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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于此,他把经界与井田联系起来,提出了治理的措施:“今时欲行井田,须乘大乱之后,设处田皆入官,定都图,修水利,然后将田分作分数,上田四十亩,中田六十亩,下田八十亩,逐都逐图,编成字号,募人佃种,力能胜一分者一分,不能胜者半分,虽富有力者,不得佃一分之外,老则授之子,无子而不能胜者,以田归官,听人另佃,其佃田逾一分之外,及无子而授他姓,不以田归官者罪之。夫定都图,经界也,修水利,沟洫也;作分数,画井也。上田四十,中田六十,下田八十,一易再易三易也。募人佃种,二十授田也,力能胜者种一分,八口之家也。不能胜者半分,余夫也。虽富有力,不得佃一分之外,限田也。老则授之子,无子而不能胜者,以田归官,六十归田也。然后斟酌地力,轻徭薄赋。”[67]通过正“经界”的形式把有效的土地确定下来,然后兴修水利,按人口多少,能力大小还分配田亩,使田有所耕,人有所用,按照地、人的实际情况来担负相应的徭役、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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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土地所有制改革相适应,陆世仪主张改革田赋。他基于清初江南田漕运的困难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弊端,力倡“设开中法”,说:“江南岁漕五百万石,若无良法救疗,此万世之病也。常思得一策,苟能循而行之,则三十年后,岁漕可已。其法莫若用洪永开中法,凡畿辅之地及山东西九边各塞,或募徽商,或召土著,或遣谪贪污官吏,给与闲田,永不起科,听其以意,号召乡人,有能垦至百顷者,或复其官,或荣其身,数年之间,边鄙充足。三十年间,漕运可已。”[68]正是由于他出生于江苏太仓,深知清初江南漕运劳民伤财,费多效少,才提出“开中法”。此法在于通过免除赋税的方式,鼓励京津、山东、山西、安徽,乃至于各边塞的商人、土著、有罪戍边之官吏耕种荒地,开垦边塞,扩大粮食产量。这不仅使北方居高不下的米价下降,京畿地区粮食自给自足,同时使江南不必漕运,解决南粮北调所带来的艰辛。他的这些主张及措施,对于发展农业生产,稳定政治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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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建议稳定赋额,说:“凡田赋之法,最要简明直截,赋额一定,上下遵守,永世不易,故贪暴不敢挪移作弊。”[69]由此他痛陈当时姑苏钱粮的三大困和四大弊,即“浮粮积害之困”、“水利壅塞之困”、“豫征白粮之困”与“杂徭妨正之弊”、“吏胥侵蚀之弊”、“棍儒朋侵之弊”、“四民失业之弊”。[70]针对百姓的困苦,他提出了统治者应对肥田高产,其赋当多;瘠田低产,其赋当少。在水利方面,主张疏通娄江、泄太湖积水,建议朝廷停止“折色”、“豫征”,让百姓“休养生息”,特别是统治者应对农民要“务减赋以恤民,量入以为出”。针对统治者的流弊,他指出:第一,朝廷应对地方“杂徭”做出明确规定,并奖励重用廉干人才;第二,朝廷在命官用吏上要“清源”、“节流”,以加强对吏制的管理;第三,对贪官、污吏与“棍儒”的结党营私,坚决严惩不贷;第四,提倡正道正风和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以扶持社会正当行业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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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上的“学校之制”和“经济之才”。陆世仪的教育思想以“人处天地之间,无不学而成其能者”为依据,肯定教育对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强调学校教育要与社会实际需要相结合。从教育本身看,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从社会需要看,要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基于这两点的考虑,他针对当时学校教育的弊端,提出了有关教材设置、教学内容、教育方法等改革建议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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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上的更新。他认为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对国家有用的人才,而“国学”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后环节。他说:“学校之制,其在乡学,不过读书识字、歌诗习礼而已。至于国学,决当仿安定湖学教法而更损益之。”如“经义则当分为《易》、《诗》、《书》、《礼》、《春秋》诸科,治事则宜分为天文、地理、河渠、兵法诸科,各聘请专家名士以为之长。”[71]在宋代胡瑗“湖学教法”的基础上,根据时代要求,增加了新的教学内容,如建议“今人所当学者,正不止六艺。如天文、地理、河渠、兵法之类,皆切于用世,不可不讲”[72]。从教育要“切于用世”的立场出发,强调学校不仅要开设“六艺”之科,还要增设“天文、地理、河渠、兵法”等科。强调,“经义”与“治事”相结合,反对八股的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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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特别是把当时最新的西学科技成果引入教学中,像他所说:“西学有几何用法,《崇祯历书》中有之,盖详论勾股之法也。勾股法《九章》算中有之,然未若西学之精。”[73]同时他还肯定西方天文学“近理”,说:“西学绝不言占验,其说以为日月之食,五纬之行,皆有常道、常度,岂可据以为吉凶,此殊近理。”“天文图盖天不如浑天,人知之矣。然浑天旧图亦渐与天不相似。惟西图为精密,不可以其为异国而忽之也。”[74]认为中国应该不断吸收外来文化中有用的东西,把学习西学与经国济世有机地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我国古代的教育内容。从他的论述中似乎可以看到近代科学教育的初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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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重视对教师的选择,认为应该聘请各科目学有所长的“专家名士”,以改变当时“学校设官,如教授、训导之类,徒立虚名”的局面。汉代设立博士“是即专家名士之意也,故汉儒之学虽未精纯,然尊重师传,渊源有本,是以其学尤多近实”。他也强调学校之师的品德学问是影响人才辈出的关键因素。凡是学校的老师,不论是乡学、国学、太学,“决当以德行学问为主。德行学问高于一乡者,即聘之为乡学之师;德行学问高于一国者,即聘之为国学之师;德行学问高于天下者,即聘之为太学之师”。[75]选择老师得当,教出的学生必然是德才兼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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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设置,他列举了许多必读书目,多为经世致用之书,并主张“力能兼者兼之,力不能兼,则略其涉猎而专其讲贯。又不然,则去其诗文,其于经济中,或专习一家,其余则断断在所必读,庶学者俱为有体有用之士。今天下之精神皆耗于帖括矣,谁肯为真读书人,而国家又安得收读书之益哉!”[76]故此,接下来提出了从“乡学”到“国学”,从“小学”到“太学”的三十年一整套的教育教材,书目涉及之广是前所未有的,这体现出他的办学宗旨,认为学校教育不是“帖括”之徒的培养场所,科考登仕也不是办学的唯一目标,学校的真正目标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各个方面的有用人才,而“有用人才”的标准则是“有体有用”,既有道德心性的修养,又有经世致用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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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世仪反对空讲学与讲空学,指出:“天下无讲学之人,此世道之衰;天下皆讲学之人,亦世道之衰也。”[77]所以,他要求把“躬行”、“实行”引入教育内容,把学校教育与社会功业直接联系起来,从而对汉唐以来儒家的传统教育体制做了进一步完善。他所主张的学校制度,已接近近代规模,这不仅是道德教育,也不仅限于经义教育,而兼有科学教育,即包括天文、地理、水利、兵法;小学亦不仅是识字教育,还有歌诗学礼。所有这一切丰富了传统教育的内容,在当时儒学中颇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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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顾炎武相比,陆世仪的经世思想批判的成分相对减少,建设性的成分明显增加,他不再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是见之行动,其经世主张趋于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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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李光地的正统朱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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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别号榕村,福建安溪人。康熙九年(1670)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又历任侍读学士、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等。康熙二十八年(1689)被贬为通政使,后又历任兵部侍郎、顺天学政、工部侍郎等。康熙后期任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等。作为理学名臣与清圣祖关系密切,时常讲学问对。圣祖博学,凡历算、音律弥不通晓,而李光地奏进文字,圣祖未尝不称善,以至于尝说:“李光地久任讲幄,简任纶扉,谨慎清勤,始终如一。且学问渊博,研究经籍,讲求象数,虚心请益。知之最真无有如朕者,知朕亦无有过于李光地者。”[78]李光地是清廷尊朱的有力推动者,参与主持编纂《朱子全书》、《性理精义》、《周易折中》等。自己也留下大量著作,主要有《周易通论》、《周易观彖》,以及《尚书解义》、《古乐经传》、《诗所》、《大学古本说》、《中庸章段》、《中庸余论》、《论语杂记》、《孟子杂记》、《朱子礼纂》、《榕村语录》、《榕村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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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明以来王学末流蹈空沦虚,李光地为学重在由虚返实,并提出自己为学的三大纲领,即“一曰存实心,二曰明实理,三曰行实事”。“故惟圣人之道谓之中庸,过此即为隐怪。此是实理,此是实心,此是实事。即浅即深,即粗即精,无大无小,无内无外。”[79]存实心、明实理、行实事是其做学问的三个主要方面。以下从这三点出发来统摄其思想并做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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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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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的理学对其中的理字尤加关注,反复申论,详尽探讨了理气、理事、理性等关系,完善了对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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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认为,天地间二气滚作一团,其不乱处就是理。罗钦顺则认为,理即气的转折处,如春转到夏,夏转到秋,从古到今,何尝有一毫差错,这便是理。李光地不赞同此说,但不知其病在何处。后来读到薛瑄《读书录》,有性即气之最好处,颇赏其语而未畅。五十一岁后,忽然觉得以上三说皆有偏差,认为他们没有理解“理气先后”的内涵,说:“先有理而后有气,不是今日有了理,明日才有气。如形而上者为道,形而下者为器,岂判然分作两截?只是论等级,毕竟道属上,器属下;论层次,毕竟理在先,气在后。理能生气,气不能生理。”“理气固不可分作两截,然岂得谓无先后?如有仁之理,一感于事,便有温和之气。有义之理,一感于事,便有果决之气。”[80]主张理先气后,但并非把二者截然分开,如此则会得出今日有理,明日才有气的结论。李光地的意思是从层次上说,它们之间的不同,也就是一物中包含理气,理气皆寓于事物之中,理感于事便有气,从这个意义上说理先气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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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说:“气也者,何也?阴阳、动静、明晦、出入、浮沈、升降、清浊、融结、盈乎天地之间,而淆以降命,曰离是而有理焉,孰从而证诸?夫阴阳、动静,振古而然也,至于今不异也。出入、明晦,振古而然也,至于今不异也。浮沈、升降、清浊、融结,振古而然也,至于今不异也。不异之为常,有常之为当然,当然之为自然,自然之为其所以然。是故皋陶谓之天,伊尹谓之命,刘子谓之天地之中,孔子谓之道,谓之太极,程子、朱子谓之理。程子之论道器也,曰道上器下,然器亦道也,道亦器也。朱子之论理气也,曰理先气后,然理即气也,气即理也。”[81]气充满天下之间,其中包含着对立的因子并通过事物中或事物间的对应状态、样式表现出来。它们从古到今一成不变,有其恒常性,也可以说是当然的,即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人为的造作,而其所以然就是理,由此来看,理有原因,气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背后有理,因此说理先气后。理气也是合一的,理即气,气亦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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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理事关系,他说:“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不相紊乱,这是理。然此理,不是到事物上才有。性即有仁义礼智,不可混矣。命即有阴阳五行,不可乱矣。顺性命之理,说得最好。性命即理也。程子说性即理也,是因人把性字说空了,故指点此句。其实在事物为理,人之所秉为性,天之所降为命。命本以天言,性本以人言,理本以事物言。道亦理也,但理以事物条理言,道以人所行之路言。然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曰天道,曰天理,曰天心,皆是借用字眼。”[82]在理事关系上,以理为本,因为理“不是到事物上才有”的,也就是说理先于事物而存在,并且是事物得以存在的原因,同时也具有事物的规律、法则之义。性指仁义礼智,命即阴阳五行,其中不可混、不可乱是因为其中的理,理才使它们如此。他把性、命、道看成是与理同一序列的范畴,至于天道、天理、天心,其实质都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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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赞同朱熹的格物说,认为格物就是格事物中的理,指出:“格物之说,至程、朱而精,然物有本末一节,即是引起此意。物,事即物也;本末始终,即物中之理也。格之,则知所先后,而自诚意以下,一以贯之矣。象山陆子看得融洽,未可以同异忽之。朱子解物字,亦言事物之理,可见物字兼事也。《章句》表里精粗四字,似不如本末、终始之为亲切。然精即本,粗即末,表即终,里即始也。《大学》除此处,别无物字,而道理又极完全。以此诠格物之义,则程、朱之义益明,而古注、涑水、姚江之说皆绌矣。”[83]格物中的物即事物,对于物的指称,因本末终始更能说明而且又亲切,因此取代表里精粗,物之所以有本末始终是因为其中之理,事物与其中的理密不可分,理与事物合一,因此格物就是格物中之理,认识了其中的理,也就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对事物的了解才能本末终始一以贯之,把《大学》所讲的八条目都囊括其中,这是程朱格物的精髓。李氏对于司马光和王守仁的格物之说则采取否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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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物,李光地称陆九渊看得融洽,主要是指“陆象山《答赵咏道书》,引《大学》从物有本末起,至格物止,引得极精。两物字便是一个,把物之本末,事之终始讲究明白,便知所先后。未有知本末终始,而尚倒置从事者。知所先后,便有下手处,岂不近道。”[84]称赞陆九渊对《大学》格物的诠释,是把事物理解为终始本末,而其中贯穿着理,格物是格其中之理,表现为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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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论理性关系,说:“程子言性即理也,今当言理即性也。不知性之即理,则以习为性,而混于善恶;以空为性,而入于虚无。不知理之即性,则求高深之理,而差于日用;溺泛滥之理,而昧于本源。性即理也,是天命之无妄也;理即性也,是万物之皆备也。理即性也,实实有个本体在,即《乾》之元,而人之性也。有此,便不得不动,不得不静。故朱子解太极曰:即阴阳,而指其本体不杂乎阴阳而为言。极精。”[85]性即理与理即性两种提法各有偏重,但彼此不相分离。离开理言性就会出现善恶相混,流于虚无。相反,离开性言理则会忽视日用而失去本源。相比较而言,李光地更强调理即性,理是本体、所以然,以理说性使性有本体,他对理的重视体现其尊奉程朱理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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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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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论天地自然事物偏于理气,论人则着重讨论了心性等问题,其特点是存实心论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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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正如理气不可分一样,心性也彼此相互联系在一起,但又明确指出心与性之间的不同,如同理不等于气,性也不等于心。他说:“《诗》言,上天之事,无声无臭。《书》曰,道心惟微。夫曰天事,则阴阳化育具焉。曰道心,则是有心矣。是气也,心也,而以为无声臭焉,微焉,则理与性之不离于斯与,不杂于斯与,是心也。”“愚乃以孔、孟之言折之。孔子所谓仁者,人也,心、性之合也。孟子所谓仁,人心也,心、性之合也。然且有不仁之人,有不仁之心,是心不与性命也。心不与性合而曰即心,即性,可与,不可与,是知孔子所谓人者。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非谓人为仁也。孟子所谓心者,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非谓心为性也。”[86]这里所讲的道心接近于性类似于理,人心即心,类似于气。性“不离”、“不杂”者就是心。从仁来理解人,内包心性,但有人有不仁之心,此心就不是性。之所以有不仁不义等现象的出现,才立人道,孟子讲的四端指心(心有善恶),非指性(性本是善的)。在李氏看来,性属天赋,心有后天的成分,受影响的是心而不是性,这是心与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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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心性与善恶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指出:心与性不同表现为心有善恶,性至善无恶,“知心性之说,则知天命气质之说。何以故?曰知人则知天。夫性无不善,而及夫心焉,则过也,不及也,杂糅不齐,于是乎善恶生焉。天命无不善,而及夫气焉,则过也,不及也,杂糅不齐,于是乎善恶生焉”。“理统其全,气据其偏,全乎理者,中气也。过乎中、不及乎中,则谓之偏气,杂糅不齐之气,而理不备焉。”“人之五性偏,则万事坠矣。其使万物死、万事坠,非理性本然也,气之偏者为之也。理则全而不偏,惟中者近之。故论道者贵中。”[87]这里他从两个视角讨论善恶,其一是心与性不同,性为天赋无不善,心为人所有,“杂糅不齐”,即过或不及,于是有善恶;其二是以理气特点论善恶,理全气偏,所谓理全指适中,气偏则是指过与不及,人生后天受习染等影响,难免出现偏颇,因此有恶。如果以“万物死、万事坠,非理性木然,气之偏者为之”推论,人有善恶并非出自性,因为它是天赋的,而是出自后天的气。如何避免偏颇,那就要倡导中道,使理气结合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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