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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程子曰:圣人待物之洪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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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应结合“有教无类”等章读。说明人都可教,错都可改。重视后天的学习、教育、建构、塑造,其中包括改正错误,此乃儒学根本精神,而所谓人性、人道、善行、善业均由此而获得。由此亦见孔子的宽容精神:常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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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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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仁很遥远吗?哪个人如真想要它,它就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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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仁者,心之德,非在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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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有人将它作禅宗顿悟解,不妥。应结合“苟志于仁也,无恶矣”章,说明只要有志、有意于培育仁爱情感,它就是可以得到的。朱注以此讲心性,将道德作为人之本性、本心或本体,前面已指出其抽象化之嫌,也是牟宗三所大力抨击的“存有而不活动”。陆王学将其深一层的内在化,强调仁德非外在神令,天理即在人心中,甚至“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王阳明全集》卷二)。但此心究何指?有三条路,一是步入禅宗,重神秘经验;一是回归天理,仍程朱老路;一是与肉欲难分,趋向自然人性论。三条路均非出路,只有再释原典,创情理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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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陈司败 问:“昭公 知礼乎?”孔子 曰:“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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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退,揖巫马期 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 。君而知礼,孰不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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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马期 以告。子曰:“丘 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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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陈司败问:“昭公懂礼吗?”孔子说:“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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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走后,陈对巫马期作了个揖,走近一步,说:“我听说君子不偏袒,难道君子也偏袒吗?昭公在吴国娶亲,是同姓,叫她吴孟子。昭公懂礼,那谁不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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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马期告诉孔子。孔子说:“我真幸运。只要有过错,别人一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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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孔子不可自谓讳君之恶,又不可以娶同姓为知礼,故受以为过而不辞。……然其受以为过也,亦不正言其所以过,初若不知孟子之事者,可以为万世之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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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古同姓不婚。昭公大失礼,孔子自然知道。朱注解说最妙,表明孔子很会说话,也很“狡猾”,始终不直说君主不知礼,形象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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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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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和别人一起唱歌,唱得好,一定请他再唱一遍,然后自己又唱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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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康注》:宋贤执礼甚严,……付之于优伶狎客,庄士所不为。遂令中国废歌,失人道养生之宜,悖圣人乐生之道,日尊孔子而暗从墨氏。致人道大觳,天下不堪,此程朱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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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这是一种事实描述。为什么?其意义在于:音乐乃塑造情感者,要唱几遍才能使之巩固,成为情感结构。 从古到今,音乐的节奏、旋律等不总有多次反复吗?这不只是为充分抒发情感,而更在于建造情感。康有为指斥程朱,颇有理。前已说自孟子即少谈音乐,程朱更甚。其实孔子当时讲究研习的正是“礼、乐”,而非“心、性”。在这方面,荀子倒更近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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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子曰:“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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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学习礼仪文献,我大概和别人差不多,努力实践做一个君子,我还没有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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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集释》《经义述闻》:“莫”盖“其”之误,言文辞吾其犹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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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仍然是特别强调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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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公西华 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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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 孔子说:“如果说‘圣’与‘仁’,那我不敢当。不过是努力而不厌烦,教人而不厌倦,如此而已,而已。”公西华说:“这正是我们学生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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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朱注》:此亦夫子之谦辞也。圣者,大而化之。仁,则从德之令而人道之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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