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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81 《报告》用天文推算的办法选定克商年,这段“伶州鸠语”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因为在所有文献资料里,只有这段话给出了武王伐殷时的岁、月、日、辰、星等系列天象条件。大家知道,用现代天文学知识往往可以非常精确地找出古代的某种天象出现的具体时间,但困难在于天象的变化一般都有一定的周期,比如同一日月干支,每五年就重复出现一次,日月星辰的位置也在各自的轨道上按各自的规律周而复始地重复着,用现代天文知识找出的古代天象出现的时间,并不是惟一的可能时间。因此,还须要对结果加以论证,搞清楚这个结果确实符合某些已知的条件,才能认为结论成立。伶州鸠这段话按字面理解,应该是在武王伐纣从宗周发兵时,有一个观测天象的人,如实地记录了当时宗周上空可见的岁、月、日、辰、星等具体位置,并把这个观测准确地记录下来,过了数百年后,伶州鸠由于世任乐官的关系,从其先祖所传述中得知了这个天象记录,并牢记在心,当周景王为了铸钟,问到他一个音律问题时,他就以历说律,说出了这个观测结果。因为五种天象同于一天出现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从汉代的刘歆开始,就说上述五种天象是从武王伐纣誓师到师渡孟津这一段时间里连续出现的,这当然就给说者以很大的灵活空间。虽然这一点是无法证明的,我们姑且承认这个条件,但要想使人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像工程首席专家组组长李学勤先生所说的,是“伶州鸠家世任乐官,武王时天象应为其先祖所传述”[1],并将它作为论证武王伐纣的重要论据的话,它应该起码还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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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83 1.伶州鸠这段话是合理的和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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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85 2.它是对周初原始观测记录的叙述,而非后世人自行推算出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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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87 3.西周初年的周人已对二十八宿有了清楚的划分,并且已有将二十八宿分成十二次的“分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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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89 十分遗憾,根据我们的考察,上述三项条件没有一项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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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91 1.伶州鸠这段话缺乏逻辑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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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93 《周礼·春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郑玄注引《堪舆》云:“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鹑火,周也”与伶州鸠所说“岁在鹑火”、“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相符,说明《堪舆》的十二星次分野与伶州鸠所说是同一来源。但是这段话难以理解之处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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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95 (1)这里“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看来是自西向东排列,鹑首如对应秦地,那么鹑火所对应的周地,只能是洛阳的东周,不会是指西土的宗周。也就是说,鹑火在武王伐纣时,适值商人的疆界,并非周的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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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97 (2)“玄枵,齐也。”依韦昭解,即天鼋。按《堪舆》所记,齐、卫、鲁的分野都在东方。武王伐纣时,姜姓族人尚在西方,齐人之祖“皇妣大姜之侄伯陵之后”的“逄公之神”自然也在西方,周公东征薄姑以后姜姓才封于齐地。因此“星在天鼋”和齐人之祖神保佑周人是不相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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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199 (3)这里“大梁,赵也。实沈,晋也”、“寿星,郑也”,其中赵、晋、郑显然是三家分晋后赵、魏、韩三国的自称。析木在今辽宁,燕人及于此地也应在进入战国以后。说明《堪舆》与伶州鸠这段话所记的“分野说”,显然是“三家分晋”以后流行的战国星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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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01 2.伶州鸠语所述天象并非周初原始观测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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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03 (1)“岁在鹑火”,据天文学家们研究,凡《左传》、《国语》所记“岁在某某”之“某某”皆与实际天象不符,而所差是有规律的,只要以战国中期前后的岁星位置,按十二岁一周往上推,即可相符。因此,“岁在鹑火”,日本学者新城新藏[2]认为,这是在公元前376年左右推算出来的,中国学者张培瑜认为是在公元前360年左右推算出来的。因此,《国语》所记伶州鸠所说的“岁在鹑火”也不会例外,必然也是战国时人推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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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05 (2)“日在析木之津”是讲太阳所在的星宿位置。大家知道,当太阳出来的时候,天上一片光亮,众星宿尽都隐去,无法直接观测到它所在的位置,这个记录只能是靠推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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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07 (3)“辰在斗柄”,按韦昭注为“日月之会”,即日月斗宿合朔,朔月是不可见的,无法观测,只能靠推算得到(西周的历法中是否有“朔”的概念,这本身就是一个待证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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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09 (4)“星在天鼋”之星,按韦昭注为“晨星也”,即水星。水星因为近日,为日光所掩,也是肉眼很难看见的,大概也是靠推算得出来的。因此,伶州鸠这段话所说的五种天象都不可能是周初原始观象的记录,只能是战国人自行逆推出来的,然后用战国人的分野说加以叙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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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14 图一 曾侯乙墓漆箱盖上的青龙白虎二十八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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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16 3.西周人尚不具备二十八宿和十二次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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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18 如伶州鸠和《堪舆》所记,战国秦汉以来流行的十二次,是按星宿划分的,即十二岁行二十八宿一周天,因为星宿宽狭不一,有一次二宿者,一次三宿者。若以此记周初星象分野是真实的话,其前提是周初的人得具有二十八宿和十二次的知识。中国人何时具备了二十八宿的知识,就目前所知的考古材料中,最早的当是曾侯乙墓出土漆箱盖上的青龙白虎二十八宿图(图一)[3],时代为战国早期。从该图的熟练程度看,不像是初建的二十八宿星图,人们对二十八宿的认识可能还会早一些,但再早也早不到西周。从流传至今的古籍《诗》、《书》和金文的内容看,皆不见二十八宿和十二次的痕迹;《豳风·七月》中还没有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的概念,《夏小正》还在靠观星象定岁中的次序,并没有节气的知识。日人能田忠亮根据《礼记·月令》天象记事的观测年代认为我国二十八宿体系应创立于春秋时代。夏鼐先生认为“二十八宿体系在中国创立的年代,就文献记载而言,最早是战国中期,但可以根据天文现象推算到公元前八至六世纪(620±100BC)”[4]。说明西周人还没有二十八宿和十二次的知识,也不可能说出伶州鸠那么一段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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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20 综上所述,伶州鸠这段话所记的星象语句是典型的战国星象家的星占说,用春秋时代的人伶州鸠的口讲出战国人编造的故事来,这本身就近似于胡言乱语。他所述星象多是肉眼看不到的,只能是推算出来的,而西周早期的人尚不具备推算出这些天象的知识,不可能由他们推算出这一套天文星象。至于《国语》中何以会出现这么一段离奇的话,从上下文意看,并不奇怪,伶州鸠这段话的用意是为了神化音律的作用,以警示不通音律的周景王,使其不得随意铸造编钟,他是在配合单穆公做周景王的工作,目的是要取消周景王劳民伤财的糜费之举,对这样性质的一段话,今天的人完全没有必要那样认真看待。若一定要把它作为推论武王伐纣的重要论据使用的话,须要找出更有力的解释,仅说其为“故老相传”,难以令人信服。否则,为慎重计,最好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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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22 (二)《武成》、《世俘》、利簋等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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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24 《汉书·律历志》下引刘歆《三统历》云:“《周书·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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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26 《逸周书·世俘解》:“惟一月丙辰旁生魄,若翌日丁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粤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时四月既旁生魄,越六日庚戌,武王朝至燎于周……若翼日辛亥,祀于位,用籥于天位。越五日乙卯,武王乃以庶祀馘于国周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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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1228 利簋:“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图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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