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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惠言专攻虞翻易学,他论理主要是把理与象联系起来,说:“夫理者无迹,而象者有依。舍象而言理,虽姬孔靡所据以辩言正辞,而况多歧之说哉!设使汉之师儒,比事合象,推爻附卦,明示后之学者有所依逐,至于今,曲学之响,千喙一沸,或不至此。虽然,夫易广矣,大矣,象无所不具,而事著于一端,则吾未见汉儒之言之略也。”[147]理属于抽象的东西,象则是具体的,离象而言理无法正确解释卦爻辞含义。汉儒解经以取象为准则,王弼以来的义理之学舍象而空谈义理,结果众说纷纭,使经学陷于困境。张惠言认为易道(理)广大,但必须通过象来显现,强调了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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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学家言理各有所侧重,如他们有的从礼与理、道与理的关系中把握理,有的从心、性、情角度谈理,有的从事、物、气角度言理,有的从文、象角度讲理,虽然言理各有不同,但不可否定的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都是从具体的、经验的层面上言理,反对抽象空洞的说理,把理由形而上拉回到形而下,与具体的有形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这也体现了汉学家们重视实证的务实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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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思想渊源而言,乾嘉汉学家谈理特色与清初学者如王夫之、颜元、李塨等人是一脉相承的。王夫之说:“天地间只是理与气,气载理而理以秩序乎气。”[148]“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149]又说:“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谓之道之器也。”[150]以气言理,以器言道,在这里气和器都是具体的,理与道具有一般的特色,但它们都寓于气或器之中,这说明理(道)不可能单独存在,总是与具体事物联系在一起。颜元说:“但须庄敬笃实,立其基本,逐事逐物理会道理,待此通透,意诚心正了,就切身处理会,旋旋去理会。礼、乐、射、御、书、数,也是合当理会的,皆是切用;但不先就切身处理会道理,便教考究得些礼文制度,又干自家身己甚事!”[151]这里的道理即是理,如何理会道理?要“逐事逐物理会”、“切身处理会”,也就是从具体事物处理会道理,这种理会的理才切于实用。其弟子李塨说:“《中庸》文理,与《孟子》条理,同言道秩然有条,犹玉有脉理,亦虚字也。《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理见于事,性具于心,命出于天,亦条理之义也。”[152]又“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曰理在事上,是理别为一物矣。理虚字也,可以为物乎?天事曰天理,人事曰人理,物事曰物理。《诗》曰有物有则。离事物何所为理乎?”[153]这里不仅对理作了界定,同时也进一步发展了颜元的主张。如果说颜元在事理关系上初步确定理不离事物,那么李塨明确提出“理见于事”、“理即在事中”。他反对理学家“理在事上”,是不赞同把“理别为一物”,也就是说理不能离开事物而作为抽象的本体单独存在。颜李后学的程廷祚“以气言理”,反对“贵理而贱气”,提出“气之外无理也”。[154]这与王夫之上述观点相一致。而他关于理如“文理条理之谓”、“若《大传》之言理,皆主形见于事物者而言”[155]的主张,则直接继承与发展了颜李之学论理的基本观点。王夫之、颜李之学有关于理的阐释与后来的汉学家遥相呼应,说明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着前后承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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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引证明汉学家是言理的,但有得有失,积极方面在于,第一,就汉学家言理的来源来说,他们善于征引先秦文献加以证明,尤其侧重从语言文字角度诠释理,这对了解理的本义是有益的,与他们那个时代尊尚古学的风气是一致的。第二,汉学家是以务实的态度诠释理,把理置于经验或实证层面,使空悬之理落到实处,与人伦日用结合在一起,发挥着具体的功效,而且此理又是人们可以认知的。尤其是理的具体化,并与情联系在一起,对反对以抽象的理来束缚人性的假道学,以及彰显人的个性有积极意义。消极方面在于,第一,汉学家言理缺乏创新,他们主要借助于先秦文献论理,只强调理的原始意义或语义学意义,而没有加以引申发挥,这是不够的。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概念或范畴会被重新解释赋予新的内涵,而且正是在不断解释中使其具有永恒的魅力。第二,他们对理学家论理的成就存有偏见,不懂得理的形而上意义,使对理的认识止步不前。理学家论理确有脱离具体事物空疏之嫌,但不能因此而否定理学注重理的抽象、形而上的意义。正是理学家使理成为本体概念,深化了对理这一范畴的认识,标志着中国古代思维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从这个意义上说汉学家对理学论理似乎矫枉过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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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对“以礼代理”提出一些不同看法,但并不否定汉学家对礼学的研究,以及对礼的重视程度,只是想说明汉学家不仅言礼而且也言理,礼与理说明的是不同的问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对话,两者并行而不相害,把礼学或对礼的研究视为汉学的中心与主轴有失全面。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以礼代理”,是因为这种提法最能说明当时的学风,即批判理学,使传统儒学由宋学向汉学的转变。即使这种提法可以成立,那么相对于“以礼代理”来说,一些汉学家对理的重新诠释(如前文所述)对宋明理学的批评更为尖锐,打击更大。因为“以礼代理”属于外在的范畴转换,而对理的重新诠释则是内在价值取向的根本转变,这种带颠覆性的转变几乎拔掉了理学的根基,对宋学向汉学转变具有根本意义。把汉学当成清代中期学术主流不仅在于此时研究什么,如礼学或其他,更在于它用什么方法来研究,梁启超曾把这一时期的儒学称之为“研究法的运动,非主义的运动也”[156]。也就是说把汉学确定为清代中期的儒学主流,在于当时的学者大都推崇汉代经学,并以训诂、考据的方法来研究经史及其他,整个儒学都笼罩在通经博古的学风之下,只有这样为清代中期儒学定位才是全面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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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学者称乾嘉学派,值得商榷。学派指一门学问中由于学说师承不同而形成的派别,一般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有共同的宗师、共同的师承、共同的学术宗旨。第二,以人名、字号而得名。第三,以出生地、生活的地点(或者是郡望)命名。以此来衡量,乾嘉学派的提法不成立。因为乾嘉则是清代乾隆与嘉庆两位皇帝的年号,也可以说是表述时间的一个概念(如乾嘉时期),以时间概念来命名学派似乎在中国古代学术思想史上没有这个先例,况且在这八十多年间不同学问彼此林立,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学术宗旨,因此笔者倾向于在乾嘉汉学之下分派。关于这一问题以后有专论详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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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俊义、黄爱平在自己的著作中有过详细的阐述。参见两人合著的《清代学术与文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另有王氏的《清初学术探研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黄氏的《十八世纪的中国与世界·思想文化卷》(辽海出版社,1999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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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见陈祖武、汪学群:《清代文化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汪学群、武才娃:《清代思想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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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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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把经学考据学的渊源追溯到晚明,他的学生余英时甚至追溯到宋明,显然是不以清代为限立论的。在这里为了更明确方便地指出清代汉学的源流,仅从清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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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钱谦益:《初学集》卷二十八,《新刻十三经注疏序》,第8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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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钱谦益:《初学集》卷七十九,《与卓去病论经学书》,第17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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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方以智:《通雅》卷首,《序》,中国书店,1990年,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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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方以智:《青原山志略·凡例·书院条》,康熙年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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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顾炎武:《亭林文集》卷三,《与施愚山书》,第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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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祖望:《鲒埼亭集》卷十二,《亭林先生神道碑》,第2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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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见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四,《答李子德书》,第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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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费密:《弘道书》卷首,《题辞》,第1页,民国九年怡兰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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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费密:《弘道书》卷上,《道脉谱论》,第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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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费密:《弘道书》卷下,《圣门定旨两变序记》,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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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朱之瑜:《朱舜水文集》卷十,《答安东守约问八条》,第3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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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吕留良:《吕晚村先生文集》卷五,《戊戌房书序》,四库禁书丛刊第148册,第572—5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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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李颙:《二曲集》卷十四,《周至答问》,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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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卷二,第二十三《言晚出书不古不今非伏非孔》,第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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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胡渭:《易图明辨》卷首,《题辞》,《清经解清经解续编》第9册,第2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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