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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前面讨论“参两”问题时曾指出,在张载的思想里,“两一”的复杂关系之所以成立,首在于“两”在逻辑功能上的优先性,因为“若一则[有两],有两亦[一]在,无两亦一在。然无两则安用一?不以太极,空虚而已,非天参也”。【380】只有在“两在”的基础上,本一之神才是不测的;而“两在”又必是不断地向合一推进的,否则就是僵化孤立的两体,从而凝滞不化了。这就是所谓“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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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载的一般论述中,神与化在一种并列的关系中指向物之间不同的关联状态,而这两种不同的关联状态又与“感”的观念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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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感则化。感亦有[不速],难专以化言,感而遂通者神,又难专谓之化也。【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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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则材料在文本上有不可尽通之处。《张载集》的点校者依古逸丛书本《周易系辞精义》在“感亦有”之后增“不速”二字。【383】这一添加的结果,反倒将“不速”当成了感的特殊状态,这与“化言其渐”正相牴牾,明显不通。而且正如校勘记中所指出的那样,《精义》本作“感亦不速”,无“有”字。一字之差,意义迥别。虽然文本中有不可复原的窜乱,但统观这条材料,其大义还是相当清楚的:感的常态是“不速”,属于渐进的化,但也有感而遂通的神的状态,所以,不能把所有感的效用都归结为渐进的化。这样一来,“化”所描述的就是相对独立的物之间虽“有所感”,却未能因此“感”而达到无碍的清通合一,尚处于渐进地“推行于一”的阶段的状态;而“神”则指“感而遂通”的清通合一,张载用人身之四体来比喻这一状态:“一故神,譬之人身,四体皆一物,故触之而无不觉,不待心使至此而后觉也,此所谓‘感而遂通,不行而至,不疾而速’也。”【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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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并列关系中分别指称不同感通状态的神和化的概念,并不能涵盖张载哲学中所有相关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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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天德;化,天道。德,其体,道,其用,一于气而已。【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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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用关系中,神和化被分置于两个不同的层面。神是本体层面的,而化则是神的作用。这里,化即气化,兼两一而成天之参。化是对宇宙间氤氲不息的生灭过程的实然把握,而神则是其内在根据。化总是处于“两在”之中,总是在“推行于一”的过程里,而这一过程是不会终结的;神则是两体的“本一”,而正是因为两体的“本一”,故能合能感,从而能“推行于一”。神是天下所有变化的内在根源:“惟神为能变化,以其一天下之动也。人能知变化之道,其必知神之为也。”【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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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又将神化与《中庸》的“至诚无息”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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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学未至知化,非真行也。【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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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对应的是至诚和天性,而化则对应不息和天命。穷神即是尽性,从而达到至诚如天的阶次。至诚不动,而“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化”(《中庸》),而这一至诚之化,张载称之为“神而化”,即所谓“‘不动而变’,神而化也”。【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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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化与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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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太虚和气的关系同样,历来的研究对于神化的关系也殊多误解,而且,这些误解又往往相互关联。我们在前面曾特别指出牟宗三“太虚神体”这一表达对张载哲学的误解。由于牟氏将太虚与神在同一层次上等同起来,这使得他不仅错解了虚与气的关系,也影响了他对神化这一关键范畴的理解。晚近出版的张载哲学研究专著——《虚气相即》一书受牟氏影响甚巨,在对相关问题的分析上,也完整地秉承了牟氏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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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论神最多,……显然,要在这诸多的“神”中概括出一条普遍适应的定义是比较难的。不过,我们仍可以作出以下分析:从提出角度来看,有的是实体义的神,有的是作用义的神;有的是从太虚角度提出的神,有的则是从气的角度提出的神。显然,所谓从气的角度提出的神正是作用义的神,而从太虚角度提出的神则是实体之神。如果再进一步归类,那么,作用义的神正是实体之神的气化表现,或者说张载正是着眼于太虚在气化中的表现才提出神这一概念的,因为神本身是无方体的。这样,结合“天德”的规定以及与“用”对应的“体”来看,神也就应当是太虚本体的气化表现或“妙应之目”;就其自体而言,也可以说就是太虚本体之“清通而不可象”自身。【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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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段论述,首先要指出的是其方法论上的问题。从张载众多关于神的论述中,概括出一个普适的神的概念,当然既无必要,也无可能。但在具体语境中明确张载哲学话语中各种神的用法,则是绝对必要的。离开了细致的文本解读和分疏,有关张载哲学的种种讨论也就只能停留在语焉不详的程度上了。而这一语焉不详在该书的这一段关键论述中有充分的体现。如说“神也就应当是太虚本体的气化表现或‘妙应之目’”,这一论述显然是以《正蒙·太和篇》的“神者,太虚妙应之目”为根据的。但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那样,将此处的“太虚”读为太虚本体,进而将这句话理解为本体论命题,是一种典型的误读。《太和篇》这句话的前一句是“圣者,至诚得天之谓”,这两句话紧密关联,都是就人道立言的。这里所说的“太虚”,是指圣人不囿于闻见的虚明妙应之心。其次,就具体的结论看,由于没有注意到张载哲学中有形、无形而有象以及“清通而不可象”这三个层次的分别,而将无形而有象的“虚空”或“太虚”与“不可象”的神体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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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是并立的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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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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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们显然不能将虚与实的关系理解为相即不离的体用的关系。宇宙间既有相对独立的太虚之气,也有太虚之气凝聚而成的有形有质的“万物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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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固是气的本然之体,同时也是氤氲不息的气化过程的一个过渡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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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虚之实,实则不固;至静之动,动而不穷。实而不固,则一而散;动而不穷,则往且来。【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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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是真实的存在,这一真实的存在并不凝固僵化,而是“一而散”的。这里的“散”,当读作“散殊而可象”之散,是指作为一的太虚散裂区别为具体的万物形象。《正蒙·太和篇》中被广为征引的“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其实是强调聚散皆“客”的,也就是说,聚散都只是气化的暂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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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这一讨论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为准确地理解下面这一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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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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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载的哲学话语中,法、形、效与象、性构成两组相对的范畴。以天地法象为糟粕,则性也在糟粕之列了。由此,张载突显了神化的至真至精。而正是至真至精的神与化,才使得法象、形性不至沦为构成宇宙的“质料性”的存在。换言之,在张载看来,如果我们仅仅看到法象、形性之间静态的对立状态,而没有看到贯穿其间的神化作用,那么,即使性与象这一层面的形上者,也会沦为僵死粗质的糟粕。而这也正是“不如野马、氤氲,不足谓之太和”这一论述的重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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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将太虚与神等同起来,在张载的论述中似乎也可以找到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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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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