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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27 陈嘉谟胆小惶恐,申言“因从前未读革命书,不知道为反革命”,“现读革命书,非常觉悟,甚佩服孙总理,并甚信三民主义,深知从前之非,实为惭愧。”刘玉春则正襟危坐,态度强顽,虽然也声称“观《三民主义》、《建国方略》等书,甚佩服革命军”,但一再强调“我是服从长官命令,不敢承认有罪”。“即承认犯反革命罪,亦是代长官犯罪。”[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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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29 郭沫若当时在北伐军总政治部任职。刘玉春被俘后,郭沫若曾和他有过一次“对谈”。刘向郭解释他之所以死守孤城,是“忠于军人职守”,军人“只晓得服从上官命令”。若干年后,郭沫若回忆北伐战史时,尚觉得刘玉春“很真率”,“在旧军人中的确要算是难得的一个人物”。[30]正如齐锡生在《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一书中所指出的,北洋军阀内部亦有一定的行为准则,如特别重视对上级主官的忠诚,重视旧的伦理道德等。[31]尤其对上级主官忠诚是一种最受推崇的“美德”。刘玉春死守孤城,不仅仅体现他如何“勇”,更体现他对上司吴佩孚如何“忠”。当时社会舆论对他的赞许亦在于此。刘玉春后来回忆说,当吴佩孚决定要坚守武昌城时,“诸将领皆言武昌城大兵单,不易守,不如退师江北”,但吴佩孚斥责说:“尔等在湖北多年,当为湖北守省城,若弃省城,是弃湖北也。”当吴佩孚任命他为武昌守城总司令时,刘玉春深知“守城难”,但考虑到自己应该“报答”吴佩孚,遂受命。[32]刘玉春之所以要对吴佩孚“报恩”,乃因两年前,刘一度被北军第八师师长王汝勤排斥而被解除旅长职,转而投奔吴佩孚,被吴氏接纳并“引为心腹”,委以“高等军事顾问”等要职。刘因此对吴佩孚“感激入骨,愿为之死”,“所以决心图报者在此,所以始终不渝者亦即在此耳”。[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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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31 但是,刘玉春对上司吴佩孚的“报恩”和“忠诚”,虽在北洋军阀的行为准则中被视为“美德”,却有悖于革命军的新道德规范。新的道德规范乃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对个人的“忠诚”显然不能违背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正如郭沫若在和刘玉春“对谈”时所强调的:军人固然要服从上官命令,但“军人的天职是在保卫人民的,所该服从的命令是保卫人民的命令”,“不是专为某一个人效奔走犬马之劳”。[34]在刘玉春自认是“忠于职守”的行为,在北伐军的新伦理中,则成了违背人民利益的“反革命”。三年后(1930年),刘玉春回忆武汉受审情节,曾有如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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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33 徐谦曰:尔何不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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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35 玉春曰:玉春是国家大将,有守土之责,若是革命军中大将,见枪响即投降,诸公以为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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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37 徐谦无以对,又曰:尔是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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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39 玉春曰:汝言又差矣,我从未入革命党,何言反革命!中国人民四万万,隶革命军者不过二十余万,其余者皆反革命耶![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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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41 细察陈、刘两人的“感言”和答词,颇具别样意味。陈氏认为,从前没有读过革命书,既不知什么是革命,也不知什么是反革命。同样在刘氏看来,只有革命的人才有反革命的资格,而本来就不知革命为何物的人,何言反革命。这是一个颇堪注意的论理。对革命者而言,被称作“反革命”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而对那些本来就不认同革命的人来说,被称作“反革命”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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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43 刘玉春还辩称,中国绝大多数民众没有参加革命,“不革命”并非都是“反革命”。他也许不知,在当时国共两党的言说中,“不革命就是反革命”。如蒋介石训诫黄埔学生说:“古人云:‘不为圣贤,便为禽兽’。余更续数语曰:‘不为信徒,便为叛逆’。更进一言曰:‘不为同志,便为寇仇’。”“不为革命,便为叛逆。”“所以不革命这句话,简直就是说反革命罢了。没有不革命的人,而不做反革命的。”[36]毛泽东与彭述之当时分别担任国、共两党的中央宣传部部长(毛为代理),主掌两党的意识形态诠释与宣导。两人的下列表述大体相似。彭氏斩钉截铁地说:“现在已经到了一个历史的最坚决的时期了:不革命,便要反革命。”[37]毛氏也义正词严地指出:“中国革命派、反革命派已到了短兵相接时候……在中国现在时候,一切中立派的人、中立派的报都一定迅速变其态度,或者向左跑入革命派,或者向右跑入反革命派,从前灰色的中立的面具现在是不能再戴着了。”[38]毛泽东还进一步将这种两极分化理论运用于对世界革命形势的分析:“现在世界上局面,乃革命反革命两大势力作最后争斗的局面。这两大势力竖起两面大旗:一面是赤色的革命的大旗,第三国际高擎著,号召全世界被压迫民族与被压迫阶级都集于其旗帜之下,站在一边;一面是白色的反革命的大旗,国际联盟高擎著,号召全世界反革命分子都集于其旗帜之下,站在另一边。那些中间阶级,在西洋如所谓第二国际等类,在中国如所谓国家主义派等类,必须赶快的分化,或者向左跑入革命派,或者向右跑入反革命派,没有他们‘独立’的余地。”[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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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45 国共两党精英的革命话语内涵虽有出入,其内在逻辑理路却有着惊人的一致:“革命”与“反革命”,非白即黑,非圣即魔,二者之间不允许存留任何灰色地带和妥协空间。“中立派”、“中间派”、“骑墙派”、“第三种人”或难于自存,或备受谴责和排斥,甚至认为“不革命”比“反革命”更可恶,更危险,因为“不革命则真意未可知,尚有反复余地,至反革命斯无复能反复矣”。[40]当时北方的《大公报》对此发表社评曰:“国人喜言革命,而不革命者实居多数……乃今之言曰:‘不革命即是反革命’,令人已无回翔余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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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50 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 [:1703000712]
1703002151 革命与反革命:社会文化视野下的民国政治 三 “杀鸡吓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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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53 为了审判陈嘉谟和刘玉春,专门制定一个法律条例;为了审判陈嘉谟和刘玉春,专门成立一个“人民审判委员会”。就《反革命罪条例》的严厉性而言,陈、刘两人定处极刑;就审判现场的气势而论,陈、刘更是难逃法网。然而最终的结果却大出人们的意料。2月10日的审判,虽然大张旗鼓,声势浩大,却以“择日再判”而收场。而所谓“择日再判”实际成为“不了了之”的遁词。而这一切,似乎早有“预谋”。就在审判前夕,审判委员会主席徐谦已向外界透露,将对陈、刘“从宽发落”。[42]这意味着,法庭煞有介事的审问,不过是一场精心安排的“政治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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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55 武汉政府对陈、刘何以审而不判,各方说法不一。当时外间猜测,是为了“怀柔”北洋军队,以广招徕。只是武汉“民众”强烈要求公审,不审不足以平民愤,于是审判乃成了一场政治“表演”。另一方面,这个时期的革命党人,其对中国旧的道德伦理,可能仍怀有相当的敬畏。“忠诚”、“孝顺”、“服从”,正是中国传统伦理所推崇的“美德”。亦因为此,刘玉春死守孤城时的“勇烈”,刘被俘后的“可杀不可辱”及在法庭上的“凛然大气”,一再博得社会舆论的同情。即使在北伐军一方,亦不乏“佩服”刘玉春,甚至称许他为“英雄”者。[43]据刘玉春称,他被俘后,不仅没有被虐待,反而受到礼遇。蒋介石、唐生智、张发奎等北伐军将领或遣人问候,或亲到其居处慰问。[44]包惠僧在回忆录中,也认为刘玉春是一个“硬汉”,并称“刘玉春的为人处事,得到很多人的同情,邓演达对他还有点爱才之意;但刘玉春愿意当俘虏,不愿意当降将,结果把他同陈嘉谟一起关了几个月释放了”。[45]宁汉分裂后,武汉方面的唐生智、张发奎有意起用刘玉春襄助军事,任命刘玉春为军事参议、北路总指挥。未久,宁汉合流,唐生智宣布下野,刘玉春辞职北返,隐居天津,于1932年5月逝世。陈嘉谟亦于宁汉分裂后获释,抗战时死于天津。[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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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57 武汉临时联席会议的速记录清楚显示,《反革命罪条例》完全是为审判陈嘉谟和刘玉春而制定的。陈、刘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被审判的“反革命犯”应无疑义。本章最初的写作计划亦到此为止。然而,当笔者翻阅苏联人巴库林写的《中国大革命武汉时期见闻录》时,有一段文字分外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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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59 一九二七年二月五日于汉口:昨天,留在武汉的一部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开会,制定了同反动派进行斗争的政治纲领……政府制定了惩治反革命罪条例,该条例规定对最轻微的反革命罪得判处三至十年徒刑或死刑。政府表面上把颁布条例的时间有意安排在审判在武昌被俘的吴佩孚部将陈嘉谟及其他将领的时候,其实是想从政治上阻吓蒋介石。[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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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61 这段文字无疑提示,在历史的表象背后,可能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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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63 “孤证”难立,到处搜寻佐证史料,一直没有结果。蒋介石日记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开放后,笔者前往查阅。在蒋介石1927年2月17日的日记中,发现如下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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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65 六时半起床,静坐,批阅,会客。下午看书,会客。汉口联席会定反革命罪各则,以及各种宣传,对余与静江兄攻击,几无完肤,名余为独裁制,名静为昏庸,除CP以外,无一非反革命,必欲使我党党员各个击破殆尽。所恨者,本党党员谄奉、卑污、趋炎附势、执迷不悟之徒,其罪恶比敌尤甚也。[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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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67 这段日记显示,当时在南昌的蒋介石已经洞察到,武汉临时联席会议制定《反革命罪条例》,其实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这与巴库林的说法正相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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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69 在此有必要对当时的历史背景有所交待。随着北伐军事的节节推进,南方革命队伍的分裂之象日趋显露。矛盾主要在国共两党之间展开,同时也牵涉国民党内部的派系倾轧。大体言之,在北伐出师初期,苏俄和中共力图使国民党内的权力格局恢复到中山舰事件以前的局面,争取由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人重新联合执政。[49]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克复武汉以后,革命势力向长江流域进展,武汉因其地理位置之重要,有望继广州之后成为新的革命中心。为此,蒋介石最先提议国民政府北迁。中共起初表示反对。11月7日,北伐军攻克南昌。9日,蒋介石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移设南昌。在这种情况下,鲍罗廷和中共改变看法,同意蒋介石先前的主张。11月26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正式作出中央党部与国民政府北迁武汉的决议。12月13日,抵达武汉的部分国民党中央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宣布成立“临时联席会议”。蒋介石对武汉临时联席会议的设置,最初并未十分警觉,几天之后,他越来越觉得以左派为中心的武汉临时联席会议有可能在鲍罗廷的操纵下架空自己的权力。鉴于此,蒋介石于1927年1月3日乘张静江、谭延闿等另一部分中央执行委员路过南昌之机,劝说他们同意将中央政治会议留驻南昌。一方以武汉临时联席会议代行最高职权,一方以南昌中央政治会议行使最高权力,从而形成两个中央对峙抗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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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71 武汉方面,中共和国民党左派大造声势,呼吁提高党权,试图限制蒋介石的权力,达到迫使蒋介石取消南昌中央的目的。《反革命罪条例》即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出台的。审判陈嘉谟和刘玉春,恰如其分地成为条例出台的契机和借口;“想从政治上阻吓蒋介石”,杀鸡吓猴,才是其心照不宣的真实意图。这不能不令笔者感叹,这一历史的真相,险些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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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73 诧异的是,最终的结果,“鸡”既未被杀,“猴”亦未受吓。蒋介石方面,显然并没有为武汉政府的一纸条例所吓阻。1927年2月19日,蒋在南昌总部特别党部成立大会上发表演讲,声称:“我只知道我是革命的,倘使有人要妨碍我的革命,反对我的革命,那我就革他的命。我只知道革命的意义就是这样,谁要反对我革命的,谁就是反革命!”[50]蒋介石充分意识到,谁垄断了“革命”话语的诠释权,谁就可以封任何人为“反革命”,就可以剥夺对方存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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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02175 随着国共斗争和国民党内部分化的加剧,“反革命”的帽子成为对立各方互相攻讦的武器,“甲派自称正统,便骂乙派为反革命;乙派自命正统,便骂甲派为反革命。”[51]如同之前骂人“卖国”一样。[52]所不同者,“卖国”似“土特产”,“反革命”似“洋货”。“洋货”的威慑力比“土特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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