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61498e+09
1701614980 F某:我的工作只是开火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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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82 (经过这些微小的环节,这根链条最后通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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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84 Z某:我的工作只是打开淋浴器,放出里面的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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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86 这些人里没有一个对这项严重罪行的计划或实施负有全面责任,每个人都只参与了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阿伦特的术语部分概括了这些孤立来看似乎无害的细小环节是如何串联起来导致可怕灾难的。这根链条的每一环都平平无奇,没有严重到该受惩罚的地步。同样,从A、B、C到Z,可能谁也不是毫无共情的人。他们或许是犯了同谋罪,但是在扮演完这个大事件中的小角色之后,他们照样会回到家人或爱人的身边表达共情。比如那些纳粹看守,白天刚刚枪毙了一名囚犯,晚上就回到家里亲吻妻子并给年幼的孩子读床边故事去了,他们的身上似乎就体现了这种矛盾。每一个人加入共谋,可能都有不同的原因。有的人或许只是很高兴得到一份工作,生怕不遵守命令就被开除。还有人或许是怀有一种简单粗暴的民族主义信仰,觉得可以用非常的手段对付异族。无论个人出于什么理由投身这条序列,那或许都是一些平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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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88 不过“恶之平庸”的说法也受到了质疑。大卫·切萨里尼就指出,汉娜·阿伦特当年只旁听了审判的开头部分,那时的艾希曼还在极力假装是个正常人。335她只要待久一些,就会知道艾希曼不仅执行了命令、而且还在屠杀中发挥了创意。因此,要解释艾希曼的行为,只谈社会因素是不够的(虽然也很重要),还要诉诸个人因素(他缺乏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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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90 不过“残酷行为是由于(情感)共情低下”的说法也有人反对,他们认为这个说法把个体的责任或自由意志(即人的能动性,agency)和个体的行为割裂了。(但是请注意,“恶之平庸”理论也有这个缺陷,它将个体的责任沿着那根链条向上推卸,一直推到了身居高位、发布命令的人身上。)在我看来,“个体责任”和“自由意志”都是重要的概念,是我们在教导孩子为人处世的时候必须记住的;在指导我们自身的选择和行为时,它们同样是有用的概念。然而“自由意志”或许只是一个有用的启发式概念,它在科学上是很难解释明白的。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能动性或个体责任如何运作,情感共情的降低都会改变人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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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92 写到这里,我们终于可以将不同的线索归拢起来,以阐明本书的主要观点了:人之所以做出残酷行为,是因为共情回路出了故障。我曾经多次将共情回路称为“最后共路”(final common pathway),因为有一系列因素都会影响、破坏它的功能。图11清楚地展示了共情回路的这个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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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94 让我们沿着图11的那个圆圈简短地走一遍,来看看这12个可能影响共情的因素。最上面的是意图,有些哲学家主张它是解释残酷行为的关键。我同意这个观点,但是正如图中所示,只要共情回路还在正常运作,(伤害别人的)意图就无法实施。我们的共情会阻止这类意图变成行为。试想某人想要伤害自己的狗,正当他举起手准备打下去时,他的共情回路却发动起来阻止了他。不过意图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发挥作用,比如让你切断共情。试想有一位外科医生,她的意图是救治病人,为此她必须在病人身上动刀。要做到这一点,唯一的办法是降低共情,这样才下得了手。这个例子说明意图也能反过来降低人的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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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4996 沿逆时针走,圆圈上的第二个因素是威胁。当你感到威胁时,就很难再体会共情了。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B型(边缘型)患者的共情会关闭:因为儿时体验过不安全型依恋、甚至遭受过虐待,他们很容易产生被威胁感。而威胁会提高应激水平,从而阻断共情。接下来的就是一些社会因素了,比如文化约束。如果你所处的文化告诉你,殴打仆人、马匹或者烧死有女巫嫌疑的人都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它也会腐蚀你的共情。我们由此想到,反过来说,文化约束也能发挥关键作用、提高一个社会的整体共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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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01 图11 共情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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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03 圆圈上的下一项是意识形态因素,比如人的信仰和政治目标。如果你相信资本主义是一切罪恶的源头,那你或许就会妄想在拥挤的地铁上放置一枚炸弹,同时打消自己对那些在恐怖袭击中无辜受难者的共情了。另一个社会因素是早期经验,就像我们前面探讨的那样:儿时的安全依恋会促进共情的发育;儿时的不安全型依恋则会腐蚀共情,使人难以信赖他人、或常常感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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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05 再下一个因素是从众和服从。这两股势力我们在讨论津巴多和米尔格拉姆的社会心理学经典实验时都有涉及。在这些实验里,我们的共情都可能因为我们置身其中的组织文化,或者因为别人施加的压力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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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07 还有一个社会因素同样重要,那就是内群体/外群体认同。作为社会性灵长类动物,我们天生会对群体表现忠诚,这是一种生存策略,因为我们独自一人时弱小无依,有了群体的保护则会变得强大。这会使我们看重本群体的利益,并轻视别的群体,我们由此也会对本群体的成员展示更多同情,对其他群体的成员则较为冷漠。从这个角度看,共情是依赖于特定关系的,同一个人,可能对自己的亲属充满共情,而对“敌人”就没有共情。最后的一组心理学因素是腐蚀性情绪,包括愤怒、憎恨、妒忌或复仇心。这些情绪都能降低共情,使人做出侵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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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09 圆圈上还有一类是生物学因素,比如基因、激素和神经系统的状态,这些我们已经在前面做过广泛讨论。生物学因素中的最后一个是身体状态,比如疲劳、饥饿或是醉酒,这些都会腐蚀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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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11 而在这一圈社会、心理学和生物学因素的围绕之下,位于核心的正是共情回路。这提醒我们共情是复杂的,它的功能至少会受到12个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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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13 要知道,缺乏共情的行为可以产生长久的影响。比如马丁·路德在1542年写过一本小册子叫《反对犹太人》(Against the Jews)[4],其中号召天主教徒袭击犹太人,鼓吹火烧会堂、摧毁犹太人的家园。400年后,年轻的阿道夫·希特勒就在《我的奋斗》中引用路德的观点来为自己的纳粹种族主义观点增添一点体面,后来他又创建集中营,把9岁的托马斯·伯根塔尔和他的同胞都抓了进去,并最终将600万犹太人害死在了毒气室里。这显示了即使是轻微的缺乏共情的行为,如果不加注意也会造成危险的后果。我的堂弟萨夏[5]曾引用剑桥历史学家伊恩·克肖令人胆寒的一句名言:“通向奥斯维辛的路是用冷漠铺成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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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15 让我们再把时间拉近一些,来看看当代的人类暴行。如果你要别人举出最明显的“恶”的例子,很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说出恐怖分子——那些人为了主张政治立场,会“冷血”地杀死无辜平民。如果我的理论正确,那么那些恐怖分子都应该是“零度共情”的。事实真的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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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17 尼克·伯格,26岁的美国青年,他先被劫作人质,后又在一段录像中遭到公开斩首,行刑者是一名自称叫阿布·穆萨布·扎卡维的男子,是本·拉登在伊拉克的副官之一。男子在录像中说,斩杀伯格是为了报复美国在巴格达西部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虐囚行为。337我们也许会说,恐怖分子因为感到自己的领土受到侵占而杀人,和精神病态者杀人的理由是很不一样的。同样是杀人的行为,我们能不能说两者都是关闭了共情回路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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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19 如果有一名自杀爆炸者从加沙越过边境到耶路撒冷炸掉一间咖啡馆、害死了满室无辜的青少年,我们的第一反应兴许是谴责;但如果沿用同样的逻辑,我们就还应该谴责纳尔逊·曼德拉,因为他在领导非洲国民大会的武装组织“民族之矛”期间,也曾安排了对南非军事和政府建筑的爆炸袭击,他确实希望没有人会因此受伤,但他也知道爆炸可能会牵连无辜群众。同理,我们还要谴责梅纳赫姆·贝京,因为他做过“伊尔贡”的领袖,那是犹太复国团体“哈加纳”的一个军事分支,曾在1946年7月22日炸毁了耶路撒冷的大卫王酒店,造成91人死亡,46人受伤,这次袭击是为了劝说英国人离开巴勒斯坦,最终的目的则是犹太复国、重建家园。后来曼德拉成了南非总统,赢得诺贝尔和平奖,贝京也成了以色列总理,并和埃及总统萨达特共获诺贝尔和平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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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21 恐怖分子在实施无共情的行为时,往往是根据自己的信念(比如他们的自由和身份认同正受到威胁)选择目标的,因此这类行为未必是共情缺失的结果。个人的信念或者实际的政治环境都可能是他们行为背后的推动力。不过我们还是应该承认,他们在实施行动的当时,的确是关闭了共情的。当劫机者在2011年9月11日驾驶飞机撞上世贸中心双子塔时,他(受到信念的驱使)已经不再关心受害者的福祉和感受。托尼·布莱尔[7]在下令进军伊拉克时说过一句名言:“历史会宽恕我们。”338然而我们在评价一个行为时不能只看它的历史成果而忽视它的近期效应。无论目的是能否证明手段的正当性,行为本身都可能是缺乏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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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23 当然,暴力也要分程度看待。杀人是极端的暴行,朝人丢石头就比较轻微了。这里又会引出一个问题:零度负面类型也有程度之分吗?有的辱骂并不像有的身体虐待那样伤人。冲某人叫喊、羞辱或冒犯某人可能使对方感到烦躁、害怕或愤怒;而强奸、身体攻击或折磨则不仅能做到这些,还会使人受到身体和精神的创伤,甚至使人死亡。在社交场合失礼,或者在街上抢劫,谁也不会说这两者是一样恶劣的。不过,我们真的可以把共情的缺失按照程度来排序吗?EQ量表就是旨在度量一个人有多少共情的一种方法,但是它究竟能否分出这些共情低下的不同形式,还有待验证。同样,在共情回路神经活动的层面上,如果能区分那些程度较轻,却依然忽略了他人感受的无共情行为(比如用完厕所不冲水),和那些更加严重的无共情行为(比如抢劫),并将两者的脑部做一番比较,那将是很有意思的研究。我的预测是这些人的共情回路都会显示不同程度的活跃不足,严重者比轻微者共情回路的活动更少,但两者都位于一般大众的平均值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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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25 我还想提出一个关于人性的更深刻的问题:我们人人都可能杀人吗?根据我在本书中阐述的理论,只有共情较弱的人(也就是共情会暂时或永久关闭的人)才可能袭击另一个人或将他杀死。不管我们讨论的是“有预谋”的还是临时起意的杀人案,我都认为这些行为的前提是关闭共情,而关闭的原因可能是基因、早期的经历或者当下的状态。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因为具备了平均值或平均值以上的共情强度,都不会做出这样的残酷行为来。(“当下的状态”包括情绪激动时犯下的杀人罪[所谓“激情杀人”]、出于自卫不得已杀人,或是见到所爱的人受伤害而“怒火攻心”失控杀人。这类状态还包括短暂精神病发作时犯下的罪行。)无论具体原因是什么,我都认为杀人者的共情回路肯定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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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15027 哥伦比亚大学的司法精神病学家迈克尔·斯通制作了一张包含22个条目的“恶”之量表,区分了几种零度共情者因杀人入狱的案例。[8]这张量表的目的是区分杀人或暴力犯罪的类型,但读起来更像是在区分杀人或暴力犯罪的原因(包括情境性的原因);表中的22个类型,是不太可能正好对应脑中的22个功能分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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