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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11 四、本人十二月十四日正午进入南京,下午巡视第十军警备地区(南京南部)的部分地段时只看到六七具中国兵尸体,没看到其他尸体。第十军十二月十九日撤离南京,转进杭州作战。在南京驻留期间本人既未听说日本兵的不法行为,也没有不法事件被起诉的事。日本军是作战态势,军纪很严正。由松井司令官自上而下地允许不法行为的命令当然不存在,容忍不法行为的命令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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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13 五、宪兵严守松井司令官的命令,上砂中佐(宪兵)对本人在审理上微罪不起诉的宣判以过于宽容而提出抗议,日本兵的不法行为受到严厉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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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15 六、一九三八年一月四日本人在上海的司令部和松井大将会面时,大将以特别强调的语气要求“对犯罪要严厉处断”,我带着这一命令严格执行了自己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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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17 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年)十月六日于东京供述书小川关治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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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19 小川证词于1947年11月7日上午宣读,与之前的饭沼守和之后的榊原主计受到检察方反复讯问不同,检方和法庭对小川证词没有提出一句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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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21 小川关治郎证词在辩护方证词中篇幅不算长,但所及松井命令严守军风纪、少量暴行、强奸“通奸”不明、南京仅见六七具尸体、未听说不法行为、不法行为被严厉取缔、松井当面“特别强调”军风纪各点都不合事实。以下我们逐一对照第十军、中支军两级法务部门日志和小川自己事发时的记录来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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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23 二、“松井司令官”有没有命令严守军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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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25 东京审判时被告方和松井石根本人心照不宣,异口同声声称松井率军来华时反复强调军风纪,此事之不实从松井证词中已可明了。为了完整地检查小川证词,此处姑不省略,再以小川日记对此事作一检讨。小川在“宣誓口供书”中两次提到松井谈军风纪。一次说要“严守”“严格依法”,一次又“特别强调”,口气慎重,不是例行公事或应景的套话。依小川每日对所遇人事详细记录的习惯,这一对口指示不可能省略不记。所以当读遍小川日记全篇没有看到松井的类似讲话时,我们自然可以断定“证言”不是真话。但之所以敢断言小川证言不实,还不仅是因为日记没有记载,而是因为日记直接暴露了小川的弄巧成拙。证词第六条“1938年1月4日在上海的司令部与松井大将会面”云云,时、地、人十分具体,当年控诉方无从置喙的难处,很可以想见。但正是因为具体精确使我们可以按图索骥,与日记对照。小川日记1月4日记录了他两次去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中将处谈涉姓(日记出版时所有涉案人的名字都被隐去)少佐的案件及参加兵器、军医、兽医、法务诸部的欢送会,根本没有离开第十军司令部驻地杭州。小川7日才离杭赴沪至中支军报到,直到15日才得见松井。15日日记详记了和松井见面的情况,松井大谈对中政略,如如何推翻蒋介石政权,如何建立亲日派政权,如何实现“大量日本人移民支那的百年计划”等等,就是没有一字谈到军风纪。不仅没有谈到军风纪,此日日记还留下了一段颇堪玩味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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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27 司令官(原注:松井石根大将)是保持威严?还是生来的傲慢气质?和迄今接触过的大将比,是有点奇怪的类型。长官不太端架子,能使自己的方针为下级理解,我以为这样才好。完全没有必要那样的摆排场。过于端架子,未免不能让接触者所述的充分意见得到考虑,因此,种种考虑也难以使上级了解。特别是长官和部下的关系,下者充分了解上面的意见,上者充分研究下面的意见,倾听有意见者的意见绝不是无益的……(省略号为原文所有——引者)端架子的原因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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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29 有关松井石根其人,有各种描绘,但从没有人说过“傲慢”“端架子”。松井给小川的印象之所以与众不同,原因正在于陷松井于尴尬境地的军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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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31 日军进入南京后,从被逐出南京的《纽约时报》记者德丁(F. Tilman Durdin)在12月17日发出第一篇报道起,西方报刊开始大量报道日军暴行;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西方人士则在日军进入南京的第三日起即开始逐日向日本驻宁使馆递交申诉和抗议,这些报道和抗议在第一时间就传到了日本政、军高层。迫于这一压力,日军中央不得不下文申饬,派员督促,要求中支军约束军风纪。日军高层的压力使松井十分难堪,攻占敌国首都的欢愉也因此一扫而光。中支军军法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临时拼凑,对松井而言,当非出自本愿。所以对着年资相若,并无过节的小川,松井一反常态的“傲慢”“端架子”,不论是真心流露还是故作姿态,所传达的都不外乎是对军风纪压力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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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36 图7-1 小川关治郎在“宣誓口供书”中说:1938年1月4日在上海与松井大将会面时被要求“严正处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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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41 图7-2 小川关治郎日记1938年1月4日详细记录了小川的活动,他没有离开第十军军部杭州,日记详细记录了1938年1月15日见到松井石根时松井的长篇讲话,没有一字说及处理犯罪及与军风纪有关的任何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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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43 三、强奸和“通奸”是否“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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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45 日军的强奸暴行,通过各种记载,特别是文艺作品的表现,久已深刻于我们民族的记忆。日本则不同,除了为数极少的“屠杀派”和与之辩难的“虚构派”,主流社会一直讳言其事。从一般记事述及“南京事件”时只记屠杀不记强奸即可以看出这一点。20世纪90年代后,虚构派对强奸的否认开始强化,不仅将事发时的记载一概称之为“传闻”坚予否认,而且进一步认为“强奸的实态”或是“自愿的卖春”,或是“中国人假扮日本兵所为”,或是“中国兵的反日搅乱工作”。否认强奸虽然在晚近愈形高调,但和否认其他暴行一样,如果追根寻源,都可以在东京审判中找到源头。小川所谓强奸“通奸”不明,就是今天否认强奸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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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47 否认强奸,和被害者本人极少控告有很大关系。除了面对占领军的弱势立场,也与中国的节烈观和贞操观有关。中国人自来重“义”,在大关节上只能舍生取义,“义”化为女子的义务,便是“高于一切”的更沉重的“贞操”(郭岐《陷都血泪录》述日军强奸,谓“女子之贞操,高于一切”)。所以,在中国一个女子受到了侮辱,尤其是“兽兵”的侮辱,就等于被毁了一生,即使不走一死的路,也只能饮泣吞声,而很难抛头露面地去控诉。正因如此,向日本占领军告发固然是与虎谋皮,战后也很少有人以真名实姓出来申冤。但对日志和日记粗读一过,发现其中不仅保留了上海、杭州、湖州等地的大量强奸案例,军法会议所拟诉状、判决,苦主的控告和两造的陈述居然也有详细记录。后者令人十分意外。所谓强奸“通奸”不明,所谓强奸只是“传闻”,因此而可以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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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49 有关情况我们略引相关材料以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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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51 第十军1937年11月5日开始从金山卫登陆,8日小川随司令部上岸。当天法务部即接获上砂胜七宪兵队长“金山卫城附近掠夺暴行等军纪废弛状况”的报告,以后有关放火、抢劫的情况时有传来。第十军法务部日志15日第一次提到了宪兵队报告的“强制猥亵”事件。明确记录“强奸”在一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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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53 午前8时30分军宪兵队长上砂中佐来,就检举频发的掠夺、强奸等事件和小川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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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55 此处“频发”两字很值得注意。以往在谈论日军暴行的“原因”时,除了强调所谓军国主义的“野蛮性”等日军本身的因素,多以“战斗激烈”“报复”等作为“客观原因”,法务部日志的这一记录可见,“强奸”从一开始就如影随形伴随着日军,外因的作用至少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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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57 日志中第一次记载具体的强奸案件在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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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688859 午前3时30分金山军兵站宪兵队长松冈大尉来部,就金山附近第六师团辖下部队下士官兵五名强奸杀人及未遂现行犯事件联络小川部长,接受搜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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