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057267
1702057268
《周官》泉府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以其价买之,以待不时之买者。所以与通货贿也。若果子非有不售而滞于民用者,而官皆敛之,此与贱丈夫登龙断而罔市利者何异哉?以是为政体不亦谬乎?【769】
1702057269
1702057270
王安石市易法强调商业的官营,将已有的茶盐等特殊商品的国家专利,扩大到了其他货物之上。甚至连水果这样的东西,也由市易司经营。王安石在回应宋神宗的质疑时,引《周官》以为支持,认为市易司的做法是在收聚销售不畅、滞于民用的货物,从而在货物稀缺时平物价、周民用。然而,正如杨时指出的那样,水果这类商品在当时并不具备长期储存的条件,因此,市易司垄断水果经营就根本起不到“通货贿”的作用,而只是一种“罔市利”的手段。实际上,市易法与青苗法一样,都违背了儒家“藏富于民”的原则。
1702057271
1702057272
王安石创立新法是以富国强兵为其目的的。然而施行以后,效果并不明显。苏轼在新政之初即已指出:“君臣宵旰,几一年矣,而富国之效,茫如捕风,徒闻内帑出数百万缗,祠部度五千余人耳。”【770】通过售卖祠部度牒来增加国家岁入,是极受非议的举措。《神宗日录》中即记录了相关的议论:“上问程颢言不可卖祠部添常平本钱事如何。余曰:‘颢所言,以为王道之正。臣以为颢所言,未达王道之权。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今祠部所可致粟四五十万,若凶年人贷三石,可全十五万性命。今欲为凶年计,当以凶岁为之,而国用有所不暇。故卖祠部所剃三千人头,而所可救活者十五万人性命。若以为不可,是不知权也。’”【771】对于王安石的辩白,杨时论曰:
1702057273
1702057274
鬻祠部三千,盖六十余万缗。固非三千人所能自具也。取之于力本之民而已。由是得以不蚕而衣,不耕而食,亦取赀于力本之民而已。故其徒益繁,则其害益甚。是未及赈饥而先困吾民,以资游手也。先王之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积。故凶年饥岁,民免于死亡。以其豫备故也。不知为政,乃欲髠其人而取其赀,以为赈饥之术。正孟子所谓虽得禽若丘陵弗为也。以是为王道之权,岂不谬哉?《诗》云:“谁生厉阶,至今为梗。”【772】
1702057275
1702057276
国家岁入的根本来源还在于百姓的生产。祠部卖度牒所得的收入,从根本上讲,也是“取之于力本之民”。而每年多度三千人,也就意味着额外减少了三干农业劳动力。因此,从根本上讲,仍是对国家经济基础的损害。
1702057277
1702057278
在杨时看来,新法的根本问题还是在于以谋利为本旨。而王安石在义利问题上的混淆,则是导致这一错误倾向的根本原因。关于理财,王安石曾有这样的议论:“理财诚方今所先,然人主当以礼义成廉耻之俗为急。凡利者,阴也。阴当隐伏。义者,阳也。阳当宣著。此天地之道,阴阳之理也。若宣著为利之实,而礼义廉耻之俗坏,则天下不胜其弊,恐陛下不能得终于逸乐无为而治也。”对此,杨时批评道:
1702057279
1702057280
取之有艺,用之有节,先王所以理财也。故什一天下之中制,自尧舜以来未之有改也。取其所当取,则利即义矣。故曰:“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则义利初无二致焉。何宣著隐伏之有?若夫宣著为善之名而阴收为利之实,此五霸假仁义之术,王者不为也。故青苗意在于取息,而以补助为名;市易欲尽笼商贾之利,而以均济贫苦为说,皆此意也。【773】
1702057281
1702057282
在杨时看来,王安石在义利问题上是在以义为标榜来掩盖其根柢里的谋利之实。此中阳义阴利的思想,与新政的具体施行是一致的。杨时还指出了王安石这一思想的来源:“荆公云:‘利者阴也,阴当隐伏。义者阳也,阳当宣著。’此说源流发于董仲舒。然此正王氏心术之蔽,观其所为,虽名为义,其实为利。”【774】
1702057283
1702057284
除了对新政的反思和批评外,杨时还对王安石的“新学”做了学术上的清理。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王安石《字说》的批评。《字说》一书今已散佚。不过,从杨时《王氏字说辨》中引用的一些条目看,此书对于字义的发挥虽然展开了一个极大的语义解释空间,从而将各种思想要素融会起来,但也确有穿凿附会之弊。比如,在解释“空”字时,《字说》云:“空。无土以为穴,则空无相;无工以穴之,则空无作。无相无作,则空名不立。”对此,杨时辩曰:
1702057285
1702057286
作相之说,出于佛氏,吾儒无有也。佛之言曰:“空即无相,无相即无作,则空之名不为作相而立也。”工穴之为空,是灭色明空,佛氏以为断空,非真空也。太空之空,岂工能穴之耶?色空,吾儒本无此说。其义于儒佛两失之矣。【775】
1702057287
1702057288
王安石以佛家“相”“作”的概念解释“空”,但又未能穷达佛家思想的真义。因此,这一解释无论从儒家的立场还是佛家的立场看,都说不通。
1702057289
1702057290
《字说》对“同”的解释,问题更为突出:“同。彼亦一是非也,此亦一是非也,物之所以不同。冂一口,则是非同矣。”此处杨时的批评显然更有针对性:
1702057291
1702057292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非门其一口所能同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必溃矣,何同之有?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乃能同也。同异之名不为是非而有也。如乐统同,礼辨异,同姓异姓之类,何是非之有。【776】
1702057293
1702057294
在杨时看来,王安石对“同”字的解释,其实是其一贯的思想和行为风格的体现。程颢亦曾指出王氏个性的“狠愎”。而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排除异见,恐怕是熙丰变法中王安石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1702057295
1702057296
《字说》释“童”曰:“童。始生而蒙,信本立矣;方起而稚,仁端见矣。”杨时论曰:
1702057297
1702057298
四端皆根于人心,与生俱生也,非特信仁而已。以蒙为信本,稚为仁端,皆无是理也。【777】
1702057299
1702057300
以人初生时的本心作为信本、仁端,是对孟子人性思想的误解。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四端,是人生而具备的,同时也是人的一生中未尝或离的。
1702057301
1702057302
在杨时看来,王安石学术上的杂驳和思想上的无根基,其实正是其新政的种种问题的根由所在。
1702057303
1702057304
第二节 儒 佛
1702057305
1702057306
在儒佛关系的问题上,杨时基本上承续了二程的立场。在一封规劝友人的信中,他这样写道:
1702057307
1702057308
且佛之言曰:吾之道足以断轮回,出死生。故溺其说者争趋之。彼以死生为足厌苦而求免之,果足为道耶?……世之为佛之徒者,将以为道耶?则废人伦、逆天理,非所以为道也;将以求福田利益,则与世之行谒公门、以徼名逐利者,无以异也,尚何足道哉!【778】
1702057309
1702057310
这一论述,完全是以二程的相关思想为依据的。
1702057311
1702057312
然而在《宋元学案》中全祖望的一段按语,颇值得留意:“祖望谨按:慈溪黄氏曰:‘龟山气象和平,议论醇正,说经旨极切,论人物极严,可以垂训万世,使不间流于异端,岂不诚醇儒哉!乃不料其晚年竟溺于佛氏。’”【779】
1702057313
1702057314
指杨时溺于佛氏,主要是针对他以佛老之理解释儒家经典的问题。如以庵摩罗识释孟子之性善:
1702057315
1702057316
《通总老言经》中说十识,第八庵摩罗识,唐言白净无垢。第九阿赖邪识,唐言善恶种子。白净无垢即孟子之言性善是也。言性善可谓探其本,言善恶混,乃是于善恶已萌处看。【780】
[
上一页 ]
[ :1.70205726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