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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几种所得的道义分析中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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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人们诸多的所得形式中,只有辛劳所得和“自食其力性天赋所得”是完全道义的,其他所得都包含非道义成分。那么辛劳所得和自食其力性天赋所得会在人群中带来多大的所得差异呢?根据常识,一个人的辛劳付出量最多也就能超过社会平均辛劳程度的三四倍,在不考虑天赋差异的情况下,其辛劳所得最多也就达到社会平均辛劳所得的三四倍;一个人的自食其力性天赋所得最多也就能超过社会平均天赋所得的10倍(一个优秀企业家贡献的资本利润率能超过社会平均利润率10倍吗?一个高水平教授的科研成果能超过平均水平10倍吗?恐怕只有极少数天才人物才能超过10倍)。即使两项相加,所得差异也只有十余倍。当一个人的所得超过社会平均水平几十倍、几百倍时,那一定是转移性攫取性天赋所得和杠杆所得起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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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应该指出,利用天赋和社会杠杆打破所得与付出的对应性,既是人们经营或钻营的目的,也是人们奋斗创新的动力源泉,否定它自由竞争就无法展开,创新、奋斗和冒险就会没有驱动力,社会就会沉闷。不过既然转移性攫取性天赋所得和杠杆所得具有非道义性,对它们进行控制和调节还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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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克林顿问巴菲特为什么把几百亿美元都捐给慈善机构,巴菲特说:“我捐这些钱不算什么,我更敬佩那些小额捐款人,他们把看电影和上馆子的钱都捐给更困难的人了。”我想明眼人都能够看出他这话里的深意。比尔·盖茨在把他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时,说得更明白:“我这样做只是把由我管理着的属于社会的钱财归还给社会。”他们的话中当然包含着谦虚的因素,但也包含了真理,即他们的多数钱财是他们凭天赋从社会转移来的。其实这个道理,很多富人心里都明白。有的富人把慈善事业作为他们回馈社会的形式,有的甚至把慈善事业看作对自己过去巧取豪夺行为的一种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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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十三、强弱差异必要区与滥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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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弱差异必要区和滥用区的界限在“强弱利益文明分割点”,这个分割点是模糊的,但它真实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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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竞争会带来弱肉强食的结果,不如说弱肉强食是竞争的本质。弱肉强食好像很难听,其实就是你输我赢的竞争。弱肉强食有两层含义,一是弱者被强者打败,二是弱者的利益被强者侵占。在所有你输我赢的竞争中,这两层含义都是不言而喻的。“竞争”和“弱肉强食”的概念相似不相同:竞争只强调争的意思,没有揭示出参与竞争的主体有强有弱的事实,也没有揭示出竞争双方在利益上的对抗性,以及强者对弱者利益损害的必然性。事实上,竞争主体必有强弱之分,打败弱者的强者也必然会在损害弱者利益的前提下扩张自己的利益,二者之间存在着吃与被吃的消长关系。所以,弱肉强食更能道破竞争内涵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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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主义的破坏性证明强者和弱者保持一定的所得差异是必要的,或者说强者和弱者的所得差异有一个必要区。但是强弱差异往往不会只停留在必要区,而是会进入可怕的滥用区。可以对“必要区”和“滥用区”做理论上的抽象界定:在强者与弱者之间应该有一个“强弱利益文明分割点”,它是能够使生命法则和自然秩序得以保持,使强者的创造性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但强者不过分挤压弱者利益时所对应的“强弱利益分割点”;强弱差异未突破“文明分割点”的是必要区,突破了“文明分割点”的就是滥用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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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试图按照所得类型来区分必要区和滥用区,比如把天赋所得造成的差异列入必要区,把杠杆所得造成的差异列入滥用区。但这条路走不通,因为资本杠杆所得、社会资源杠杆所得在市场经济下无法取缔。于是我们只能用两种方法判断强弱差异是否进入了滥用区。一种方法是看社会是否存在显失公平的、太照顾强者、打击弱者的游戏规则(比如允许富人无限制地炒房、允许富人以钱减刑、允许富人用钱买分数上重点学校、权力大的地区学生录取分数低于其他地区、允许官员亲属经商、官员财产不公示之类,就是显失公平的游戏规则);另一种方法是用强弱差异的表征——所得差异程度(强者所得比平均所得的倍数,弱者所得占平均所得的百分比)来判断是否进入了滥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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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区”和“滥用区”之间有一个模糊的界线,在操作层面上难以确定这个界线,但它又确实存在。比如在封建社会,一个皇帝要享用锦衣玉食和一群后妃,会被人们认为属于“必要区”,但如果皇帝凭借暴力把整个国家的多半财富据为己有,并把天下所有漂亮女子都收入后宫,那就一定会被人们认为进入“滥用区”了。2007年,中国上市公司总裁的年薪少的几十万元,多的三四百万元,相当于白领年薪的几倍、十几倍、几十倍,人们还认为在“必要区”,但当中国平安总裁的6612万元年薪(相当于一般白领年薪的1000多倍,相当于1.5万农民的年收入)曝光时,人们就义愤填膺了,也就是认为进入“滥用区”了。可见尽管必要区与滥用区界线很模糊,但它还是存在的。如果这个界线不存在,那么对强弱差异适当与否的判断就找不到参照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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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5日《东方财富网》报道: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一份研究报告,2010年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值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值则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值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值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值为170%。这些数据与中国基尼系数接近0.5,收入分配严重两极分化的情况是相符合的,这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处在一种蛮荒阶段。权力与资本的过分勾兑,会使中国市场经济的蛮荒阶段更长更麻烦。美国早已过了蛮荒阶段,但依然有滥用弱肉强食的现象,奥巴马在2011年底的一次集会上尖锐地指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大企业高管的薪酬相当于一般员工薪酬的30余倍,而现在已经冲到100多倍了,华尔街的金融大佬更是贪得无厌,所以2011年美国民众“占领华尔街”的行动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古今中外都一样,民众对权势阶层滥用弱肉强食的行为都有些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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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必要弱肉强食与滥用弱肉强食之间,不是一条“界线”,而是一个“界线区”。假定强弱差距为0倍表示不存在弱肉强食的平均主义状况,100倍表示弱肉强食达到了极端状况,1—30倍区间是确定的“必要弱肉强食区”,60—100倍区间是确定的“滥用弱肉强食区”,30—60倍区间是两可的模糊区。人们对这三个区的认识判断和界定,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人类良知;二是人们对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及优胜劣汰(弱肉强食)必要性的认识;三是实践层面上对强弱各方在公共活动中的贡献度的技术分析(比如在企业收入中,一般员工、技术骨干和经理的贡献权重各为多大)。这个“界线区”还会随着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而向左向右移动,理想主义思潮占主导时,界线区会向左移动,现实主义思潮占主导时,界线区会向右移动。曾看到一篇文章讲到苏联早期的收入分配,列宁的收入是一般工人的两倍多,大家认为合理;有些技术工人的工资达到一般工人的四五倍,就被认为过分了,布哈林甚至非常气愤地说,这些技术工人敢拿这么高的工资,应该枪毙他们。可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中国,强者的合法收入超过一般人几十倍都能被人们接受。这不说明弱肉强食的必要区和滥用区之间已经没有界线,而是说明这个界线的相对性很大,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有着很不相同的界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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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弱差异(弱肉强食)是否进入了滥用区,还可以从直观现象上观察、判断,如基尼系数、收入倍数、消费差异、权力贪腐普遍性、强者飞扬跋扈现象等。比如,有些企业主为了自己利润最大化,把工人的工资福利压缩到正常水平之下而把其工作时间延长到正常水平以上;有些经理拿的薪金,居然相当于员工年薪的上百倍、几百倍;有些官员呼风唤雨,享受着优厚的待遇,还通过亲属经商利用权势大肆敛财;有些一把手一手遮天,把一切权力和好事攥在自己手中,都是进入了滥用区的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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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元素:人类不变事物中的基本构件 十四、强弱利益之公平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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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就是各人都只拿取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一点在现实中很模糊,要用其他方法替代,基本的替代方法是“换位权衡法”(包括“直接换位权衡法”和“设想换位权衡法”),公道主持者用“设想换位权衡法”主持公道时,最公平的设想是“所有相关者都是我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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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文明涉及的方面很宽,但文明的主攻目标是人与人关系的调适,其中最重要的是强者与弱者关系的调适,既要保持适当的弱肉强食以激发人(特别是强者)的潜能,又要防止滥用弱肉强食以保障弱者的利益。那么文明如何界定“强弱利益公平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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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公正问题,就要谈到《正义论》作者罗尔斯的观点。他认为,让现实世界的人们来处理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会受到各自地位的牵扯而得不出公正的结论,要想获得公正的结论,就必须在人们的人生的大幕尚未开启,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强者还是弱者,是掌权者还是群众,是明星还是流浪汉,是幸运儿还是倒霉蛋)时,他们才能以完全公正的态度去处理各类人的利益关系。如果在这种完全公正的情况下由人们投票划定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利益分割线,那将是最理想的“强弱利益公平分割线”。可惜这种状况不可能出现,人们总会戴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于是人们只能用别的方法来寻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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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换位权衡法确定公平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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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方法是“换位权衡法”。我举一个亲历的事例来诠释“换位权衡法”:两个少年一起把一个小池塘的水排干,以捞取水中的小鱼虾。工作完成后,就要在二人之间公平地分配鱼虾。有一个办法可以保证分配结果是最公平的,就是让甲把鱼虾分作两堆,然后由乙优先挑选其中一堆。这样甲就会竭力保证两堆鱼虾没有什么差别,他一定会进行换位权衡:如果乙给我留下这堆鱼虾(即如果我站在这堆鱼虾获得者的位置上),那对我是否公平;如果乙给我留下那堆鱼虾(即如果我站在另一堆鱼虾获得者的位置上),那对我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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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事例中可以找到公正的定义:所谓公正或公正线,就是当人们发生利益分割时,公正线是这样一条“中线”:无论各方当事人站在“中线”的哪一边,其利益得失没有差别,让人们在“中线”两边对换位置时,不会因利益差别而产生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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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分鱼事例是用当事人“直接换位权衡法”确定公正线,这样确定公正线只有在各人的工作贡献相同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现实中这种情况不多。现实中,由于各人能力、贡献的差异性和角色间位置的不可替换性,使得直接换位权衡法常常不具有可行性,比如一个看门的老头不能说:“你们把经理的年薪定得那么高,超过我百倍,那么让他来看门,我去当经理。”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采取“设想换位权衡法”,就是让追求公正的人用设身处地的方式交替站在各方位置上权衡各方的利害得失,以寻求各方都不吃亏也不占便宜的公平分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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