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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51 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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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53 孟子注重反己诚身,以为至诚可以动人,不诚便不能动人,单就个人的修养方面说话,可以知道完全是伦理学的观点。他认“人之道”为“思诚”,“思诚”即由于个人心志上的努力。如孔子说:“我欲仁,斯仁至矣。”又如说:“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欲仁”、“志于仁”和“思诚”是一样的态度,都是着重在“心之所之”。孟子是唯心论的大师,而对于心志上的努力,比别人提倡得起劲,所以特别着重“思诚”。还有一点,也是孟子着重“思诚”的意思,便是“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的“思诚”和孔子的“欲仁”、“志于仁”,都可当作唯心论的伦理学者的动机说看,若《中庸》的态度便不同了。《中庸》是想在“诚”字上面,建立一种诚的宇宙观,它把宇宙的本质看作“诚”,因此,由这宇宙本质的发展,便看作“诚之”。一个是体,一个是用。体不离用,用不离体。体能生用,即用显体,因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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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55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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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57 “诚之”固为人之道,但不限于人类,不过在人类当更努力尽“诚之”之道而已。“诚”与“物”是息息相关的。“诚”是“本体”,“物”是“现象”。本体发为现象,现象必依本体。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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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59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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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61 “诚之为贵”,这个“诚之”和《孟子》的“思诚”不同。“诚之”关系到“物之终始”。包括人与物而言。所以《中庸》继续地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这完全是一种形上学的态度。若《孟子》的“思诚”,着重在心志上的努力,着重在动人不动人,专言人与人的关系,便完全是一种伦理学的态度了。《中庸》拿住《孟子》的“诚”,尽力发挥形上学的意义,以建立一种系统的世界观,由以上的说明,便不难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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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63 《中庸》一书,着重在宇宙与人生的关系的说明。开首一段,便提出全书的纲领,都是关系到宇宙与人的。其后用诚明说明性教之不同,更申明“至诚尽性”、“至诚如神”、“至诚无息”之旨,对于宇宙与人生的关系,层层紧逼,而皆以“诚”之一字做中心,足见这书为一种有组织有主张的著作。《中庸》认“诚”充满在天地间,却全靠人生去表现出来,表现得最圆满的,就要和“诚”合而为一了,这是一种最高的境界。所以说:“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如果“诚之”的功夫做得十分充实,那就可以联宇宙与人生而为一,更分不出哪个是宇宙,哪个是人生了。到了那种境地,就可以与天地并立而为三了。这便是《中庸》所谓“与天地参”。“与天地参”的思想,不是很显明的一种形上学的思想么?像这种形上学的思想,在《孟子》里面是很少的。《孟子》是以谈性最著名的。《孟子》谈性,只谈“人之性”,既不是“犬之性”,也不是“牛之性”,若《中庸》谈性,则并犬马牛羊,人类物类而一切赅括之,所以曰:“天命之谓性。”我们拿《中庸》和《孟子》相比较,处处可以见到《中庸》在《孟子》之后,而是以形上学的建立为其主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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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68 中国哲学十讲 [:1701925300]
1701927269 中国哲学十讲 二 《中庸》的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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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71 《中庸》的基础理论,我们可以分作两项说明:第一,论诚,即是论道;第二,论中与和。但第一与第二却是一贯的。先说明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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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73 《中庸》开宗明义第一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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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75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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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77 这是全书的主旨。把体用的道理、天人的思想,都包括净尽。什么叫“天命”?我以为“天命”即自然所命,与《老子》中“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意思相仿佛。所谓“天命之谓性”,即无异于说出于自然所命即谓之性。性和教是不同的:教是人力加于自然的,性是自然施于人身的。要说明性和教的不同,必须考察下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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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79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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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81 “诚”是“诚”,“明”是“诚之”。“诚”是“天之道”,“明”是“人之道”。“自诚明”即是由天而人,由自然而施及于人事,故谓之“性”,亦即所谓“天命之谓性”。“自明诚”,乃由人而天,由人力加于自然,故渭之“教”,亦即所谓“修道之谓教”。以上是说明“性”和“教”的两方面。至讲到“道”,“道”是介乎二者之间的。属于“性”的方面的,为“天之道”;属于“教”的方面的,为“人之道”。“道”有轨道、法则、过程的意思。天有天的法则,人有人的法则,宇宙有宇宙的法则,人生有人生的法则。法则是随自然界而建立的,“道”是因“诚”而建立的。没有自然界也就没有法则,没有“诚”也就没有“道”。所以说“率性之谓道”。这又与《老子》中“道法自然”的思想相仿佛。“诚”与“道”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有“诚”便有“道”。不过“诚”为“天之道”,“诚之”为“人之道”而已。《老子》把“自然”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中庸》便把“诚”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一个拿“自然”做中心,一个拿“诚”做中心,这是两家的分界线。“诚”与“道”虽是二而一的,却又是一而二的。“诚”是自己具有“诚”的本质的,不假借于他物,而为一切物的基体。“道”是自己具有一种法则的,无论物的大小长短,都有各种大小长短的法则。所以《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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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83 诚者自诚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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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85 不过“诚”与“道”毕竟是二而一的。“诚”无论其“成己”“成物”,总是一种“合内外之道”。我们将“诚”与“道”的关系及“诚”与“诚之”的关系。列为一表说明,则如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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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87 诚——自诚明——性——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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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89 诚之——自明诚——教——人之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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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91 《中庸》所谓“诚者自诚,而道自道”,已显明地告诉我们“诚”与“道”是有密切联系的,我们由上表的说明,更可以了然于“诚”与“道”之是二而实一。既已把“诚”与“道”,和“诚”与“诚之”的关系说明了,现在可以提出两个要点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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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93 一、至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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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95 《中庸》一书,是拿住“诚”做中心观念的。它认为人的本性是“诚”,万物的本性亦是“诚”,推而至于宇宙全体,亦无往而非“诚”。所谓“至诚”,乃尽力表现所本有的“诚”,如果尽力表现所本有的“诚”,便没有不能推动其他事物之理。所以孟子说:“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表现所本有的“诚”,是谓“尽性”。因为这是“自诚明”的道理。孟子说:“尧、舜性之也。汤、武反之也。”尧、舜性之,即是尽性;汤、武反之,即是反身而诚。前者是表现所本有的“诚”,后者是用了一番工夫才达到“诚”。表现自己所本有的“诚”,也能表现其他事物所本有的“诚”,因为“诚”是一体的。所以能尽己之性,亦能尽人之性,亦能尽物之性。《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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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97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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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27299 孟子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单就“动人”说,若《中庸》则推扩到物,推扩到宇宙全体。所以认表现一己所本有的“诚”,结果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参”。以上是说明至诚尽性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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