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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70 逮从游者众,邪正兼收,不材之人借名东林之徒,以自矜诩,甚至学士儒生挟之以扞文网,冠裳仕进借之以树党援。欲进一人也,彼此引手;欲去一人也,共力下石。京察黜陟,非东林之竿牍不凭;行取考选,非东林之荐扬不与。日积月累,门户别而墙壁固。(注:《明熹宗实录》卷26,天启二年九月庚子条,见校印本《明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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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72 显见,结会讲学,名为讲明圣贤之学,表面上仅仅属于民间的学术团体,实则成为朝廷内朋党的奥援,时日一久,必然引发门户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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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74 时至明末,复社继东林而起,并有“小东林”的雅称,党社合一,使党社运动呈一体化趋势。复社本为一个文社,它的出现不过是士子揣摩八股风气,为科举仕进作准备。然究其实质,却与明季政坛的关系非同一般。清初人万斯同一语道出了复社的政治色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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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76 明之末造,江南复社大盛,海内名士无不入其中。……一时声气翕集,往往訾毁时政,裁量公卿,以故岩廊之上,亦避其讽议。(注:万斯同:《石园文集》卷7《送沈公厚南还序》,见张寿镛辑:《四明丛书》,第14册,8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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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78 揆之复社的活动,有三次危难,均与东林政治斗争的余波相关。复社初创以后,讲求文章声气,声誉顿时鹊起。时相温体仁之子欲入复社,为社中人所拒,于是两越贵胄到处奔竞,演为《绿牡丹》传奇,诋毁孙淳为“铺司”。学臣黎愧庵按试时,禁书毁板,逮温体仁家人,刊刻其子弟干谒之牍,并悬之长安市中。因此激起温体仁之怒,唆使同社推官周之夔作《复社或问》,向复社发难。(注:按:福建人周之夔属于一位“宿名士”,在当时颇有声望,名列复社社集第一集。从他与复社关系来看,起先与张溥、张采为“旧好”。后反戈一击,草《复社或问》,对张溥、张采“危言丑诋,陷以不轨”。明末清初人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载:“大铖名在《东林点将录》,号‘没遮拦’,而闽人周之夔亦注名复社第一集。阮露刃以杀东林,周反戈以攻复社,君子择交,不可不慎于始也。”从阮大铖、周之夔两人的例子来看,不仅仅说明君子择交应该谨慎,更可证明当时的党社集团,不过是一些利益集团的结合,其中的成员确实也是鱼目混珠,一旦欲求不遂,即可反出集团,走到原先利益集团的对立面。相关的记载,可参见顾师轼:《梅村先生年谱》卷2,见《吴梅村全集》附录2,下册,144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吴伟业:《吴梅村全集》卷24《文集》2《复社纪事》,603~604页。)赖当路庇护,才使此事暂时搁下。然复社中人始终不肯认过,反过来更与朝政为难。而在朝宰辅也往往畏忌社中之人,唯恐得罪清议,“甚至京师坐次有复社相公,竟席不敢言天下事”。崇祯十一年(1638),沈眉生、周镳等共持清议,作《留都防乱公揭》,驱逐阉党阮大铖。为此,逆案中人对复社更是恨之入骨,不独阮大铖,即使杨维垣、张声振等人,也开始与复社为难。不久,李自成率起义军攻入北京,明朝亡,南都弘光立国。史可法开府皖江,有感于其师左光斗为太监所害,为建忠烈祠,碑文出自周镳之手,其间对阮大铖多所指斥,大铖更是怀恨在心。正好复社成员张自烈刻《四书大全辨》,于是榜“伪学张自烈于通衢,刊章四出”,打算将复社成员一网打尽。时值审问大悲之狱,于是阮大铖之党就利用以前造《朋党》、《点将》、《同志》、《盗伙》诸录的故伎,作《蝗蝻录》,罗织十八罗汉、五十三参善财童子、七十二圣贤菩萨,又作《蝇蚋录》,罗列八十八活佛、三百六十五天王、五百尊应真,将复社成员一概罗织其中。(注:张鉴:《冬青馆甲集》卷6《书复社姓氏录后三》,民国嘉业堂刻本。按:黄宗羲亦有如下记载:“天启间,逆阉窃国,是时有《百官图》、《邪党录》、《天鉴录》、《伺志录》、《点将录》,依之以尽杀朝廷之士,所谓东林党人也。崇祯末,阮大铖作《蝗蝻录》,以复社名士填之,谓是东林后劲,依此以尽杀天下之清流。”参见黄宗羲:《南雷诗文集》,《碑志类·陈定生先生墓志铭》,见沈善洪主编:《黄宗羲全集》,第10册,395页。)这就是复社运动史上与朝内党争相关的三次变难,从中可以看出,复社的活动不过是东林之遗绪,从而与政府中的朋党之争休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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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80 四、朋党观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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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82 朋党之争自古已然。关于朋党问题的看法,也是自古多有见解不同。这种见解的不同,事实上又反映出传统的政治观与自觉的政治观之间有霄壤之别,尽管在那批为结党立社辩解的开明知识分子中,其政治意识同样保留着诸多传统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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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84 讲究“无偏无党,王道荡荡”,这是儒家政治道德的一个重要特点。根据儒家“王道”的标准,虽不排斥合群,却摒弃朋党、争竞。如孔子《论语·卫灵公》言:“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历朝统治者大多以儒学立国,对儒家的政治道德尊信不疑,更何况臣工结党营私,对专制统治的稳固多所不利,所以对朋党严厉禁止。如崇祯二年(1629),崇祯帝在召对大小臣工时,其厌恶朋党与门户的心情溢于言表:“方今是何时,东西交警,南北用兵,到(倒)不忧国,只是分门户,动说甚么党,甚么东林,何益国事家情!”他屡屡下旨禁说门户,以致“党”之一字,臣下都不敢在章奏中提及。(注:《崇祯长编》卷17,见《明实录》附录之四。)清康熙帝对朋党门户也深恶而痛嫉之。他说:“人臣分立门户,私植党羽,始蠹国害,终必祸及身家。”(注:王先谦:《东华录》卷20《康熙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而雍正帝更是从天尊地卑、君臣定分的论调出发,亲自撰写了《朋党论》一文,对欧阳修《朋党论》一文猛烈抨击,认为欧阳修之论为“异说”,后世“朋党之风至于流极而不可挽”(注:《雍正朝起居注》,雍正二年七月条,北京,中华书局,1993;《清世宗实录》卷22,见影印本《清实录》。),欧阳修实为罪魁祸首。言语之中,透出一股杀气。历朝统治者如此严禁朋党,无非是出于维护专制统治的考虑。关于此,近人康有为之说堪称一语中的:“除德国专制外,盖政党者,立宪之产物也。故畴昔中国数千年无之,其有党也,皆为君主所深恶。故汉之党锢,唐之清流,宋之党人碑,明之东林、复社皆罪之。本朝学宫皆立卧碑,以立党为大戒,谨愿者皆避之,盖政党与专制政体实不相容也。”(注:康有为:《民政部准帝国统一党注册论》,转引自《康有为与保皇会》,31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政党为近代的产物,当然为专制政治所不容,即使如朋党,因为有碍君臣之分,也为专制政体所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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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86 在儒家知识阶层中,毕竟大部分人恪守传统的政治道德,他们是康有为所谓的“谨愿者”,所以不敢为朋党唱赞歌,以迎合专制君主的喜好。这种谨小慎微的极端,有时甚至使士大夫的一般交游生活也成了抨击的对象。如三国时阮武曾说:“夫交游者,俦党结于家,威权倾其国,或以利厚而比,或以名高相求,同则誉广,异则毁深,朝有两端之议,家有不协之论,至令父子不同好,兄弟异交友,破和穆之道,长争讼之源。”(注:阮武:《正论》,见《全三国文》卷44,收入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明末学者吴麟徵也认为:“秀才不入社,作官不入党,便有一半身分。”(注:吴麟徵:《家诫要言》,《学海类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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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88 然而在中国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如果让知识阶层离开群体生活,当然也不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论而已。其实,在孔子那里,他论群体之说也具有两重性的特点。如《论语·为政》云:“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据何注:“忠信为周,阿党为比。”可见,君子也是可以因结交而形成群体的,只是君子以“忠信”而结党,只有小人才以私心结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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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90 孔子这种政治道德观的两重性,为后世知识阶层结党提供了作出不同解释的依据。宋代朋党之争较为激烈,但也是宋代士大夫第一次大胆地为朋党喝彩。宋初的王禹偁在《朋党论》一文中,认为“朋党之来远矣”,这是尧舜这样的圣人时代所不可避免的。他进而对后世“君子常不胜于小人”、“理少而乱多”的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夫君子直,小人谀。谀则顺旨,直则逆耳;人君恶逆而好顺,故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注:王禹偁:《小畜集》卷15,清江乡归氏刻本。)欧阳修《朋党论》一文最为著名,他在文中也认为朋党是自古已然的现象,对君子结党多所庇护。在专制君主看来,这种说法简直是大逆不道,难怪欧阳修的《朋党论》一文被雍正帝恨之入骨。在宋代的知识阶层中,已经形成一股为朋党唱赞歌的风气。如范仲淹、秦观也对朋党多有称颂之处。史载,宋仁宗曾问辅臣:“自昔小人多朋党,亦有君子之党乎?”范仲淹答道:“臣在边时,见好战者自为党,而怯战者亦自为党。其在朝廷,邪正之党亦然,唯圣心所察尔。苟朋而为然,于国家何害也!”(注: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8,清刻本。)秦观在《朋党》中亦说:“臣闻朋党者,君子小人所不免也。”君子、小人各有类,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然风俗恶薄,小人结党往往不引人注意,并以“朋党”污蔑善良君子。所以,宋宝元元年(1038),刘承宗在上奏中坦诚相谏:“盖君子小人各有类,今一以朋党目之,恐正臣无以自立。”(注:刘承宗:《论不可以朋党污善良奏》,见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273,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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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92 时至明末,党社运动大盛,党祸尤烈。党社中人,纷纷撰写《朋党论》文,为君子之党辩解,摒弃小人结党,下笔已触及专制皇权深处。举例来说,复社名士侯方域与黎遂球论朋党之文,可作为这种见解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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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94 侯方域《朋党论》分上、下两篇。上篇论在朝朋党,其结论是党人无负于国家。首先他指出,自汉、唐以下,在朝朋党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原因就在于,“天下之事,未有独行而就者也”。国家任用君子治国,其人必度量广大,才智博深,耳目聪明,势必会与天下之人交接,藉此可以知人品之邪正,又不得不在天下之士中选择知己数人,与之托缓急,共功名,然后藉此通天下之声气,察天下之议论,以无私之心,行至公之事。由于疏于防人,又照顾相善之人,故不免被人陷为朋党。其次,分析小人必胜、君子必败的原因。他认为,小人秉性深刻,立行矫激,用心险毒,“见利则含,见威则劫,一人而首尾数易,一事而曲直两徇,一日而阴阳百出”,给人的影响是孤立无朋。同时,小人善于交通宦寺宫妾,让他们在君主面前进谗言,诬蔑君子清流标榜、罔上行私。而君子不肯为因势调停之说,又秉性忠正强毅,势必群起而与小人相争。君主深居宫中,与臣庶隔绝,常恐臣下欺君罔上,所以看重小人的“孤立”,深疾君子的朋党。所以,“君子在大位而攻小人,主上则认为窃弄威福也;在言路而攻小人,则以为挟怨沽名也;在散地而攻小人,则以为援意指使也。信者日以信,而疑者日以疑,又何得有全理哉!”难怪小人常胜,君子必败。最后,他指出君子不避朋党,并列出史实,供君主取舍。他说:“同为国家之人,同受国家之事,苟其谋之而必公,行之而必忠,虽日弘吐握之风,夜前宾客之席,虞书之所协恭,箕子之所论大同也。不然而独行无偶,心实不测,蔡京、蔡攸之相构,真可谓孤立者矣。人主宜何取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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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96 下篇论在野朋党。首先,他指出,世道既衰,党人之目则在下。这是因为,“朝廷有顽钝无耻之大臣,而后有草茅激浊扬清之名士,又必其朝廷之上激浊扬清之大臣去者去而死者死,然后草茅之士相与持之而愈坚,争之而愈力”。其次,论君子蓄用世之志,决不能孤立寡与,即使在野,也会声气相求,结成朋党。草茅之士,来自四方,素不相识,但他们闻名相慕,闻风感叹,以道义相交,所以“千里一人焉,百里一人焉,遥相推引,而致朋党之不可复解”。最后,他认为,朝廷之上忠邪不同朝,草茅之下清浊形如水火,不能因此而定君子之罪。他有如下譬喻:“国如木然。君子则其本根也,众君子则其条干也,君子之议论风节,则其枝叶也。拔本则仆,削干则弱,去枝叶则枯。此乃木之蟊贼也。人主奈何不之悟?”(注:侯方域:《壮悔堂文集》卷7,清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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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698 黎遂球《朋党论》一篇,其口吻虽不如侯方域激进,而且中间杂有诸多公允之论,但他分析人主与宦官、人主与臣工以及宦官与君子朋党之间的关系,却颇多独到之处。究其主旨,对君子朋党亦多所庇护。首先,他认为人臣结党相倾,互相攻讦,这决不是人主之利,而是“中人之利”,亦即宦官得利。其次,他主张人臣应该“无以朋党相结”,一心忠于君主,利于社稷。如果这样,仍不免相倾未已,朋党不断,应归咎于君主。原因有三:一是“人主无危社稷之行,以启其臣有必忠焉之忧,则无用相结以固其权;朝廷无危乱之形,群下无重足相戒相倚自全之势”。二是“人主无听中人之言,以为人臣倾陷之资,则其势不固;势不固,而与可解”。三是“人主必明夫邪正之辨,凡夫善依中人者之以为邪,其必忠而利社稷者之以为正。如是则虽有相倾,而人主鉴之。其不利于社稷、不忠于人主者之为邪,而畏人主之威,必不能固其外。若忠于人主,究不利于社稷者之为邪,而畏人主之觉,必不能恃”(注:黎遂球:《莲须阁集》卷11,见《粤十三家集》,清道光二十年南海伍氏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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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00 上述两篇论朋党之文,其理论的出发点虽不相同,但对君子与小人、宦官与君主的关系分析颇为透彻。这种观念的出现,一是出于历史上党争的经验,二是针对晚明朋党政治特点而言,显然是东林、复社人士在遭到政敌打击、压抑下而发出的不平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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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02 朋党之争,势必牵涉到专制政体。专制君主为了使自己的王朝长治久安,不但严禁朋党,而且限制在野士大夫的舆论参政,即使秀才士子的议政权利,也被横加剥夺。按照明代的制度,士各有分。出仕的缙绅,食君之禄,为君做事,有民社之责。生员被称为“朝不坐、宴不与”之身,自然无官守,无言责。明朝廷认定生员不应参与国家大事,而这种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社会大众的基本认识。(注:关于此,陈国栋有详细的讨论。参见陈国栋:《哭庙与焚儒服——明末清初生员层的社会性动作》,载《新史学》,3卷1期,台北,1992年3月,76页,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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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04 朱元璋创立大明帝国以后,恢复建立从国子监到府、州、县各级儒学。有鉴于生员在元末之种种不法行为,专门就生员的管理作出规定,其中心主旨就是使生员远离朝政,一心读书。按照明太祖朱元璋的定例,生员不许言事。此制只是维持于洪武一朝,随后就遇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生员中不乏以身试法者,不断有生员为地方事务或民间疾苦挺身而出,上书言事;二是生员不许言事这条禁例,也有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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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06 洪武十五年(1382),颁禁例于天下学校,置于明伦堂之左,永远遵守。禁例共计12条,其中有两条是针对生员言事者,引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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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08 军民一切利病,并不许生员建言。果有一切军民利病之事,许当该有司、在野贤人、有志壮士、质朴农夫、商贾技艺,皆可言之,诸人毋得阻挡,惟生员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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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10 生员内有学优才赡、深明治体、果治何经精通透彻、年及三十愿出仕者,许敷陈王道,讲论治化,述作文词,禀本学教官,考其所作,果通性理,连佥其名,具呈提调正官,然后亲赍赴京奏闻,再行面试,如果真才实学,不待选举,即行录用。(注:申时行等纂:《明会典》卷78《学校·学规》,45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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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12 朱元璋制定学禁,规定生员不许言事,主要出于以下考虑:生员一心学业,练达治体,然后出而为朝廷所用;生员轻率言事,容易养成一种骄横的习气,以致不服地方学官、提调官管制;生员学问、识见较浅,轻率议论,不但于国事无补,反而会干扰政府正常的行政运作。鉴及此,朱元璋接下来加了一条补充禁例,即:生员言事,必须学优才赡、深明治体者;年及三十,方许敷陈王道,讲论治化。而规定年龄显然亦是为了保证生员练达治体。此外,生员言事,必须经过一套正常的程序,即先禀明学官,再呈提调官,然后亲赍赴京奏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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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14 明初所定学禁,基本得到了很好的执行,然其基本态势则为有时宽松,有时严厉。明弘治十一年(1498)三月,监生江瑢奏言:“刘健、李东阳杜绝言路,掩蔽聪明,妒贤忌能,排抑胜己,急宜斥退。”(注:李乐:《见闻杂记》卷1,10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这是通过上言,公开指责政府杜绝言路。明孝宗下瑢诏狱。刘健等上疏力救,方才得释。(注:茅元仪:《掌记》卷4,明崇祯刻本。)嘉靖十二年(1533)正月,蒲州诸生秦镗“请奉皇考于太庙,又分祀四郊,损文宣王爵像”。所有这些,均不合明世宗心意。于是,“上以讪妄,下镇抚司,以妖言论死”(注:谈迁:《国榷》卷55,世宗嘉靖十二年正月甲子条,347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至天启七年(1627)十月,监生胡焕猷弹劾大学士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下法司。诸公救不力,“上意不深罪之也,得以赎论”(注:茅元仪:《掌记》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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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16 明太祖朱元璋所定生员不许言事的禁例,基本上得到了执行。(注:清黎景义记:“甲申闻变,会斌(指陈邦彦——引者)志切赴难,自念束发为弟子员,食饩有年,沐朝廷待士恩甚厚,一旦大变至此,讨贼复仇,义不容已。遂具呈本县,愿给引赴南京,上书阙下。……县尹顾公闻其言,大加钦赏,即为申牍有司,俾驿传以行。会斌尽捐家赀,备装南征。既至京,撰《中兴政要》八篇上之。”可见,生员上疏,即使到了明末,亦需按一定程序进行方可。参见黎景义:《二丸居集选》卷7《陈会斌私传》,见《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一至晚明,由于生员层力量的壮大,一些清醒之士开始对这一禁例提出质疑。其中较早者有冯梦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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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22718 古之世,自公卿至庶人,皆得贡其直于天子,而天下治。高帝兴言路,称至广矣。顾独严于诸生,而卧碑之设,廪廪然,何耶?岂罪其妄发耶?然其中岂无通经学古、留心世故而其言不可废者,奈何以诸生锢耶?吾友贺生伯暗,诸生也,而有《救荒八议》。余读之,或不无激言偏词,而议论斐然,称国华矣,岂徒为诸生重而已哉!奈何废之?(注:冯梦祯:《快雪堂集》卷1《贺伯暗救荒八议序》,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台南,庄严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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