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2821682
相反,在涉及联邦施加的州际旅行负担的案件中,虽然牵扯第五修正案,但各法院却似乎拒绝进行第十四修正案基本权利的分析,而是适用一个不太严格的合理基础标准。这个合理基础标准仅要求法律同政府的合法利益有合理的相关性。在此,政府似乎没有被要求表明其具备有说服力的利益,以支持其对旅行统一适用且一视同仁的限制。
1702821683
1702821684
在航空公司摆明了已被授权拒绝为没有适当身份证明的人服务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说这是对想乘飞机旅行的公民施加的额外负担。因此,询问应当集中在应予适用的审査标准上。说乘客的平安和运输设施安全不是有说服力的政府利益,这样的争辩似乎是非常困难的。由此看来,无论适用哪种审查标准,政府都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仅现行的安全限制是正当的,而且它们给旅行权利带来的负担是最小的,现有的条件也是完全合理的。
1702821685
1702821686
(三)第一修正案中的权利
1702821687
1702821688
最后,“吉尔莫案”的原告主张:制定的安全措施可被证明是限制了公民乘飞机、火车或公共汽车旅行的能力,这样做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因为这些措施侵犯了公民自由集会、结社和向政府请愿的权利。
1702821689
1702821690
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如果说身份证明要求和其他运输安全法规违反了这些权利,那是由于这一论点立足于这样的观念: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充分的人身自由,有赖于公民能够在这个国家自由往来。通过对州际旅行强加令人讨厌的诸多要求,政府妨碍了那些希望匿名的、不被安检扫描的人行使其宪法上的权利。
1702821691
1702821692
虽然看上去最高法院和任何下级联邦法院都没有被置于相似的情形中,但最高法院依然指出:匿名是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一个概念。例如,在“托马斯诉柯林斯警长案”(Thomas v. Collins, Sheriff)中,最高法院否定了德克萨斯州一部制定法的效力。该法要求,工会组织者在对集会的工人发表演讲之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一个组织者卡片。最高法院认为,这是与第一修正案的保证不相一致的。近如上一任期的最高法院,也曾裁定支持这样的一般观念:公民有权匿名,尤其是在他们没有被怀疑犯罪的场合。[280]就这些先例而言,有可能以“侵犯第一修正案涉及的公民匿名权”为理由质疑对身份证明的要求,然而,涉及结社权和向政府请愿权的主张,似乎无法得到同样的支持。
1702821693
1702821694
尽管可以说存在关于匿名的一般权利,但却难以将这种权利的蕴含与航空平安与安全法规的目的联系起来,也难以有力地说明这些法规的意图在于影响第一修正案规定的个人权利。毋宁说,这些法规的目的正在于预防和威慑对运输设施和乘客安全的威胁。因此,可以论证的是,这些法规对于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权利,至多只有附带而间接的影响。在法规的矛头并非直指第一修正案的那些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这些法规只有在下述情形下才受基于第一修正案的审查:“法规的实施具有一个重要的、首先引起法律补偿的表达要素(expressive element)……或者,一部以非表达行为为基础的制定法,有着不可避免的筛选那些从事表达行为的人的效果。”尽管这些法规可能对第一修正案中的权利产生间接影响,但质疑者们似乎不可能在结社权或者向政府请愿权问题上制造足以启动第一修正案审查的重大而实质的影响。
1702821695
1702821696
结论
1702821697
1702821698
虽然私人组织和其他反对运输安全法规者继续就身份证明和“监视”或“禁飞”名单问题提出宪法性论点,但政府方面看来有合理的、大受支持的反驳论点来保护现行法规的有效性。尽管尚不清楚第九巡回法院或其他法院将如何裁决,但它们似乎都不可能认定这些法规因违反第一修正案或侵犯旅行权而违宪。然而,涉及第五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的论点,似乎有更大的胜算。无论如何,即使以此为由取得一个有利的裁决,也不会导致这些法规的实质改变,只会为了满足法院设定的程序要求,而在最小的范围内做绝对必要的公布。
1702821699
1702821700
提示与问题
1702821701
1702821702
1.将运输安全措施中的“筛选”与坎贝尔讨论的种族歧视中的筛选做一对比。它们是同样的问题吗?它们涉及相同的宪法权利吗?
1702821703
1702821704
2.从古德斯坦所说的“特别看重坦诚、直率和诚实地面对适当的资源需求和权威需求,利用刑法和承认警察自由裁量权”来判断,他会如何评论法律实施中的秘密法规?
1702821705
1702821706
3.2001年9月11日纽约城恐怖袭击后第45天,在没有实际辩论的情况下,国会通过了《美国爱国者法》(USA Patriot Act)。这部内容广泛的立法扩大了法律实施中监视的范围,限制甚或去除了一些传统的宪法权利。比如,在没有令状且没有可能理由的情况下,联邦调查局被授权秘密接触私人医疗记录、图书查阅记录和学习研究记录。
1702821707
1702821708
2004年4月,“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和一个匿名的“网络服务商”(ISP)联手起诉联邦调查局,质疑它发放“国家安全信件”(National Security Letters)的权力,因为这种信件命令某些商人要提交客户记录。
1702821709
1702821710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认为,该法违反了第一和第四修正案,因为它没有对联邦调查局的权威加以充分的防范。起诉书还质疑该法中一个限制言论自由条款(gag provision)的合宪性,该条款甚至禁止任何收到“国家安全信件”的人披露联邦调查局已在获取信息的事实。
1702821711
1702821712
因为这个限制条款,美国公民自由协会被迫秘密起诉,3周之后才允许它宣布对该法提起了诉讼。政府方面一再坚持,这个限制条款禁止作为原告的“网络服务商”透露其名称。
1702821713
1702821714
2004年9月,联邦法官维克托·马莱洛(Victor Marrero)做了裁决:有关“国家安全信件”的制定法和限制言论自由的条款违宪。马莱洛写道:“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一种不受限制的、授权隐瞒的政府令状,本质上是一种秘密,在我们这个开放的社会中,没有它的立足之地。”
1702821715
1702821716
下面是法官裁决发布后,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的新闻稿摘录:
1702821717
1702821718
发自纽约。用一句“民主痛恨不正当的秘密”,一位联邦法官今天击毙了《爱国者法》中一个限制言论自由的条款。该条款授予政府不受制约的权威,可以通过发出“国家安全信件”,从“网络服务商”和其他商人那里获取敏感信息记录,而又不受司法监督。法官还裁决该法中一个广义的限制言论自由的条款是“违宪的”、对自由言论的“事前限制”。
1702821719
1702821720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的执行主任安东尼·罗梅洛(Anthony D. Romero)说:“这是对阿什克罗芙特司法部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胜利。这个司法部企图以国家安全的名义侵入无辜美国人的生活。即使是现在,国会里的一些人还在试图让其他侵犯性的法律实施权力蒙混过关。”……
1702821721
1702821722
这个裁决是对《爱国者法》最新授予的任何巨大的监视权力的第一次打击。在长达120页的裁决书中,纽约南部地区法官维克托·马莱洛抨击了该法第505条,理由是它侵犯了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和第四修正案规定的不受无理搜查的权利。
1702821723
1702821724
起诉之后,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在那个限制言论自由的命令下可谓步履维艰。政府方面利用这个条款,不失时机地审查本案的一切信息,即使是最无伤大雅、最无敏感性的信息。(美国公民自由协会设立了一个特别的网页,以展示它被迫要求法院披露的信息的类型……)
1702821725
1702821726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最初是秘密起诉的,以避免因违反“国家安全信件”制定法中一般性限制条款而受罚。相似的多个限制性条款夹杂在《爱国者法》其他有争议的条款中,包括第215条,美国公民自由协会在另一诉讼中对它提出了挑战……
1702821727
1702821728
美国公民自由协会法律部副主任安·比森(Ann Beeson)说:“在被那个限制言论自由的条款折磨了几个月后,一个巨大的欣慰是,我们终于能够告诉世人,《爱国者法》的权力是多么危险而极端。正如法官所认识到的,《爱国者法》给每个收到‘国家安全信件’的人及其律师强加了一种‘无条件的、永久的和自动的’对言论自由的限制。”
1702821729
1702821730
法院明确否定了政府在后“9·11”环境中不断增加的秘密和胁迫调査的战略。法院在解释为什么要摧毁限制言论自由的条款时说:“在秘密的帷幕遮蔽下,通常迫使政府为自存而诉诸的审查和秘密,可能潜在地成为我们的自杀武器。”……
1702821731
[
上一页 ]
[ :1.702821682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