺、复兴佛法的过程中都征询他的意见。文帝曾对他说:“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师为道人天子……律师度人为善,弟子禁人为恶。言虽有异,意则不殊。”(《续高僧传》卷二十一《灵藏传》)[39]可见文帝对佛教具备的社会教化功能是抱有很大的期待的。开皇七年(587),文帝降诏请徐州昙迁、洛阳慧远、魏郡慧藏、清河僧休、济阴宝镇、汲郡洪遵“六大德”(意为六位具有崇高德行的僧人)及他们的弟子各十人进京。文帝接见后,将他们都安置在大兴善寺。[40]昙崇,在北周时以禅学闻名于世,隋初住在长安清禅寺。文帝对他十分崇敬,特许他可以出入皇宫,在他面前自称“师儿”,皇后自称“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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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00 文帝提倡佛教义学,选拔佛教界在戒、定、慧三学方面具有深厚造诣的学僧到长安和各地传教,并选任德高望重的学僧主持传授佛法培养僧众的团体——“众”。这些团体即佛教史书上所说的“二十五众”和“五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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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02 《续高僧传》卷十九《法应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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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04 开皇十二年(按:592)有敕令搜简三业学长者,海内通化。崇(按:昙崇,法应之师)于禅府选得二十五人,其中行解高者,应(按:法应)为其长。敕城内别置五众,各使一人晓夜教习。应领徒三百于实际寺相续传业,四事供应并出有司。[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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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06 引文中“二十五人”,有的佛教学者解释为“二十五众主”,是不符合原意的。昙崇以精于禅学著称,门下跟他学禅的弟子有二百多人。他遵照文帝的敕令,从禅学优秀者中选出二十五人,作为“三业学长者”推荐给朝廷,以承担“海内通化”(到各地授业传法)之任。弟子法应是其中出类拔萃者。然而他没有到外地,而在长安实际寺教授从他学禅的三百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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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08 至于“城内别置五众,各使一人晓夜教习”,应是成立五个学僧团体,各任命一位高僧发挥自己的专长教授佛学。“众”原是“僧伽”(samgha)的意译,即僧团。“五众”,即五个学僧团体,用现在的话说是五个佛学讲习班;“二十五众”,即二十五个学僧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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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10 关于二十五众的设立时间和它们之间的区别,限于现存的资料,已难加以确证。据《续高僧传》卷十五之“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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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12 开皇伊始,广树仁祠,有僧行处,皆为立寺。召诸学徒,普会京辇,其中高第自为等级。故二十五众峙列帝城,随慕学方,任其披化。[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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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14 据此,所谓二十五众是设置在长安的二十五个学僧组织,参照其他记载,是分别由“众主”主持各“众”。[43]众主学有专长,学僧可以根据自己的愿望选择众主,投到他主持的“众”中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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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16 据载,僧粲在开皇十七年(597)被任命为“二十五众第一摩诃衍匠”,讲授大乘教理,著有《十种大乘论》;僧琨任“二十五众读经法主”,撰有《论场》三十卷。[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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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918 关于“五众”,前引《续高僧传·法应传》说“城内别置五众”,时间是开皇十二年(592)。然而《续高僧传》卷十二《慧迁传》说“开皇十七年敕立五众,请迁为十地众主,处宝光寺”,时间与僧粲任“二十五众第一摩诃衍匠”相同。所谓“十地众”,自然以讲授《十地经论》为主。据载,此外尚有“大论众”,讲习《大智度论》,众主有法彦、宝袭;“讲论众”,讲习大小乘论书,众主有智隐;“讲律众”,讲习戒律之学,众主洪遵善讲《四分律》学;“涅槃众”,讲习《大涅槃经》,众主有童真、法总、善胄等人。[45]这五众是“二十五众”之中的,还是在“二十五众”之外另设的“五众”,仅凭现存的资料,是难以断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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