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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所闻古之道,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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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荀子无疑义对《孙子》言兵之“道”作了忠实精当的诠释,但丝毫未表明语义上“同”是经过什么程序才跳到“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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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中,《墨子·尚同》篇最早也最明白地逐步表达了这个极重要的语义转化。首先,我们不妨试从语义上恢复《尚(上)同》篇名的全义与原义:如果补上必须有的宾词、介词和动词,全句就恰恰是“令民与上同意”。换言之,《墨子·尚同》篇的篇名就是《孙子》论兵基本旨要最忠实巧妙的简化。《尚同》有上、中、下三篇,中篇里出现了“一同天下”之语句,此句中的“同”和“一”都成了同义的使动格,于是“一同天下”就等于“一天下而且同天下”,语义上也就完全可以释为把整个天下“一以同之”。如此,两个同义及物动词连用,就更收到强调全句语气的效果[28]。自语义学的观点,《尚同》篇真是鉴定《孙》、《墨》传承的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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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有进者,《尚同·中》已一再有“一同天下之义”的语句。《尚同·下》更进而推论:“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圣王皆尚同为政,故天下治。”《尚同》已经涵盖全天下的政治、经济、社会、民生和精神意识,显然是《孙子·计篇》“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理论范畴最大可能的延伸和提升。在语义和理论范畴两方面,《墨子·尚同》对本文论证的价值是难以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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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思想体系之中最能说明《孙》、《墨》、《老》三者之间先后之序者,莫如《尚贤》上、中、下三篇。此篇开首指出国家不能安定富强的主因之一是“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使贤人增多,并使其乐为国家所用的最好办法,是对国家所需的各种贤才,予以优厚的奖赏。《尚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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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若欲众其国之善射御之士者,必将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善御之士将可得而众也。况又有贤良之士,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者乎?此固国家之珍而社稷之佐也,亦必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闻之,皆竞为义。……故古者圣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曰:爵位不高,则民弗敬,蓄禄不厚,则民不信,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举三者授之贤者,非为贤赐也,欲其事之成。故当是时,以德就列,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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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孙子》思想体系中最基本特征之一即其彻底的“行为主义”。全书开宗明义,“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本文下节将较详研析《孙子》行为主义理论与《老子》愚民政策亲密独特的关系,此处只须扼要提出两点观察。一、《墨子·尚贤》注重发挥《孙子》行为主义的积极强化,亦即重“赏”的作用;而商鞅、韩非等法家注重发挥《孙子》行为主义的消极强化,亦即重“罚”的作用。二、《老子》书中表现出强烈的反尚贤的态度和主张。马王堆西汉初帛书《老子》(七十一章)和今本《老子》(三章)首句都是“不上(尚)贤,使民不争”。虽然荆门郭店楚简《老子》,因甲、乙、丙三组(篇)共仅2,064字,只占今本《老子》五分之二,所以篇章有残阙,没有相当“不尚贤,使民不争”的篇章。但反对墨家尚贤论是《老子》一书的原始组成部分应无可疑。反命题必然后于命题才出现是思想史研究上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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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若上节和本节对语义转化、命题先后的论析无大偏失,《孙》、《墨》、《老》三家先后之序,从《墨子》的《尚同》和《尚贤》两个环节之中得到双重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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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老子》的内容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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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孙子》、早期儒家、《墨子》互证之后,有必要扼要讨论《老子》全书的内容和性质。对此问题,注重哲学思想诠释和注重历史考证的学人间,一向存在着相当不同的意见。已故历史学家张舜徽教授研究先秦“道”论,功力深至;他的总结论是先秦诸子所论的“道”,最后分析起来,都是“君人南面之术”,《老子》亦不例外。他认为“《老子》之书,不成于一时,不出于一手”[30],更进一步作了以下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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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一学说的兴起,绝不是,也不可能由一个人在某一时期突然创造出来的。……胡适谈到老子哲学时,便认为“老子是最先发见道的人”。这一断语,显然是十分错误的。首先,在《老子》本书中,早已明白说过:“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十五章)又说:“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二十二章)又说:“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以求得,有罪以免邪!”(六十二章)又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六十五章)据此,可知在老子以前,已有不少的人阐明过这些道理,为他所继承了。又何能武断地说道家学说是由老子首创的呢?……即以五千言的编次而论,前后重复的地方很多,又没有完整的系统,如果真是作者发表一家学说之书,在它的内容和组织方面,似乎还要丰富而细密的多。所以这部五千言的作品,无疑是汇辑古代道家言论的《语录》。[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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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舜徽在其《老子疏证》中指出《老子》一书,“其中多采用旧说遗言,以明其恉。有不标明出处者,……亦有标明者,凡称‘圣人云’、‘建言有之’之类是也。”[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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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初探《孙》、《老》关系时即曾做过统计:今本《老子》全书八十一章中,“圣人”出现于二十二章,共二十八次之多[33]。并已能肯定“圣人”实即王、侯,天下或邦国的君主,至少亦指最高统治者,故所言尽为“君人南面之术”。其他至少二十余章,“圣人”一词虽未出现,而内容亦涉及治国牧民之道。笔者年前始获读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修订本,深觉其多维周密的考订——《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无疑是西汉作品——不但解决了《老子》历代注疏中一大疑案,更大有益于加深了解《老子》本书的性质和重心。论证中最醒目的是比较《河上公注》和曹魏王弼(226—249)《老子注》后所作的结论:“王弼泛指一般人的地方,《河上注》都解释为人君。”随即举出十五个例子。由于王弼的《老子注》对当代哲学史界影响过巨,本文把十五个例子全部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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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章:“古之善为士者,……”《河上注》则说:“士”、“得道之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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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章:“太上下知有之。”《河上注》:“太上”,“太古无名之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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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章:“智慧出。”《河上注》:“智慧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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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章:“信不足焉。”《河上注》:“君信不足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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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章:“物或恶之。”《河上注》:“此人在位,动欲伤害,故物无有不畏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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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章:“重为轻根。”《河上注》:“人君不重则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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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河上注》:“谓太古无名号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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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章:“天下有道。”《河上注》:“人主有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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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章:“使我介然有知,……”《河上注》:“老子疾时王不行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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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章:“人多伎巧。”《河上注》:“人君百里诸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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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章:“其无正,……”《河上注》:“谓人君不正其身,其无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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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章:“治人。”《河上注》:“谓人君欲治理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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