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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31 叔本华的这个观点基于意识的一些更基本的形式。假定我们同意这个观点,即意识最关注的往往是出错的事情,不是顺利进行的事情,那么记忆和预期便只是比较复杂的意识形式而已。因此记忆和预期主要关注坏事而不是好事,便很重要。我们的记忆和预期乐于关注的,往往是包含恶意之事,而不是包含善意之事,如此我们才能防止再次出现坏事(记忆),或完全防止出现坏事(预期)。当意识变得日益复杂,痛苦与欢乐的不平衡就随之变得日益显著。对一切生物来说,生活都是坏事,但若其他一切情况不变,人类为获取他们永远得不到的东西而误入了歧途,这对人类来说却是最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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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33 叔本华告诉我们,使他与《旧约》和解的,是其中关于“人类的堕落”[12]的故事,因为它是《旧约》包含的“唯一形而上的真理”[13]。他不相信这个故事的字面真理。我也不信。也许,叔本华比任何人都敏锐地理解了一点:最重要的真理,总是以包裹着隐喻的形式出现,而这个故事最重要的部分并不是看似它讲述的,而是你不情愿从其字里行间爬出来之后发现的东西。在这些故事里,在这些关于创世和人类堕落的故事里,我们必须把字面上的真伪与叔本华所说的“形而上的真理”区分开来:“因为它们使我们获得了一种洞察力,而正如自由思想先驱们的后代那样,我们进入这个世界时为罪恶所困,而完全由于我们必须弥补这个罪恶,我们的存在才如此悲惨,其终点就是死亡……这是因为,我们的存在最像一种被禁止的欲望造成的罪行和招致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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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35 上帝若无比仁慈、全知全能,他就能做他愿做的一切事情,且不会犯错。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创造出了一个符合热力学原理的宇宙?这些原理确定:这个被创造的宇宙必将成为一幅毁灭与死亡的零和全景图。这些原理确定:这个宇宙中若真的出现了意识,“苦难”便总是会压倒“快乐”。这些原理确定:若说生活对一切生物都是坏事,那它对一切(自称的)“最高级物种”就是最坏的事。这一切若都是上帝所为,他为什么如此对待他的这个创造呢?最明显的解释就是上帝因为我们所犯下的罪而在惩罚我们——似乎很难想象出其他的解释。若存在一位上帝,他创造了我们,我们便几乎可以断定:上帝撤去了通向天堂的梯子,关闭了天堂的大门。看来,上帝根本就不大喜欢他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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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37 这实在是悲惨无比。叔本华以悲观主义哲学家著称,这很有道理。但我发现:叔本华最有趣、最具建设性的思想,并不是他对人类困境的描述。我认为,他对人类困境的描述大多是正确的。这至少是出乎意料的。人们想到叔本华时,绝不会想到这个答案。但我认识到:这是叔本华说过的最重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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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39 想象你搭乘公共汽车赶路,觉得极为不快。道路比土路强不了多少,路面坑坑洼洼,你不断地被从座位上颠起来。这个座位只是一块厚木板,一路上你后背的擦伤越来越多。车上没有空调,你热极了,很不舒服,汗流浃背,身上散发出了汗味。但比起你周围的人来,这不算什么:那群人散发着臭气、打嗝、放屁,极其令人厌恶。其中很多人乘车时都随身带着家畜和另一些动物。孩子们在尖叫,还有人当着你的面给婴儿换尿布。车上的厕所堵了,粪尿满溢,人和动物在过道里拉尿。显然,车上任何人(包括你)都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也几乎不知道自己来自何地。尽管如此,你周围所有的人还是编着荒唐的故事,那些故事毫无逻辑,毫无根据,甚至毫无差强人意的叙述主题,讲的是他们要在哪里下车、下车后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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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41 后来,你瞥见有个人正盯着你,你也看着他。你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的极度痛苦,看到了对无望和无益的同样理解,看到了同样的厌恶之情,看到了同样的恐惧。那一刻,你理解到:你们俩都在这辆车上。这个理解很快就扩大成你对所有同行乘客的理解。他们也许不像那个盯着你的人那么清醒和警觉,但那只是程度问题。你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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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43 在某种程度上,车上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晓得各自的悲惨境遇。他们彼此讲述的愚蠢故事,无不出于困惑和恐惧。这个认识如同两眼间的一道闪电,使你豁然开朗。于是,你知道了你能原谅你的同行者们那些被你看作缺点的东西。他们也像你一样,被吓坏了,不知所措,被震惊,遭人厌恶。对这些同行乘客,唯一合理的态度就是宽容、忍耐和关怀。这是他们需要的,也是他们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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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45 这其实就是叔本华思考了世界的本质后得到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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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47 其实,“世界与人还不如都没存在过”这个信念使我们彼此满怀宽容。不仅如此,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还完全可以认为:恰当的称呼并不是Monsireur、Sir、Mein Herr,而是My follow-sufferer、Soci malorum、Compagnon de misère[14]。这听上去也许很怪,但符合事实。它使我们正确地看待他人。它让我们想到了生活中终归最需要的东西——宽容、忍耐、尊重和关爱他人,人人都需要这些,因此人人皆有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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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49 不过,关键问题是,叔本华似乎根本不曾考虑过:一个为了能量而做零和竞争的世界里,怎么会有宽容、忍耐、同情和关爱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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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51 我已带着雨果跑步回来,而我那些形而上的思索,却被一些更现世、更直接的关注打断了。现实中的我,一个刚做了父亲的人,即将进入五旬的人生:很累,浑身是汗,刚刚跑步归来,还必须履行一些责任。儿子布莱尼快两岁了,小儿子麦克森两个星期大。他俩的尿布都该换了。我获得了能量,又消耗了能量。至少,在以前两年和以后两年当中,我的现世存在都是这两条热力学原理的决定性证明,这两条原理就是生活原理的基本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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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53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这两个儿子很难用语言形容,甚至难以捉摸,因为我尚未跟他们拉开一定距离。我对他们的爱,是在他们只有几个星期大的时候开始的。我要说,那是一见钟情,我爱我的儿子们,从看见他们的第一眼起,我就想紧紧地抱着他们,再不放手,但这并不完全是事实。我第一个儿子出生后,我在大约几个星期里一直感到震惊。必须时时抱着他,或紧或松,这个前景激起的是我的恐惧与战栗,而不是爱。但后来他对我做了一件事,一件不厚道的事,我不禁开始思考,开始了无情的盘算。其实,我这两个儿子的确在同样的时间做出了同样的事情,都在他们只有几个星期大的时候,他们对我笑了。他们对我笑了,从此我就成了他们的母狗(bitch)[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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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55 但是,这个词只是我无法写出和捉摸我的想法时使用的表达。这就是我的说话方式,这只是又一个粗鲁的、过于汉子气的隐喻。我太爱他们了,以至我情愿替他们挡子弹。可是在叔本华简述的那种宇宙观里,爱又适合被置于何处?在为能量而进行的零和竞争中,爱的位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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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57 爱是一个古怪有趣的小小难题。首先,爱显然能与热力学的两条原理相容。爱毕竟出现在了一个根据这两条原理建立的宇宙里。因此说爱能与热力学的两条原理相容,就是说这两条原理并不排斥爱。但有时在体育运动中,若有人做出了虽然(根据竞赛规则)合法但有问题的事情,人们就会说他的做法不符合竞赛精神。爱也许忠实于法律的文字,但法律中还有一些东西似乎使残酷无情压倒了生活这场伟大竞赛的精神。热力学两条原理的最明显结论是:生活将是一场为了能量的零和竞争。但不知为什么,爱也慢慢地滋长了出来,这实在令人惊诧,简直让人无法置信。爱与为了能量的零和竞争的精神如此截然对立,怎么会在这种竞争中渐渐生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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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59 虫子的一些后代为了保护自己、保护能量(能量是生活这场伟大竞赛中的通货),逐渐生成了坚硬的甲壳。那些想盗取它们能量的后代,则逐渐生成了锋利的牙齿。另一些逐渐形成了一些运动方式,以逃避想盗取其能量的后代。还有一些则愿用自己的能量生成腿以便追逐,生成爪子以便捕捉。于是在某个点上,一些后代便组成了群体,或是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自己,抵御那些想夺走其能量的后代,或是为了更有效地猎取另一些后代,因为它们想夺取后者的能量。事实证明,这是一条有效而可靠的进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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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61 这些群体最初规模较小,只包括父母和子女,仅此而已。一些虫子后代的群体则规模比较大。但无论那些群体规模大小,我们都必须首先记住它们为何形成。个体动物若是群体的一员,便更有可能生存下来,把基因传给下一代。群体使构成群体的个体受益——使个体及其基因受益。这就是群体正当性的独有的进化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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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63 这造成了一个问题。假定你有一个由个体组成的群体,说到底,这个群体的所有成员都是为了使自己受益。从表面看,这个群体往往像一个靠不住的企业,其内部充满不和、争吵和利益冲突,伤痕累累。你如何维持这个群体呢?一些动物甚至组成了大得惊人的社会群体,并由精微的化学信号连在一起,蚂蚁、蜜蜂都是佳例。但虫子的一些后代却变成了截然不同的动物:它们有了知觉力,有了感情。这些动物是形成另一条截然不同的进化策略的基础。这些动物通过随机的突变和自然选择,渐渐变得彼此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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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65 事情还不仅如此。即使一些虫子后代彼此友爱并照此行事,进化还是必须对付另一些后代,它们(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并不总以应有的方式去感觉,因此并不总是遵守规矩。制裁——日益严厉的处罚,包括逐出群体及处死——在把群体结为一体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我们若观察出现得更晚近的虫子后代群体,即哺乳动物群体——丛林狼、野狼、猴子、猿类,甚至人类——那么,说这些群体仅仅是被制裁的威胁连在一起的,便大错特错了。仅仅被制裁的威胁连为一体的人类社会,将是一个由反社会者组成的社会。某些罪犯的帮会也许大致符合这个条件,但我认为其中大多数都不符合。但有一点却很清楚:这为一般的人类社会提供了一个极为错误的样板。我们大多数人都不是反社会者,因此我们彼此友爱就是自然的行为,即符合生物本性的行为:怀着爱心,彼此友爱,欣然享受他人的存在,因有他人相伴而喜,因无他人相伴而悲。这一切都是自然的:没有这些感情,便表明某种生物学层次上的东西出了错。这些感情,或像达尔文所说,这些社会本能,都是将社会性的哺乳动物连在一起的黏合剂。因此这些友爱之情就使动物获得了更好的装备,用于那场为能量而进行的零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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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67 这些感情——友爱、同情、爱情——虽然可能符合热力学规则的字面意义,但其中一些东西仍然对立于这些规则的精神。从进化的角度说,我对我儿子的爱最好的解释便是:我爱我儿子,是因为他们携带了我的基因。我因此而做出的行为,被生物学家称为“亲缘利他主义”。进化使我有了这些感情,因为它们有可能使我的基因得以延续。正是我的基因的繁殖提供了选择的压力,而选择的压力解释了这种爱的来源,也表明了是什么使这种爱一直存在。这个说法虽然正确,却使很多人做出了不合理的推论。要理解爱如何超越那些造就了爱的规则,关键在于理解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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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69 一些人认为,这意味着我其实并不爱我儿子,而只爱他们的基因。这个看法反映了两方面的混淆:其一是一种逻辑谬误,即所谓“起源谬误”[16]。“我其实只爱我的基因”这个看法,混淆了我爱的来源(即我的爱从何而来)与内容,换言之,混淆了我爱的来源与我爱的对象。来源与内容之别,就是情感或感情的原因与对象之别。这种区别十分普遍,不但适用于分析爱,而且适用于分析一切情感。因此(举例说)我的疲劳可能是我生气的来源,我若不这么疲劳,别人的行为就不会使我生他们的气。尽管如此,我生他们的气仍然是真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并不是对我的疲劳生气(尽管在另一些情况下,我也可能对我的疲劳生气)。解释爱的来源,就是解释是什么造成了爱——爱是怎样出现的(以及为什么如今爱还存在)。陈述爱的内容就是指出爱的对象——所爱的是什么。我因为我儿子携带了我的基因而爱他们,这也许是真的。这句话描述了我的爱的来源。这个来源在于一个生物学策略,基于一个前提:统计表明,与不爱儿子的父亲相比,我这种爱儿子的父亲往往有更多的儿子长大成人。因此若一切条件保持不变,进化便会偏爱我这种父亲的基因。不过,这个假定仍旧意味着:我爱的其实是我的基因,不是我儿子,而这将混淆我的爱的来源与内容。我的基因可能是我的爱的来源,但我爱的对象仍旧是我的儿子。所以,“我爱的是我儿子,不是我的基因”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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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71 除了混淆了爱的来源与内容,“我其实只爱我的基因,不爱我儿子”的看法还来自另一种混淆:我们都是受无意识(心理)过程驱策的奴隶,或者都受制于基因。这个思想其实是假定了我的基因比我聪明。但我的基因根本不知道我知道多少。身体是外壳,而基因线却是不朽的。这是一个伟大的神话,涉及“我儿子携带了我的基因”的观念。我体内存在不朽的基因链,遗传给我儿子,再遗传给他们的孩子,再遗传给他们的孩子的孩子,而这个想法完全错了。我首先要指出其中的明显错误:正如我有时所说,说我儿子携带了我的一半基因,这是错误的。我基因的94%~98%,都与任何一只黑猩猩的基因相同,且有初步迹象表明,我90%以上的基因都与任何一只狗的基因相同。我90%以上的基因跟雨果这只狗的基因一样,而只有一半的基因跟我儿子的一样,这实在太奇妙了。我和我儿子的共同之处,其实不是构成了我的那一半基因,而是大约另一半人们彼此不同的基因——它们只是我全部遗传密码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说到人们彼此相同的那部分基因——在把我造就成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方面,它们发挥了作用,仅此而已。它们并没以任何方式把我造就成个体的人,因此出于简单的原因,我便有了这些与其他任何人一样的基因。我没有理由去爱这些基因。它们当然不是那种我情愿为之挡子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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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73 因此若有些基因成了我爱的对象,那些基因将仅限于我全部遗传密码中很少很少的一部分,即我与别人不同的那部分基因,也是在使我成为个体的人方面起了作用的那部分基因。那些基因怎么了?看来,我儿子似乎并未携带我独有的全部基因,即我体内特有的基因。这些特有基因的一半左右想必来自我妻子爱玛。因此,我已经很少的不朽贡献立刻就减少了一半。我的儿子们若有了孩子——从生物学上说,这是我的基因将遇到的最佳境况——我的贡献便会减少大约75%。不久——以宇宙的尺度说,即眨眼之间——我在基因上的贡献就会渐近于零。我为什么要喜欢这种不断减少、很快就会为零的基因贡献?我准是大大地犯了傻,真的。人们有时假定:根据合理的推论,只要一种迹象或趋势属于基因,它就会免于后来的干预或改善。这个假定完全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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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77 我中年刚过时,在印度待过一段时间。那段时间不长,只有几个月。当时我从教的大学正放暑假。一场相当顽固的细菌性痢疾妨碍了我的活动。在登上公共汽车或火车的前三天到当天,我必须滴水不进,因此我也只能饿得要死。痢疾不像通常的腹泻那样仅仅发作几次:你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肠子——你只有短短几秒的缓解时间。只有到了我肚子里绝对一无所有时,我才敢离开厕所大约十英尺以上。我对印度的记忆大多是旅馆的天花板:躺在床上,眼望天花板,等着,等着那只虫子[17]自行耗光其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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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03579 一天,我在这种营养不良的汽车旅行中去某个地方,我认为自己还在查谟或克什米尔,或者也许还在喜马偕尔邦[18],但我现在根本想不起当时我要去哪儿,也想不起我从哪儿来。我当时见到了一件事,我认为它并不重要,但盘绕在我体内的记忆却正等着它的好时候——我做了父亲的时候。我们在群山中的一个小村停了车。车上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从路边小贩那里买午餐,那午餐是我的胃肠绝不会接受的东西。因此,我只好去村边溜达。那儿有一群猴子,也许有40只,坐在路边,那是小村与森林交界的地方。猴子个头不大,毛是灰色的,脸是粉红色的,是印度狭鼻猴,即我们所说的恒河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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