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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走出后,其他学生问:“什么意思?”曾子说:“老师所讲求的,不过是忠和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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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集释》《阮研经室集》:《论语》“贯”字凡三见,曾子之“一贯”也,子贡之“一贯”也,闵子仍“旧贯”也。此三“贯”字,其训不应有异。按“贯”,行也,事也。焦循《雕菰楼集》:贯者,通也。所谓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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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解》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后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此正可以见学派。然谓一部《论语》,只讲孝弟忠恕,终有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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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这章非常著名而异解甚多。有的且涉神秘。关键在于何谓“一以贯之”。有的解作禅宗顿悟,秘诀心传。有的讲为基本观念,一统万物(如王弼注),本读解作实行、践履(朱注“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近之)。因为“忠”、“恕”并非观念的知识,而正是为人做事、对人对己的基本道理和原则,仍是实用理性的呈现。而“如心曰恕”、“中心曰忠”(《周礼·大司徒疏》),又都与心理情感有关。这明显是有关道德的行为准则和情感,绝对而普遍,所以能一以贯之,无往不适。或曰,一以贯之者,仁也。亦通。钱解豁达,是史学家眼光,这与叶适、康有为有近似处:不满意或不满足曾子、思孟学派和宋明理学仅讲孝弟忠恕的“内圣”,并以此来概括《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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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否可以把这个“一以贯之”的“忠”、“恕”分别释之为“宗教性私德”与“社会性公德”?前者作为个体对天地神祇以及君长父兄某种无条件的绝对律令的服从;后者则是维持社会群体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恕”字在《论语》中仅两见,另一即“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5.24章),正好可作“社会性公德”的基础规范。“忠”字《论语》十六见,远多于“恕”,盖其时宗教性私德与社会性公德常混然同体,去古未远,宗教性高于一切,且常与伦常与政治混在一起,为同一事物,从而一直是宗教性道德(私德)涵盖、包摄、吞并社会性道德(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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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语涉神秘问题。我以为,巫术理性化后存留在儒、道中有两大特征,一是强调人的力量和地位,从周易的“与天地参”到宋儒的“立人极”;一是神秘经验,主要在道家,儒家也有,如“诚”、“敬”等范畴,均非纯理性,而乃情理交融之神秘。其后接受佛教却创发出禅宗,同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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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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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君子了解礼义,小人了解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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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正义》:喻,犹晓也。喻,明也。明、晓,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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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释》《雕菰楼集》: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小人喻于利也。惟小人喻于利,则治小人者必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故易以君子孚于小人为利。君子能孚于小人,而后小人乃化于君子。此教必本于富,驱而之善,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儒者知义利之辨而舍利不言,可以守己而不可以治天下之小人。小人利而后可义,君子以利天下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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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此章又是大文章,所谓“义利之辨乃人禽之别”是宋明理学一大核心。君子、小人便成了绝对对立的道德观念。“利”是人欲,必须“灭”掉,才能保存天理(礼义)。本读不从此解,而宁从上述焦循说。这样也才与孔子讲的“庶之,富之,教之”相吻合。孔子多讲仁、礼;孟子大讲仁、义,义即“仪”;原乃巫舞中之适度,后演绎为“礼”之抽象而普遍化之“宜”。但“礼”、“义”(宜)与“利”不能完全没有关系,正如“君子”、“小人”一样,“非小人无以养君子”(《孟子》)。所以孔子也并不讳言“利”,只是“罕言”(9.1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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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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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看到好人,便想如何向他看齐;看到不好的人,便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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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正义》《荀子·修身篇》: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即此章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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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总是在无休息地“进德修业”,“三省吾身”,勤勤恳恳,战战兢兢,不断追求完善。此乃宗教性私德的自我修养也。但并不能要求任何人都能做到,它与社会制度、秩序也并无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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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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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事奉父母,多次委婉劝告。如不听从,仍然尊敬而不背逆,虽然忧伤,却不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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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几,微也。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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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经义述闻》:劳,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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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释》《檀弓》:事亲,隐而无犯。注:隐,谓不称扬其过失也。无犯,不犯颜而谏。《礼记·曲礼》: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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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这在现代更难做到。在传统中国,父子一伦是基础,颇不同于其他关系。如何处理这一关系,培育亲子情的“孝”,是儒学首重的人道之始。其他一切社会秩序都由此生发。动物有母亲对子女的“爱”,中国的五伦的核心是父子而非母子,宣讲的是“父慈子孝”,强调的是儿女对父母(又特别是对父亲)的“爱”的情感。所以一方面坚持劝谏,另一方面强调不伤感情。上注中所谓“隐”、“不犯颜”,都是说父母亲犯了错误,你进行劝告时,也不要使他们在自己和家人面前丢面子,讲得非常具体而实在。这当然是氏族社会父家长制的某种心理内化。今日如何对待、理解和“转化性创造”它,是一问题,特别是面对基督教“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圣经新约·马太福音》10.36),背叛父亲才能追随基督以及弗洛伊德(Freud)的仇父情结学说挑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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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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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父母活着的时候,不远走高飞。如果走,也要有一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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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范氏曰: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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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今日有人以此语不再适用,有人以为仍然适用:因为有飞机、汽车等快速交通工具,虽远(地理位置)而不远(往返时间缩短了)。其实,重要的是,孔子讲仁、讲孝都非常之实际、具体。例如这里的重点,不在不要远游,而在于不使父母过分思念(飞高走远难以见面)和过分忧虑(无方向的到处游荡,使父母不放心)。这样具体地培育儿女对父母的爱心,即孝,即仁,它是人性情感的具体培育, 不是什么“处世格言”。它是情感的具体塑造而非抽象的理论概念, 重要的仍是作为人子的这种情感态度。中国年轻人能继续保存这种传统美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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