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25515e+09
1701255150
1701255151 心法八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1701255152
1701255153
1701255154 心所有法五十一种:作意、触、受、想、思(30)、欲、胜解、念、定、慧(31)、信、精进、惭、愧、无贪、无瞋、无痴、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32)、贪、瞋、慢、无明、疑、不正见(33)、忿、恨、恼、覆、诳、谄、、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34)、睡眠、恶作、寻、伺(35)。
1701255155
1701255156 色法十一种: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法处所摄色。
1701255157
1701255158 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果、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1701255159
1701255160 无为法六种: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灭无为、想受灭无为、真如无为。
1701255161
1701255162 瑜伽行派的对“法”的分类理论虽然受到了小乘佛教相关理论的重要影响,但这种理论与小乘说一切有部等的理论有明显不同。这不仅表现在对整个“法”的数量问题二者看法不同,而且表现在对具体的“法”所起的作用问题二者看法不同。如在《俱舍论》中,色法在四种有为法的排列顺序上一般被放在第一位,心法未受到特别的强调。而在《大乘百法明门论》中,色法在五位的顺序上被放在了第三位,心法被放在了第一位。在《俱舍论》中,心法只有一个,而在《大乘百法明门论》中,心法的内容被加强成了八个,瑜伽行派对心法分析的细致程度要远甚于说一切有部。从瑜伽行派的各种论著来看,心法在诸法中确实占据了主导地位,这与说一切有部等是明显不同的。
1701255163
1701255164 佛教关于“法”的类别划分理论是此教学说中的重要内容,它系统地表述了佛教关于事物基本构成要素的观念,关于精神现象的观念,关于人生现象的观念,关于事物本质的观念,展示了古代印度人在理论思维方面所达到的一种高度,是印度宗教哲学各派的此类理论中最为丰富、最为细致的。
1701255165
1701255166 印度古代宗教哲学各派所提出的事物形态分类理论是古代印度文化中的宝贵财富,也是人类精神文明的重要遗产,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1701255167
1701255168 (1) 《梨俱吠陀》10,90,2,3,12,13,14。
1701255169
1701255170 (2) 《广林奥义书》2,3,1。
1701255171
1701255172 (3) 《歌者奥义书》4,3,1,2。
1701255173
1701255174 (4) 《他氏奥义书》3,1,3。
1701255175
1701255176 (5) 《鹧鸪氏奥义书》2,1,1。
1701255177
1701255178 (6) “梵”在奥义书中被看作是一切事物的根本实体,“阿特曼”则被认为是人生命现象的主体(许多阿特曼有时也被看作是现象世界),它们(梵与阿特曼)又常被认为是同一的。因而,在奥义书中,二者在许多场合混用。
1701255179
1701255180 (7) 《歌者奥义书》7,26,1。
1701255181
1701255182 (8) 《慈氏奥义书》6,3。
1701255183
1701255184 (9) 关于这些句义中下属名目的含义,参见《胜宗十句义论》、《胜论经》和《摄句义法论》中的相关解释。
1701255185
1701255186 (10) 《正理经》1,1,9。
1701255187
1701255188 (11) 参见《正理经》1,1,9—22。
1701255189
1701255190 (12) 《数论颂》3。
1701255191
1701255192 (13) 《谛义证得经》1,4。
1701255193
1701255194 (14) 参见《谛义证得经》2,7—23。
1701255195
1701255196 (15) 参见《谛义证得经》5,1—42。
1701255197
1701255198 (16) 参见《谛义证得经》5,3,7,22。
1701255199
[ 上一页 ]  [ :1.7012551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