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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死罪囚家无周亲 见《唐律·名例》,犯死罪非十恶条。答案:“律无不免之例,即是会赦合原”。原题第九条第二条的出处,尚乞海内高明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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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9月于西雅图华盛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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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杂志》六十一期,197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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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不足斋本》卷二,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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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会要·选举》十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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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会要·选举》十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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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见《宋史·东坡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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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本影印本,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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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道隣法政文集 法学家苏东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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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文侍中论强盗赏钱书二、乞医疗病囚状三、与朱鄂州书四、缴李定词头奏状五、论每事降诏约束状六、上吕相公书七、奏为法外刺配罪人待罪状八、论仓法札子九、乞改居丧婚娶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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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诗是中国传统文人的积习。但是只要是诗,就难免有被人断章取义,以讹传讹,因致被人完全误解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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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有一句诗,是“让书万卷不读律”。在最近四十年来,在中国,在日本,在西洋,到处被人引用,作为中国士大夫反对研究法律的证据。事实上和东坡所要说的话,其相佐正不知有几千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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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东坡是作过这么一句诗的。但是请看这首诗的题目和诗的全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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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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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丘先生长如丘,宛丘学舍小如舟,常时低头诵经史,忽然欠伸屋打头,斜风吹帷雨注面,先生不愧傍人羞,任从饱死笑方朔,肯为雨立求秦优,眼前勃磎何足道,处置六凿须天游,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劝农冠盖闹如云,送老盐齑甘似蜜,门前万事不挂眼,头虽长低气不屈,余杭别驾无功劳,画堂五丈容旗旄,重楼跨空雨声远,屋多人小风骚骚,平生所惭今不耻,坐对疲氓更鞭箠,道逢阳虎呼与言,心知其非口诺唯,居高忘下真何益,气节消缩今无几,文章小技安足程,先生别驾旧齐名,如今衰老俱无用,付与时人分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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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东坡在神宗熙宁五年(1072)上半年里作的。[3](东坡时年三十七岁,子由三十四岁。)他这时才到杭州通判的任上不久,美丽的湖山,旖旎的风光,使他在心情愉快之下,忽然想起了他的老弟来。子由这时在陈州作学官,已经三年,很不得意。他于是顺笔作诗一首,用开玩笑的口吻,寄给他一点温情的安慰。子由是一个身体高大的人,偏偏在陈州的宿舍却是特别的低矮。所以东坡笑他“忽然欠伸屋打头”。子由是一向反对念法律的,偏偏碰上了一位决心用法律来改良政治的神宗皇帝,自然不会得到重用,而无以发展抱负。所以东坡说他“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完全是针对子由当时个人的情形而言,既不是说明他自己的学术立场,也不是叙述他对世人的一般观察。子由当时曾有和诗一首,颇流露出他倦游的情绪。诗是这样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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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韵子瞻见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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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西归老故丘,长江欲济无行舟,宦游已如马受轭,衰病拟学龟藏头,三年学舍百不与,靡费廪粟常惭羞,矫时自信力不足,从政敢谓学已优,闭门却扫谁与语,昼梦时作钧天游,自从四方多法律,深山更深逃无术,众人奔走我独闲,何异端居割蜂蜜,怀安已久心自知,弹劾未至理先屈,余杭军府百事劳,经年未见持干旄,贾生作傅无封事,屈平忧世多离骚,烦刑弊法非公耻,怒马奔车忌鞭箠,藐藐何自听谆谆,谔谔未必贤唯唯。求田问舍古所非,荒畦弊宅今余几。出从王事当有程,去须膰肉嫌无名。扫除百忧唯有酒,未退聊取身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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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我们怎么知道子由是反对念法律的呢?我们有三个证据。第一,子由留下的著作有栾城集、续集、三集等,共八十四卷,卷帙可称不少,可是内中没有任何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第二,就是东坡在这一首诗里对他的嘲笑。第三,我们有子由自己的亲笔口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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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作南门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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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决狱多阴功,自知有子当三公,高作里门车马通,定国精明有父风,饮酒一石耳目聪,汉家宰相仍侯封,左右中兴始且终,我家读书自我翁,耻言法律羞兵戎,中年出入黄门中,智巧不足称愚忠,虽云寡过亦无功,不忮不求心粗空,举世知我惟天工,恃此知不累儿童,作门不痺亦不隆,陋巷正与颜生同,势家笑唾傥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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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收在栾城三集,那么是子由在徽宗崇宁四年(1105)以后的作品。他这时至少已有六十六岁,而仍然以“耻言法律”自傲。可见东坡之笑他“不读律”,一点也不冤枉他。但是他所说“我家读书!”云云,如若意思也把东坡也包括在内,则未免与事实不符,而对东坡的学问,也抹杀了不少。因为东坡是相当喜欢谈法律,而很懂得法律的。我现在摘录出他集子中九篇文字,并略予诠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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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文侍中论强盗赏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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