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688760
1702688761
此日召伊藤公使来司令部,就今后上海租界的措置谈了我的意见。他完全同意我的意见,相约今后努力督促外务当局。另外,对于海军,从一般的国际情势观察,不必顾忌英美列国。言论和行动应利用现下对我有利的作战情势。今后共同租界,当然法租界也同样,应尽力取缔支那政府和支那人的排日行动。使支那政府放弃利用上海列国权利的所谓依存欧美、持续抗战的意志,在态度上要有严正明确的自觉。
1702688762
1702688763
11月21日,松井石根命日本驻中国武官原田熊吉向法租界当局转达取缔抗日活动的要求,并威胁“如不能满足我军之时,我军将依作战需要采取断然措施。”11月24日,法国驻华陆军司令第一次往访松井,态度也如英军长官“极为殷勤”,但因法国使馆和租界当局对日军的要求有所抵触,所以松井不假辞色,放出诸如“如果法国当局对我方诚意(指要求法方服从日军——引者)不能认识,而一味主张法租界的特权,我方对南市附近的法军将采取断然措施”等的硬话。11月26日,法国驻华海军长官和上海总领事访问松井,松井在当日的日记中记:
1702688764
1702688765
他们的来意除了礼节性拜访,主要是希望今后我军对法租界的行动取稳当的态度。我说法军在法租界特别是南市维持治安须和日本军协作。为此,为了南市的我军的补给联络,我军需要使用法租界一部分的河岸以便交通。他们对与我军协作没有异议,但对武装军人通过法租界认为从条约和法国的权益上难以承认。我说,如此我方将不得不考虑对南市的法国军队采取措施。在威吓的同时,我希望他们封锁租界内支那的国家银行……
1702688766
1702688767
12月3日,日军第一零一师团所部在上海公共租界游行,行至南京路,被路人投掷手榴弹,造成三名日军、一名使馆巡查受伤(投弹青年被当场射杀)。租界当局被迫同意“日军如以为有自卫的必要可在租界内采取独自的‘清扫’行动”,松井在记录此事后说“这是爆炸事件之功”。
1702688768
1702688769
通过上引可以看到,如果松井石根不是完全没有“外国权益”的意识,在对待上至多也只是“顺我者昌”而已,而绝不是像他在东京审判时自我打扮的保护外国权益的模范。
1702688770
1702688771
五、松井石根对“瓢虫号事件”有没有道歉?
1702688772
1702688773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在“瓢虫号事件”中松井的实际表现。“宣誓口供书”第十一条“瓢虫号、帕奈号及其他涉外事项”中说:“桥本大佐12日晨浓雾中发现在扬子江中航行的运载中国兵的数艘船舶,进行炮击,偶尔击中瓢虫号。我即命第十军司令官向英国海军长官道歉,我自身由南京返回上海后也立即拜访英国海军提督利特尔表示歉意。”
1702688774
1702688775
12月12日,即南京沦陷前日晨,瓢虫号(HMSLadybird)等四艘英国军舰、商船在芜湖附近遭到日军第十军野战重炮兵第十三联队炮击,被击伤;同日下午,美国军舰帕奈号(USSPanay)及美孚石油公司三艘船只在南京上游被日本海军第十二航空队飞机击沉。此事引起英美两国强烈抗议。当时日本还没有作好与英美全面摊牌的准备,所以13日日本政府即表示“陈谢”(道歉)。次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致函英美两国驻日大使,除了致歉还表示要赔偿损失。这一事件在当时对日本的实际压力超过了南京暴行本身。不仅日本政府反应迅速,各界都有向英美,特别是向美国道歉的表示,如海军省次官山本五十六向美国大使的致歉,著名出版人岩波茂雄响应《东京日日新闻》募款造舰赔偿的倡议捐款一千日圆等等。当时军方迫于压力,陆海军都派了专员前往现地调查,也有一定措置,如后来“声名赫赫”成为甲级战犯的桥本欣五郎便是因这一事件被迫从野战重炮兵第十三联队联队长的职位上离开军界的。
1702688776
1702688777
击沉帕奈号的是海军航空兵,不属松井石根所辖,我们在此仅检查松井对“瓢虫号事件”的态度。松井日记第一次记此事在事发次日。当时他已预感到此事“将来多少会引起问题”,但同时说:“留在这一危险区域的第三国国民及舰船蒙受无妄之灾也是无奈的。况且对于此区域中战场的危险我方已经有过预告。”当日日记以此句结束,显然松井并没有认为过在日军。松井日记第二次提及瓢虫号之事在三天后的16日,此时他已获知日本政府的道歉,所以当日日记的开头就记下此事:
1702688778
1702688779
芜湖英舰事件
1702688780
1702688781
关于十二日英国军舰、商船被害事件,我政府在完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英国的抗议立即道歉,未免张皇失措。但事已至此,我只能去调查真相,并已将对责任人的处分绝无必要的结果电报了东京。
1702688782
1702688783
以后松井日记再无此事的记录。按松井详记每日行事的习惯,真有如他在东京审判所说“我即命第十军司令官向英国海军长官道歉,我自身由南京返回上海后也立即拜访英国海军长官利特尔表示歉意”之事,他的日记不可能连只言片语也不留下。松井日记中确实有和利特尔(Little)相互间的“拜访”,但不是在瓢虫号被炸事发由宁返沪之后,“表示歉意”当然更是无从谈起。松井和利特尔的见面在日记中只有前引11月10日“英国舰队长官”“拜访”松井和同月17日松井的回访。这里的“英国舰队长官”松井在17日日记中记为“リットル”,而松井在“宣誓口供书”
1702688784
1702688785
中注明“リットル”就是“little”。由此可见,东京审判松井有关“瓢虫号事件”的证词是作伪程度很高的双重伪证:不仅因为“立即拜访”并无其事,更是因为“道歉”和他的实际表现正好相反。
1702688786
1702688787
本节检讨的有些方面,比如“瓢虫号事件”中松井石根的表现,即使照实陈述,其微不足道也不会对量刑产生任何影响,之所以不惜篇幅详加辨明,主要是为了说明松井向东京审判提供的不实证词不是偶尔的失当,而是针对审判目的明确的编造。
1702688788
1702688789
由于东京审判检察、法庭两方对松井的证词都没有作出实质性的质疑,导致了法庭免除检方起诉三十八项罪行中的三十七项,尤其是本来避无可避的第二十七项“实行对华侵略罪”,因而留下了仅以“不作为”的消极罪行而获绞刑的最高量刑的恰当性问题,更留下了松井是否可作为A级战犯的重大问题。
1702688790
1702688791
1702688792
1702688793
1702688795
东京审判:为了世界和平 第二节 小川关治郎证词的检讨
1702688796
1702688797
小川关治郎是日军进攻南京的主力部队之一——第十军的法务部长,在当年日军专职法务官中资历最深。小川于1937年11月随第十军在金山卫登陆,以后第十军沿嘉兴、平望、湖州一路向西直至南京。攻占南京后的12月末,第十军军部移驻杭州,小川一直未离左右。次年1月7日,小川赴上海组建中支那方面军军法会议(方面军是协调第十军和上海派遣军的作战指挥机构,未设法务部)。2月14日,中支军及所辖第十军与上海派遣军建制撤销。一周后,小川和中支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参谋长塚田攻等返回日本。在东京审判有关南京暴行案的辩方证人中,小川是相当特殊的一位。小川的特殊性不在于他是亲历者(当时的证人大多有过身在事发现场南京的经历);也不在于他有较高的层级(当时的证人除了中低级军官,也有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那样的高阶军官)。小川的特殊性在于他是第十军和中支军两级法务部门的主官,军风纪是他的“专业”。他的证词因此较易被局外的第三者看作是“权威”证词,至少是“内行”证词。而且,与众多证人矢口否认日军有任何暴行不同,小川承认日军有有限的暴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不尽是作假的色彩。虽然我们无法判断小川证词对当日法庭之内日军责任的认定究竟起了什么作用,但小川证词未受法庭和公诉方任何质疑本身还是有特别的意义。
1702688798
1702688799
一、小川关治郎“宣誓口供书”
1702688800
1702688801
小川关治郎“宣誓口供书”(辩护方文书第2708号,法庭证据第3400号):
1702688802
1702688803
一、本人一九三七年九月末左右被任命为第十军(司令官柳川中将)法务部长,在杭州湾北岸登陆,参加南京战役,翌年一月四日附属于中支那方面军,直属于松井司令官。
1702688804
1702688805
二、第十军在杭州湾登陆后受中支那方面军指挥,松井司令官命令严守军纪风纪,当然包括严格依法保护支那良民和外国权益。
1702688806
1702688807
三、本人在迄至南京为止的期间,共处罚了二十件军纪犯和风纪犯,其中风纪犯的困难是强奸还是通奸不分明。
1702688808
1702688809
其理由是支那妇人自己挑逗日本兵并不鲜见,而一旦和合的情况被良民或他人发现,妇人态度立即一变,夸张地声称是强奸。但不论是否强奸,我都予以起诉,逐件根据事实轻重依法处理,如用胁迫手段即给以严厉处罚。
[
上一页 ]
[ :1.7026887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