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820239
1702820240
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但是文明时代最有势力的王公和最伟大的国家要人或统帅,也可能要羡慕最平凡的氏族首长所享有的,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的,无可争辩的尊敬。后者是站在社会之中,而前者却不得不企图成为一种处于社会之外和社会之上的东西。
1702820241
1702820242
——恩格斯
1702820243
1702820244
……我们生活在一个受法律支配的社会里;法律已经吞噬了它本拟加强或与之相互作用的机构……我们被鼓励做这样的假定:法律行为是道德行为的尺度……通过外部政治权力将良知立法化的努力是习惯的对立物:习惯上的行为,准确说来,由传统的、道德的和宗教的社会行为组成,一句话,它们是因袭常规的,而不是法定的。换言之,习惯是社会的道德。习惯与法律的关系基本上是矛盾的而非接续性的。
1702820245
1702820246
……威廉·西格尔(William Seagle)写道:
1702820247
1702820248
关于原始社会有法律还是有习惯,不仅是一种文字之争。将两者视为可以互变的现象,才导致了混淆。如果习惯是自发的和自动的,那么法律就是有组织的暴力的产物……
1702820249
1702820250
因此,法律是国家的出现的表征……习惯——自发的、传统的、个人的、共知的、共同的和相对不变的——是原始社会的模型;法律是文明的工具,是有组织的暴力所认可的政治社会的工具,法律被推定为高居整个社会之上,并支持一种全新的社会利益。法律和习惯都涉及对行为的调整,但它们的特征全然有别……
1702820251
1702820252
古代法与地方习惯
1702820253
1702820254
原始社会与文明社会的简单二分法,不能形象说明从习惯向法律秩序的过渡。法律进化最关键和最具启迪性的时期是古代社会,地方氏族的文化是人类学家最常研究的内容。更精确地说,我们称这些社会的早期为原始国家,它代表了从以原始血缘为基础的群体向以阶级为结构的政体的过渡。在这一政体中,法律和习惯共生共存;这给我们一个机会去检视它们与整个社会的联系、区别与分化关系。地方群体——联合家庭、氏族、村落——的典型习惯保持着绝大部分的强制。比如,越南人至今还说:“乡村的习惯胜过皇帝的法律。”与此同时,由官僚和君主这两个正在出现的统治阶级组成的治安力量(civil power),发布一系列具有双重目的的法令:征收“多余的”物品和劳动力,养活那些不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同时试图将地方群体的忠诚导向核心。这些古代社会是伟大的历史分水岭;正是在这里,法史学家亨利·梅因爵士[212]和保罗·维诺格多夫爵士[213]勘定了从身份到契约、从血缘关系到地域原则、从延伸的家族控制到公布法律的路径。为理解法律起见,我们不必关心各古代社会的重要区别,也不必关注那些已经承认它们的核心性的学者所用的语言或所做的强调。显著的一点在于,它们是过渡性的,尤其是在它们的早期,它们是将以习惯形式出现的命令转化为法律制裁的媒介……下面的例子来自1892年被法国人征服前的达荷美(Dahomey),它那时处在古代原始国家时期,这个例子可以使这一过程清晰明了。
1702820255
1702820256
依照达荷美的传统,每个人据说都有3个“最好的”朋友,按亲密程度和重要性排序。这种由兄弟情谊的同宗组成的……过渡性机构,虽然加强了已扩展的家庭结构——这种结构一直持续到国家的早期,但却被正在形成的治安力量提出的政治和经济要求所动摇。例如,一个人如果被控法定之罪,作为替代,国王的警察可以逮捕他最好的朋友。然而,这些传统的友谊在社会上如此关键,如此根深蒂固,如此具有象征意义,以至于可以期待被指控者,无论其是否有违法行为,都宁肯自首也不会让朋友代其受罚。无论他是否这样做,这一事关友谊的习惯都被赋予了法律的锋刃,被治安力量作为执行其意志的手段。这一例证……明确揭示了法律和习惯之间的矛盾,但也有其他的例证可以说明,法律似乎加强了习惯程序。
1702820257
1702820258
例如11世纪的俄罗斯,其法典的第1条规定:
1702820259
1702820260
如果一个人杀死另一人……他的兄弟应为其复仇;儿子应为父亲复仇;或者父亲应为儿子复仇;亲侄应为叔父复仇;亲甥应为舅父复仇。如果没有复仇者,(杀人者)应赔偿40格瑞弗纳(grivna)的赎杀金……
1702820261
1702820262
同样,大约公元700年的西哥特法(Visigoths)[214]说:“任何杀人者,无论其是否故意而为……皆交予死者父母或仅次于父母之亲族处置……”在这些例证中,一种习惯已被一个外在的机构法典化,因此有了法律强制,其惩罚的特征被磨砺出来。这种确认,既是法律控制的宣告,也是机构变革的先驱,总之都是超越亲族愿望或设想的……
1702820263
1702820264
法律和社会学者西德尼·辛普森(Sydney P. Simpson)和朱利叶斯·斯通[215]用下面一段文字解释了如何通过治安力量来显著加强习惯:
1702820265
1702820266
现在转向在这个自然形成的政治社会里法律的作用问题……的确,政治机构摆脱了血缘和超自然而掌握了权力;不过,这些机构还很年轻、脆弱、未试锋芒。它们对旧有忠诚的蚕食,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进行。社会凝聚力似乎仍然基于非政治的因素,这些因素也因此受到保护……
1702820267
1702820268
最终,地方群体维持了它们的自治,因为它们的传统经济对整个社会的运转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不过,它们还是被各种限制包围着,被法律骚扰着,或者像我们所看到的,它们的习惯用法被“法律”所认可。但是,只要核心权力有赖于它们的支撑,在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生产方式或生产资料的前提下,它们的完整性可以在实质上得到维持……
1702820269
1702820270
依梅因的观点,随着国家的发展,“个人稳步地取代了家庭而成为民法(civil law)[216]上的单位”。用罗马法学者鲁道夫·冯·耶林[217]的话说:“法律的进步在于每一自然纽带的破裂,在于不断地分离和隔绝。”……法律有关夫妻可以不互相作证的规定,似乎就是一种对家庭完整性和例外性最后的正式承认,这一规定证明了历史上的情况。很明显,当代城市文明中的核心家庭,尽管受法律义务的约束,其自治程度微乎其微;显然,教育、生存和自卫的手段都是家庭力所不及的。在这一意义上,尽管缺少定义明确的有独立权威的调停机构,但无庸置疑的是,所有面对个人的国家结构的历史倾向,可能都被设计为极权主义。事实上,国家制造了相互分散的个人,官僚和集体因而成为它的支撑物;法律上的“人”甚至是一家做生意的公司,它仅仅是社会过程在法律上的反映。如果“一体化”是国家的过程,那么极权主义就不可能被局限在一个特定的政治意识形态里,而应被局限在政治社会的意识形态之中,无论其是否清晰明了。
1702820271
1702820272
这种国家主义的倾向萌芽于古代社会,我们能够从环撒哈拉大沙漠的非洲原始国家中异常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在东非,放牧者在争夺土地;而在西非,氏族军阀在阿拉伯人和后来以贩奴著称的欧洲贸易的催化作用下,征服了种植文明,因而为治安力量的成长提供了重要机遇……我们可以通过过去几百年的历史记载和当代的实地调查,重建早期国家控制的结构……
1702820273
1702820274
人类学家拉特雷(R.S. Rattray)在提到西非阿散蒂地区(Ashanti)时告诉我们:在这样的社会里,
1702820275
1702820276
小国家总是遭遇血缘组织的对抗,这种组织总是将某些人置于司法管辖之外,从而阴险地破坏其权威。因此,小国的维系要靠不断扩大势力范围,以囊括那些失落的忠诚,这种失落是因为生存至今的旧部落组织的作用……
1702820277
1702820278
关于尼日利亚中部地带的皈依伊斯兰教的纽泼人(Nupe),人类学家内德尔看到“一个更加精微的进化发展和一种比国内战争更加深刻的对抗,即,已进化发展了的国家与原始共同体的粗糙物质形态之间几乎是永恒的敌对,这一共同体无论何时何地都注定形成国家所赖以成长的唯一的营养土壤”。恩格斯则称之为“氏族社会与国家之间无可挽回的对立”。
1702820279
1702820280
在对达荷美原始国家的研究中,我已经详尽论证过这种冲突。像其他地方一样,这里的情形也明确显示,从习惯向特定法律的对立统一的转变……无论如何都不是法律的主要渊源。无论法律的潜在产生是通过认可旧有的习惯,还是通过法律本身也会引发的习惯的某些方面转型?就如同“最好的朋友”这样模棱两可的例证一样,两种情况都未能让我们触及问题的核心。通过对处于中间状态的社会的研究,我们知道,典型的法律是这样的社会前所未有的……法律作为属于亲族或相当于亲族的群体的习惯秩序的对立物而产生;法律代表了社会上崭新的无法预见的力量所追求的一种崭新的社会目标。这些目标可以被归结为一个复杂的强制要求:强制实施人头税征收制度。早期国家在领土上的延展性和社会制约的垂直性,要求征集劳力、招募军队、征收税贡、维持官僚机构、估算其统治人口的范围、位置和数字。这些是民法发展重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原因。
1702820281
1702820282
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显示人口数字,并且提供一种根据,以便在被征服的地域内分摊税收,从亲族单位中征集劳力。人口普查还是招募军队的基础……
1702820283
1702820284
人口数字代表着国家的潜力,它被仔细地保管着,也许还是国家的第一秘密。人口普查的行为及其意图,将人变成了抽象的无足轻重的东西。人们竭尽全力逃避统计。对人口普查的疑虑至今仍然存在,甚至在美国,当局发现,在人口普查期间有必要宣布:人口普查所得之信息不得用于征收或者惩罚某人。事实上,如果这样做,就是违反法律。
1702820285
1702820286
在英语中常用的某些关键词汇——“custom”、“duty”和“court”的双重意义,揭示了地方习性和早期国家人口税制度之间的冲突。我们一直都在传统的、约定俗成的、非法律行为的意义上说“custom”一词,但“custom”还指因运输货物进出国界而向国家交纳的税金……
1702820287
1702820288
财政或法律的高压和政治强制,并不是世代相传的礼仪程式的目的,这种礼仪程式反复强化着相互间的紧密联系。统治者的习惯就是法律,而亲族群体的礼仪程式就是习惯。
[
上一页 ]
[ :1.702820239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