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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7年1月1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为注射死刑确立合法地位,到2009年6月北京宣布全面实行注射死刑,时间已经过去了12年。萦绕于这12年间的背景声,是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次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法院推广注射执行死刑。中国加速普及注射死刑,全面废止枪决的条件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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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这本该意味着一个轮回的结束,然而对注射死刑而言,一座城市对它的倾斜仍然可以引发如此热烈的舆论关注度,其中缘故,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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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椅子到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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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6月开始,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附近总有些陌生面孔出现。他们的视线集中在一栋灰黑色二层小楼上,这座刚刚完工、看上去风格略显沉闷的建筑,便是即将承担起整个北京城注射死刑任务的“死刑注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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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的建筑工人们一眼就看出了陌生面孔们的记者身份。“这两天来这儿的记者可多了。”看守小院的老师傅在记者的提问面前更是显得应对自如,“没错,这里就是死刑注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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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整座死刑注射室包括行刑室、受刑室、停尸间、观察室等,注射死刑专用的执行床、注射泵和消毒器械等设备都已到位。所选用的注射药物组方已经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审核批准。针对注射死刑的相关人员培训也将在近期开展。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司法警察和专职法医,司法警察负责提押、固定罪犯和执行死刑工作,专职法医负责监督、指导执行死刑药物的使用、监测、确认罪犯死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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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缜密而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与当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摸着石头过河打出注射死刑第一针的情形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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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国内首次采用药物注射的方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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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刑场的简陋程度如今可能难以想象。刑场上摆放着一把带扶手的椅子,端坐着的犯人,双手被绑在扶手上,防止因为乱动影响注射效果。犯人与执行者之间的隔绝不过是一个黑色纸袋制成的头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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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手给犯人打下第一针的昆明法医院院长汪军的记忆里,打完针后最大的感觉则是昏沉。因为当时选用的试剂是挥发性极强的剧毒药品氰化钾,他打下这一针用的时间不过30秒,之后的头昏状态却持续了差不多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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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需要法医院院长亲自出马,主要是出于谨慎。其实,在研制注射死刑制剂的过程中,昆明当地已经选拔了16名法警来秘密进行注射方法培训。16个小伙子以前都是负责执行枪决的,教他们打针的法医打了个比方,让他们学注射“简直是李逵绣花,太为难他们了”。被他们拿来练手的兔子被打得满地乱跳,彼此之间注射生理盐水的过程也持续了差不多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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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把椅子就可以进行注射死刑的日子已成过去,氰化钾也早已远离了注射死刑的针筒,注射死刑也不再是昆明一地的孤军奋战。据统计,中国已经有昆明、长沙、成都、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重庆、杭州、沈阳、平顶山、焦作、武汉、黑龙江、乌鲁木齐等地先后开始采用注射死刑,大部分省会城市和直辖市都已经迈入或即将迈入注射死刑的行列,上海更是早在2002年的时候就表示,以后不会再用枪决去执行死刑,而是完全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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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流逝,一方面让注射死刑不知不觉间实现了在整个中国的广泛覆盖;然而另一方面,有些困扰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彻底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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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账的各种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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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注射死刑的药物300元,须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发放,须专取专用,每次领取须由地方法院两名执行法官乘飞机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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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固定注射行刑场需投资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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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注射死刑执行设备造价数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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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刚刚要求全国各地法院推广注射执行死刑的那些年头,有人为注射死刑所需费用算的一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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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而言,枪决所需的成本则要低得多。胡云腾博士曾直言,枪决的执行成本在诸多死刑执行方式中是最低的。它不需要高超技术和复杂器械,对场地的要求也不高。相关数据则显示,国家财政每年拨给一个死刑犯的费用仅为700元,主要用于运灵费、火化费和抬尸费、射手费、布告费。这甚至顶不上法官们领取注射药剂往返路费的一个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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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经济成本是当初抑制注射死刑面推广的重要因素之一。不过时隔十数年之后,一切是否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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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看来,成本对比的变化可以从2006年算起。2006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各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判决和裁定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一出,随之而来的是死刑判决数量的大幅度下降,仅以2007年一年为例,死缓判决首次超过死刑判决,上半年全国死刑数量已比2006年同期下降了三分之一,某些省份的下降幅度甚至超过了50%。“处决数量少了,注射死刑的硬件成本就会降低很多,以前可能需要购置七八台执行床,现在可能买个一两台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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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射药剂方面,2008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条件推广注射执行方式,并开始向各中院免费提供注射药剂。刘仁文更坦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将注射药剂的发放权下放到各省高级法院,降低各中级法院领取药剂的路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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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注射死刑相关的各类专业设备的价格也在逐渐降低。2009年,刘仁文调研了数个进行注射死刑的省份,发现以前造价需数十万元的一套设备,现在十几万元就可购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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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枪决的成本却开始提高。随着各级中院的固定刑场修建被陆续提上议程,刘仁文坦言,当枪决也需要承担修建刑场这一成本的时候,枪决与注射死刑在经济成本上的距离便大大缩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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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枪决需要耗费的人力成本远非注射死刑可比。有担任过多次死刑执行任务的老法警回忆,早些年要枪毙一个人是一个浩大工程:要组织设置刑场,要戒严,要……仅戒严一项,就“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而从监狱到刑场,一路上开道车、警车、囚车,光一个车队就得有数十人。“这样算下来,成本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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