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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新教教义由上帝对人类的爱,引申出天赋人权思想;又从神爱世人、天赋人权的思想出发,发展出政府等团体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权利,个人优先于团体的个人主义思想;为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强权的侵犯,使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体现,产生了民权主义的民主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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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西方人权、民权、民主等意识形态所走的发展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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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教思想与个人主义的关系,美国著名学者、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说:“个人主义的根基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信仰,它阐明了个人灵魂的本质,使生活的起伏围绕着个人的命运旋转。”[4]这里的个人灵魂的本质,指的就是新教的“因信称义”的信仰,指的是个人灵魂与上帝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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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学家戴格勒(Carln Degler)说:“个人主义是遗留给后代的清教主义的核心”,“如果说美国人今天是个个人主义者,那么,清教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主要根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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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学家施密特说:“基督教的价值观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奠定了基础”,因为“从灵魂上来讲,神拯救的是个人而不是集团,没有一个人因为是基督团体的成员而获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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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权思想与新教的关系,马格利奇说:“千万不要忘记,人权肇源于基督教信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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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政治与基督教的关系,美国世俗学者桑多斯说:“基督教构成了民主和人民自治思想的最深厚的基础。”[8]美国社会学家施密特说:“基督教影响最深的地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也最普遍”。[9]“如果不是基督教促成了独立宣言和宪法指定者的思想,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将不存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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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了《韦氏英语大词典》系列丛书的美国著名语言学家韦伯斯特说:“我们的公民应当及早明白,纯正共和主义原则的真正源泉是《圣经》,尤其是《新约全书》”,“《圣经》是世界上最具共和思想的书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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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在西方这是一个共识。在西方历史上,独裁者通常首先要摧毁的就是个人主义思想,而代之以某个集合概念如“人民”等等。比如,纳粹就称个人主义为极端的利己主义,把“个人的权利”的概念改变为“人民的权利”这个概念,把人民变成脱离了个体的集合概念,然后让“人民”这个词成为纳粹对实质人的权利的践踏的一个遮羞布。现在德国大众汽车的“Volk”这个词,就起名于希特勒时代,反映着那个时代德国对“人民”这个集合概念的吹捧。天主教时代“神爱世人”的“世人”概念一样,长期以来也是一个集合概念,在“神爱世人”没有落实到“爱每一个人”的时候,意味着对异端的迫害和政教合一,意味着对每一个实质上的人的权利的忽视和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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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主义产生之前,个人被视为团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组织的一个有机单元,在与整体的联系当中才被认为有意义,如同身体的肢体与身体的整体的关系一样,没有了整体,肢体就被当做无意义。就个人与人民的关系来说,脱离了整体的人不被认为是人民,个人被人民这个集合词所取代,个人的存在意义在人民的概念下被抹杀,人民利益没有了具体的体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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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产生之后,“人民”这个概念在个人主义那里不再是一个集合概念,而有了具体的体现者,那就是每一个人。个人主义者认为,个人不是团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身体的肢体与整体的关系,而是团体的散在单元,是团体中的独立的个体。人民或民众等概念就是由个人组成,个人的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的一部分,个人的权利也是人民的权利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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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学者认为,没了个人主义,民主自由等意识形态大厦就会轰然倒塌。美国学者施密特说:“没有个人的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无论是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还是宗教领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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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国家,中国人在理解美国的个人主义的时候,往往把个人主义当做是利己主义、唯利是图等等。在中国人眼里,个人主义的美国人,基本上是一个六亲不认、只顾自己的形象,甚至给人以损人利己的感觉。其实,这是种误解。中国几千年来是个儒教社会,注重团体,崇尚集体主义;中国人几千年来又被统治者的“苍生”等集合概念愚弄,没有个人的概念,因此,难以理解西方人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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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人看来,个人主义不是损人利己,不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就是邻居爱,就是利他主义,就是要照顾到别人的利益。因为个人主义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不仅是自己的权利,也包括他人的权利。不尊重他人就不是个人主义,损人利己也不是个人主义,因为它践踏了别的个体的权利。个人主义意味着每个人都首先尊重别人的作为个体的权利,然后社会也必须尊重你的个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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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背景下的美国,极力标榜个人主义,把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视为神圣的,认为团体尤其是政府是为了实现个人的福祉而存在的。同时,又鼓吹利他主义,鼓吹助人为乐,服务社区。众所周知,美国大学接受新生时,把在社区服务的时间长短当做与考试成绩一样的考核标准,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电影业鼓吹宣扬利他精神,比如,《惊涛大冒险》、《世贸大厦》等等,宣传和赞美的都是为别人牺牲自己幸福的精神。这反映了新教对个人主义的认识。美国人的行为也反映了这个个人主义国家公民的认识,他们强调自己的个人权利,同时,又热心公益事业,热心于从事许多没有报酬的公益事业。强调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又对别人的权利予以充分的尊重,在许多场合显示出丰厚的利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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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国人见美国人一方面鼓吹个人主义,一方面又在与人交往中显示出极大的邻人爱,乐于帮助别人,尊重别人生活和权利,因此感到困惑不解,认为这是彼此矛盾的行为,其实这是因为没有理解个人主义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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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本质:基督新教支配的国家和外交 在美国,自由民主都是用基督教语言来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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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自由等思想起源于基督新教的教义,因此,在美国,人权、自由、民主等思想,干脆直接都用基督教语言和基督教逻辑来表达,反映着民主、自由思想与基督新教的渊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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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的权利,《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这里,个人权利的正当性,首先被诉诸上帝。“自明的(Self-evident)”一词,是基督教文化中的惯用语,其意义,就如阿莫斯(Gary Aamos)说:它是指“无需证明,借着上帝的直接启示,通过直觉来认识的真理。该词设定,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并对人的理性设定某些信念”[13]。这个词的使用源于保罗的《罗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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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总统说:“我们相信,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我们相信,人人是生而平等的,因为人人都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来的。”[14]另一位总统艾森豪威尔说,人的权利是上帝赐予的,这是美国人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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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什在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中,在谈到人权的时候说:“因为天堂和地球的创造者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们,所以,在这个地球上,每一个男人,每一个女人,都享有生来与俱的权利和尊严,都有无可比拟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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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讲的“天堂和地球的创造者”指的是上帝,与杜鲁门和艾森豪威尔讲的上帝是同一概念,他们都说的是《圣经》中上帝,《圣经》中的创造了地上的万物,也创造了天堂的上帝。他们说的“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们”,指的是众所周知的《圣经》中上帝造人的故事,说上帝依照它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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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的民主制度,《独立宣言》说:“人人都从上帝那里被赋予了一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之间成立了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同意。无论何时,当某一形式的政府变得危害这一目的时候,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也就是说,上帝赋予了人的生命的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和实现这些权利,才组成政府。政府的目的是为民众服务的,政府的组成和合法性都来自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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