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369303
1702369304
赫尔德的非理性主义的和非规范论的行动理解方式,乍听之下还蛮吸引人的。但事实上读者们不妨从日常生活中去想一些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我们之所以会去从事这些行动,不是因为出于不理性的欲望,而是因为我们觉得这些行动本身比这些行动所要达到的目的还要重要。重要的是自我表现,而不是行动目的或遵守规范。我们之后有一讲会讨论新实用主义,那时候会再来谈谈这些现象和问题。这里我们可以先提醒的是,表现行动模式很难用帕森斯的“行动参照框架”来把握,他的行动参照框架在这里是完全行不通的。帕森斯之所以没有注意到这件事,与他特殊的汇聚命题形式有关,也和他急于贬低整个民族思想史传统有关。他没有搞清楚,“民族精神的表现”的概念最初可以回溯到行动的表现模式。所以他批评德国思想传统是一种“流溢论”,是对的,但他忽略这种行动模式,就没什么道理了。
1702369305
1702369306
* * *
1702369307
1702369308
总的,且一般来说,帕森斯提出的汇聚命题最值得批评之处,就在于他的汇聚命题是一个相对单一线性的进步史观。帕森斯在他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在言语之间显然更偏好帕累托而不是马歇尔(帕森斯崇尚帕累托也是因为帕累托没有沾染他那个维多利亚时期的进步乐观论的气息),也就是说他对斯宾塞以进化论来建构历史的方式是持批判态度的。但帕森斯自己却也以信奉进步的态度来阐述思想史。这是他的《社会行动的结构》中的一个矛盾,而他自己却没有看到。由于帕森斯的阐述实际上是信奉进步的,所以言语之间都透露着这样一种信念,即认为有一条清晰可见的从古典社会学家通向帕森斯自己的进步道路(这也是“汇聚”这个概念所暗指的意思!)。所以帕森斯可能实际上也认为,他的理论框架比那些古典社会学家更优秀。不过这并不是我们在这里要讨论的要点。我们更多是想警告一件事,就是思想史通常是由“赢家”,亦即由得胜的理论观点所书写的。就像我们前文以赫尔德为例所举的德国表现人类学的例子中可以看到的,不论是现在、过去,还是未来,后人总是可以从许多理论取向中学到些什么。就算这些理论被“进步”鄙视,就算这些理论原则上被人们遗忘了,我们都还是常常可以从这些理论中学到很根本的东西。如果认为人文科学可以通过“进步”,将所有过去很有用的人类生活与人类行动的经验内涵“全部打包带走”,并且也可以在理论层面涵盖掌握过去的一切事物,那么这种观点对我们来说也太奇怪、太过于自信了。所以不只对于历史学家,而且对于社会学家来说也是,回顾思想史是很重要、很值得做的事,因为人们永远都可以从中发现新东西。当代德国社会学家们也许花了太多的时间去阐释古典学者的思想和社会学这个领域的历史。但这完全是正当,甚至是必要的,因为这有助于去挖掘一些旧的、被遗忘的,但却也因此总是相当“新颖的”前人经验,而且这些经验会有助于改善当下的理论与解决新的理论问题。
1702369309
1702369310
* * *
1702369311
1702369312
至此,关于帕森斯的汇聚命题的形式和内容,我们已经提出了一些很根本的、我们认为真的很重要的批评意见。其他的一些批评对我们来说则没那么重要,即便可能有一些道理。不过,因为有一些不是很重要的批评我们前文还是提到过了,所以我们仍需要对此至少作一些简短的讨论。
1702369313
1702369314
我们在上一讲就已经提到,帕森斯对功利主义的概念运用得太过宽泛。有论者指责帕森斯,说他关于功利主义的说法是错误的,也忽略了一些功利主义中可以发现的道德哲学和社会理论的论点(即便那些论点可能不是那么重要)。对我们来说,这种批评没有命中要害。因为有一些“更恰当地”诠释功利主义的功利主义捍卫者,常常也很难真正把这个理论方向界定清楚。所以在一些情况下,这些捍卫者所援引的道德哲学的论点和学者,虽说牵涉的范围和内容应算是功利主义的思想,但人们也还是可以质疑这些所援引的论点和学者是不是真的全部都是功利主义的论点和功利主义者。帕森斯只是说,近代盎格鲁-撒克逊哲学和古典政治经济学大部分都交织着功利主义的论点。但他没有说在这个传统中所有学者都是彻底的功利主义者,他也并没有说被他标为功利主义者的学者都只提出了功利主义式的论点。所以,如果反对帕森斯的命题,是因为认为斯密或其他学者的作品中还有非常不同和多样的道德哲学论点,不是只有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那么这种反对意见其实没有什么意义(这种反对意见可参阅Charles Camic, “The Utilitarians Revisited”)。帕森斯也知道他所谈到的学者提出过非功利主义的论点。所以他的论点铺陈首先是关于狭义的功利导向行动模式(=功利主义)的逻辑和理论上的必然后果,而不是关于历史层面的适当概念定义或学者分类。他没有要谈英国思想史,他首先要谈的是19世纪中叶之后,最终基于功利导向的行动模式之上的经济科学。
1702369315
1702369316
还有人批评帕森斯所谓的汇聚其实根本上有显而易见的分歧。因此有一些批评帕森斯的学者(参阅Pope/Cohen/Hazelrigg, “On the Divergence of Weber and Durkheim: A Critique of Parsons’ Convergence Thesis”)认为,在涂尔干和韦伯各自的理论发展中,其论点和主题都越来越显著地分道扬镳了,所以帕森斯的汇聚声称是荒谬不合理的,人们要拥护的应该是分歧命题才对。但这也是一个误解。因为帕森斯的讨论不是关于四个他所探讨的学者在全部的思想内容上的汇聚,而是只关于某一个要点上的汇聚。这个要点就是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的发展与探讨,亦即这四个学者都在处理行动和社会秩序这两个社会学的基本问题。
1702369317
1702369318
* * *
1702369319
1702369320
讨论完了关于汇聚命题的争辩之后,我们接下来讨论关于帕森斯的“行动参照框架”的争论,亦即对于帕森斯对行动的理解方式的批评。这里同样有一些重要的批评意见。
1702369321
1702369322
1. 关于第一个批评意见,读者们可以用前文讨论过的赫尔德的“表现行动”来理解。我们这里再来重新提一个问题,即质疑是不是真的所有的行动都符合目的—手段框架,是不是除了达到目的和满足规范之外,就没有别的行动了。正如在我们对赫尔德的简短解说中可以看到的,如宗教仪式、艺术等等就不符合这种范畴(这里特别可以参阅Hans Joas, Die Kreativität des Handelns)。或是如果读者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在行动光谱的“另一端”,有一些活动是不适用于目的—手段框架的。读者们可以想想看一些完全仪式性的行动,这些行动往往都是在还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识、不是真的有什么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就做了的。读者们自己就可以想见,事实上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行动都是这样完成的。比如做早餐。我们一年到头常常都在做早餐,但这并没有什么根据给定的方法而清楚设置的目的,我们也不会在做早餐的时候参照什么规范或价值。我们在厨房做的那些事(如从冰箱拿出黄油、煮咖啡、铺桌巾等等),想必也称不上一系列的计算行动。也许小时候第一次为父母准备早餐可以称得上是计算行动,你必须好好想想早餐是否真的包含弄黄油、煮咖啡和布置餐桌。那时你必须想清楚每个行动环节,并逐一付诸实施。但到了今天你能很熟练地做早餐的时候,小时候做早餐时的目的设置早就已经被“吸收消化”了,我们不会再去多想那些事。这就是仪式化的行动。在执行行动时,早期的目的会直接蕴含其中,无须再多反思当下到底在做什么、要达到什么目标。所有这些,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英国理论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时会再详细讨论。吉登斯正是注意到,帕森斯的行动框架在这方面是有缺陷的。
1702369323
1702369324
2. 帕森斯的“行动参照框架”受批评之处,还在于“客观主义”的偏误。根据这一观点,帕森斯没有真的考虑到行动者面对行动情境时认知的能力与局限。对帕森斯来说,行动者似乎总是清楚看到行动的手段和条件,仿佛行动的手段和条件就明明白白摆在那里、客观地摆在那里一样。但行动者对他的行动状况有多了解,是因人而异的,外在客观地进行研究并不容易。关于行动者在既定条件下会怎么做,社会科学家在得出可靠的结论之前,必须先研究行动者主观的看法(参阅Warner, “Toward a Redefinition of Action Theory”)。在讨论与规范和价值有关的事情时,情况也是类似的。因为一个社会的规范和价值不是明明白白就摆在那里,或是本就如此的,而是总是被行动者所诠释的。反过来说,这些诠释成果也需要被研究,才能理解行动者的行动。仅仅去考虑“客观”存在的规范和价值,在这里是无法有进一步帮助的。这些要点之后都成为社会学理论讨论的核心主题,读者在本书稍后讨论象征互动论、常人方法论和吉登斯作品的章节中,就会看到。
1702369325
1702369326
3. 有一个对帕森斯的批评与上一个批评要点密切相关,就是帕森斯在讨论“单位行动”时,虽然指出行动的情境是每个行动的条件,并专门探讨这件事,然而他却避而不谈行动的后果。帕森斯的做法仿佛是说,一个行动一旦达到行动的目的,这个行动就结束了。这种分析方式,把单独行动当作完全独立的。但这种分析方式没有想到,行动的后果常常会直接反过来对行动者产生影响。不是只有不同的行动者的每个行动会构成一串序列形态;我自己的行动也同样会相互串连起来,因为行动也会产生我必须作出反应的后果。帕森斯理应对行动的后果有确切的分析,加上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也详细介绍与讨论了帕累托关于行动副作用问题的研究。奇怪的是,帕森斯在描述他的行动参照框架时,却没有考虑到帕累托这方面的看法。后来帕森斯的其他同行,尤其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Merton, 1910—2003),才首次提出行动的“意图后果”和“非意图后果”的重要区分,亦即区分出我有意造就的事和我不想要造成的事。但这个区分可能还是不够的,因为在非意图后果的范畴中,还可以再区分出意料到的非意图后果和意料之外的非意图后果。可能我的行动后果中有一些严格来说是非意图的,而且我很清楚我无意引发这样的后果;然而我还是做了,仿佛我本来就想这么做似的,因为我想得到这个行动所意图的后果,而且这比起该行动中我不喜欢的副作用来说更为重要。在这个情况中我会一并考虑到我行动的副作用,因为我预先知道会有什么副作用。但是当然不是所有无意造成的副作用都可以被预料到,甚至能预料到的是极少部分。社会生活非常复杂,常常一个行动会带来行动当下压根儿都没有预料到的巨大后果。读者们可以想想1914年在萨拉热窝发生的刺杀事件。那时候奥地利皇储遭到暗杀所带来的后果,是暗杀者绝对想不到的,因为没有人(包括暗杀者)能够想象得到,这次暗杀竟会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大屠杀(对此的详细解说,可以参阅Anthony Giddens, The Constitution of Society, pp.10—14)。
1702369327
1702369328
4. 与行动后果相关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从一个行动者的行动、一个单次行动出发来进行讨论,才是有意义的。帕森斯仿佛假定行动者似乎都是自己自主地在行动;但他这样讨论“单位行动”,是不是导向了一个有偏差的观点?我们在前文谈过,有论者批评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忽略了美国的思想传统和齐美尔的理论,而这种不同于自主的单位行动的观点,难道我们不应该也重视吗?像齐美尔的讨论出发点就不是单一的行动者,而是社会关系,因为他有一个很有说服力的观点,即认为社会关系才是让社会行动得以可能的人类原初社会性。人并非一到世界上就是一个行动者,而是首先作为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婴儿生在社会结构中,然后才从社会结构中习得行动能力。因为人是先有社会性,才有行动能力的,所以把单一行动者置于理论中心的做法都是有问题的。美国实用主义者,这里尤其说的是米德,也是从类似的观点出发而提到这件事,而且他们的社会心理学的行动理论的观点更加精致、着重的要点也更加正确。但是,如我们在前文可以看到的,帕森斯在重构他的社会学思想的过程中,却对美国的实用主义“冷淡以对”。读者在本书后面谈象征互动论的章节中,对此会有更深的体会。
1702369329
1702369330
5. 帕森斯的行动参照框架受人批评之处还在于,没有清楚交代什么叫作“规范性的事物”。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里面谈到规范和价值,关于价值也谈到“最终目的”,但这里却没有真的去交代,规范和价值是否不同,以及如何区分,也没有交代规范和价值到底是怎么可以相提并论的。虽然当他谈到“最终目的”的时候,将个人的“最终目的”和也许是属于整个社会的“最终目的”完全区分开来,但他却没有再去追问,这两者是不是有什么关系。讽刺的是,人们也可以用类似于帕森斯指责功利主义的方式来指责帕森斯:帕森斯说功利主义避而不谈功利观念、愿望、目的等等是怎么来的,但他自己却也不曾努力去追溯价值是如何形成的、从何而来的,即便他把价值置于他的唯意志论的行动理论的核心,而且对他的理论来说没有别的概念比“价值”更重要的了。如果我们去读《社会行动的结构》(和帕森斯后来的著作),就会有一种印象,觉得价值就是存在了。但我们要怎么去设想某件事对人们来说变成一种价值了?还有,到底为什么它会变成一种共享的价值?帕森斯从来没有谈过这件事,人们要找答案的话得从别处去找(对此,可以参阅Joas, Die Entstehung der Werte)。在后文讨论法国社会学(尤其是图海纳)和新实用主义的章节的时候,读者会再看到对此的详细讨论。
1702369331
1702369332
6. 最后一项批评,与前面几个批评的层次不一样,而且帕森斯自己也注意到并坦承他理论的这项缺陷。这项缺陷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他没交代到底人类行动的动力是什么。人们可以拥有某些目标和价值,甚至拥有为实现目标和价值而必需的手段,但实际上并没有让自己去实现这些目标。那么行动的意志、努力、能量从何而来?帕森斯自己注意到,他没有谈到让目标与目的从原本只是假想的存在方式变成现实的“努力”、动力。既然他自己都看到了这个问题,那么回答这个问题就必然是他接下来的工作。
1702369333
1702369334
* * *
1702369335
1702369336
这六点对于帕森斯的行动参照框架的批评,请读者务必记牢。原因有二。第一,《社会行动的结构》当然不是帕森斯的最后一部作品,而是第一部。所以我们必须去问,帕森斯有没有看到这些批评,然后去处理它。这对于评断他接下来的作品来说不是无关紧要的。第二,读者很快就会从我们接下来的几讲看到,许多后来的社会学家都在处理帕森斯的行动参照框架,并且现代社会学理论发展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在跟帕森斯的思想体系对话。我们列举出来的众多理论和理论家,都与这六点批判有关。
1702369337
1702369338
* * *
1702369339
1702369340
我们现在进入这一讲的第二部分。请抛开《社会行动的结构》,来关注帕森斯接下来的著作。综观帕森斯的著作,可以看到两件很特别的事:第一,他持续在润饰行动参照框架。如同前文提到的,他完全知道他忽略了行动的动力问题。他没有充分分析是什么样的能量实际上驱使着人类实现目标和价值。正是在这个时候,帕森斯开始潜心钻研精神分析。他甚至接受了训练分析(training analysis),也着手了解他那个时代其他相关的心理学理论。这都是为了要能解释,哪一种在儿童幼龄时就已存在的驱动力深植在人格中,并在这个人的一生当中刻画了这个人。帕森斯对精神分析的细密钻研,清楚体现在他的著作中,并借此对上述六点关于行动理论的参照框架的批判差不多都一并回应了,并将其作了富有成效的应用。不过在1937年之后,他处理的首先是另一个主题和任务,而且这个主题至少第一眼看来不太是以理论为核心,而是以经验研究为核心。
1702369341
1702369342
1937年之后,帕森斯首先感兴趣的是医疗工作,并且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去研究哈佛医学院的医科学生的行为。医生和律师之类的都是一种“专业”,这些专业的传统虽然可以追溯到资本主义兴起之前,但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些专业的重要性一点也没有减少。相反地,医生和律师的数量一直在增加,而且其他有着相同结构的专业也都备受重视。这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像医生这样的专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根据市场原则来收费的,但同时在这样的专业地位中也都几乎深植着相应于该地位的伦理,这种伦理清楚地约束了利己主义的市场原则。医师必须根据这种伦理,将自身视为病人的仆人和助手,所以不能做什么事或要求什么东西,都以推进自己的市场地位或经济利益为首要考量。一位紧急重症患者就算没有付钱,医生也还是会帮助他。医生不能做没有意义的手术,即便病人希望医生开刀并且愿意付钱。对于帕森斯来说,这种专业现象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指出了资本主义事实上并不只遵循着功利原则,然后一步步消灭所有其他要素。帕森斯认为,在市场逻辑中很清楚地有一种伦理系统,并不是所有非市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是如此预言,还有今天全球化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也都总是如此声称)。大家可以看到,帕森斯就连经验研究也都有一种理论套路。读者们如果对这方面想多了解一点,可以去阅读帕森斯1939年写的文章《专业与社会结构》(收录于Parsons, Essays in Sociological Theory)。
1702369343
1702369344
第二件特别的事情是,1930年末、1940年初帕森斯的研究重点放在政治分析领域。就像其他美国的社会科学家一样,帕森斯也被卷入美国政府的二战计划和战后计划。因为那时候急需熟知敌国社会、敌国的主要问题、重建民主政体前景等问题的人才。因此关于1933年之前和纳粹时期的德国社会帕森斯写过一些很优秀的论文和备忘录。他分析过希特勒崛起的条件,尤其是探问,美国需不需要担心会出现一个“美国的希特勒”。那时候,很多这类的论文没有发表,因为里头牵涉政府机密。不过,如果今天读者们想读帕森斯关于纳粹的研究,当然就没这个问题了。有本选集我们推荐读者阅读:《帕森斯论民族社会主义》(Uta Gerhardt, Talcott Parsons on National Socialism, 1993)。或是如果读者想阅读简短一点的文章,我们也推荐他在1942年写的论文《前纳粹德国中的民主与社会结构》(“Democracy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Pre-Nazi Germany”),收录于《社会学理论论文集》(Talcott Parsons, Essay in Sociological Theory)。尽管帕森斯的评估在许多方面从今天的历史科学的知识来看,都是过时且有所局限的,但他的分析还是远远好过于当时他在美国社会学界中的同侪。
1702369345
1702369346
* * *
1702369347
1702369348
从我们到目前为止的呈现方式来看,人们也许可以猜想,1937年之后,帕森斯的研究重点逐渐转向经验问题;或是从他对弗洛伊德和精神分析的钻研来看,他会继续深化他的行动参照框架研究,尤其是试着克服被人们指出的、我们所谓的弱点。但情况并非如此。
1702369349
1702369350
从后来非常晚才发表的手稿《行动者、情境、规范模式》(“Actor, Situation and Normative Patterns”, 1939)来看,几乎与《社会行动的结构》的写作同时,帕森斯就已经开始思考一个更无所不包的社会秩序理论。他认为,他所发展出来的行动参照框架总的来看已经是完备且足够的了。所以对他来说,问题显然在于要再建立一套理论,以掌握和解释不同的经验秩序形式。在我们介绍《社会行动的结构》时读者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帕森斯的出发点是观察到,社会秩序已然存在了,所以功利主义的行动概念是错误的,或至少是不足的。他为此发展了“唯意志论的”行动概念,他相信这个概念可以用来理解社会秩序毋庸置疑的存在。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对他来说,秩序本身不是重点,所以他在整本书里一直也没有明确把秩序加以理论化。但现在这个部分该补上了。为了要进行这项工作,帕森斯转向秩序理论。在一些二手文献中,人们贴上了一个相当恰当的标签“规范主义的功能论”,而且在他的第二部主要著作,1951年出版的《社会系统》中,也提出了这个术语。由于读者对这个标签可能还一头雾水,所以我们会先来解释一下“功能论”这个概念,好让读者了解,帕森斯秩序理论的真正方向是什么。
1702369351
1702369352
* * *
[
上一页 ]
[ :1.70236930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