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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87 4. 不得指射空闲舍屋 四年(994)七月三日,淮南路提点刑狱尹玘言:今后制勘使臣,乞不指射州县踏逐系官空闲舍屋充制勘院。从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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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89 5. 回避乡里 至道元年(995)十一月二十九日诏:自今不得差京朝官往本乡里制勘勾当公事……御史台亦依此指挥。[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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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91 真宗朝有下列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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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93 1. 不得升殿取旨 咸平二年(999)四月八日诏:自今御史京朝官使臣,受诏推劾,不得求升殿取旨,及诣中书禀命。[27](这是防备问官奉迎朝廷意旨,而不据实勘鞫。这是一项十分贤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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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95 2. 三班选差 四月十四日,帝谓宰臣曰:所差京朝官推勘公事,承命之后,多闻称疾。此有所规避也。张齐贤等曰:朝廷比选儒臣,冀明理道。使之鞫狱,殊未尽心。案文多所不圆,疏驳更劳推覆。动罹枉挠,实起怨咨。若不塞其弊源,恐有伤于和气。欲望于三班中选定诣会推鞫刑名者十人,以备差使。从之。[28](三班者,是横班、东班、西班,乃皇帝左右的小武官。派他们来推勘公事,实在不是一个高明的办法。幸亏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没有十分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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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97 3. 不许于御史台差推司 天禧二年(1018)七月八日诏:应制勘公事,不得据例于御史台差推司。[29](这大概是要制勘官独立行使职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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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299 仁宗庆历四年(1042)十二月诏:“今后臣僚上殿,不得因进呈公事(刑狱),辄乞恩泽”。[30]这是因为太常博士王翼西京勘公事回,赐绯章服,知谏院余靖表示不妥而颁行的。同时余靖又说真宗“敦尚仁爱,勘事之官,惟能雪活人命,乃得叙为劳绩。至今著于甲令”。他并提起仁宗自己说过“朕不欲因勘事与人恩泽”的话。[31]这一段故事,很值得我们赞赏。[后来神宗元丰五年(1082)十二月七日,宇文昌龄自鄜州制勘回,进对,赐绯章服。[32]未免有违祖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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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01 宋会要于神宗熙宁九年(1076)下,有“秦州制勘院收絷熙河路官员人数不少”[33]一条。足见制勘官到了办事的地方,都要设院,而且可以收絷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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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03 徽宗宣和七年(1125)六月规定:“诸差官被旨推鞫追究公事(下所属,及御史台差官就推官),无故稽违,而不奏劾者,杖一百”。[34]这似乎是宋会要里有关制勘的最后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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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05 现在再谈“推勘”名称之不限于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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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07 太宗端拱元年(988)十二月二十七日,兖州判官刘昌言:“窃见外州府推勘刑狱”云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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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09 淳化二年(991)四月十一日诏:“……并转运司差官推勘”。[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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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11 这是神宗以前“推勘”不限于中书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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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13 徽宗宣和二年(1120)九月二十三日诏:“诸路监司郡守,奉旨推勘公事”。[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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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15 高宗绍兴六年(1136)七月八日,右司谏王缙言:“窃见诸处推勘奸赃之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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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17 这是神宗以后推勘不限于中书之例。实在说起来,照宋会要的记录看,两宋推勘公事,事出中书之例,是少而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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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19 三、主管推勘的各路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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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21 宋朝州县狱讼之推勘,属于各路监司,最初是转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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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23 转运使在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738)最初设置时,本是专管漕运的,到了宋朝,同时兼理民政,而成了本路各州府的正式长官(监司)。[39]所以北宋初期,地方刑讼案件,须要派员推勘时,都是由转运使差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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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25 太宗淳化二年(991)五月,在各路转运使之下,设置了一个提点刑狱,——简称提刑司——专管狱讼案件。由淳化四年(993)到真宗景德四年(1007)的十四个年头,一度中断。[41]等到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它开始和转运使并提(“诸路转运,提点刑狱”),而号称“两司”。[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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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27 从此提刑司的地位,日见重要——它事实上已经成为一路里最高的司法长官——仁宗宝元二年(1039)五月一日的一道公文里,说到“转运或提刑司”。[43]在司法职权上,他显然取得了和转运使同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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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29 哲宗元符元年(1098)六月四日,朝廷规定:翻异称冤的案件,凡是经过“录问”的,都要由提刑司审察,也就是说,从此地方上所有须要推勘的案件,一待是由提刑司主办。只有到犯人在提刑司仍行翻异时,才轮到转运司去处理。[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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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31 高宗绍兴元年(1131)四月十九日,朝廷颁行了下列一项“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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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33 今后监司郡守按发官吏合行推勘者,如系本州按发,须申提刑司差别州官。本路按发,须申朝廷差邻路官,前来推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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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5335 这就是说,提刑司推勘“按发”的事件,以本路里州郡所按发者为限。如是经由本路监司按发者,就得申请朝廷另外从邻路派人,这样可以使一路里的同僚们不致有彼此袒护和顾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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