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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06 另外还有所谓“文字疑狱”,就是因为在庆贺表中用了“法”、“则”、“生”、“坤”等字(音同“发”、“贼”、“僧”、“髡”),遭了当过和尚和作过贼的太祖之忌而被杀的许多学官[43],从洪武十七年(1374)开始,一直到了二十九年(1396)颁布了“庆贺谢恩表笺成式”,才告停止。[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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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08 (五)杀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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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10 太祖对待地方官吏尤为严酷。据当时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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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12 “守令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坐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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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14 洪武九年(1376),官吏谪笞以上,谪屯凤阳者万余人。[46]十八年(1385),诏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赴京师筑城。[47]解缙上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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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16 “陛下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出吏部者,无贤否之分,入刑部者,无枉直之判。”[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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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18 陆容的《菽园杂记》,也有一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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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20 “僧慧暕,年八十余。尝云:洪武间秀才做官,吃多少辛苦,受多少惊怕,与朝廷出多少心力。到头来小有过犯,轻则充军,重则刑戮,善终者十二三耳。”[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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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22 (六)杀隐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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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24 无怪当时读书人,不敢出来做官。太祖却说这是“奸贪无福小人,故行诽谤,皆说朝廷官难做”,[50]因而在十八年(1385)的大诰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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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26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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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28 因此贵溪儒士夏伯启叔侄二人,苏州儒者姚叔闵、王谔,皆被枭首抄家。[52]中国人一向尊重隐士,朝野皆然(从后汉书起,历代史书,大多有“隐逸传”)。他现在把隐士当作罪人诛戮,倒是开中国历史上的破天荒。无怪陶宗仪在洪武四年(1371)和六年(1373),两次被征,都却聘不出,可是到了“晚岁,有司聘为教官”,虽“非其志”,也只好乖乖的出来。[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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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30 (七)大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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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32 最厉害的还是几件大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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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34 (1)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当时地方官派人到中央缴纳钱粮,照例是带加盖印信的空白文书(空印)备临时填写改正之用。至此太祖认为其中有弊,大兴诛杀,“诸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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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36 (2)十八年(1385)的郭桓案,为了户部侍郎郭桓作弊,连累了中央各部及全国的地方官。“六部侍郎以下皆死,……官吏系死者数万人。覆赃所寄借,遍天下之民,中之人家,大抵皆破。”[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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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38 (3)二十三年(1390)的胡案,胡惟庸被诛,是在洪武十三年(1380)。可是十年之后,忽然说是发现余党。太祖杀性大发,一口气斩了八位开国功臣,而“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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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40 (4)二十六年(1393)的蓝玉,案据太祖手诏的自供,“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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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42 这样子累千累万的屠杀臣民,在中国历史上,确是空前绝后的,当时在朝者的恐怖生活,有如下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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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44 “……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59]还有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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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46 “太祖视朝,若举带当胸,则是日诛戮盖寡。若按而下之,则倾朝无人色矣。中涓常以此察其喜怒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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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48 太祖之嗜杀,到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达到最高峰。为了十年前一桩旧案,他一口气杀了八个开国功臣和三万多人。而李善长以一个七十七岁的老头儿,侍候了他三十九年,不但本人在法场处斩,而全家妻女弟侄七十余人,也同时杀戮。[61]太祖此时也是六十二岁的人,照理应该比较慈悲些了,而反更加残酷如此。因之有人相信他的杀人狂,是一种病态性的,倒是一个合理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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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50 《明史》(95)《刑法志》说,廷杖和卫狱,是太祖的创制。但是廷杖实在并不是太祖的发明:汉光武、隋文帝、唐玄宗,都在殿廷上打过人[62],不过他们都能接受臣下的谏诤而停止,不像太祖之不断使用而成了明朝一代的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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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52 太祖的使用廷杖,有记载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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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756654 刑部主事茹太素:受廷杖,镣足治事 洪武八年(1375)(明史一三九本传,15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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