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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我没事……”塔尔西斯一边爬起来一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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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了后面追赶的选手冲刺的声音。好吧,第一套战术打水漂了。很快,我们四个人跑在了一起。我几乎没什么选择余地了。12分钟后就要冲线,而即便我一般喜欢在一开始掌控比赛节奏,之后等待最好时机进攻,也会更倾向于在离终点还较远的地方这么做,这样才能在对手万一又攻击的时候还能有选择的空间。而眼下,我只能把一切都押在最后一张牌上,而且绝对不能出错这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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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感觉到罗伯特在身后给我施压了。他想要超过我的念头强烈得我都能听到。他还有这个体力,而我却没办法再来一发冲刺。我必须等待信号,等待直觉告诉我关键时刻到来,迫使我的体力在那一刻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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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加速了!虽然看不见也听不到他的动静,但我就是知道他有动作。我咬紧牙关爬完一程短坡,开始下山。我要进攻了!加速!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我在过人的时候,眼角余光瞄到罗伯特也回头看向追赶他的选手,此时我抓住了一个微小而关键的细节:他眼中的那两团热火就要熄灭了;他的双眼微闭,暗淡无神;在里面已经找不到那条他本想撞断的终点线。这双眼睛告诉我,他已经认输了,而我,此时不飙,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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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对进攻点这个东西从来就心里没底。只是在那十分之一秒之间,比赛的走向、胜利或失败才有了定数。那是你无法计划的瞬间,只有直觉能迫使你下定决心。过于理智的反应是不会有任何好处的。如果计划发力得太早,肯定免不了要在后程为多余的努力还债;要是太晚,你就输了。这个让你转换节奏扑向终点线的时刻,一定是当你的自信(告诉你“我能行”的)和自我怀疑之间的平衡被粉碎的那一刻。你一定要先感到一种“我不行了”的恐惧接下来才有可能克服它,才能一跃而起,证实给自己看到底是行还是不行。而除了直觉,没有其他东西能告诉你这个时刻何时会来,你必须让直觉推动你前进,让直觉在你耳边喊道:“时不我待,就是现在!”我本人是一个理智型的运动员,享受分析赛事,提前计划好战术,想象赛事将会如何进展,连做梦都梦到比赛,在训练中彩排,在脑海中幻想出评述员的赛事播报……做这些类似拟定剧本大纲的事情。我甚至觉得,在心里编写那一系列决定要比实际运用它们更让人满足——毕竟我们设定的剧情从来就没得到过尊重,每次比赛都充满了各种突如其来的意外。可这也是比赛之所以能够激动人心、充满魔力的原因,也因此,比赛变成了一门艺术——让你能够跟随那股正确的冲动,知道鞭策你占领首位的那股冲动就是正确的,并且牢牢抓住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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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比赛以外的生活是不存在的。比赛本身就是生命,当你越过终点线,它便随之结束。“后来”也不存在,你只能想着要快点到达目的地,越快越好。你不会考虑这样拼命可能造成的后果,比如会不会撞到哪里,会不会受伤,因为当秒表停止,其他一切都不存在了。因为我们创造出的这段生命已经走到尽头,只留我们去搜寻下一段这样的生命来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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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腿就快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了,每跨一步呼吸都要停滞一下,企图将影响降到最低。我没想法,脑海中一片空白。我只知道紧紧跟随想要再重温一次的那种体验,那些情感爆发的过程。思绪不断涌上心头,我脚下提起了速度,心跳的节拍也越来越快。双腿明显失控,在乱石和灌木之间撞击,但它们很清楚每一步应该往哪儿走,知道向何处供给力量。双脚、双腿、双膝都毫无保留,力量丝毫不节约。我的身体运行到了最高速,思想最高度地集中,确保跑好每一步不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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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上了柏油路,跑过100码,经过向右弯道,回头看一眼——没有人。那种感觉终于再一次潮涌般地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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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赢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是真正的胜利呢?当我撞破终点线,是什么使我汗毛直立、脚步虚浮,让我无法抑制哭泣的冲动,既想不停跑下去又想扑倒在地?是什么让我在这个巨大的气泡中做出反应?真正的胜利并不是撞线冲过终点的那个动作,也不是看到你的名字写在了成绩单的第一位,更不是站在领奖台的最高阶。这些都无法让你的双腿随着交织的恐惧和兴奋而颤抖。胜利,真正的胜利,是我们每个运动员心底最深处的东西。是不管我们历经了多么艰苦的训练、意志多么坚定,都不敢相信真的能发生的、可它居然成真了的那件事。尽管,经过了数不清多少个小时的精心准备,挨过了不知道多少日子的艰苦训练,我们经过详尽的思考,给出了值得炫耀的成绩估算,自信地告诉自己我们能赢,或者至少跑完比赛不成问题,可在无意识中,就是有个声音不断地跟我们说胜利是不可能的,说如果成真,未免太过于美妙,过于精彩,过于难以置信了,说我们想要追求的只是美梦一场。而当你冲过终点,当你回头看见这不是幻觉,感觉到自己是真实的血肉之躯,意识到只有梦中才有可能的事情竟然成为了现实,你就会发觉,这,才是真正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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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比赛并不在于第一个跑完,并不在于打败其他人。赢的意义在于战胜自我。战胜你的身体、你的极限、你的恐惧。赢,意味着超越你自己,将你的梦想转变成现实。在我跑了第一名的比赛中,许多次我都感觉不到自己是赢家。跨越终点线后我没有哭,没有狂喜得一蹦三尺高,也没有淹没在蜂拥而至的情绪旋涡中。我只要赢了比赛就行,比其他人先跑完就行。无论赛前赛中,我都很清楚自己肯定能第一个跑完。我知道那并不是梦,并且一刻也没有想过万一没赢会怎么样。因为这些比赛太简单,我就像一个厨师,每天到餐馆开门营业,非常清楚自己的牛排会做得怎么样。没有挑战,没有能惊醒的美梦。所以在我看来,那都不算赢。相反,我见过一些真正的赢家,他们战胜了自我,眼泪横飞地冲过终点线,全身力气被抽干,但不是由于体力透支——当然也不能排除——而是因为他们达到了以为是梦中才会出现的成绩。我见过一些选手,在跨过环勃朗峰超级越野跑的终点线后,坐在地上好几个小时,眼光茫然,自个儿一个人咧开嘴笑着,仍然不信他们刚刚做到的不是幻觉。充分意识到当他们醒来,能够大声说他们做到了,他们成功了,他们击败了自己的恐惧,把已经变成现实的梦想留在了身后。我还见过一些人,即使他们跑完回来后,领先的选手都已经洗完澡、吃完午饭甚至睡了个午觉了,他们仍然觉得自己是胜利者,而且用世上的任何东西都换不走他们这种自豪感。我妒忌他们,因为说到底,这才是我们奔跑的理由,不是吗?我们是要去证明我们是否能够克服恐惧,证明我们撞断的那条终点线并不是志愿者两头拉住的带子,而是我们梦中奔向的终点,不是吗?那个能够考验我们的身心极限,引领我们找到全新的自己,带领我们一步步实现梦想的东西,不就是“胜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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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出巅峰 03 不仅是比赛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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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在我身后降临,太阳躲藏到了高耸入云的山峰和白雪皑皑的石壁之后,散播着最后几片破碎的光亮,把天空晕染成红色,映衬着我身后金秋的树木。随着我脚步的节奏,西方的光线渐渐消失,夜色的斗篷覆盖天空,把日间的橙和树林的绿都掩藏了起来。周遭景物染上墨色,渐渐变得灰暗、阴冷。脚下的道路开始看不真切,我跑得磕磕绊绊,越来越难避开地面上突起的石头。随着光的离去,热量也消散。气温明显下降,我的脸颊在冰凉的空气中快要冻僵了,鼻子也不能幸免。瞳孔尽量张大,努力想探清下一步即将踏上怎样的路。天刚黑下来的几分钟,我步履蹒跚,还一脚踢上横亘在路中的树根,一屁股摔了下去。幸好,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视觉让位给了触觉和听觉,我可以跟白天一样“看见”了。不过今天,我第一次感到累了。这么多天来,我头一次觉得眼皮沉重,心绪没入了一片厚重的黑暗世界。我记得这种感觉,以前也曾经经历过。那天,我跑在环太浩湖步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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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定要在赛场上才能有跑完漫长路途的感叹,才能感受撞线的兴奋。就算没有观众的喧嚷,没有对手给你施压,没有摄影师、摄像师冲着你的闪光灯和聚光灯,你也一样可以感受那无限的幸福。这种幸福,只要经历了那股推动你成功的强大力量,你自己就能感觉到。这是一种从内心最深处泛上来的幸福,跟赛跑带给人的疯狂和激动不一样,是一种安抚人心的快乐,把你送进一个完全安宁平和的世界,在那里,时间、空间都静止不动,你的身体和灵魂仿佛在云朵中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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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有人朝这边跑来的脚步声,沿着门外的黑色木质阳台,经过了每个房间门口。这是一间美国旅馆,我们晚上就住在这里。我在床上翻了个身,伸手到床头柜上摸闹钟。凌晨4点25分。闹铃还要5分钟才会响呢。尽管我一点都不困,我还是翻回身去,再次裹紧了被子,合上双眼。外面的脚步声频率加快了,越来越快,伴随着越来越大声的悄悄话。我用被子蒙住头,往床垫里缩成一团。我能感到体内奔涌的热流,从脚趾到脸颊,热得几乎像是睡在火堆旁边。同时,我的胳膊腿和躯干都在轻微挪动,寻找最佳位置让我能享受个几小时。我的肌肉完全放松下来。心情在一片寂静中十分平和,只是被窗外时不时传来的脚步声和悄悄话扰乱一下下。我可以就这么躺上数小时,甚至好几天,一根指头都不动,身心彻彻底底地放松,不用思考任何事情。这一刻,我的身体不存在,不困扰我,不给我找麻烦,不冷,不热,不疼,不用使劲儿。这一刻,我的精神不受任何干扰,它同大地的联系更加紧密了。这一刻,我能徜徉在自己的思绪中,让梦给我一对翅膀,翱翔天际。说到身心分离,自由飞翔,一张好床难道不比外头等着我的那266公里要更实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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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智被这些念头诱惑着,可同时,舒适大床的温暖宁静与卧室墙那边愈发高涨的激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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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就算我早已完成了对自我和幸福的探寻又如何?难道大老远来到加州的内华达山脉,仅仅是来领会“一张好床可以解决生活中的任何问题”这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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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噗地笑出来。差点就让胡思乱想欺骗甚至说服自己啦!那才不是幸福,那只不过是一个人的舒适区而已!想到这儿,我从床上一跃而起,开灯,开收音机。从冰箱里拿出一杯菠萝汁,一块能量蛋糕。趁着加热蛋糕的空当儿,我脱掉睡衣,穿上一身很可能接下来两天两夜都不跟我分离的服装。袜子、跑鞋、紧身裤、保暖衣、极地防寒服、帽子,还有手表。看一眼时间:早晨4点45分,离出发去赛场还剩5分钟了。尽管这并不是一场有组织的赛事,而且是由我本人来决定出发时间的,我们还是定了5点,好让技术支持团队能预测我到达途中每个点的时间——尽管只是个大概,因为每个赛段都要跑足足40小时,很难准确预判什么时候到达哪一个点。能量蛋糕被我一口囫囵吞了,拎上装了GPS手表、几块能量棒和能量胶的盒子,这些前几个小时都要用到的;最后关掉房间灯,出门前我又顺了一块能量蛋糕,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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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下最后几口食物,我向起点跑去。天还是黑的。到达太浩市特拉基河大桥的时候,刚好4点55分。环太浩步道是围着太浩湖的一个大圈,不过并不在水边。它是穿梭在环湖山群里的,途中要路过相当险峻的峡谷和山峰。我之前一直在研究那几处峰谷,早早决定在第一天就先把这几处最险恶的地段拿下,而且我知道蒂姆·提特维尔在创造47小时纪录那次,就是在这里起跑的。我也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另一方面,我对5点出发这个决定还心存疑问。如果这是15~16小时的比赛就没得说,因为我们能充分利用白天的每小时,减少夜间比赛的时间。然而,如果这是跨境步道,要20小时左右才能跑完,那么在傍晚或夜里出发才更合理,这样就能先在黑暗中跑前几个小时,身体活起来之后再拼大太阳烤着的长路段,最后伴着落日余晖跑到终点。再如果,这条路是要跑30多小时的,就应该黎明出发,这样就可以只跑两天一夜。然而,今天,凌晨5点钟,还黑灯瞎火天寒地冻的,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早出发去跑上个两天两夜了。真的,你随便怎么组合都一样:日——夜——日——夜,夜——日——夜——日。我甚至中午吃完午饭走都行,因为还是逃不掉要跑整整两个晚上加两个白天的苦逼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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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练们和支持团队的鼓劲呐喊声中,我5点准时迈出了北上的第一步。这趟历险的成员有十来个,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角色。无论一项运动个人性多强,无论我独自一人跑多少个小时,无论我要花多少时间靠双腿开出山道,运动和生命永远都是团队合作,其中每一个人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了让冒险有个好结果而助整个团队一臂之力。我向双腿赋予了我能聚集起来的全部力量,给它们拼搏的热望。索尼娅带着满腹知识和专业素养,随时准备好应付任何伤病和困难,最重要的,还懂得在最为艰苦的时刻给我精神上的支持。奥利维尔和本杰明事先对道路进行了非常彻底的研究,现在他们对路途情况了如指掌,能够在各个停靠点给我补充上食物和饮料。吉诺和简·伊维斯是我的赞助商代表,会在任何我需要的地方提供一切帮助:无论是厨房里还是群山中,还负责运送我的教练团队。我有好几位教练,亚当、乔希、罗斯、肖恩、凯文、让米,还有布里翁,他们在整个路途上会轮流陪伴我。还有拍摄团队,成员包括玛琳、拉夫、O.J.、米莫和洛洛。最后还有洛塔,负责整个组织。当然,其实每个人都是万金油——有人烹饪,有人发放食物,有人专门负责互相鼓劲儿,有人为我准备好服装,还有人全力支持我。但没人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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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布里翁上路了。空气是那么清新,身体是那么轻盈。我感到脚下放松,每一步都能踩在最快的道上,推动着我冲进加利福尼亚森林。我能听到布里翁开始在我身后喘气儿了,这使我动力更足,与此同时,第一丝光线钻过树丛亮了起来。我们面前展开了一幅大自然的壮丽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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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高原上,湖水闪闪发光,高大的松树林立在湖的北面,明亮的阳光在枝叶间闪耀。这光线有一种力量,强烈而扎实,化作一道道有形的光带。这已不仅仅是照亮天地的旁物,它已然摇身一变,成为有生命的元素,就像群山、湖泊,还有天空。湖水映衬着阳光,形成了千变万化的色彩表演,不过很快就被另一美景取而代之:在星星点点的小湖泊和波动起伏的山峦之间,古老的松树林延伸出巴洛克建筑的线条。那些蜿蜒复杂的形状似乎是出自最伟大的现代建筑师之手,树干上看似不可能形成的结节形态就像文艺复兴时代大教堂屋檐上的魔怪像,那条纹深深的厚重树皮,给森林刷上一层浓厚的罗马式修道院的味道。幽幽闪着绿色磷光的苔藓照亮了无法沐浴到阳光的空间,树干和沙石倒是被阳光刷上了亮丽的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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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色彩之舞中,我们也像大步前进的舞者,被这五颜六色的能量迷了心窍,缓和起伏的宽阔大道张开了怀抱,我们却嗤之以鼻,傻呆呆地被每个转弯、每个斜坡、每道擦肩而过的阳光牵着鼻子跑。我猛地两腿发力,感觉肌肉骤紧,再逼自己更用力,然后彻底放松,让双腿在空气中轻盈地划过。手表记录到了10英里的时速。我感觉棒极了,仿佛双脚不愿与地面接触。我们在树林中极速穿梭,迈开无声的大步飞翔,大口吸进新鲜空气以保持对周围一切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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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似穿越了一般,变身为一个年轻的印第安勇者,不动声色地追赶着一头逃跑的麋鹿,在巨大的树干后隐藏自己的踪影。我必须敏捷前行,跟上那头雄壮动物的优雅步伐,但绝不能发出声响,几乎不能接触地面,如此才有可能不绊到树枝,暴露自己的位置。我从巨大的、被层层苔藓覆盖的松树林缝中窥视四周,能感觉到几个世纪前在这些山坡上奔跑的勇士们的力量。我在泥沼之间嗅到他们的气味,在穿越的岩石间看到他们的影子在我身边跑过,当我停下脚步,饮用他们曾经喝过的溪水,我能看到他们的面孔倒映在水中。当我们就要跑出林地,我能在轻拂过脸庞的风中听到他们的呓语。而当我沿着他们的足迹跑在曾经的路上,我把自己变成了他们部落的一员,被那在他们眼前绽放并消失过的同一片阳光而点燃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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