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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脱(541—607),俗姓秦,祖籍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一带),后移居江都(今江苏扬州)。父为梁北兖州司马,出家后为邺城颖法师弟子,学《华严经》、《十地经论》等。又从江都智强学《成实论》、《毗昙》等论书。陈僧智嚼是《成实论》著名学者,智脱曾投到他的门下精研《成实论》。智嚼死后,他继续教授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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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初,智脱应隋文帝之请到扶风岐阳宫讲经。接着应晋王扬广之请到江都住入慧日道场,弘传《成实论》。杨广入长安,又随之住入日严寺,著《成实论疏》四十卷,奉敕讲《净名经》(《维摩诘经》)。杨广时为太子,亲临讲堂。吉藏提出诘难,智脱以三解脱门之义提出反问,“遂使投解莫从,处坐缄然”。智脱应杨广之请,撰《释二乘名教》四卷,《净名疏》十卷,又删略梁代智琰著的《成论玄义》流行于世。杨广派画工绘其肖像置于宝台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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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脱一生讲《大品般若经》、《大涅槃经》、《净名经》、《思益经》各30多遍,《成实论》、《成论玄义》各50遍。弟子有慧诠、道馞、诠声、德双等,都知当世。(《续高僧传》卷九《智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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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分律》学者洪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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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遵(530—608),俗姓时,相州(治今河南安阳)人,为隋代著名《四分律》学者。出家受具足戒后,专学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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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住嵩山少林寺,师事道云律师。道云与道晖皆是慧光弟子,精于《四分律》学。道云著《四分律疏》九卷,道晖所著也名《四分律疏》,七卷。洪遵除从道云学律学之外,还学《华严经》及《大智度论》等。此后,洪遵到邺,又从道晖学《四分律》,听讲《大智度论》、《毗昙》等。为使心静,曾入禅寺学禅“调顺法”十年。北齐王任命洪遵为“断事沙门”,负责平息僧尼之间的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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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初与慧远、昙迁、慧藏、僧休、宝镇等高僧被隋文帝召请到长安,住于大兴善寺。开皇十一年(591)奉敕与天竺僧共译佛经。开皇十六年(596)敕任“讲律众主”,在崇敬寺聚徒讲《四分律》。在此之前,关内盛行大众部律《摩诃僧癨律》。《四分律》属于法藏部的戒律,与《摩诃僧癨律》存在差异。在洪遵讲授《四分律》时,当地学僧认为此律属于异学,前来听讲者甚少。洪遵坚持白天讲《法华经》,晚上讲《四分律》,学者逐渐增多。仁寿二年(602)奉诏送舍利于卫州造塔供奉,四年(604)又奉诏送舍利于博州建塔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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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遵著有《大纯钞》五卷,通释律典。弟子洪渊在河北一带传律学。慧琎、玄琬等律学名僧也曾听洪遵讲《四分律》。《四分律》由于洪遵的提倡,在关内也逐渐盛行。此外,道洪及其弟子智首也在长安弘传《四分律》。智首是唐代四分律南山宗创始人道宣之师。(据《续高僧传》卷二十一《洪遵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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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来自印度的那连提黎耶舍、阇那崛多、达摩笈多等僧专门从事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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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所述,可以对隋朝复兴佛法及奖励佛教义学之举作出如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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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隋朝承北周禁毁佛教之后,以文帝为首的中央朝廷致力复兴佛法,扶持佛教发展,一再召请南北著名高僧学者进入京城,安置住在大兴善寺等寺院,并且聚集各地入京的学僧住入各寺,组织学僧团体“二十五众”、“五众”,任命著名高位学者担任“众主”向众僧讲授大小乘佛教经论,督导他们研习佛法,培养能够到各地弘法的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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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代在长安、洛阳的著名学僧,很多是原来在北周、北齐治下的学僧,其中以研习《大涅槃经》、《十地经论》等经论的居多。也有的在北周禁毁佛教时曾逃至江南,在隋初回到北方,将真谛在南朝所译《摄大乘论》及其他唯识佛典传到北方,促进了北方地论学与南方摄论学的会通,对隋唐佛教义理的丰富和发展,对带有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的相继形成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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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隋代建立国家译场译经,不仅增加了新经流传,也促进了对佛经翻译学的研究。彦琮所著《辩正论》在前秦道安提出的“五失本,三不易”理论之后,提出了译经必须具有“八备”条件的说法,对后世选任译经人才是具有参考价值的。他的《通极论》既反映了儒、佛二家的矛盾,也反映了二者彼此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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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北朝时期,南北奉行的戒律不统一,关内盛行《摩诃僧癨律》,嵩洛一带盛行《四分律》,江南盛行《十诵律》。洪遵进入长安,大力弘传北齐慧光法系相承的《四分律》学,使《四分律》逐渐在关内流行,此后经道洪、智首的继续努力,至唐代道宣创立四分律南山律宗,建立以大乘教理诠释《四分律》的律学体系,从而在律学领域为中国佛教实现民族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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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北齐慧思(515—577)在《立誓愿文》中宣扬佛教的末法思想之后,隋代创立三阶教的信行(540—594)、在涿州白带山(在今北京房山)雕造石经的静琬(?—639)也宣扬末法思想,或为他们创立新的教说提供佛法依据,或为雕造石经提供理由。灵裕也受“末法”思想影响,担心佛法行将毁灭,便在河南宝山寺旁凿造“金刚性力住持那罗延”石窟,雕刻经文。隋代末法思想不仅对创立三阶教,雕造石窟、石经曾产生重大影响,也是以后净土信仰盛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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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民”原作“生人”。《隋书》为唐魏征等撰,为避太宗李世民之讳,将“民”改作“人”。笔者引用时根据文意,改“人”为“民”。下面不再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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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弘明集》卷二十八《隋文帝为太祖武元皇帝行幸四处立寺建碑铭》。据《历代三宝记》卷十二,时间为开皇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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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弘明集》卷二十八《隋高祖于相州战场立寺诏》。据《历代三宝记》卷十二,时间为开皇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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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续高僧传》卷二十六《道密传》,并载《广弘明集》卷十七王邵《舍利感应记》、《隋书·高祖纪》。比较而言,《道密传》所述比较朴素,更为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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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载清陆耀遹撰《金石续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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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弘明集》卷十七《隋国立舍利塔诏》。其中“旧无山者”,《大正藏》本“山”作“寺”。此据宋元明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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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续高僧传》卷十一《辩义传》(载为仁寿四年春末)、卷十八《昙迁传》、卷二十一《洪遵传》(载隋文帝诏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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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的州(如泰州)是两次造塔。关于造塔数字,前后相加是111座,与《续高僧传》卷十二《童贞传》所记相同,但许多记载只说略数“一百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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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四道场,汤用彤先生《隋唐佛教史稿》(中华书局1982年版)疑即佛教慧日、法云、日严、弘善四寺。此误。《续高僧传》卷十五之“论”曰:“自爰初晋邸即位,道场慧日、法云……”与《辩正论》卷三之“自昔在藩邸……释老双标”,应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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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见《续高僧传》卷九、卷十一、卷十二相关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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