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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5991 佩里的远征和随后发生的事件激起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强烈兴趣:“国际法是什么东西?”在19世纪60年代的日本,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回答,因为没有一位日本学者或政治家研究过国际法。日本领导人需要自己的格劳秀斯。他们找到一位,他是一位学者、哲学家和政治家,名叫西周(Nishi Am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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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5993 和格劳秀斯一样,西周也将成为一位哲学家和著名的国际法学者。事实上,今天他在日本被称为现代哲学之父,他创造了日语词哲学(tetsugaku)。[74]他的父亲是一名低级武士,是当地大名的私人医生。西周在早期的乡村生活中接受了传统的儒家教育。当西周完成学业后,大名派他到江户去教书。[75]1853年3月10日,他收到了命令,这个时间就在佩里第一次远征到来前四个月。他发现这座城市充满了活力。在他遇到的人当中,最吸引他的当属“荷兰医生”,他们是日本宫廷和家族医生,懂荷兰语,了解一些西方思想。西周白天教授儒家思想,闲暇时就学习荷兰语。[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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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5995 1853年7月,佩里的到来使这座城市陷入了政治混乱当中。这时,西周认为仅在业余时间学习荷兰语是不够的,他告诉朋友们,“我终究不能忽视对西方知识的学习”。[77]因为他所从属的大名命令他教儒学,所以他要想倾心学习西方知识,唯一的途径就是放弃与其家族的所有联系。这样的话,他将变成一个浪人。以前,如果切断与家族的联系的话,将被处以极刑。虽然现在不像以前,但这仍将让他被从其所属大名领地上——他的故乡——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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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5997 不管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他还是决定全心学习荷兰语。他还学了一点英语,当时日本几乎没人懂这种语言。短短几年后,他就成为日本主要的荷兰语语言学家之一。这既表明了他的天分,也表明了当时日本国内外语知识的贫乏以及外语人才的匮乏。[78]西周日益熟练掌握外语刚好符合德川幕府的需求,当时德川幕府决定尽可能地向外部世界学习。佩里到访后不久,规模一度非常小的日本政府翻译机构就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研究所,即蕃书调所(Bansho Shirabesho),它成为日本的西方研究中心。[79]西周被任命为该机构教师,加入了翻译西方文本和概念的紧急任务中。[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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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5999 然而,事情很快就明朗了,光是学习书本知识并不会真正理解西方,必须要研究这些知识发源国的理念和语言才能达此目的。因此,日本政府开始制订计划,派遣学者到美国去搜集它迫切需要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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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01 从1858年开始,西周和他在蕃书调所关系密切的同事津田真道(Tsuda Mamichi)就计划出国旅行。他们在1861年获得了去美国学习的初步许可,但是美国内战使得在美国旅行变得不安全。他们转而被允许登上了一艘开往日本长期贸易伙伴荷兰的轮船。和他们一起上船的还有来自战舰航海学会(Warship Navigation Institute)的5名学生、2名医科学生,以及7名工匠,西周和津田是日本政府派往欧洲学习的第一批日本人。[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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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03 他们于1862年7月14日出发。[82]航行几个月后,由于一艘船在苏门答腊岛海岸失事,加上几次计划的停靠,最终他们在出发将近一年后才抵达荷兰。[83]一开始,西周和津田的学业是由莱顿大学中文和日语教授约翰·约瑟夫·霍夫曼(Johann Joseph Hoffmann)负责的。到达荷兰8天后,西周制订了他的学习计划,其中包括学习“统计、法律、经济、政治和外交”。[84]他还表示希望学习“哲学领域内的那些科目”。[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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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05 一张西周在莱顿时期的照片被保存下来。这张照片拍摄于1865年,是与其他8名日本留学生的合照。照片中,西周打扮得像一个地道的荷兰人。他穿着晨礼服,里面是一件纽扣背心,打着领结,下身穿一条宽松的长裤,脚上是锃亮的靴子。他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头长长的卷发分垂在两边。他双臂抱胸,脸上带着不耐烦、几乎目中无人的表情。[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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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07 霍夫曼首先让他的学生们在当地一位中学校长的指导下进一步学习荷兰语。几个月后,这两个人被送到莱顿大学,交给西蒙·菲塞林(Simon Vessering)教授指导。在1865年12月二人返航之前,菲塞林将担任他们的导师。[87]菲塞林为他们设计了由自然法、国际法、宪法、经济学和统计学五部分组成的课程体系。在两年时间里,每周四和周五晚上,这三个人都要碰面举办一场私人讲座。西周和津田做了大量笔记,仔细记录了这些知识,他们这么做不仅是为了他们自己,也是为了整个国家。[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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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09 莱顿大学之所以让菲塞林来指导日本学者,主要是因为这位荷兰教授博学多才,他的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知识非常渊博,足以驾驭学科跨度如此巨大的课程体系。但这项任务却产生一个谁也没有预料到的影响。就在那时,菲塞林在国际法历史上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他在1864年发现了格劳秀斯为雅各布·范·赫姆斯科克所写辩护词的手稿。长期以来,这份手稿一直下落不明。因此,当西周和津田在学习国际法时,他们的导师则在研究格劳秀斯。但菲塞林并不仅仅研究格劳秀斯的理论,他还沉浸于对格劳秀斯最为激进的小册子的详细分析中。正是这篇为范·赫姆斯科克辩护的文章震惊了荷兰学者,并使他们不再相信格劳秀斯是早期反战的人道主义者这一普遍观点。这份遗失的手稿是一份号召书,号召荷兰人攻击葡萄牙人。通过号召战争,这本书勾勒出了旧世界秩序的知识蓝图。它是自然权利理论和社会契约理论的起源,是正义战争的现代正当性的源泉。当西周来到荷兰学习西方国际法规则的基本逻辑时,没有哪个老师比菲塞林更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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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11 通过菲塞林,西周和津田发现了格劳秀斯。他们不仅会发现这位晚年思想已经成熟的学者,还会发现一名年轻的律师,这名律师证明了捕获一艘葡萄牙船只的合法性,而这艘船的所有者并没有对捕获他们的荷兰人采取任何行动。他们带回日本的将是这样一个格劳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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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13 翻译《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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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15 1866年,西周和津田返回日本。德川幕府几乎立即就任命西周为其欧洲事务的官方顾问。他的第一个任务是翻译他记录的菲塞林讲座笔记。他将其加以整理,1868年,以《毕洒林氏万国公法》[意为Vissering’s International Law,菲塞林国际法]为题在日本出版了一本汇编。同年,格劳秀斯为范·赫姆斯科克所写的辩护词也在荷兰发表。与此同时,津田出版了《泰西国法论》[意为Lectures on National Law,国际法讲座,有时也译为《西方法论》(On Western Law)]。[89]在其著作序言中,西周解释了这本书的由来:“我所记录的菲塞林教授的授课笔记是本书的基础。菲塞林教授是荷兰莱顿大学的一名学者,他也是我在那里的老师。”[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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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17 《毕洒林氏万国公法》并不是日本接触的第一个国际法文本。此前,亨利·惠顿(Henry Wheaton)的《国际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中文译本曾被翻译成日文,并以《万国公法》(Bankoku KŌhŌ Yakugi)为题出版。[91]然而,正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基于译本进行的翻译通常不能准确表达原来的意思,《万国公法》日文版在很大程度上也让人无法理解。即使该文可能翻译得很完美,但它更多的是引起困惑而不是启发。作为一个独立文本,惠顿作品的英文原版晦涩难懂,令人费解。日文译本以第六版为基础,这些新版本并不是对原文的简单改写。相反,每个版本都添加了越来越冗长的注释和脚注,以解释每条规则是如何被改进、阐述或放弃的。到第六版时,读惠顿的文章就像是在研究沉积层一样。在国际法实践或理解发生变化的地方,添加的内容常常与原有的文本内容相冲突。西周在自己著作的序言中婉转地描述了惠顿的文本:“它是为那些已经有能力处理法律事务的人准备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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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19 向日本受众介绍国际法的任务远不只是翻译现有文本句子那么简单。这些文本所表述的概念是如此陌生,以至于没有任何现存的日语词汇能够表达它们的意思。事实上,西周采用了一种名为“汉文训读体”(kanbun kundokutai)的翻译方法,这种方法最初被日本学者用来阅读中文文本。他将现有的汉字以新的方式组合起来,以表达在日语中——无论是语言上还是生活经验上——没有自然类比的西方术语。[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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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21 在日本,甚至对什么是“法律”都有争议。“国际法”一词在日语中被译成“万国公法”[94]。但是一些日本学者反对在“国际法”中使用“法”来指代“法律”。“法”指的是共同的标准或行为模式,即“通过绝对统治者的权力和权威而建立和维护的那些规则、命令和刑罚”。[95]但对许多日本人来说,他们目睹的西方国家基于所谓国际法的行为,并不是一种共同的标准或行为模式,也没有得到主权国家的支持。那么,它怎么能被称为“法”呢?可以理解的是,他们认为西方的“国际法”是不可预测的且是不一致的,反映的是“强权”价值,而不是“法律”价值。[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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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23 西周的《万国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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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25 于是,西周开始着手让自己的同胞理解西方的国际法。他不仅是通过翻译一个文本,还向他们传达一种关于国家以及国家间如何互动的不同世界观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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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27 西周出版的《毕洒林氏万国公法》体现了雨果·格劳秀斯杰作的影响:它的目录几乎完全反映了《战争与和平法》的内容(其中有一个主要区别,我们将很快讨论)。然而,与格劳秀斯的作品充斥着广博的古典学识不同,西周的作品则把西方国际法规则的基础内容剥离了出来。他谦虚地把这本书描述为“为初学者准备的”和“一个参考工具,或者……考试辅助工具”。[97]西周很清楚,在日本,从学生到政府高级官员,每个人都是初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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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29 但是,虽然西周作品的目标与格劳秀斯的不同,但它们的基本理论是相同的。其第一章解释说,西方的国际法及其关于战争的概念最早是由格劳秀斯发展出来的:“实在法(positive law)仅是西方公法的一部分,但它同样基于自然法,所以在西方公法中没有哪项不是源于自然法。第一次明确地讨论了自然法条款的是荷兰的雨果·德·格鲁特(格劳秀斯是他的拉丁文名字)。他写了著名的《战争与和平法》,该书于1625年出版。”[98]而且,事实上,该书其余大部分读起来就像是直接从格劳秀斯作品中抄袭来的。在解释战争规则时,西周写道:“根据自然法的规则,如果一个人遭受了伤害(kutsujoku,字面意思是‘他的权利受到损害’)[99],那么他就可以抵抗这种伤害,保护自己,并寻求赔偿。根据自然法,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在西方公法中,战争的权利就是基于上述规则。”[100]然而,战争是“最后的手段。人们不能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或恢复自己的权利而诉诸战争,除非他穷尽他法且无果”。[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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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31 《毕洒林氏万国公法》明确地借鉴了格劳秀斯的思想,它描绘了旧世界秩序主要的结构性——和看似矛盾的——特征,也就是说,强权即公理。在旧世界秩序下,只有那些遭受不公对待的人们才被允许合法地发动战争,但是各国在法律上又有权保留它们在战争中俘获的东西,即使它们并没有真正受到不公对待。这一矛盾的结果是必然的,因为不存在一个实体有权说谁对谁实施了不义之举:“当两个国家相互宣战时,尤其很难说清楚谁的权利首先被侵犯,谁是造成伤害的一方。”[102]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西方国家将所有公开宣战的战争结果作为决定因素——无论哪个国家获胜,其行为都是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在西方公法中……参与战争的两个主权国家的行为都是恰当的。”[103]这并不是说没有规则。西周在他的书中用大量篇幅来解释各国必须遵守的复杂的技术性法律程序,包括各国宣战的各种方式,以及由此引发正式战争产生的特殊法律后果。[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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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33 将国际法基于个人的自然权利也确立了日本与西方的平等关系。因为,如果所有个体都拥有同样的自然权利,而国家的权利是从组成国家的个人那里获得的,那么所有国家都是平等的。[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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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35 尽管格劳秀斯的作品与西周的作品有很多类似之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个主要的结构性差异。《战争与和平法》是三卷本,但《毕洒林氏万国公法》是四卷本。这多出来的一本着重阐述外交实践。由于封闭了几个世纪,日本甚至连基本的外交规则都不懂。该国缺乏授权外交官代表国家进行谈判和正式批准条约的规定。例如,井伊直弼被夹在一众不愿向天皇呈送条约的朝臣和一个愿意发动战争的谈判对手之间而进退两难,他就是日本缺乏上述规则的一个受害者。西周打算向政府提供必要的工具,以避免重蹈覆辙。[106]这本书结尾一章以“海上礼节”为标题,旨在提醒人们,西周的研究受激于佩里的黑船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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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37 西周的影响并不局限于纸面文字。在完成了他的国际法著作之后,西周像他之前的格劳秀斯一样,帮助塑造了自己国家的外交政策。他成为日本政府外交事务的重要顾问。[107]在德川幕府后期,他甚至担任过幕府将军的私人教师。随着政治气候转向反对幕府统治,政府要求西周起草一部新宪法——一部将恢复形式上的帝制但让幕府悄然保留实权的宪法。[108]但这一努力注定要失败。1868年,人们熟知的革命明治维新迫使幕府将军下台,取而代之的是15岁的明治天皇(Emperor Meiji)。约一年前,明治天皇在其父去世后登基成为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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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916039 即使革命后,西周也从未远离权力中心。前幕府将军家族创建了一所军校,并邀请西周来管理。[109]这所学校的成功引起了东京——江户在1868年被重新命名为东京——新政府的注意,随后西周加入了明治政府。在16年间,他一直在最高级别的军事官僚机构任职,为日本政府提供咨询,告诉他们一个遵循国际法的“文明”国家究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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