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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对曹七巧这个人物的爱也有限。曹七巧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住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镶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袴子,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刻薄相呼之欲出。张爱玲亲自画过曹七巧的小像,两眉高折高吊,颧骨突出,两眼斜睨,也是同样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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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红楼梦》里的王熙凤的“丹凤三角眼”、“柳叶吊梢眉”,曹翁是把好词与坏词并置,美丽的、温婉的与看似刻薄的、势利的冲突。人物的双面性其实体现的是作者的情怀,却也看出曹翁是真爱“阿凤”。历来常有一些人自比为王熙凤,甚至也有以王熙凤为偶像的读者,但恐怕没有人希望自己是曹七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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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集《传奇》的扉页上,张爱玲曾说她写小说的目的:“在传奇里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这是高级的文学观。曹七巧无疑是传奇性的,可她不够“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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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物让我想起孙述宇先生在评论《金瓶梅》里的潘金莲时说的:“潘金莲写得非常的生动有力——也许是全书中最生动有力的一个,然而我们有时会嫌她稍欠真实感。……她欠自然之处,在于她的妒忌怨恨与害人之心种种,都超人一等,而且强度从不稍减,从不受一些慈爱温柔之情的影响。”[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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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些话放在曹七巧身上也完全适用。曹七巧“生动有力”,然而“欠真实”。我们对人物力度的“怕”,多过了我们对人物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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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爱与憎,下笔使得人物淋漓尽致,绘形绘影,十二分的精彩。可在击节赞叹的同时,我偶尔也跳出来,宁愿她写得没有这样尽兴。我在想,如果这样的精彩只有八九分,甚至七八分,才更似真实的人生,而不像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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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因为作者太有把握了,太追求了,太饱满了,太热情了。它不像《红楼梦》里赵嬷嬷说王熙凤:“奶奶说的太尽情了,我也乐了,再吃一杯好酒,从此我们奶奶作了主,我就没的愁了。”最好的作品是会尽量避免过分“尽情”的。当作者拿走了本该令读者怅惘一下的一切,有时候也意味着余味的损失。它就不能往更好的一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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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还存在结构经营和文字上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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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5月胡兰成写《评张爱玲》,发表在《杂志》第22、23期,有几句是这样写:“……张爱玲先生由于青春的力的奔放,往往不能抑止自己去尊重外界的事物,甚至于还加以蹂躏。她知道的不多,然而并不因此贫乏,正因为她自身就是生命的泉源。……这使她宁愿择取古典的东西做材料,而以图案画的手法来表现。因为古典的东西离现实愈远,她愈有创造美丽的幻想的自由,而图案画的手法愈抽象,也愈能放恣地发挥她的才气,并且表现她对于美寄以宗教般的虔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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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是对张爱玲的赞美,写得非常好,可这也是胡兰成文字一贯的“狡猾相”。胡兰成这个赏月者,纯是以诗人的心态行文,而不是用一颗天文学家的心。他不是没看到年轻的张爱玲因为年轻而产生的文字背后的缺憾,而是美化它、粉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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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成说张爱玲的文章有“青春的力的奔放”“擅用古典”,是没错的,这正是张爱玲的天才所在,可在早期作品中,我却感到这种“奔放”与“古典”搬用的过度与偶尔的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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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金锁记》的开头,两个丫头——凤箫和小双——的对话,完全可以删掉,而对本篇无损。这一段完全是对《红楼梦》或《金瓶梅》不高级的仿写。她们的故事就像发生在宝玉的屋里。那样小小的年纪,那样的好奇心、世故与口无遮拦,也像《金瓶梅》里的玉箫或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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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家的二小姐姜云泽是另一个例子,有些自重,有些矜持,有些倔强,说起话来却是:“我掉两根头发,也要你管!……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这不像是一个大家庭里未嫁的小姑子对嫂子说的,倒像是在对一个晚辈或丫头呵斥。她同样也是《红楼梦》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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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张爱玲已经说明写的是“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小说第二段也再交代出准确的时代背景,说“那两年正忙着换朝代”,可见正是辛亥革命推翻清室,成立民国政府之后。张爱玲的这篇小说写于1943年,“三十年前”也正是1913年前后。这个时候的人,语言、风味全然有《红楼梦》或《金瓶梅》气息,还是不大妥当的,偶尔令人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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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批评《连环套》时也提道:“她的人物不是外国人,便是广东人。即使地方色彩在用语上无法积极地标识出来,至少也不该把纯粹《金瓶梅》《红楼梦》的用语,硬嵌入西方人和广东人嘴里。……节奏,风格,品味,全不讲了。措词用语,处处显出‘信笔所之’的神气,甚至往腐化的路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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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金锁记》中其实也有,并没有完全遁形。它们都使人看到,此时的张爱玲还没完全从旧小说传统中脱了身,褪完皮,足以形成一个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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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4年的女作家聚谈会上,张爱玲也被人问到她的句法。她说:“有时候套用《红楼梦》的句法,借一点旧时代的气氛,但那也要看适用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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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当时年轻的张爱玲沉浸于创作冲动,恐怕也会像初学书法的人,临摹得太高兴了就不像原作,过度拘谨了又觉得自己的性情受到了抑制。刚一写完时,还往往不能自视到短处,会非常满意,也非得隔个若干年才看得出自己的缺点。后来改写的《怨女》中也有很多看着像对《金瓶梅》的“致敬”,可效果就好得多,精气神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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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箫、小双、云泽——《金锁记》中的这几个人物,仅为说出曹七巧的背景,或为展现曹七巧的不堪,却占了不少的字数。与后期张爱玲的惜墨如金、意味深长也完全不是一回事。等到陪衬曹七巧作用一结束,她们几乎都是瞬间匿身于作品中,再也不出来——不是大作家的笔法。好的文章应像《孙子兵法·九地篇》所说的“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俱至”,否则文笔就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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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七巧的出场,以及第一次和三爷的互动也不好。显得疯疯癫癫。即使她来自麻油店,泼辣惯了,在这个大家庭已经五年,也不能不审时度势地收敛。何况后文如果要极力写她性格的变态化,大家庭中的不得伸展、被众人瞧不起,就不能让她在前文如此放肆她的性情,幸而这些后来在《怨女》中也都得到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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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齐了,今儿想必我又晚了!怎怪我不迟到——摸着黑梳的头!谁叫我的窗户冲着后院子呢?单单就派了那么间房给我,横竖我们那位眼看是活不长的——我们净等着做孤儿寡妇了——不欺负我们,欺负谁?”曹七巧出来的这段话,语气、声口、用词、做派全有些怪怪的,感觉不怎么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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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话显然是模仿《红楼梦》第三回里王熙凤的出场。“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张爱玲冰雪聪明,当然看得出曹公的好处。王熙凤不见其人,如闻其声,劈面惊艳。这些用在曹七巧头上,却有点食而不化。以曹七巧的身份与地位,怎么可以与王熙凤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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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位眼看是活不长的”——这话就够她被休的了。“不欺负我们,欺负谁?”——埋怨的谁?当然是老太太。在一个大家庭里,当众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埋怨最高地位的女家长,有点儿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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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令人津津乐道的曹七巧和三爷姜季泽的关系,我也认为,这是张爱玲另一个没完全处理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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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是在给老太太早晨问过安之后,曹七巧在老太太卧室的隔壁忽然遇见了三爷姜季泽。当时与三爷新婚不久的兰仙也在,在这一段的前半段,张爱玲极富能力,通过语言和动作,把三个人的性格表达得淋漓尽致。不久,在曹七巧不停揉捏性格内敛的兰仙之后,她的指甲被弄断了,兰仙终于离开了。从这时开始,曹七巧变得开始直白、主动,难以想象她一个小店铺出身的姑娘,又不是《金瓶梅》里使女出身的潘金莲,她要经历过什么样的前情和压抑,才能这样不管不顾,风言风语。和三爷的最后几句对白,直如潘金莲在调戏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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