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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一向是天主教国家。16世纪下半胡格诺(Huguenot)新教徒虽仅占全法人口二十分之一,但在主要城市中拥有相当雄厚的经济力量,因此不断受国王压迫,甚至在1572年还遭受过局部的屠杀。到1598年,长期内战造成了王位空虚。西南部近西班牙边境山区纳瓦拉(Navarre)小国的国王轮序当立,被法国政府及人民迎为法国国王,改称号为亨利四世。他一向是新教的虔诚信徒,在决定接受法国王位的同时,不得不放弃他原来的新教信仰,自动皈依天主教。为了补偿良心的责罚,他颁布了历史上有名的《南特敕令》(Ediet of Nantes),给与新教徒相当的政治权利与保障。在当时的情势下,他是绝对不能也不敢渎犯极大多数臣民所信奉的天主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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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初年的军政情势是:由于商王纣大部的军队调到奄(今山东西南部)进行战争,周人乘虚而入一举攻克商王畿,并将纣处死。但不得不立纣的太子武庚以为商嗣,立“三监”以周王子三人监视武庚。周公决计在洛阳附近营建成周,并逐步改编已降的殷代军队。不久三监叛变,情势严峻,乱平之后,据终身致力于西周金文的日本白川静教授研究的成果,当时“殷系”的势力仍很强大[18],控制各地为数众多的殷民绝非易事。周公的政策之一是对已迁成周的殷贵族和遗民阐发天命论,并以官爵封土田园为饵,劝诱他们勿念故国,改充新朝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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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士》就是记载周公在成周亲自代成王对新降殷商官员和遗民告诫之辞。周公的讲话可谓开门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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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昊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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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中西各家之后,大致根据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试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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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此说:“你们殷朝遗留下来的多位官员!非常不幸,威严懔懔的上天大降灭国之祸于殷人;我们周人能配合天意,遵奉天的权威,执行了对王者〔纣〕的诛罚,当着上帝的面,把殷朝的命运结束了。所以你们多位官员应该理解,并不是我们小小的周国敢于攫取殷国的命运,只是上天不把〔国家的命运〕交与那些谄佞、诬罔、蔽塞、惑乱的人们,而来辅佑我们,我们又何曾敢于谋夺〔殷国的〕王位呢?上帝不把〔国运〕交与你们是因为我们治下的人民都能秉从天命,明了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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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段讲词可以看出,至少表面上周公自始态度即极坦诚谦虚,一再自供周以蕞尔小邦从不敢有觊觎上国之心,一切无非皆出自天命。周公在全篇训话中一再作夏商两代兴亡原因及史实的综述,并特别向听众强调“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可见周公自知,听众也信服,讲话中提到的人物和史实无一不是具有充分历史根据的,无法反驳的。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无论从意义上或从词位上,全篇所有的“天”与“帝”都是同一至上神可以互换的专词。上引一段中“天”“帝”同义已甚明显。句法及词位上如“惟天不畀”、“惟帝不畀”,“上帝不保”与“惟天不畀”相对,“罔不失帝〔命〕”、“罔不配天〔意〕”等等,都是“天”“帝”同义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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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天”“帝”的论辩,周公《多士》篇讲话的最高目的在促使新降殷臣民接受天命的理论,因而变成对周心悦诚服的顺民;至少也希望天命之说能部分消除或软化殷臣民内心对周的仇恨与反抗。天命论的核心当然是至上神“天”。如果真如顾立雅所坚持——“天”是周人所独有的至上神,“天”的观念也是自周人开始的——周公天命论中之“天”岂不成为初步武力征服者强加于被征服者精神上宗教上又一个征服者了吗?周公的讲话岂不要产生强烈的反作用,更增加殷降人对周的仇恨和内心的反抗了吗?更何况当时周公和成王所处的情势远比亨利四世被迎登极的前夕要严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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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无论从任何观点立论,殷亡之前“天”与“帝”必早已成为同一至上神的同义词。至于何以殷代卜辞中至上神始终是“帝”而不是“天”,人类学一项通则似乎可以供给合理的解释。凡是宗教仪式,自始即含有顽强的深层保守性。商人最初的至上神是“帝”,占卜时只得一贯称“帝”[19]。殷商一朝,至少在盘庚迁殷以后的273年间,“天”确已成为“帝”的另称;更因天自始即具有自然、道德和“权威”属性,其在创造词汇上和表达抽象道德最高控制者等等有用性之高,远非“帝”字之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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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命论的起源与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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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观念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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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以上的考证,天命至少可上溯到商代中期的盘庚。在《尚书·盘庚》篇里,“天”字出现五次,“命”字出现九次,“德”出现十次。“上帝”只出现一次:“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现将有关天和命的词句排列于下,以供学人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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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有服,恪谨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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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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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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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我前后,罔不惟民之永保,后胥(皆)戚(亲),鲜以不浮(孚)于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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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迓(因而)续乃命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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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句与天有关的命,或明显地说明是天的命令,或都指殷商的命运与国祚。“天时”介乎季节和天意之间,准确的意义相当不易把握。只有第五例的“乃命”是指殷民的命运,但也通过国王向天祈求延续,实亦天命之另一说法。此外还有一句“懋建大命”,虽指国运,实由天决,所以也可视同天命的。总之,这些句例无疑义都是《周诰》中“祈天永命”之类的先声。“命”字其余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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矧(何况)予制乃短长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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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荒失朕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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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予命汝一(一心不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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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承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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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长之命”指帝王掌生杀之权,可以控制人民的生命和寿夭。第四句里的“民命”也是指人民的生命。其余都指国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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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庚》篇出现十次的“德”字有二三例似指物资给与和积累等德惠之意。为谨慎计,把“德”字十例列于本文底注以备古文字专家参考[20]。笔者所能肯定的只是《盘庚》十见之“德”几乎完全不同于《周诰》中“严德”、“明德”那种需要个人修养的道德观念与行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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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很重要的是《盘庚》全篇之中处处反映国王对“民”生活及意愿的关切。今本全篇开头就说“重我民”。全篇中盘庚反复劝喻人民迁都都是为了谋求他们长期的生活安定。诸例之一是以下的训话,值得读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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