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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689 砍头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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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691 白认罪的:每个人的双手都反背在身后,两只手腕被结结实实地绑在一起,然后一根绳子又接在捆绑处,绳子的另一端拴在一根大树枝上。就这样三个人被腾空吊起,在光芒四射的毒日头下,一晒就是三个小时。当被放下来时,他们早已不省人事。看来肩关节也脱了臼,因为那一部位变得青肿烂紫,令人心悸。又被折腾一番醒过来之后,他们还是坚决否认有罪。但是,当准备让他们再经历一次同样的折磨时,他们忙不迭地就像以前坚决否认那样,坚决地承认了。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再一次说明,这种残忍的折磨在清朝的法律是被严格禁止的;同时,也没有必要指出,当下级官吏向上级汇报案件的处理情况时,即使他们是借助了上述的酷刑才使犯人招供,那么他们绝对不会把这一重要事实交代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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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693 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说,这种凄惨恐怖的景象在中国的判案过程中到处存在。那些现象只是一些特殊的例子,并不代表一般规律。大多数的官吏都是比较公正和富有人情味的,虽然他们有的人愚昧无知,眼光短浅,且信奉迷信。我们会发现他们在判案过程中所使用的一些陈旧而荒唐的手段和方法。这些做法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都与两个世纪之前在欧洲法庭上通行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虽然很可笑,但并不值得我们奇怪。当在检查被害人的尸体,审问杀人犯的时候,他们所使用的方法尤其荒唐。例如,将一名嫌疑犯带到受害人的尸体面前,让他摸一下尸体。据说,如果这名嫌疑犯就是凶手,那么尸体上的伤口这时就会重新流出鲜血。当某人被怀疑是被药死的时候,验尸者就会把一根针扎进受害人的尸体,据说如果银针果真探到了毒药,那么它在拔出来之后就会变成绿色:另外,当怀疑被害人是毒药致死的时候,验尸者还会仔细检查死者的骨头,据说如果骨头的颜色呈现上述类似的异常,那么就证明死者是被致命的毒药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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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695 中国的司法制度,正如同其整个的政治体制一样,是建立在浓厚的封建宗法思想基础之上的。各级地方官员们总是念念不忘,他们在理论上是所治理地区百姓的衣食父母。因此,我们毫不奇怪,这些父母官们在判案过程的反复调查审问中,总是千方百计,苦口婆心地规劝告诫那些证人或者主犯,要从实招供。他们会采取劝诱、恳求、威胁的手段,甚至还会搬出孔子的话去感化导引一个难以对付的硬骨头;他们会向他提出一些风马牛不相及、无关痛痒的问题;向他保证会受到慈父般的体谅和照顾——在这整个过程中那些父母官们总是以极其敏锐的眼睛,随时捕捉能够说明那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东西的任何蛛丝马迹。这种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审问过程,最终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发现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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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697 有一次,我很荣幸地与一位中国官员共同坐在一条长凳上,观看他如何审讯被指控聚众攻击一名美国公民的七名首犯。那些人都是挖煤的矿工,他们试图用沾满了煤粉矿尘的小垫子去打那位美国人,而那些小垫子本来是在他们从矿井下向上扛煤块时,垫在肩膀上用的。可以看出,那些沾满了煤粉矿尘的垫子同沙袋一样危险,不用太多,如果那位美国人在头部被这种垫子打中一下,那么他也早就一命呜呼了。事实清楚明白,那几个人无法逃脱责任。攻击发生在城市中心的一个广场上,时间是在中午。如果需要证人的话,一百个也能找得出来。对那几名中国人进行审问时,在问过每一个被指控人的姓名之后,那位令人肃然起敬、满脸慈祥,经历了七十年风风雨雨、摸爬滚打的官员,转脸看着其中的一人,用十分亲切的语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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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699 “现在你把整个事情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打美国人?全部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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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01 “可是我根本没有打他,老爷,”那人答道,“当时我并不在场。而且,我是个安分守己的好人。我能够向您一千次、一万次地保证,我的确没有动那美国人一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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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03 “噢,是的!我们知道这些,”那位官员接上回答。“像你这样的大清顺民,连小孩子都是不会伤害的。但是,虽然如此,什么使你去伤害美国人呢?难道你不知道孔夫子曾说过,四海之内皆兄弟吗?你为什么想到去伤害自己的兄弟?当然,我们知道你并没有做那件事。事实上,当发生那件事时,你可能正躺在床上,或者正在睡梦中。但无论如何,我们知道你确实做了那件事。如果你及早坦白承认的话,将省去我们的许多麻烦。当然你并不想伤害别人,这我们非常清楚。你不过是想开一个小小的玩笑。也许你在街上曾听某人散布谣言说,如果有人敢惊吓一名外国鬼子,或者将其痛打一顿,那么他将离开这个小镇,永不回来。于是你就想尝试一下。当时你的确不在场,但你还是打了那美国人,就像你在场一样。现在,你抬起头来看着与我同坐在凳子上的这位先生。他千里迢迢从北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专门处理这件事情。他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官员,我要完全按照他的意思来惩罚你。他早已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赶快告诉我你的名字,你自己请求,让我把你抓起来。但是,你从这位美国官员的脸上便可以看出,他是一位心地善良好脾气的人。你赶快将实话告诉我,他一定不会找你的麻烦,一定会放你走掉。而且,他还另有急事,需要马上赶回北京。他还许诺我,如果我们在今天处理完这件事情,那么明天他要请我吃饭。你不会耽误他的事情,引起他的不便吧?是不是?他知道事情的全部经过。你不要惹恼他,现在赶紧坦白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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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05 就这样,那位老先生喋喋不休、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没完没了地反复盘问、观察、规劝了一个多小时。而那位被指控的矿工一旦瞅准了机会,就又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自己是无辜的。但他的语调很明显地变得越来越微弱,底气越来越不足。最终,他还是招架不住了,说:“可是我不像其他人一样打得那么起劲。”迅速得如同一道闪电,那位老官员立刻反驳道:“也就是说你的确打了美国人,对不对?很好,现在你告诉我们全部的实情。”于是犯人耷拉下头,就像调皮的学生用针扎老师的椅子被捉住了一样。他交代说:“好吧,如果一定要交代,我就交代好了。也许是我带头打的那个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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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07 “这不就对了么,”判官说到,“我们早就知道是你干的。但老实交代总是一件好事。”然后,他转过脸向我询问:“您看我应该怎样惩罚他?”我向他说明了一种比较适当的处罚,他表示同意,并立刻向那名矿工作了宣布。接着,其他的犯人也都很快承认了他们所犯的罪行,后来的审理很顺利,用了总共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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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09 如果美国监狱改革协会(Prison Refom Society)的成员有机会看一下大清帝国内的监狱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对即使那最好的监狱内的情形也会感到十分震惊。他一定会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那些监狱往往都是一些令人恶心、阴森恐怖的地牢。在那里,经常发生一些野蛮残酷的事情,无法用语言形容。然而,对于这些监狱我们有两点必须明确。首先,为了表明这些设立在各地的那些监狱的目的,它们必须是一种能够对那些乡村中低级的流氓无赖、鸡鸣狗盗、易于作奸犯科之徒们能够起震慑作用的东西。因此,如果谁要是有幸成为其围墙之内的客人,那么他一定要在那里吃尽苦受够罪。所以,任何人,只要他对中国穷苦百姓的日常生活稍有点了解,同时他又知道中国的监狱对百姓确实起着某种震慑约束作用的话,那么他很快就会明白,那块土地上的监狱一定如同阴曹地府一般。事实上,如果我们把美利坚合众国中设施条件最差的监狱复制一下,然后将它搬到大清帝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那么在这一地区“有权”蹲监狱的人们至少有一半会急不可待地制造某种犯罪行为,以便争取住进这种监狱内的一个单身牢房:而且在住进去之后,他们会绞尽脑汁地想法表白加重自己的罪行,以获得在那里长期居留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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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11 关于中国的监狱我们应当明确的第二点是,在中国,被监禁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对犯罪的处罚措施。监狱不过仅仅是用来暂时扣押证人和被指控犯法的人,还有正在接受审判的罪犯等人,这些人都在等待着应得的处罚。在大清帝国的法庭上,不存在将某某人判处多长时间监禁的说法。这一事实使得中国监狱内存在的种种惨无人道的可耻做法更加不可饶恕。因为他们使许多的人成为无辜的受害者,甚至成为屈死的冤魂。而且,几乎所有我们所能想象得到的各种恐怖虐待,残害生灵的现象,在这些“死亡之屋“(house of death)中都可以被找到。曾有一位当地的北京人将两个汉字“地狱”写在北京某监狱的大门上。但这两个字所表达的内容同监狱内的实际丰富内容相比,还是温和苍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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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13 清朝的法律规定了五种对犯人的合法处罚。它们是:笞刑(flogging)、戴枷锁(wearing the kang)、烙刑(branding)、流放(banishment),以及死刑(death)。在以上五种刑罚中,只有第二种需要详细介绍一下。大清的刑律规定,枷这种刑具是由一块近似正方形的干木头做成,它有三英尺长,两英尺零九英寸宽,一般情况下其重量是三十五斤。但是根据犯罪的轻重程度,它还可以被加重,可以一直加到一百二十五斤重,这种刑具分为两部分。其一边用铰链接合在一起,另一边有一把锁。其中一部分被挖成圆形,恰好与人的脖子一般粗细。至少我们对它的用法已经很明确了。当它被派上用场时,就先将其打开,把那圆洞同犯人脖子的粗细校正一下,然后合上锁好。这样戴上此刑具之后,再把犯人脸的两边各贴上一张纸条。其中一张上写着犯人的姓名、年龄,以及家庭住址:另外一张纸条上写着犯人的罪名,以及他被罚配戴这种有损身心健康的“项圈”的天数。一旦戴上它之后,在规定的日期内便不得将其取下,犯人要日日夜夜与它相伴。这样,在吃饭时犯人的手无法摸到自己的嘴巴,只好由别人来喂他。白天,他要被人牵着走在大街小巷示众:到了晚上,则将他锁在监牢里。他无法躺下,睡觉时只好直挺挺地蹿、坐或者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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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15 执行死刑的方法有三种。其中被认为最体面的死法是使用绞刑,其次是斩首,最后一种也是最严厉的一种,是凌迟处死。执行这种处罚时,犯人要被慢慢地零刀割肉。凌迟这种处罚只适用于叛国以及在中国人的思想意识里所被认为的万罪之首,即违反家常伦理孝道的行为。比如将父母或者祖父母残害致死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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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17 执行绞刑的方法是,将一根绳子先松弛地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从其脑后伸进一根棒子,然后刽子手就开始拧动这根棒子,一直到犯人断气为止。斩首时则使用一把两个柄的沉甸甸的大刀。犯人跪在地上,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头向前伸着。这样,只在脖子后部猛砍一刀,那人头就咕噜一声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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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19 由于孔夫子曾宣扬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每个人最最重要的责任,就是在死的时候要保持四肢完好、五官不损地像刚生下来一样去向祖先们报到。因此,被斩首罪犯的朋友往往花费大量的钱财去打通关节,以被允许在将犯人埋葬之前,把头给他缝到脖子上,还他一个尸首两全。这种特权是可以取得的,但必须伴随着一个附加的条件——那头必须翻转过来缝上,也即使脸向下面对的是后背。在此我们顺便提一句,可以说,正是孔老夫子的这一教条使得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在生病时宁愿死去,也不愿通过外科手术去掉身体的任何部分来保全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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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21 一种特殊的恩赐有时会加赏给某些高级官员,尤其是对于那些皇亲国戚。不过,只有当他们被判死刑时,才有可能得到这种赏赐——自杀。因为自杀被认为比死在刽子手之下的任何其他方式都要显得体面一些。当某位重要人物犯了死罪时,他可能会收到一只漆打得异常精美的盒子,以皇帝专用的黄色丝绸包裹着。打开盒子,会发现里面是一根盘绕整洁的白丝细绳。这是一道无声却极其严厉的劝告性命令:收到人必须用这根绳子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他没有按照这份礼物所暗示的去做,那么刽子手就会上门来找他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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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23 一名外国人观看了中国法庭审理案件的方式之后,他首先会说,这种方式与外国的做法迥然不同。在中国的法庭里,高高在上坐着的是审判官,其他的官员及旁听者和观众等都要站立着。而犯人和证人则必须双膝下跪,两手触地匍匐在那里。只要审理不结束,他们就要一直在法庭上保持这种姿势。这一规则有时会引起令人尴尬、不愉快、然而又很有趣味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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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25 在1873年的冬季,有两名居住北京的美国人同中国的一位包工头发生了争执。本来,这名包工头与两名美国人签订了一个合同,承包给他们建一座楼房。但是包工头在提前赚了一大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钱之后,却违反合同规定,拒绝继续施工。美国驻华使馆与总理衙门联系交涉的结果,决定事情交由后者的一名官员和我本人去共同处理。当把包工头和另外两名美国人传来之后,马上出现了一个异常棘手的问题,这就是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到底应该让他们站着,还是坐着,甚至还是跪着。由于当时并没有安排什么正规的程序,因此,我主张让他们都进来坐下算了。但是,我的中国同事却对这一建议几乎吓得魂不附体。他说他应该要求中国的包工头跪伏在地上,并且还明确地说,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都要同等对待,因此两名美国人也必须跪伏在地上,这样中国同事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他看来,如果让原告和被告都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很神气地坐下,他们和自己不是没有什么两样了吗?那还有什么法庭的尊严?后来他又说,如果他允许一名中国的当事人坐在法庭上,那么他会受到别人的嘲笑和戏弄,便不得不提前告老还家:而如果允许两位美国人在法庭上坐着,他将不再处理这个案子。我对中国同事的想法感到很是可笑。他竟然想让两位美国的自由公民跪伏在法庭上。那两名美国人都比我还年长,而且有一位早已满头白发。如果我能劝说他们按照中国官员那乖戾荒唐的要求去做,那真是天大的笑话和莫大的荣耀。然而,我发现详细地回复中国同事的意见很困难,但最终我还是向他说明了,类似的习惯做法在美国是不存在的,在美国,当法官即使向十恶不赦的罪犯问话时,也只是让他站立着,而不是跪在地上。同时我还向他说明,我们认为他的要求有辱人格,根本没有任何考虑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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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27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激烈争论之后,我们同意,双方各自按照本国通行的做法去行事——也就是说,中国同事要求中国的包工头跪在地上,我则要求自己的同胞站在法庭上。在此基础上,我们听取了案件的详细情况,然后作出了圆满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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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29 在l877年,福州又发生了类似上述的一个案子,但要比前者严重得多。我又一次勉为其难,临危受命,会同该省的按察使一起审问牵涉一起受贿案件的一大批中国人。在审问即将结束时,根据案情的发展,似乎很有必要让另外一名中国人出庭作证。这名中国人当时正在美国驻华的领事馆中担任职务,并且持有来自华盛顿的美国国务卿签发的任命书。在此种特殊情况之下,这名中国人如果没有我们的许可,便不受中国法律的约束。而且,当时只有我一人有权传唤他。在按察使的请求下,我同意让这名中国人出庭作证,但有一个明确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把他当做一名美国人看待。得到确切肯定的答复之后,第二天,这位证人出现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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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31 当他刚刚进到法庭时,按察使便向他大喝一声:“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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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33 “很抱歉,”我说,“我们有言在先,这位证人不能跪在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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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277735 “我不管那一套,”法官回答,“他是中国人,就必须按中国的法律办事。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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