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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一政治最显著的第四个特征,是关于代表性的复杂概念。当然,对于卢梭来说,这是他的理论中第二个重要的特征——通过当选议会,通常所表现出来的政治代表性,是令人厌恶的。这和他对透明度的坚持是相关的。[14]公众意愿是具有最大透明度的场所,因为当我们的意愿融合到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存在并且相互坦诚。特殊意愿固有的特点是具有不透明性,我们需要通过间接的策略,包括操纵和制造假象来实现它(这就涉及另一种形式的代表性,一种类似于戏剧性的形式,这也是不好的、是有害的。)这就是为何这样的政治观是那么容易吸收对隐藏的、不可明言的行为的不满,甚至是对计谋的不满,最终是对叛国的不满。在另一方面,公众意愿,是在每个人的眼皮底下公开产生的。这就是为什么在这种政治里,公众意愿总是需要被界定、被公布,甚至可以说是必须在人民面前产生。它是在另一种形式的剧场里,卢梭对此描绘得十分清楚。这不是一个演员在观众面前演戏的剧场,而是模仿公众欢庆的剧场,在这个剧场里每个人既是演员又当观众。这是共和国的真正欢庆与现代日益退化的舞台形式的区别。在前者中,人们可以这么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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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些娱乐活动的对象是什么?他们又要演什么?竟然什么也不演。有了自由,哪里有富裕,哪里就有安康。把一个冠有鲜花的树桩种植在广场的中心;把人们一起召集到那里,你就能有一个欢庆的节日。做得更好;让那些观众自娱自乐;让他们自己都成为演员;这样做使得每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他自己并且爱他自己,这样,所有的人都可以更好地联合在一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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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就是具有非代表性,需要一种特定形式的话语,使共同意愿得以公开界定;甚至需要礼拜仪式的形式,使这一意愿得以为人民并且由人民来彰显,甚至有人会着魔似的认为,这并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不断反复的。在巴黎的那些重要年间里,这使革命话语的一个显著层面有意义,所谓的合法性,理应要通过公众意愿的(最终是正确的)确切表达形式,健康的、有德性的共和国的表达形式来获得。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1792——1794年间派系之争如此漫长的原因。不过,它也体现了革命欢庆的重要性,正如莫娜·奥祖夫所研究的那样。[16]这是试图把共和政体向人民表明,或者用卢梭的话来说,是让人民自己把它表明出来;这些欢庆经常借用早期的宗教仪式的形式,例如,圣体节的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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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说卢梭的代表性的概念是复杂的,是因为它不仅仅涉及一个消极的观点,即禁止由代表组成的议会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在革命话语的本身和欢庆中,另一种形式的代表性,是杂乱无章的或者是类似于戏剧化的。这并没有破坏卢梭的禁令;欢庆也是根据他的计划;如果有人这样说,应该还是公平的。但是,在这里已经出现了不那么可明言的、更具有潜在危险的东西。公众意愿只能在有真正美德——个人的和共同的意愿能够真正融合的美德——的地方存在,我们对许多人甚至是多数人仍然是“腐败的”,即尚未达到这种融合的情况,又有什么可说的呢?公众意愿只能存在于少数具有德性的人当中。他们将成为真正的共同意愿的载体,这种意愿客观上来说是每个人的,是每个人都愿意达到的共同目标,如果他们是有德性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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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少数人对这种洞察真实性又应该做些什么呢?就让腐败了的“众人意愿”通过某些正式取得共识的投票程序去进行正常操作吗?这样做有什么价值呢?因为如果公意和众意正好相一致的话,就依然可以被假定为没有真正的共和。当然,少数派有责任去采取行动使真正的共和得以实现,这也就意味着他们要去与腐败做斗争并建立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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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看到让政治起到先锋作用的诱惑,因为它已成为世界极为重要的一部分。这种政治要求具有一种新的代表性。它不是前现代的那种旧模式;在旧模式里,根据组织的构成,国王就代表了他的王国,主教代表了他的教会,公爵则代表他的下属,如此等等,因为在他们的位子上,他们把下属看成是可被代表的一个整体。它不同于这种模式,但是正如更古老的形式,革命政权借用了类似戏剧的自我显现的形式,来显示其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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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也不是被卢梭所谴责的现代意义上的代表性,即由选民选出代表来为大家做决定。我们可以说,这种新型的并非完全是公开的形式,是一种具有“化身色彩”的代表性。少数派体现了公众意愿,而公众意愿也只能在那里得到体现。但是,这种主张却难以表达,不仅仅是因为少数派希望他们自己能与通过正规模式所选出的代表区分开来,而且是因为为全体民众说话的这种主张带有某种固有的临时性。可以假定,它在正运行的共和政体里是不能立足的。它只能在革命的转型阶段起到作用。这是革命理论的一部分,但在执政的理论中却站不住脚。[17]这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先锋政治里的不和谐的根源,20世纪初的布尔什维克革命就是一个重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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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这种化身似的具有半公开代表性的理论产生了新的政治形式。在这种新型的活跃的先锋群体背后,雅各宾派应该是最为显著的例子。傅勒引用了奥古斯丁·科尚的观点,提到了在准备成立三级会议时,那些社会思想所起到的重要作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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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政治的理论基础,1792——1794年间令人热血沸腾的高潮使这一基础为我们所熟悉,同时这一基础创造了随后的一种现代传统,例如,列宁的共产主义。这是一种德性政治,是个人与公众意愿的融合,同时也是带有摩尼教色彩的,是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的,甚至在基调上都带有类似于宗教的色彩。它寻求透明,因而害怕它的极端相反的,暗藏的动机和阴谋。它具有两种代表形式:第一,通过既是杂乱无章的又是类似戏剧的形式来反映公众意愿;第二,即使只是不明显的,要求获得一种带有化身色彩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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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种政治不符合卢梭的整合性的方案。例如,它不赞同他绝对禁止由代表组成的议会这一看法。这显然在不断向外扩张的将近三千万人口的大国里是不能实行的。但是,卢梭对议会制度的怀疑依然在雅各宾派的实践中起作用,尤其是他们把巴黎的人民召集起来去反对,甚至要清除议会制度,正如在1793年五六月间所发生的事。在此,人民的直接行为是要推翻一个(在一定程度上)腐败了的代议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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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理论具有潜在的极易引起争议的结果,以及它所鼓动的实践,可以在先前所界定的语境下得以理解。这是被一些负面的事实所界定的语境:第一,不像在美国那样,在固有的社会想象里,对由人民来统治在建制组织方面的含义并没有取得共识;第二,那种甚至与王权无逻辑的、反常的妥协而带来的稳定,由于它与历史是延续着的,被路易十六和他的扈从的暗中反对所破坏。在这种框架下,人民主权论的整套理论是相当重要的,尤其是这套理论包含了产生重要效果的卢梭的激进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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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把1792——1794年间的“暴行”,尤其是恐怖时期,归咎于革命者所支持拥护的意识形态呢?这么说就过于简单化了。在整个转型的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我们应该考虑到的。我们不仅具有由理论产生的新的政治形式和实践,同时也有了经过重新解释后采纳的旧实践。这些实践是在旧体制的法国一些非精英分子中发展起来的公众抗议和起义的形式。这些是根据他们自己的逻辑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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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的农民和市民在他们不能容忍的情况下,会以他们自己的形式表述他们的需要,也就是农民或城市起义。例如,在城市里,当麦子的价格飙升,而当地的商贩又有囤积居奇的嫌疑时,城市里就会有针对当地政府以及/或令人讨厌的商贩的暴动。这些暴乱者常常要被杀害,以一种部分仪式化的暴力,我们的现代敏感性认为这种暴力是骇人听闻的(例如,这些受害者要被斩首,并以长矛刺着他们的首级示众)。而后,皇室就要采取相应行动,派兵整顿秩序,给予一些象征性的惩罚(造成更多的杀害,带有其本身仪式化的因素,伴随着旧体制下的绞刑示众)。[19] 但是,他们也会确保采取措施来降低粮食的价格,设置价格上限或从别处进口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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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角度来看,人们可以把整个血腥的过程看成是底层和有权势的高层之间的交锋,是以不折不扣的方式来陈述民情。但是,整个权力交锋的过程依然是在高层拥有权力这一背景认识的框架下进行的,这与界定人民主权论的认识是完全相反的。这种暴动并没有要求拥有民众权力。[20]相反,人们经常受到古老神话的影响,认为好的国王被他的臣子所背叛,人们就需要以他的名义重新整顿秩序。因此,在1775年,暴动者掌握了粮库并强行限制价格,据称是“遵照国王的命令”。[21]大众阶层要起到这样的作用,就必须改变他们的储备,然后才能作为具有主权的人民去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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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致革命结束”的因素中,大众民意的变化是其中一个良好的因素,它发展了一种新的社会想象,使得正常的有秩序的选举具有表述人民意愿的意义。与此同时,在以新的方式重新诠释旧的实践时,总是会面临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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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789年7月14日巴士底狱风暴为例。在许多方面,这是一个旧式的民众起义。它有一个特殊的、有限的目标:掌握可能储藏在巴士底狱里的武器来保卫巴黎、抵制瑞士雇佣军的威胁。它以传统的暴力形式结束了:地方统治者被绞刑,其首级被挂在长矛上示众。但是,正如以捍卫他们传统的、既定的权利的名义而发动的殖民地起义后来被重释为拥有主权人民的一种革新行为,所以这里对巴士底狱的攻占是一种民众权力的宣称。这一建筑物的重要意义,已经不再是潜藏武器这一特殊的可能的事实(事实上,里面并没有藏着武器,但人们却是那么认为的),而是作为一座监狱其基本的、象征性的本质,按照王室的命令人民被肆意地囚禁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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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就像威廉·休厄尔让我们看到的那样,议会以及精英阶层首先对这种行为感到不太自在。[22] 每个人对该结果都很满意(王室军队的撤退),不过却沉默寡言,就差要直接反对它所采取的方式了。这是公众暴力的爆发,一直是有产阶级所惧怕的,也是宪法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避免的。直至后来,这种行为才被重新解释为是民众意愿的表达,为此行为辩护的人民主权权利的表达。这是一个新实践的基础,是革命暴动的基础。它命中注定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血腥的道路,正如我们今天所知道的。但是,这种新的形式,以及赋予它新生命的社会想象,如果没有和城市起义的长期传统联系的持续性,就不可能那么快地确立。[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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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有创意的记忆错误的现象在社会想象的变更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这在一年之后的联盟节上得到体现,拉法耶特希望借此以君主立宪制的更温和的形式去稳定革命形势。当然,它成为政权交付给民众的象征日期,成为法兰西共和国一年一度的国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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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美国和法国这两个回顾性重释的例子里,新的想象归功于较为古老的那一个,后者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产生新形式的责任,不管它是联邦宪法或革命传统。作为回报,新的想象带着从前的烙印:在美国的例子中是代表制形式的首要性,而在法国的处境下,是对民众起义的赞颂,甚至是叛乱的礼拜仪式。从长远看来,如何在一定程度上把贵族起义的传统与对稳定的代议制机构的承诺统一起来,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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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物的本质来看,在革命刚刚结束后,这种转变是不能马上奏效的。从前的、未经转变的民众起义文化,在事物进展的过程中继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更深入地了解民众起义的文化是值得的。这是一个非常广泛的主题。它关系到对革命进程起到非常强大之影响的整个农民起义问题,但还是城市起义直接影响了首都的派系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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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粮食起义的例子可以清楚地看到,起义是根据民众对正常价格的普遍认识。这是一个重要因素,被看作是大众阶层里所谓的“道德经济”,即对人们共享的经济关系的规范的、通常也是不言而喻的认识,这种经济关系成为他们反对发展资本主义的基础。[24] 当然,没有人指望这样的认识是可以完全被实现的。人们完全意识到来自贵族、富商、农业税官等压迫性的权力和制度。但是,当形势变得无法忍受时,人们认为,介入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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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不正常”的事实,总是可以被理解为是由一个可受责备的、可识别的人类主体性造成的。通常情况下,罪责在于“包买主”,即那些商人买下大量粮食,为了涨价和获暴利;但是,有时候民众的愤怒却是指向政府的,认为他们和商人勾结,或是认为他们是首犯,因为他们失职,未能及时为民众提供足够的食物。虽然,在民众的思维模式里,其首要的问题是邪恶的意志,而不是无能或没有警觉性。失职的公务员,显然没有比公众的敌人来得更加不称职。这就很容易解释,为何在大革命期间缺少贵族的谋略。不是混乱,而是邪恶的意志导致了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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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思维模式,似乎有两件重要的事。第一,几乎没有为客观的机制留下空间;没有为经济的新概念留下任何空间。这种概念认为,不管是供不应求还是供过于求,都是由市场的某种状态来解释的,而市场反过来是可以被异国或异地的事件所影响的。如果涨价,那是因为包买主囤积大量库存以期从我们这得到更多的利益。当然,人们也知道每年的收成有好有坏,那么,供不应求也就成了一种自然现象。但是,他们认为在一定的范围内,掌权者应该从其他地方去调用必需的补给品以至少避免物价的飞涨。这里的另一个迹象,如果有人想这么说的话,就是,那是一种平民的思维模式,平民趋向于认为他们实际上所没有的权利是属于掌权者的。这也是一种显然与资本主义正好相反的思维模式,因为它没有给受到客观法律支配的那种经济留有空间,而这种法律对新的政治经济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它还倾向于要求对各种邪恶采取干涉的补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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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相信权力可以直接干预的想法,反映了这一思维模式的第二个重要的层面:如果出了什么问题,总是因为某人的失误而造成的。人们就可以找出这个作恶者,并且一致反对他。更有甚者,因为应该负责任的人总是一个作恶者——不是因为无意识或者无奈而造成了不幸,而是他本身就是恶毒的,甚至是有罪的行动者——反对他的行为,不仅仅是要使他的恶行失效,而且是要对他进行惩罚。基本的正义感要求做到这一点。不过,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惩罚不仅是要惩罚错误的行为,而且是要进一步清除有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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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最后一个因素,解释了为什么惩罚经常是极端的而且是暴力的;例如,可以把一个包买主处死。它使惩罚的象征性的、准礼仪的层面,包括死刑也是有意义的——似乎其目标是在一个带有魔法象征性的层面上消除邪恶,与此同时,当以具体的对立的形式来消除邪恶时,人们会失去战斗力。我们是在旧法国政体的刑法(对于我们来说是奇怪的)世界里,通过不同形式的“体面改良”,在某种意义上,旨在从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层面上消除罪恶。如果有人读到福柯对达米安的判刑之精彩的、令人不安的描写就可以生动地体会到这一点。达米安是因为试图弑杀路易十五而判刑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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