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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52 以上争端纯粹发生于国会和总统之间,法院完全没有介入。你认为法院是否应该介入调停?法院介入是否对解决争端有任何帮助?总统解散政党与国会的行为是否属于法院不应涉足的“政治问题”?参见本书第三、五、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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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54 (三)独裁的胜利:《中华民国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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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56 摧残国会前夕,袁世凯已把原来的行政会议改为政治会议,主要由总统、国务总理、中央各部委员及各省所派委员组成。1914年1月,政治会议迎合袁氏旨意,声称有必要修改《临时约法》,并制定《约法会议组织条例》。按该条例规定,约法会议的议员必须符合四种资格之一:曾任或现任高等官吏而“通达治术”者,出身举人以上而“夙著闻望”者,毕业于高等专门以上的学府而“研精科学”者,以及有万元以上财产而“热心公益”者。议员资格之严苛,堪称“世界之最”,而“通达治术”、“夙著闻望”之类的抽象限制又使政府能轻易操纵议员人选。况且即使当选以后,仍需被政府的审查会确定合格,方能出任议员。因此,约法会议的成员名义上是选举,实际上是政府指派,纯粹是总统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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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58 有关条例规定严苛并易于操纵的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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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60 按照袁世凯提出的七项增修约法大纲,约法会议很快通过了《中华民国约法》,并于1914年5月1日由总统公布。这部所谓的“新约法”采用总统制,取消了《临时约法》中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及其对总统权力的限制。总统对外代表国家,统帅三军。总统有全权制定官制官规,任用国务员与外交使节,均无须经参议院同意。总统全权负责外交事务,宣战、媾和及缔约亦无须经参议院同意。总统及其咨询机关参政院有权起草正式宪法,国会以外的国民会议制定宪法,并由总统公布。总统有权召集或解散立法院,否决立法院议决的法案,并发布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教令。总统还有紧急命令和财政紧急处分权。总而言之,“大总统”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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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62 新约法采取总统制,总统囊括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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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64 按新约法规定,约法会议还决定了参政院和立法院的组织法。作为政治会议的延续,参政院完全由总统委任。立法院的选举资格则和约法会议本身同样苛刻,且实际上始终没有成立。袁世凯以总统命令宣布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能。1914年底,约法会议进一步修正《大总统选举法》,改总统任期为10年,且取消了连任限制。总统继任人亦由现任总统推荐给总统选举会,该会由参政院及立法院各选50人组成。因此,袁世凯实际上已经成为终身大总统,类似于法国的第一执政官拿破仑,且选举法没有限制总统的直系亲属不得成为继任人,因而总统简直就是可以子孙相传的皇位,所缺的只是一个名号和一顶皇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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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66 总统任期延长,取消连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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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68 但袁氏仍不满足。1915年,总统顾问、美国行政法学家古德诺(Frank Goodnow)在《亚西亚日报》上发表了“共和与君主论”一文,认为中国不宜采取民主国体,而应改为君主立宪;从中国的“历史习惯、社会经济之状况,与夫列强之关系观之,则中国之立宪,以君主制行之为易,以共和制行之较难也”。[21]杨度等人旋即设立筹安会,从“学理”上讨论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之得失,号召各省军政代表加入讨论,并受到政府暗中庇护。筹安会不久宣布君主立宪可行,主张变更国体。杨度更著“君宪救国论”,洋洋万余言,为君主立宪张目。后来参政院又收到请愿书,继而提请政府召集国民会议。不久,参政院通过《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由选出的国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1915年12月11日,该院受各省国民大会之委托查阅近2000份表决,竟无一票反对,全数主张君主立宪,一致拥戴袁氏为帝!次日,袁世凯再三“推辞”后“不负众望”,下令承认帝制。12月23日,云南宣告独立,并组织护国军讨袁,各省纷纷响应。袁氏派赴前线的将领,受冯国璋和段祺瑞的密旨按兵不动,甚至一贯主张帝制的张勋都反对袁氏称帝。袁顿时四面楚歌,从原来一个军事强人沦落到人人喊打的孤家寡人。1916年3月22日,袁氏被迫取消帝制。但各省仍旧独立,并一致要求袁氏下台。6月6日,袁世凯积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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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70 袁世凯称帝,受到各方反对,被迫取消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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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72 思考 一般认为,筹安会主张变更国体,属于非法甚至“叛逆”的言论。袁氏却一味姑息,辩称“研究君主制与民主制之优劣,不涉政治,苟不扰乱国家治安,则政府未便干涉”,(引自荆知仁,1984:295)俨然是为了保护言论自由。参照本书第七与第八章,你认为这类言论是否应该受到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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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76 袁氏倒台后,各省发表了其控制指示的密电、密函,总数超过60件。整个国民代表的选举和投票过程,都是有计划、有预谋、有步骤的政府操纵之产物。(参见张国福,1991:150—151)这些事件说明政府和选举及社会舆论之间应该保持什么关系?参见本书第六与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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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78 探讨 宪政文化及其在中国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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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82 袁世凯是大清的遗产,他的死代表了旧秩序至少在名义上的终结。他是清王朝的存在和灭亡的最大得益者,当然也是阻碍改良、最终致使满清覆亡的一大罪人。是他败坏了“戊戌变法”,是他导致与国民党合作的破裂,是他自己导演了君宪的闹剧,并最后覆亡其中。固然,他最后“失算”了,但袁世凯的个人悲剧也是中国社会的悲剧。假如当年袁世凯没有出卖维新派;假如他在革命后能和国民党在冲突中共存;假如他在窃取独裁权力后能安分守己地实施即使是一部独裁宪法,……中国宪政很可能会走上另一条路径。然而,这些善意的假想都一次次被真实的历史否定了;尽管中国改良运动遇到袁世凯是一种偶然,许多偶然的背后隐含着历史的必然。毕竟,失败不独是中国改良的命运,也是世界上许多其他改革的共同命运;根本的社会变革都会触及根深蒂固的观念和既得利益,因而一般都需要个别“铁腕”人物的推动,并让这些人掌握巨大的权力以克服改革的阻力,从而也给他们创造了以权谋私的大好机会。任何人都或多或少是“机会主义者”,因而一旦掌握了国家机器的权柄,都可能利用它为自己的利益服务。个别国家可能更幸运一些,但“幸运儿”毕竟只是少数。如果只能依靠少数精英的智慧和道德素质——必然是不可靠的因素,宪政改革的路程就注定是坎坷、曲折甚至充满暴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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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84 社会变革一般需要铁腕人物的推动,为他们提供了以权谋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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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86 要使宪政改革沿着和平的方向发展,需要一种有利于宪政转型的文化。(参见以下对制度与文化的讨论)这事实上也正是困难所在,因为这种文化正是和宪政制度相适应的现代文化,正是改革所要建立的宪政文化本身;因此,要求它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假设了问题的答案。宪政究竟需要什么性质的文化基础?首先,宪政文化要求适当的大众参与,从而使社会改革沿着大多数人能够认同的方向进行,因而限制政治精英的作用和权力。这就要求人民能够影响政府,因而要求一种民主文化,而这正是传统社会所缺乏的。与此相关的是,这个社会必须具备一套普遍接受的权力游戏规则,且精英对基本规则的偏离能引起足够强烈的社会反应,以便对立方能充分利用社会支持来迫使规则的破坏者就范。假如中国社会能够有效实施和平的权力游戏规则,假如国民党在受到袁世凯的排挤打击后能够依靠整个社会的约束力量,那么即使是军事强人的袁世凯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了,他个人也不至于陷入人人喊打的“独夫民贼”之悲剧,政治游戏就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最后,宪政文化确实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如果社会各方利益不可调和,那么暴力冲突就难以避免。然而,社会利益真正不可调和的情形其实是极少的,多数情况是人们基于偏激的观念认为某些阶层或阶级的存在是如此不可容忍,以致必须被消灭,或自己所代表的利益是如此超越,以致不能作出任何让步。因此,宪政文化所要求的其实是宽容、同情以及相信矛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的法治信念。荆知仁(1984:268)教授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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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88 要使宪政改革沿着和平的方向发展,需要一种有利于宪政转型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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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90 任何社会,都有保守与急进两种势力。此在民主政治比较进步的国家,由于社会已经具备相当的法治基础,保守与急进双方又有共同的基本观念,所以他们的相争可以止于法而不止于斗。而在缺乏民治基础的国家,则二者的相争便往往持之以斗,而无视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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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92 至少在上个世纪之交的动荡年代,中国缺乏宪政文化的基本要素。由于在传统上缺乏民主,社会大众并未能影响改良的进程;虽然为数不少的士大夫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但政治权力最终掌握在极少数满清统治者手中,致使其能够肆无忌惮地镇压任何可能触动既得利益的改革努力。及至民国时期,情形仍复如旧。袁世凯采取非常手段暗杀反对派、废除约法、摧残国会,亦没有引起任何大规模的社会反响。从清末到民初,中国的政治斗争在性质上从来是宫廷内部的斗争,且斗争结果最终取决于双方军事实力的对比。这同时表明中国社会在这一时期缺乏受到普遍认同的权力“游戏规则”——按照赤裸裸的暴力决定胜负的“丛林规则”是一项自然法则,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被称为文明社会的“规则”。这是权力缺乏大众制约的结果——既然没有让执政者感到畏惧的外部制约,权力游戏为什么要遵守任何规则?对权力的自信和贪婪将使统治者超越任何规则的约束。最后,民国时期的政治互动也体现了双方缺乏宽容的精神。这固然是袁氏的跋扈造成的,但国民党以后的实践表明它自己也不是一个主张政治自由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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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94 至少在上个世纪之交,中国缺乏宪政文化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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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96 最根本的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信奉权力的因素。信奉权力的文化不但使掌握权力的人过于自信、无所顾忌,而且使追求权力的人无所不用其极,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满清对以康、梁等维新派之追杀迫害,袁世凯对国民党之打击排挤,及后来国民党对共产党之斩尽杀绝,无一不是这种权力迷信文化的体现。统治社会的精英对国家的根本规则缺乏共识,社会大众也不能对统治行为产生任何影响,从而使中国的政治斗争从来是围绕党派或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并反而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资源浪费甚至灾难。可以预见,不解决宪政文化问题,就不能保证中国历史的悲剧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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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198 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信奉权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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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806200 (四)清帝复辟与中央制宪的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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