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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00 因此,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荀子天论的思想史意义。这不是自说自话,而是一个对话,一个与此前不同思想传统的对话。消解天的意义,使天与道一分为二,这在思想史上是重要的转变,也是宋儒不满荀子的所在。说到这里,我们就不能不提一下孔子对于天的态度。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对于这句话,历来就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但是无论如何,孔子不谈天道,就目前的材料而言,却是一个事实。孔子对于天的角色是矛盾的,一方面是大之畏之,一则曰“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泰伯》),再则曰“畏天命”(《季氏》),三则曰“天丧予”(《先进》),但另一方面,其思想中最核心的仁和礼与天之间并无内在的关联。这使得天更多地具有象征和限制的意味。于是才引来墨子的批评,说孔子“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墨子·公孟》)。从墨子的立场来看,他把天志视为价值和道德的源头及保证,兼爱非攻尚同尚贤莫非如此,当然不会满意于孔子对天的理解。墨子的批评对于儒家思想的展开而言是重要的。墨子之后的儒家必须正面地去思考天的位置,于是才有《五行》到《孟子》、《中庸》的天道说,或者解释《周易》的《易传》的天道理论。这些说法或理论之间尽管并不一致,但是其共同的倾向是把天作为道德和秩序的源头及根据。天与道是一体的,人道是本于天道的。至于道家,就更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就知道荀子天与道分离主张的重要性所在。这是对一个强大传统的反动,把天从高处拉到和人平等的地位,不需要仰视,不需要敬畏,不需要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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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02 为什么天与道必须是分离的?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地追溯到如下的问题,为什么天与人必须是分离的?或者说把天人理解为一事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荀子最重要的思考是,如果把道归之于天的话,人的地位该如何体现?譬如如果把治乱归之于天的话,那么人是否就可以不必对其负有责任?在这个地方,我们分明可以看到墨子的影子,非命的说法中直接就包含着关于人的责任的思考。孟子也曾经进行过一个很重要的区分:求在我者和求在外者。《尽心上》云:“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具体而言,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等的满足,不完全操之在我,就属于求在外者。但仁义礼知等德性,则是求在内者。荀子接过了这个区分,但他用来描述的是天人之分。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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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04 楚王后车千乘,非知也;君子啜菽饮水,非愚也;是节然也。若夫心意修,德行厚,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进也;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退也。(《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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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06 楚王之富贵、君子之贫贱,与人的知愚无关,与德行无关,这是属于天的事情,是在外者也。如《论语·颜渊》上所说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但心意之修、德行之厚、知虑之明,却是属于在我者也。如《论语·述而》所说的“我欲仁,斯仁至矣”。这个区分在荀子这里就是天和人的区分。君子最看重的该是其在己者,即求可以得之的德行。对于属于天者,则抱持着不羡慕的态度。从表面上来看,这和孟子所述似乎一致,但其前提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孟子,德行是天赋的,同样是属于天的。求在我者和求在外者是性命之别,而非天人之别。荀子则完全地把德行从天那里剥离了出来,(16)因此这个区分也就成为了天人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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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08 这种态度同样适应于对待属于天的灾异,即某些异常的变化。对于这些变化的意义,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如《国语·周语下》记载,发生在西周幽王二年的地震,就被伯阳父视为周将亡矣的征兆。“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这是认为天地的异常变化和人事有着对应的关系。两周时期的史官大多有这样的理解。但《左传》提到六鹢退飞过宋都,内史叔兴仅仅认为是“阴阳之事”,和人事的吉凶无涉。战国时期,大部分的思想家并不主张天地之异常变化和人事之间有必然的关系。只是在《春秋》学的某些传统中,天人相与之际经常被强调,而灾异是一个重要的表现。这与《春秋》本身多记灾异之事的特点有关,灾异一般被看作是天对于人的警告或者惩罚,最低限度是预示。根据天人相分的理论,它们很显然会失去这种对于人而言的重大意义。在荀子看来,如“星队,木鸣”之类的异常情形,无非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天论》)其与人事无关,因此人也是不必对此负有任何的责任。“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在荀子这里获得了新的理解。“传曰:万物之怪,书不说。”(《天论》)此处的“传”虽然不知道是哪一本书,与孔子的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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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10 虽然不必对天灾负责,但是如果出现人事的异常变化,那就是人的责任。荀子把人事的异常之变称之为人祅。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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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12 物之已至者,人祅则可畏也。楛耕伤稼,耘耨失岁,政险失民,田薉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祅;政令不明,举措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祅;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则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祅;祅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其说甚尔,其灾甚惨。勉力不时,则牛马相生,六畜作祅,可怪也,而不可畏也。传曰:万物之怪,书不说。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磋而不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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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14 如果说《天论》开始的时候主要是阐明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那么在这里,主要想说明的就是人应该为什么负责,不应该为什么负责。两者结合起来,就归结为一弃一取。弃的是天职,取的是人职。如星坠、木鸣等,弃之可也。但耕稼之时、政令之明、礼义之修等,则一日不可弃也。由于后一方面原因制造的混乱和灾难,称之为人祅。如此则不仅要怪之,还要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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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16 经过了这里清楚的说明之后,荀子需要解释儒家思想中的一些矛盾。譬如作为礼的一部分,儒家特别重视的祭祀,包括对天和鬼神等的祭祀。如果它们是无用的,人们为什么还要祭祀?在此,荀子提出了著名的“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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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18 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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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20 荀子这里提到了几种常见的现象,遇日月食则有救之的仪式,天大旱则有求雨的祭祀,国家大事之前则要经过卜筮征得鬼神的同意等。如我们知道的,这些都是所谓礼的一部分,对于重视礼的荀子来说,当然是要肯定的对象。可是如果如日月食等都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与人无关的人亦无法控制的内容,那么祭祀的意义体现在哪里?在这里,荀子又一次地表现出其非功利性的一面,就像他在批评墨子非礼非乐时所表现出来的那样。“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即是说并非认为祭祀会取得实际的效果,其作用和意义仅仅在于“文之也”。文者,文饰也,是对某种情感的文饰。大旱之时的求雨,对日月食的恐惧,都是人们正常的情感反应。因此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把它表现出来。这个方式就是各种形式的祭祀。要记住,祭祀不过是文饰,不可看作是人和天或者鬼神之间的真正对话,不可看作是思天的行为。其真正的意义乃是表现人们对于雨的期盼,对于大事的郑重,或者希望日月尽快地恢复常态。荀子在这里区分了君子和百姓不同的态度,百姓以为神,即认为祭祀是有效的,可以帮助人们达到某种目的。君子则不同,明确地知道那不过就是文饰。不同的态度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以为神则凶,会“错人而思天”;以为文则吉,祭祀而不废人职。由此,荀子提出了“国之命在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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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22 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日月不高,则光晖不赫;水火不积,则晖润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则王公不以为宝;礼义不加于国家,则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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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24 天地物人,各有其所明,不可混淆,这仍然是荀子一贯的天人相分的思路。对人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日月水火珠玉,而是礼义。人之命在天,并非说人的命运譬如成为君子或者小人决定于天,只不过是孔子“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另外一种表达。由此人命的含义便可知后面国命的所指,主要的还是偏重在存亡的方面。个人的死生决定于天,但国家的死生却一本于礼。故重礼法则王霸,反之则危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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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26 礼义就是道,荀子《天论》的落脚处在此也就完全地呈现了出来。如前所述,天人相分的意义在于明确天职和人职,从而把价值的主体归之于人。沿此展开,天和道的分离就成为必然之事。如果我们关注下《天论》的结构,就可以知道它始于天人之分的论述,而终于对一贯之道的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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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28 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一废一起,应之以贯,理贯不乱。不知贯,不知应变,贯之大体未尝亡也。乱生其差,治尽其详。故道之所善,中则可从,畸则不可为,匿则大惑。水行者表深,表不明则陷;治民者表道,表不明则乱。礼者,表也。非礼,昏世也;昏世,大乱也。故道无不明,外内异表,隐显有常,民陷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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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30 道不是别的,就是荀子一直突出的礼,这是百王所共同遵守者,也是变化历史中的不变者,荀子称之为“贯”。废起治乱,与天无关,却都和道有关。与道相悖则乱,尽道中道则治。在这里,道成了意义、秩序和价值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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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35 中国儒学史 [:1702022284]
1702029136 中国儒学史 第四节 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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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38 礼对于荀子而言的重要性是无需论证的,“道德之极”(《劝学》)和“人道之极”(《礼论》)的提法足以显示出它的位置。从低的方面来说,这是人和禽兽区别开来的关键。《非相》中说到“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人之所以为人者的核心是“有辨”,而“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王制》认为人和世界其他部分区别开来的根据不是气、生或者知,而是“义”,而义则要落实到礼的上面。从高的方面来说,礼是君子和圣王之所以为君子和圣王的根据。《儒效》说“积礼义而为君子”,“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解蔽》云“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所谓的伦和制,指的就是礼。如果把荀子和孟子进行一个比较,那么其重礼的特征就更加明显。学者大都承认孟子重仁义,经常把两者相提并论;而荀子则以礼义取代了仁义。(17)《荀子》中无一篇不言礼,系统的讨论则见于《礼论》和《乐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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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40 一、礼与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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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42 《礼论》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礼起于何也?”抽象地来看这个问题,至少会包含着两个不同的方面,其一是礼的起源问题,其二是礼的根据问题。起源和根据当然是不同的,前者突出的主要是礼的必要性一面,即礼为什么是必需的,它的出现是要应对什么样的问题?后者对应的则是礼的可能性的方面,即礼是如何可能的?就《礼论》来说,“礼起于何也”主要是在发生学意义上追问礼的起源。荀子对此的解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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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44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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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46 按照这里的说法,人生而有欲望,欲望不得满足时会表现为求,无约束的求会导致争斗,争斗则混乱,混乱则不可收拾。于是先王针对此种局面创制了礼义,用来规范此种混乱的情形,合理地满足人们的欲望和追求,在欲望和外物之间达到一个相对的平衡。可以看出,这种对礼的起源的解释是以欲望为其逻辑前提的,正是欲望的存在才使得礼的出现成为必要的事情。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方面来假设,如果人从根本上来说是无欲的,那么礼是不是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老子也许可以成为一个思想实验的例证。我们知道,在他的秩序设想中,礼是被强烈否定的因素。《老子》三十八章“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的表述集中地表达了这种态度。与此相关,最好的政治是“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使民复结绳而用之”(八十章)。尽管没有直接地关于人性的讨论,但如果我们相信《老子》中的“德”具有性的意义,那么德和欲望确实是相反的东西。于是我们看到在无欲和非礼之间的逻辑联系。应该指出,在老子那里的非礼并不限于对礼的否定,那是对一切有为秩序的否定,包括法家所谓的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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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29148 荀子哲学思考的基础,一直把情欲视为生命的本始状态,需要去正视和面对的东西。如我们知道的,在他的思想中,性、情和欲乃是一组有内在联系的观念,所以这里的“人生而有欲”,实际上和其对人性的理解密不可分。从性恶到情欲之恶,这是荀子的基本主张,此主张也就规范了对人的基本理解。就其质或者朴的一面而言,人是恶的。人首先是一个欲望的主体,而不是道德的或者理性的主体。本着这种理解,荀子对于那些认为人本无欲或者寡欲的主张进行了批评。这里特别该提到的是宋钘,荀子多次地批评他,一般称之为宋子或者子宋子。《解蔽》说:“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这里的“蔽于欲”,也就是他“人之情欲寡”的主张。《正论》对此有详细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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