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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群术”,不外“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是也。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以“专制”形式存在,就是所谓“以独治群”;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以“民主”形式存在,就是所谓“以群治群”。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是西洋近代以降之“特产”,中国从未有此种思想,以之“化中”,自是大头戴小帽。中国各派思想共同倡导“世界主义”,只是在实现“世界主义”之途径上各执己见;换言之,在中国只有“世界主义”实现途径之争,没有“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世界主义”与“国家主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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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任公“化中”心切,也就顾不得这么多了。《说群序》又云:“彼泰西群术之善,直百年以来焉耳,而其浡兴也若此。今以吾喜独之质点,而效人乐善之行事,是犹饰西颦于嫫眉,蒙虎皮于羊质,是以万变而万不当也。抑吾闻之,有国群,有天下群,泰西之治,其以施之国群则至矣,其以施之天下群则犹未也。《易》曰:见群龙无首,吉。《春秋》曰:太平之世,天下远近大小若一。《记》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谓大同。其斯为天下群者哉,其斯为天下群者哉!”〔10〕“国群”就是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近代西洋以此发家;“天下群”就是天下主义、世界主义,中国自古以此立基。近代中西之战而以中国败,乃是天下主义之败于民族主义,乃是世界主义之败于国家主义。任公以“群术”化中时,已注意到这一点。中国屡战屡败之结果,是转而放弃天下主义以构建民族主义,放弃世界主义以构建国家主义,此一构建已耗时将近二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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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在《说群一群理一》中,提出“群者天下之公理也”、“群者万物之公性也”〔11〕等命题,没有说明此处所谓“群”是“国群”还是“天下群”。若此处所谓“群”是“国群”,则任公主张中国进西洋民族主义、国家主义,而退中国天下主义、世界主义;若此处所谓“群”是“天下群”,则任公主张中国守自己本有之天下主义、世界主义,而拒西洋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于门外。中国面临两难境地:放弃天下主义、世界主义,文明之一大损失也;固守天下主义、世界主义,有亡国亡种之危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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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三年任公撰《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以西洋政体学说化中土“三世说”:“博矣哉,春秋张三世之义也。治天下者有三世,一曰多君为政之世,二曰一君为政之世,三曰民为政之世。多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酋长之世,二曰封建及世卿之世。一君世之别又有二,一曰君主之世,二曰君民共主之世。民政世之别亦有二,一曰总统之世,二曰无总统之世。多君者,据乱世之政也;一君者,升平世之政也;民者,太平世之政也。此三世六别者,与地球始有人类以来之年限有相关之理,未及其世,不能躐之,既及其世,不能阏之。”〔12〕以“多君为政”释“据乱世”,以“一君为政”释“升平世”,以“民为政”释“太平世”,乃是典型的“以西化中”,同样是大头戴小帽,戴不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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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又云:“世之贤知太过者,或疑孔子何必言小康,此大谬也。凡由多君之政而入民政者,其间必经一君之政,乃始克达。所异者西人则多君之运长,一君之运短,中国则多君之运短,一君之运长。至其自今以往,同归民政,所谓及其成功一也。此犹佛法之有顿有渐,而同一法门。若会吾中土奉一君之制,而使二千年来杀机寡于西国者,则小康之功德无算也。此孔子立三世之微意也。”〔13〕此处依然还是“以西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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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撰《论支那宗教改革》,是在慈禧诛“戊戌六君子”之后,然其“以西化中”之立场犹在。具体说来,就是以“西式宗教”化“孔子之教”,以西洋之主义重新释读“支那宗教”。“以西化中”之结果,是得出“孔子之教旨”的六个方面;进化主义,非保守主义;平等主义,非专制主义;兼善主义,非独善主义;强立主义,非文弱主义;博包主义(亦谓之相容无碍主义),非单狭主义;重魂主义,非爱身主义。〔14〕其中“进化主义”、“平等主义”诸项,是中国思想完全没有的:中国思想是以彻底之“循环主义”而纳“进化主义”为其环节,置“循环”于“进化”之上,如何能说是“进化主义”?中国思想又以彻底之“机体主义”而纳“平等主义”为其环节,置“机体”于“平等”之上,兼采“不平等主义”,如何能说是“平等主义”?以西洋之“主义”而“发明孔子真教旨”,是给孔子穿上西装,是其全体“以西化中”努力之一部分,主旨在“政治”,不在“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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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支那宗教改革》之“以西化中”立场,是建立在一个假定之上,这假定就是:西国之富强源于其宗教改革。任公曰:“泰西所以有今日之文明者,由于宗教改革,而古学复兴也。盖宗教者,铸造国民脑质之药料也。”〔15〕泰西既赖“宗教改革”而致富强,中国当然亦应施行“宗教改革”。问题是中国本无“国教”,无从改起;于是只得先造一个“宗教”,然后改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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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所造之“宗教”,就是所谓“孔教”:“我支那当周秦之间,思想勃兴,才智云涌,不让西方之希腊。而自汉以后,二千余年,每下愈况,至于今日,而衰萎愈甚,远出西国之下者,由于误六经之精意,失孔教之本旨,贱儒务曲学以阿世,君相讬教旨以愚民,遂使二千年来孔子之真面目湮而不见。此实东方之厄运也。故今欲振兴东方,不可不发明孔子之真教旨。”〔16〕又云:“今当发明并行不悖之义,知诸子之学即孔子之学,尊诸子即所以尊孔教,使天下人人破门户之意见,除保守之藩篱,庶几周秦古学复兴而人智发达矣。”〔17〕“孔教”既被设定为中国人之“国教”,则“宗教改革”就是所谓“孔教改革”,改革之方式就是“以西化中”,给孔子穿上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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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以西化儒”、“以西化中”,是梁任公“儒学思想”第一步之思维格式,也是他早年之思维格式。此格式至今仍是中国学界处理中学与西学之关系的“主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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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第二步:“儒西并尊”与“中西并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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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儒西并尊”与“中西并尊”之立场,其实在第一阶段(百日维新失败前)就已经存在,只是不占主导地位而已。如《变法通议·学校余论》谓:“自古未有不通他国之学,而能通本国之学者,亦未有不通本国之学,而能通他国之学者。”〔18〕这个立场就是一个“并尊”的立场,没有说中学优于西学,也没有说西学优于中学。又如《变法通议·论译书》强调“中学西学之不能偏废也”〔19〕,取的也是一个“并尊”的立场。再如《西学书目表后序》(撰于光绪二十二年)云:“要之舍西学而言中学者,其中学必为无用;舍中学而言西学者,其西学必为无本。无用无本,皆不足以治天下。”〔20〕此处并非以“本”为重,以“用”为轻,而是本与用并重的,亦即“中西并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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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的访美(或曰“美游”),强化了此种“中西并尊”之立场。“戊戌变法”失败后,任公一度倾向“革命”,“美游”归来,则彻底放弃“破坏主义与革命之排满主义”。归后写成《新大陆游记》(清光绪二十九年),被学者视为梁任公“告别孙中山”、“告别革命”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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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2月,任公自日本横滨启航,开始美国之行。先至加拿大温哥华,后转至美国纽约,了解美国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人情风俗等,历时九个月。回日本后加工整理沿途日记,辑为《新大陆游记》。内容专记“美国政治上、历史上、社会上种种事实”,对“无关宏旨”、“耗人目力”之“风景之佳奇”、“宫室之华丽”则不载;文字夹叙夹议,轻快自如,感情充沛。被读者视为“1903年前后中国舆论界的‘执牛耳者’”,“一部全面介绍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情况的综合性著作”,“国内秘密传布的维新立宪名著”,“散文杂著第一书”。作者任公则被评为“中国知识分子第一人”。自此以后,“儒学”之分量在任公心中越来越重,“中学”之分量在任公心中越来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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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游记》不再盲目崇拜美国之政治制度,而是充分揭示其缺点:“美国政治家之贪黩,此地球万国所共闻也。”〔21〕又云:“凡认报国之义务以投身于政治界者,各国中固亦有其人矣。虽然,凤毛麟角,万不得一焉。其余大多数,则皆有所利而为之者也。其所利若何?则社交上之特权,其最歆者也。而此物固非美国之所能有,其最可歆之一端已失矣。”〔22〕又云:“且美国政治家之种类,与欧洲亦异,欧洲政党所竞争者,大率在政府之诸大臣、国会之诸议员而已。而美国大小官吏率由民选,且任期甚短。故选举频繁,一投身政党,势不得不以全力忠于本党,终岁为此仆仆,毫无趣味,故上流人士多厌之。除一党中数十重要人物之外,其余党员皆碌碌之辈也。而此重要人物者,又势不得不藉彼碌碌辈以为后援。而此碌碌辈果何所利而为一竞供奔走乎?既无社交之特权,亦非有可歆之名誉,然则所藉以为饵,官职而已。官职所以能为饵者,廉俸而已。故美国殆无无俸之官,此即所以驱策中下等人之具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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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游记》指斥美国“民主政治”之缺点,是不是就意味着它称颂中国“专制政治”之优点呢?是又不然,该书同样指斥中国民族与政治之缺点。该书以为“吾中国人之缺点”至少有四项:一曰“有族民资格而无市民资格”,二曰“有村落思想而无国家思想”,三曰“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四曰“无高尚之目的”。〔24〕其中第三项云:“此实刍狗万物之言也。虽然,其奈实情如此,即欲掩讳,其可得耶?吾观全球之社会,未有凌乱于旧金山之华人者。此何以故?曰自由耳!……夫岂无一二聪伟之士,其理想,其行谊,不让欧美之上流社会者?然仅恃此千万人中之一二人,遂可以立国乎?恃千万人中之一二人,以实行干涉主义以强其国,则可也;以千万人中之一二人为例,而遂曰全国人可以自由,不可也。夫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是多数政体之总称也。而中国之多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适何!吾今其毋眩空华,吾今其勿圆好梦,一言以蔽之,则今日中国国民,只可以受专制,不可以享自由。吾视吾祷,吾讴吾思,吾惟祝祷讴思我国得如管子、商君、来喀瓦士、克林威尔其人者生于今日,雷厉风行,以铁以火,陶冶锻炼吾国民二十年三十年乃至五十年,夫然后以之读卢梭之书,夫然后以之谈华盛顿之事。”〔25〕这个“只可以受专制,不可以享自由”之判定,乃是对中华民族之最严厉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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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游记》既指斥美国政体之缺点,又指斥中国政体之缺点,可知它采取的是一个“中西并斥”的立场。故其言曰:“专制国之求官者则谄其上,自由国之求官者则谄其下;专制国则媚兹一人,自由国则媚兹庶人。谄,等耳,媚,等耳,而其结果自不得不少异。虽然,以之为完全之制度,则俱未也。”〔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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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撰《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论及儒、西法学思想之异同:“夫立法者既不可不以自然法为标准矣,自然法既出于天意矣,而人民之公意,即天意之代表也。故达于最后之断案,则曰:人民公意者,立法者所当以为标准也。欧洲十七八世纪之学者,主张自然法说,随即主张民意说,惟儒家亦然。故《记》、《大学》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孟子》曰: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经传中说此义者,不可枚举。民意之当重何以若是,则以其与天意一体而为自然法所从出也。若夫人民公意於何见之,则儒家之所说,与十七八世纪欧洲学者之所说异。”〔27〕既讲儒、西之“同”,又讲儒、西之“异”,这是一个“并尊”之立场,与第一阶段只讲“同”的“以西化儒”之立场,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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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又撰《余之死生观》,论及儒、西“死学”之异同:“孔教不甚言灵魂,顾亦言死后而有不死者存。不死者何?一曰家族之食报,二曰名誉之遗传。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又曰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是也。此二义者,似彼此渺不相属,其与佛教、景教及近世泰西哲学家言之论死生问题者,更渺不相属。虽然,吾以为此所谓不死者,究无二物也。物何名?亦曰精神而已。”〔28〕“渺不相属”,是言儒、西“死学”之“异”;“究无二物”,是言儒、西“死学”之“同”。这个同、异兼论的立场,就与第一阶段“以西化儒”之立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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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又撰《中国之武士道》,目标在构建中国“武士道”之统绪,以与东、西洋之“武士道”相抗衡。其“自叙”云:“泰西、日本人常言:中国之历史,不武之历史也;中国之民族,不武之民族也。呜呼!吾耻其言,吾愤其言,吾未能卒服也。我神祖黄帝,降自昆仑,四征八讨,削平异族,以武德贻我子孙,自兹三千余年间,东方大陆,聚族而居者,盖亦百数,而莫武于我族。以故循优胜劣败之公理,我族遂为大陆主人。三代而往,书阙有间矣。即初有正史以来,四五百年间,而其人物之卓犖有价值者,既得此数。于戏!何其盛大也!新史氏乃穆然以思,矍然以悲,曰:中国民族之武,其最初之天性也;中国民族之不武,则第二之天性也。此第二之天性谁造之?曰:时势造之,地势造之,人力造之。”〔29〕又云:“要而论之,则国家重于生命,朋友重于生命,职守重于生命,然诺重于生命,恩仇重于生命,名誉重于生命,道义重于生命,是即我先民脑识中最高尚纯粹之理想,而当时社会上普通之习性也。呜呼!横绝四海结风雷以为魂,壁立万仞郁河岳而生色,以视被日本人所自侈许曰武士道、武士道者,何遽不逮耶!何遽不逮耶!!”〔30〕泰西学者以为西洋有“武士道”,而中国无之;东洋学者以为东洋有“武士道”,而中国无之。梁任公“未能卒服”,于是构建“中国之武士道”,以与其“并立”。这是一个“中西并尊”之立场,既不以“中国之武士道”否定洋人之“武士道”,又不以洋人之“武士道”否定“中国之武士道”,或以洋人之“武士道”解构、化约“中国之武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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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撰《开明专制论》,肯定陈天华烈士遗书中“欲救中国必用开明专制”之观点,亦可简称为“开明专制救中国”。梁任公认为此一观点“亦鄙人近年来所怀抱之意见”〔31〕。这是任公政治观点之重要转变,“民主一定优越于专制”之观念自此被打破。任公分析“专制”一词云:“国家之分类,泰西学者,历数千年,迄无定论。亚里士多德分为君主国、贵族国、民主国,孟德斯鸠分为公治国、君主国、专主国(名称依严译‘法意’),皆其最有名者也。而近世学者,述近世国家之分类,大率分为专制君主国、立宪君主国、立宪民主国。吾以为此分类甚不正确。何以故?专制者不独君主国,而民主国亦有非立宪者(有立宪之名,无立宪之实,则等于非立宪也),故以论理学律之实多刺谬也。吾之分类法,与前此东西学者之分类,皆有异同,其下‘专制的’与‘非专制的’之定义,亦异于先辈。……由此观之,专制者非必限于一人而已。或一人或二人以上,纯立于制者之地位,而超然不为被制者,皆谓之专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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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在“君主的专制国家”、“贵族的专制国家”之外,还存在一种“民主的专制国家”:“君主的专制者,普通所称专制国,如今之中国、土耳其、俄罗斯等是也。贵族的专制者,如古代之斯巴达,及希腊、罗马史上所常现之寡人政治是也。民主的专制者,如克林威尔时代之英国、马拉丹顿拔士比时代之法国,乃至大拿破任执政官时代、小拿破任大统领时代之法国,皆是也。其外形不同,而其为专制的性质则同。”〔33〕既存在“民主的专制国”,则“纯粹民主”不仅无存,即“民主优于专制”之论亦无以立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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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专制论》又云:“准是以谈,则国家所最希望者,在其制之开明而非野蛮耳。诚为开明,则专制与非专,固可勿问,何也?其所受之结果无差别也。但非专制的国家,其得开明制也易,既得而失之也难。专制的国家,其得开明制也难,既得而失之也易。非专制之所以优于专制者,在此点而已。”〔34〕“民主”与“专制”之别,只在“开明”之易与难,不在“开明”之有与无;要说“民主优于专制”,只能就此难易一点说,不得谓“民主”尽优,而“专制”尽劣。至于中国,则《开明专制论》以为“今日之中国可谓之不完全之专制,盖体用两不备也,故今日之中国未可称为专制国”〔35〕,又云:“今日中国之政府,为不完全的专制,今日中国之国民,乃欲求得不完全之非专制,两者皆同以无制为归宿也。唯之与阿,相去几何?一叹!”〔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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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上优者,未必现实上优,主观上优者,未必客观上优,故“政制”之构建当弃“惟优是求”,而取“惟适是求”,这就是《开明专制论》许以当日中国的“政治哲学”。这个“政治哲学”之立场,同样是反对“唯西洋马首是瞻”的,同样是“儒西并尊”、“中西并尊”的。故其有言曰:“儒家之开明专制论,纯以人民利益为标准,其精神实与十七八世纪欧洲之学说同。”〔37〕这就是“儒西并尊”。又云:“法家之开明专制论,其精神则与十五六世纪欧洲之学说同。现今欧洲学者,则谓国家一面为人民谋利益,一面为自身谋利益,是调和儒法之说也。其言若国家人民利益冲突时,毋宁牺牲人民以卫国家,似颇倾于法家。但何以重视国家如是之甚,则以国家为人民所托命也,是仍倾于儒家也。故曰调和也。”〔38〕这就是“中西并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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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任公又撰《答某报第四号对于新民丛报之驳论》,重申“开明专制救中国”之论,以简明扼要之语作结,可称为“梁七条”:“一,有行议院政治之能力者,乃有为共和国民之资格;二,今日中国国民未有能为共和国民之资格;三,共和立宪制调和利害冲突甚难;四,今日中国当以开明专制为立宪之预备;五,当以政治革命(即立宪)为究竟主义;六,中国不能学美国共和制;七,中国不能学法国共和制。”〔39〕“梁七条”于百年之后之今日中国,是否仍有警示作用,学者自有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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