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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日志还记有小川命法务部成员田岛隆弌上午前往犯案现场丁家楼调查一语。此案12月22日判决,涉案者为第六师团步兵第十三联队第三大队本部小行李[1]特务兵岛□□□(因虑当事人所谓“名誉”,出版时只留姓名第一字,余以方框隐去)、同大队第十二中队上等兵田□□□、同伍长内□□□、同大队第九中队鹤□□□。中支那方面军军法会议日志留下的判决书中有案情的详细记录,因此案相当典型,姑将主要案情抄录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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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同月(11月)24日午前约10时,被告人内□□□留在上述空房附近,被告人岛□□□、同田□□□、同鹤□□□及前记亡故之藤□□□(十二中队一等兵,在金山至枫泾途中与诸被告相遇,据小川日记,此人后自杀——引者)为了搬运各自的行装,赴附近的村落找寻支那人苦力。途中鹤□□□回到内□□□处,其他被告人岛□□□、同田□□□及亡故之藤□□□共同相谋搜寻、劫持支那妇人以奸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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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岛□□□同日午前约11时,在同县丁家路(当即第十军法务部日志中之“丁家楼”——引者)潘△△(十八岁)住宅附近,发现因看到被告人等而逃脱的同女,追赶,并以所携带步枪瞄准胁迫,乘同女恐惧放弃逃跑,强行带来;同日午后约4时进入同村落李△△(十八岁)住宅,对抵抗的同女同样强行地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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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告人田□□□同日正午在上述村落搜索支那妇人中,看到张△△(二十岁),追赶,以所携带刺刀胁迫,乘同女恐惧放弃逃跑,强行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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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亡故之藤□□□同日午后约4时,发现上述村落附近小河所系船中正在做事的做△△(二十三岁)、做◎◎(二十二岁),靠近后以所携手枪对准胁迫,乘同女等恐惧,强行带来;其次,约在同时进入同所附近陆△△(十六岁)家,对同女说“来,来”,未从,走过去踢了同女数脚,使同女恐惧,强行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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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支那妇人六名,乘坐系于附近小河中的小船,被劫持到距同村落一里多外的前记宿营的空房,达到了掠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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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人内□□□、同鹤□□□同日午后约8时回到前记宿舍,见支那妇人数名在室内,知道上述被告人岛□□□等为了满足情欲而掠来,亡故之藤□□□说“一人干一个”,被告人内□□□以奸淫为目的得到潘△△、被告人鹤□□□以奸淫为目的得到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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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被告人岛□□□、同田□□□、同内□□□、同鹤□□□及亡故之藤□□□共同谋议,同日午后约9时30分在前记空房的各自房间,乘上述支那妇人陷入恐惧被告人的威势,不能抵抗,被告人岛□□□对李△△、被告人田□□□对张△△、被告人内□□□对潘△△、被告人鹤□□□对做◎◎、已亡之藤□□□对做△△各自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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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被告人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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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日午前约11时,在前记潘△△住宅附近,看到潭友林(53岁)。向同女招手,要她过来,同女未答应,遂生杀意。以所携步枪从正面对同女射击,击中同女左胸心脏部。因贯通枪伤,立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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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日午后约2时,在前记村落何陈氏(二十六岁)住宅前庭,看到同女后叫“来,来”。同女因害怕而逃往屋内,遂生杀意。以所携步枪向同女背后射击,使同女右大腿负非贯通枪伤,未达到杀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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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日午后约5时,监视前记小船内掠取的支那妇人时,看到在小船附近出现的支那人某(姓名不详),为逮捕被告人等的宪兵带路,断定其是为了夺回上述被劫持妇人而来,即生杀意。对同人以所携步枪发射两枪,都未命中,未达到杀害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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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接到江苏省金山县沙泾浜方面日本军人掠取杀害支那妇人事件的报告。搜查的结果,同日午后约11时40分,于同县丁家路所在陆龙庆家空房中,逮捕正判文中所记与各支那妇人同衾中之各被告人及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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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特点不仅在于集体强奸,谭、何二位并未反抗,岛某稍不如意就肆意枪杀,尤其表现为“强迫”特征特别显著。第十军和中支军日志有关此案和此类案件的记录证明小川在东京法庭所说“强奸”“通奸”“不明”的真相其实明白无疑;又因第十军日志明记宪兵队长接受小川指示和小川派员前往调查,小川本人其实也明白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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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没有可能日志记载不确,小川本人并不知情呢?这本来不应成为问题,因为不论日志是否由小川本人亲记,日志由小川保管本身应可排除小川不知情的可能。但依日本虚构派对所谓“间接证据”百般挑剔的一贯表现,他们一定认为小川知情与否仍不能下断语。幸好今天我们还能看到小川日记这一最直接的证据。比起11月25日第十军法务部日志的简短记录,小川同日所记不仅较详,而且保留了小川当时的心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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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3时半松冈宪兵大尉不拘深夜来报告重大事件。事件为第六师团五名士兵(内伍长一名)在约三里的乡间劫持十几至二十六岁女子在某处大空宅恣意强奸。而且,劫持之际枪杀逃跑的五十五岁女子,并射伤另一女大腿部。违反军纪到了不逞之极的程度,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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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原符号——引者)日本政府声明,今后即使以支那政府为敌,也不以一般国民为敌。然而,日本兵对没有任何罪过的良民的行为不逞之极,如何看待在这样行为之下一般支那国民更进一步的抗日思想呢?为了日本帝国的将来计,让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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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恣意强奸”,而且“不逞之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程度。类似的“痛心疾首”的表示在小川日记中不在少数,这里再举上日之前之后各一例为证。在上引日记的前两日(23日)小川这样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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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到之处恣意强奸,不以掠夺、放火为恶事,作为皇军,这实在是难以言表的耻辱。作为日本人,特别是应该成为日本中枢的青年男子,假使带着这样无所顾忌的心理风习凯旋,对日本今后全体的思想将产生怎么样的影响?想到这一点,让人栗然。我想日本政府当局应对此研究,对思想问题应加以根本的大改革。这是稍稍极端的说法。然而如某人所说:日本兵比支那兵更残虐,这是作为日本人的我们不胜感慨的。听说支那人将我们日本人称为猛兽,将日本兵称为兽兵,闻之使人战栗。从支那方面来看当然是这样。作为我们,对日本兵的实际见闻不堪遗憾之例不遑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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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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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方面的观察,不仅第一线部队,后方部队的狡狯之兵也故意落伍,进入民家干恶事。如上记杀人、掠夺、强奸事件的被告人即是此类。结果,正直的、认真的士兵在第一线英勇奋战,稍一疏忽即战死,狡狯的家伙恣意妄为,什么战斗也不参加,称作国贼、反逆者、害群之马绝非过言。越发使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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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略)他们一看到日本兵立即逃散,女子、小孩似对日本兵极其恐惧,这是日本兵所做恶事造成的。如果什么恶事也没做,理当不会逃跑。真是使人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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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军的脸面是什么呢?所谓战争,自己开始什么都不能判断,但上记支那人对日本人的感情,日本兵素质今后对青年男子的影响,实在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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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川对“恣意强奸”等暴行的“战栗”“遗憾”“寒心”看,小川在东京法庭的“不明”证词为伪证无复存疑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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