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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谓叔恬曰:“汝为《春秋》《元经》乎?《春秋》《元经》于王道,是轻重之权衡,曲直之绳墨也,失则无所取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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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子曰:“二帝三王,吾不得而见也,舍两汉将安之乎?大哉七制之主!其以仁义公恕统天下乎?其役简,其刑清,君子乐其道,小人怀其生。四百年间,天下无二志,其有以结人心乎?终之以礼乐,则三王之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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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悠悠素餐者,天下皆是,王道从何而兴乎?”(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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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认为,战国秦政,“二帝(尧舜)三王(夏商周)的王道,已经不得而见,如果舍弃尚行王道“七制”(七种施政的程序和形式,如礼法刑政议对诏令之类),以“仁义公恕统天下”,能使“天下无二志,其有以结人心”的两汉,则无所取正了。此虽是其续《书》的依据,同样可以视为其作《元经》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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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还认为,举国之为政者,皆备位而无所作为,固然与大政不行王道有关,同时也是不明春秋大义,行政无所持循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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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修《元经》,有两个重要的观念,首先是“尊中国”,中国是一个宏大的称号,五帝三王之所创立,令人景慕的衣冠礼乐文教之邦,大约与孔子的尊“华夏”相当,主要是个文化理念;因之“非中国不敢以训”。其次是以“尊中国”为标准拟定之“帝制”,“帝制”是国家政治中枢,权力传承的正统,大义名份所在,所以必须予以严格“正名”。此类论述,《中说》多有所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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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常曰:“大哉,中国!五帝、三王所自立也,衣冠礼义所自出也。故圣贤景慕焉。中国有一,圣贤明之。中国有并,圣贤除之邪?”子曰:“噫!非中国不敢以训。”(《述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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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吾于《续书》《元经》也,其知天命而著乎?伤礼乐则述章、志,正历数则断南北,感帝制而首太熙,尊中国而正皇始。”(《关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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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生曰:“殇之后,帝制绝矣,《元经》何以不兴乎?”子曰:“君子之于帝制,并心一气以待也。倾耳以听,拭目而视,故假之以岁时。桓、灵之际,帝制遂亡矣。文、明之际,魏制其未成乎?太康之始,书同文,车同轨。君子曰:帝制可作矣,而不克振。故永熙之后,君子息心焉。”曰:“谓之何哉?《元经》于是不得已而作也?”文中子曰:“《春秋》作而典、诰绝矣,《元经》兴而帝制亡矣。”(《问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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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中国失道,四夷知之。”魏征曰:“请闻其说。”子曰:“《小雅》尽废,四夷交侵,斯中国失道也,非其说乎?”征退谓薛收曰:“时可知矣。”(《关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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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常曰:“《元经》之帝元魏,何也?”子曰:“乱离斯瘼,吾谁适归?天地有奉,生民有庇,即吾君也。且居先王之国,受先王之道,予先王之民矣,谓之何哉?”董常曰:“敢问皇始之授魏而帝晋,何也?”子曰:“主中国者,将非中国也。我闻有命,未敢以告人,则犹伤之者也。伤之者怀之也。”董常曰:“敢问卒帝之何也?”子曰:“贵其时,大其事,于是乎用义矣。”(《述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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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齐桓尊王室而诸侯服,惟管仲知之;符秦举大号而中原静,惟王猛知之。”或曰符秦逆。子曰:“晋制命者之罪也,符秦何逆?昔周制至公之命,故齐桓、管仲不得而背也;晋制至私之命,故符秦、王猛不得而事也。其应天顺命、安国济民乎?是以武王不敢逆天命、背人而事纣,齐桓不敢逆天命、背人而黜周。故曰:晋之罪也,符秦何逆?三十余年,中国士民,东西南北,自远而至,猛之力也。”子曰:“符秦之有臣,其王猛之所为乎?元魏之有主,其孝文之所为乎?中国之道不坠,孝文之力也。”(《周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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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恬曰:“敢问《元经》书陈亡而具五国,何也?”子曰:“江东,中国之旧也,衣冠礼乐之所就也。永嘉之后,江东贵焉,而卒不贵,无人也。齐、梁、陈于是乎不与其为国也。及其亡也,君子犹怀之。故《书》曰:晋、宋、齐、梁、陈亡,具五以归其国。且言其国亡也。呜呼!弃先王之礼乐以至是乎?”叔恬曰:“晋、宋亡国久矣,今具之,何谓也?”子曰:“衣冠文物之旧,君子不欲其先亡。宋尝有树晋之功,有复中国之志。亦不欲其先亡也。故具齐、梁、陈,以归其国也。其未亡,则君子夺其国焉。”曰:“中国之礼乐安在?其已亡,则君子与其国焉。”曰:“犹我中国之遗人也。”(112)(《述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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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言,则是王通认为,奉行礼乐的帝制,在东汉殇帝,乃至桓、灵二帝时,实际已经沦丧,代之而起的三国魏,终其一代也未能实现重建帝制的意图;虽然至西晋太康年间,帝制又几乎复振,可惜终于沦亡于其后的永熙之政。关心朝政的君子也终于绝望;中国既失其道,于是招致“四夷交侵”,能够将其讨平,最终仰仗的是夷狄中“尊中国”的力量;于是便以是否能够“尊中国”来衡量元魏之于皇始初年的建元称帝,以之与两晋比较权衡,则当“乱离斯瘼”之际,元魏肯于接受“先王之道”,“且居先王之国”,使“生民有庇”,就应该承认其为中国的君主;对待其间符秦政权,也不应称之为叛逆,是因为晋朝乱政失道所造成;但卒以“帝晋”者,虽然因其将要失去中国的主权,但仍为衣冠礼仪之旧,尊其为帝者,乃是对其礼乐王道寄以希望,而怀念之也;然而最终帝元魏的原因,则是因为孝文帝于时(太和),无论就控驭的区域,以及奉行王道大义,都已超过南朝(萧齐)的缘故;其间,还有符秦称帝,是因为其有得力的辅佐之臣,依仗王猛之力而致;元魏之所以最终能为中国的帝制君主,使悬于一线的中国礼乐王道于不坠,乃是孝文帝的功劳。至于,帝晋之后,又复帝刘宋的原因,则是“宋尝有树晋之功,有复中国之志。亦不欲其先亡也”。及后之齐梁陈三朝,表面上还在奉行可贵的礼乐制度,但已抽去了其精神实质,名存而实亡,王通因之说“中国之礼乐安在”?“弃先王之礼乐以至是”,所以“卒不贵”,亦即《元经》因此而皆不许其为帝。至于东晋之后的五国,至陈朝亡而书五国并亡者,就是指这五代(五国)历传的礼乐文化也随之彻底灭亡了。以礼乐文化为标准,评价孰为“帝制”的标准,最根本的原因,便是王通所云的:“犹我中国之遗人也。”因之不能不尊中国,并重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王道与礼乐文化。于中可以看出《元经》论断南北的复杂逻辑和评点褒贬标准之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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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又认为,帝制虽是按照是否尊中国、行王道而定,但是帝制并不必然产生王道,这里所谓“帝制”,只是一个在衰乱之世不得已的权且称呼,“絜名索实”并不尽然;当时称帝者南北不一,《元经》大体定一个标准,“以断南北之疑”(究竟谁为正统的疑惑)。至于能不能真正合于王道政治,也许只有等待来者了。其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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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收曰:“帝制其出王道乎?”子曰:“不能出也。后之帝者,非昔之帝也。其杂百王之道,而取帝名乎?其心正,其迹谲。其乘秦之弊,不得已而称之乎?政则苟简,岂若唐、虞三代之纯懿乎?是以富人则可,典礼则未。”薛收曰:“纯懿遂亡乎?”子曰:“人能弘道,焉知来者之不如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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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子曰:“帝之不帝久矣。”王孝逸曰:“敢问《元经》之帝何也?”子曰:“絜名索实,此不可去。其为帝,实失而名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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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谓薛收、贾琼曰:“《春秋》、《元经》,其衰世之意乎?义直而微,言曲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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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子曰:“《小雅》尽废而《春秋》作矣。小化皆衰,而天下非一帝。《元经》所以续而作者,其衰世之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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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元经》以断南北之疑。(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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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曾就《春秋》和《元经》所针对的不同的历史情势作过一个比较,据《中说·魏相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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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子曰:“《春秋》,一国之书也。其以天下有国,而王室不尊乎?故约诸侯以尊王政,以明天命之未改,此《春秋》之事也。《元经》,天下之书也。其以无定国而帝位不明乎?征天命以正帝位,以明神器之有归,此《元经》之事也。”董常曰:“执小义妨大权,《春秋》《元经》之所罪与?”子曰:“斯谓皇之不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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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子曰:“《元经》有常也:所正以道,于是乎见义。《元经》有变也:所行有适,于是乎见权。权义举而皇极立矣。”(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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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是一国之书,所以“约诸侯以尊王政,以明天命之未改”;而《元经》是天下之书,其时是天下既无定国,亦不明帝位(或“神器”)之所归,需要证之以“天命”人事以辨明之。这样就不可如董常所说“执小义妨大权”,而必须奉行历圣所传的“皇极大中”之道,以为指针。(不然就是“皇之不极”)。既守其“常”,又要把握“权变”之义,经权并用,而后才能树立起评判历史的“皇极大中”之道来。所以王通又说:“非至公不及史也。”(115)如《元经》之帝元魏,如果仅仅拘于“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常经,不知权变之义,或心存怀念南朝为衣冠礼仪之旧的私意,而不顾及是否奉行王道的实质,则不会有至公至正的胆识,以著成《元经》“帝元魏”这样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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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宋以来,学者皆认《元经》其书于五代时散逸,传本乃宋代阮逸所伪造。最初致疑者为晁公武叔侄,《郡斋读书志》卷十于《元经》十卷条下谓:“按《崇文》无其目,疑逸依托为之。”(116)邵博于《闻见后录》卷五更记晁以道之言曰:“逸才辩莫敌,其拟《元经》等书,以欺一世之人不难也。”并述“逸尝以私稿视苏明允”(117)。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也以其书《唐志》无目(按《新唐书·艺文志》有其目),书著于隋而人名避唐讳。为阮逸“心劳日拙,自不能掩”其伪撰的证据。《四库全书提要》认为史书“书名书字,例本互通”,不一定是避讳。但又举出“书神虎门为神兽门,则显袭《晋书》,更无所置辨矣”,并引陈师道《后山谈丛》等书亦记及“逸以稿本示苏询”事,说:“师道则笃行君子,断无妄语,所记谅不诬矣。”(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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