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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24 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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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26 【程传】 观己之生,而进退以顺乎宜,故未至于失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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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28 【案】 “道”,即进退之道。量而后入,则不失乎进退之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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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30 观国之光,尚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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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32 【程传】 君子怀负才业,志在乎兼善天下,然有卷怀自守者,盖时无明君,莫能用其道,不得已也!岂君子之志哉。故孟子曰: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乐之,既观见国之盛德光华。古人所谓非常之遇也,所以志愿登进王朝,以行其道,故云“观国之光尚宾也”。尚,谓志尚,其志意愿慕宾于王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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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34 【集说】 杨氏简曰:言其国贵“尚”宾贤,可以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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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36 观我生,观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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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38 【本义】 此夫子以义言之,明人君现己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当观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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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40 【程传】 我生出于己者,人君欲观己之施为善否,当观于民,民俗善则政化善也。王弼云,观民以察己之道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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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42 【集说】 胡氏瑗曰:观流则可以知源,观影则可以知表,观民则可以知己政之得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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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44 观其生,志未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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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46 【本义】 “志未平”,言虽不得位,未可忘戒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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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48 【程传】 虽不在位,然以人观其德,用为仪法,故当自慎省。观其所生,常不失于君子,则人不失所望而化之矣。不可以不在于位,故安然放意无所事也,是其志意未得安也,故云“志未平”也。“平”,谓安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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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50 【集说】 陆氏希声曰:民之善恶,由我德化,其志未平,忧民之未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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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52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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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54 【本义】 “雷电”当作“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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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56 【程传】 象无倒置者,疑此文互也。“雷电”相须并见之物,亦有嗑象,电明而雷威,先王观“雷电”之象,法其明与威,以明其刑罚,饬其法令。法者,明事理而为之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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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58 【集说】 侯氏行果曰:雷所以动物,电所以照物,雷电震照,则万物不能怀邪,故先王则之,明罚敕法,以示万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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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60 项氏安世曰:阴阳相噬而有声则为雷,有光则为电,二物因噬而嗑,故曰“雷电噬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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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62 徐氏几曰:“明罚”者,所以示民而使之知所避;“敕法”者,所以防民而使之知所畏。此先王忠厚之意也,未至折狱致刑处,故与《丰》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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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64 张氏清子曰:蔡邕石经本作“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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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66 蔡氏清曰:先王以明罚敕法,此以立法言,故曰“先王”,若《丰》折狱致刑,以用法言,则曰君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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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68 薛氏瑄曰:《噬嗑》、《贲》、《丰》、《旅》四卦论用刑,皆离火之用,以是见用法贵乎明。《噬嗑》、《丰》以火雷雷火交互为体,用法贵乎威明并济,《贲》、《旅》以山火火山交互为体,用法贵乎明慎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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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70 屦校灭趾,不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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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7172 【本义】 “灭趾”,又有不进于恶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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