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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说,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所象征的一切事物,其产生和存在是形气之化;但此形气之生,皆为理所管辖。故具体事物皆有理。就此意义说,理是最高的范畴,有了理,就会范导气生出具体事物。在曹端这里,强调的是朱子“有是理便有是气”,“理是本”的思想。曹端对强调理、以理释太极的学者邵雍、周敦颐、二程、朱子皆极力表彰,对以气释太极者,从老、庄、列到汉儒,都加以批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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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而后论太极者,皆以气言。老子“道生一”而后乃生二,庄子师之曰:“道在太极之先。”曰一,曰太极,皆指作天地人三者气形已具而混沦未判之名。道为一之母,在太极之先,而不知道即太极,太极即道。以通行而言则曰道,以极致而言则曰极,以不杂而言则曰一,夫岂有二耶?列子“混沦”之云,《汉志》“含三为一”之说,所指皆同。微周子启千载不传之秘,则孰知太极为理而非气也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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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增《太极图说》首句“无极而太极”为‘自无极而为太极’,是以无极为虚无,太极为气,皆不知太极之真义。而朱子释“无极而太极”为“无形而有理”,则是至为精当之说。并且认为,理解朱子之理气学说,当以《太极图说解》为正。而《朱子语类》中的某些可导致以气为太极的说法,皆非朱子之成书。其或出于讲究未定之前,或出于应答仓促之际,其中不无千虑之一失。信《语类》而疑《太极图说解》,则“弃良玉而取顽石,掇碎铁而掷成器,良可惜也”。【6】可见曹端对以理释太极守之甚坚,对朱熹之说捍卫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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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在理之动静上,尤主朱子《太极图说解》中的思想而批评《语类》中的思想。为此,他特作《辨戾》之文加以辩驳。他不同意《朱子语类》中“太极不自会动静,乘阴阳之动静而动静”之说,尤反对“理之乘气,犹人之乘马。马之一出一入,而人亦与之一出一入”之说,认为此说以气为根本。气自身能动静,太极只是附着在气上,随气之动静而动静。曹端认为,此说否定了理的最高范畴地位,抹杀了理主动控御气、范导气的作用,理变成了无能动性的死物。他非常赞赏周敦颐的《太极图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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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夫子,卓乎先觉。上承洙泗,下开河洛。建图立说,理明辞约。示我广居,抽关启钥。有纲有条,有本有末。舍此而为,异端俗学。造端之初,胡不思度。毫厘之差,千里之错。【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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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朱子直承周敦颐而来,在关于太极动静问题上,朱子“有太极,则一动一静而两仪分;有阴阳,则一变一合而五行具”的说法,与周敦颐“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一致,都直言太极能动静。舍此正解不顾,而言理、太极随气、阴阳之动静而动静,则不能真正领会理的性质和作用。曹端直斥以上人乘马之喻:“若然,则人为死人,而不足以为万物之灵。理为死理,而不足以为万化之原。理何足尚而人何足贵?今使活人乘马,则其出入、行止、疾徐,一由乎人驭之何如耳。活理亦然。”【8】意欲恢复朱子以理为最根本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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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关于理气动静的思想,虽然强调理而贬抑气,但终究有理气为二之嫌。此亦沿袭朱子学之学者而必然有的趋向。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对曹端以上思想进行驳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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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之辨,虽为明晰。但详以理驭气,仍为二之。气必待驭于理,则气为死物。抑知理气之名,由人而造。自其浮沉升降者而言,则谓之气;自其浮沉升降不失其则者而言,则谓之理。盖一物而两名,非两物而一体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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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此说,本其“盈天地间皆气”之论,又处在明末和会朱陆,合理气心性为一之思潮渐成趋势之时,着重点自然与曹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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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十分推崇朱子,由此亦推崇朱子所盛赞之《通书》。在《通书述解》卷首,曹端即选录胡宏、朱子、真德秀等人对《通书》的评论。其中录朱子评论最多。而这些评论实代表曹端对《通书》的基本看法。如其中朱子说:“《通书》文虽高简,而体实渊悫。且其所论不出乎修己治人事。”朱子的又一评论说:“《通书》比《语》《孟》较分晓精深,结构得密,《语》《孟》较说得阔。”“先生之言,高极乎无极、太极之妙,而其实不离乎日用之间。幽探乎阴阳五行之赜,而其实不离乎仁义礼智、刚柔善恶之际。其体用之一源,显微之无间,秦汉以来诚未有臻斯理者,而其实则不外乎六经、《语》、《孟》、《中庸》、《大学》七篇之所传也。”【10】曹端选录这些评论置于卷首,表示他认同这些说法。并且这些说法实际上是他述解《通书》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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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解《通书》,尤其重视对天道本体的描述。如在《通书》开篇,曹端在《诚上第一》的解题中,就明白透出他的着意所在:他认为《诚上第一》是“明太极为实理而有体用之分也”。【11】理可以《易传》之“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解释,也可以“实理而有体用之分”解释。前者以天道之总体即存在即运化即理则言诚,后者则以理的真实不妄、实有而不可违背言诚,这是第一位的,其存在与运化则在实理之体用中分而言之。这二种解释方向侧重点有所不同。曹端继承朱子,侧重以实理言诚。他在第一句“诚者圣人之本”的释言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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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者,实理而无妄之谓。天所赋、物所受之正理也。……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无他焉,以其独能全此而已。……此书与《太极图说》相表里,“诚”即所谓太极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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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天所赋”释“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物所受”释“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曹端以天之所赋、物之所受的“实理之本然”言纯粹至善。也就是说,在曹端这里,理即善,此善不与恶对,它是本体的、本然的、超越的,它是气的所以然。所以曹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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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气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阴一阳者,理也,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谓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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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这里明确区分了本然之善和继成之善。本然之善指理本身具有的属性,继成之善指体现于气化之物上的理。如孟子所谓性善,就是指继成之善说,因为它是本体之理体现于人这一形气之物之后所具有的性质。它的渊源是本体之理。天道之元亨利贞实际上是理之诚通诚复。通指理自己出而赋予物,复指物得此理而藏于己。这样,宇宙的运化实际上是实理流行赋受于气而成物的过程。从这里看,曹端关于天道的看法虽出于朱子而与朱子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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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的来源上,朱子强调理的“洁净空阔”的性质,它的不与气杂,逻辑在先的性质。曹端则强调理的源于天道,非独立自存的性质。在理与气的关系上,朱子强调理对气的控御、主宰作用,曹端则强调理与气的赋与受之不可分割、体用不二的性质。所以曹端将诚所代表的天道归结为“凡天地间之阴阳交错,而实理流行。一赋一受于其中,乃天地自然之易”。【14】而圣人创制出来,体现宇宙实理,模拟造化之行的《周易》,其性质就是“以交易为体,而往此来彼焉;以变易为用,而时静时动焉”。【15】周敦颐的《通书》,亦本此而作,故旨趣深远但描摹则很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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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认为,人是继天立极的,天道的性质就是人的性质,人的性质是对天道的继承。所以在描摹了天的性质后,接下来就是对人性的阐发。在他看来,人之性就是“太极之在人者”,这就是《中庸》所说的“思诚者人之道”。而人的最高标准、最完美的形态是圣人。他说:“圣人之所以圣,不过全此实理而已,即所谓太极也。圣人时静,而太极之体立;时动,而太极之用行。则圣人一太极焉。”【16】曹端继承了周敦颐和朱子的说法,认为圣人不过是天的完整体现,是天道的具体而微。圣人之静,是理气之本身全体而现;圣人之动,是理的发用流行。而理之本身,是五常之性,它的内容是仁义理智信;理的发用流行,是情,是孝、弟、忠、顺。而理之体用,皆天道之诚的表现。天道之诚是人的一切道德行为的最后根源。静是天道之诚至正未显,动是天道之诚显现于外。对此显现,明与达者可见而识之,而天道之诚则无时不有。所以,曹端在解释《通书》的“寂然不动者,诚也;感而遂通者,神也。动而未形,有无之间者,几也”一句时说:“本然而未发者,实理之体,即太极之静而阴也。善应而不测者,实理之用,即太极之动而阳也。动静体用之间,介然有顷之际,则实理发见之端,而众事吉凶之兆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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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在解释《通书》中关于人物之性时,明确区分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对此二者的区分,《通书》本文没有明确提出。因为周敦颐关于人物之性,多从气禀处立论。而曹端则吸收了从张载、程颐到朱子以来性论的发展,明确此二者的不同。曹端在注释“圣人之道,仁义中正而已矣”一句时,将仁义中正解释为人的本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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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则得于天而全于己而同于人者也。中即礼,正即智。仁义礼智之道,乃其性分之所固有,日用之所常行,固非浅陋固执之可伦,亦非虚无寂灭之可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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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天地之性或义理之性之名,但认为仁义礼智乃人性之所固有,其来源于天,其内容是道,此性人人皆同。而且性的确在人心中,故心非空虚寂灭。修养方法在于守之,行之,扩充之。“守仁义礼智,则天德在我,何贵如之?行仁义礼智,则顺理而行,何往不利?……人而充其仁义礼智之道,则与天地合其德,非有待于外也。故曰充其本然并立之全体而已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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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气质之性,曹端认为,周敦颐《通书》中所谓“刚柔善恶,中而已矣”即是气质之性。周敦颐本只有刚善、刚恶、柔善、柔恶四类,曹端加一“中”之性,为五,以与五行相配。曹端认为,此五者,皆就气禀而言,并且认为,说性须天地之性气质之性二者皆说到,才算是完备的。曹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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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只是理,然无那天气、地质,则此理没安顿处。但得气之清明,则不蔽固。此理顺发出来,蔽固少者,发出来天理胜;蔽固多者,则私欲胜。便见得本源之性无有不善,只被气质昏浊,则隔了。学以返之,则天地之性存矣。故说性须兼气质方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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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端这里明显有以朱子之性之二分纠补周敦颐之以气说性之意。朱子之性论,为南宋之后说性者所宗。但北宋前期,沿汉唐以来性论之大宗,说性以气质为主。如周敦颐、程颢【21】皆以气说性。曹端学宗朱子,故认为说性须兼说二者方为完备。但以“中”字为与刚柔善恶合而为五,以与五行相配;并且说“中”是“周子五性之中,只个中最好底性,故以和为中”,【22】则失周子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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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十分重视礼乐,说:“古者圣王制礼法,修教化,三纲正,九畴叙,百姓太和,万物咸若。乃作乐,以宣八风之气,以平天下之情。”【23】曹端认为,礼乐是周敦颐“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的修养功夫所遵循的途径,也是周敦颐政治之道的纲领。礼乐在周敦颐的思想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曹端在注释《通书》中,对礼乐的性质和功用等多有发挥。他的发挥着重在“理”与“和”二字上。如周敦颐说:“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24】意谓礼代表着谐调和秩序,乐意味着调和。只有阴阳燮和,世间万物才能和调,有秩序而不紊乱。并且万物各得其所是因为他们各自循着自身的理。循理而后和调。这里周敦颐是在两个意思上用此“理”字的:一谓和调,一谓体现于、散殊于万物之太极。曹端一秉周敦颐之意,在注解中突出了理的这两个方面及其逻辑关系,他的注中说:“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无不各得其理。然后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无不和也。以其先理而后和,所以不曰乐理而曰礼乐。”【25】曹端并且批评不循理而只追求乐这种现象,认为能循礼则自然和乐。离开理而寻乐,则鲜有不流于侮慢者。此亦“名教内自有乐地”之意。循理守礼而后能和,是曹端在礼乐上的着重之处。如在注“古者圣王制礼法”一句时,他强调,只有先修教化,才能三纲正,九畴叙,才能百姓大和,万物咸若。这是循理而后和的鲜明体现。又如论圣人作乐之缘由,他也认为,乐乃效法天地之和,和之根源在理。故说:“圣王于天下理而和之后,乃作乐焉。”【26】又如在解释周敦颐的圣人之乐“淡而不伤,和而不淫”时说:“淡者理之发,和者和之为。先淡后和,亦主静之意也。”【27】将周敦颐的“乐之淡”解释成循理,先淡后和,亦循理而后能和之意。又如注周敦颐“不复古礼,不变今乐,而欲至治者远矣”一句,也说:“复古礼,然后可以变今乐,所谓礼而后和也。苟不复古礼,则礼非其礼矣;不变今乐,则乐非其乐矣。无礼乐之化,而欲天下至治者,不其远哉?”【28】这里古礼即“理”,复古礼才能变今乐使之和谐,这也就是“理而后和”。在乐的制作上,周敦颐认为,乐本乎善政。善政之下,民安心和。圣人之乐,出自善政,故能宣畅人之和心。曹端的注释仍在强调理而后和,认为圣人作乐,乃效法理;而其制作之妙又能得其声之理,故其乐和调。乐和调,则有典雅简古之词和深潜浓饫之味。故能移易天下之风俗使之淳美。此数处皆本朱子之意,强调理之基础地位,和之根据地位。其表彰朱子的意思贯彻在他所有的著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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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养方法上,曹端着重的仍是朱子所谓的理。比如周敦颐的修养纲领“一”:“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29】此“一”本为专一之意,周敦颐承《太极图说》的宇宙论,其修养方法“一”有很强的道家意味。曹端在注释中,用程颐、朱子的理去修正“一”。他在此句注释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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