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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杭州外,清末浙江其他地方的诗文社亦较盛。如归安有“解社”,主持社事者为杨岘、李节贻、钱叔盖,起初参加者仅六七人,后增加至43人。解社成员来自全国各地,燕、楚、闽、蜀不一,并采用“为文鸠之”的方法,这也是自元代月泉吟社以来诗文社的普遍特征。在吴兴,有“苕社”,由凌霞创设,参加者有7人。后社中人“或佐筹幕府,或建牙方面”,而凌霞仍“布衣草食,萧然物外”(注:王韬:《瀛壖杂志》卷4,86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道光年间,嘉兴贡生岳鸿庆与其友人数辈结“鸳湖诗社”,每岁四集,分题后限期收卷,乞名流评定甲乙,前五名皆有酬赠。事历三载,编成十集,择其尤者付梓,名为《鸳水联吟》。(注:陆以湉:《冷庐杂识》卷6《鸳水联吟》,3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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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北京、福建、江苏等地,亦不乏诗社的记载。从史料记载可知,同治年间,北京名流曾结“绚秋庵诗社”,当时主持其事者,为宗室盛伯义,中同治九年(1870)乡试解元,“年少气盛,尤跳荡”(注:徐珂:《清稗类钞》之《文学类·集五行五方名联》,第8册,400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至光绪年间,京城名流极盛,尤以张之洞为魁首。张之洞开府江汉,朝野人士,即已云集相从。等到他再入朝廷枢府,在退食之余,无日不有宴会。当宴会之时,又往往分韵题诗,即使时间短促,亦必钩心斗角,作诗钟一二。上好下甚,所以当日什刹海之会贤堂,宣武门之畿辅先哲祠与松筠庵,均为名流畅叙幽情之所。而“寒山社”之诗会,亦随即兴起。其参与之人,则以南书房、翰林院、都察院三个衙门为中心,“余皆依附光末,欲标榜以成名者也”(注:徐珂:《清稗类钞》之《文学类·张文襄退食寻诗》,第8册,3955页。)。又浙江桐乡人蔡銮扬任福建延平府知府时,风雅好诗。公事之暇,在署中大观楼聚集同仁及其儿子鸿恩、鸿宪结成诗社,“更唱迭和,佳什甚多”(注:陆以湉:《冷庐杂识》卷6《蔡浣霞先生》,3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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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常州有“鲸华社诗钟”,先后参与者有44人。此社创立者为江阴人金武祥、武进人刘树屏,起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四月,讫光绪二十九年十月,共40集。“其期会之疏数,宾朋之众寡,无定形,亦无常主。或一月再三集,或间三四月一集。前集之人,与后集不必相谋。盖同社之中,宦游四方者什六七,其它或迫于生事,仆仆奔走,或过客,暂焉至止,一集辄去,乍归复出,倏来倏往,其优游闾巷无官私之牵率者,无数人焉”。自光绪二十九年以后不再举行。(注:徐珂:《清稗类钞》之《文学类·常州有鲸华社诗钟》,第8册,40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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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诗社亦见诸史籍记载。如道光二十九年(1849),汤贞愍公在南京卢龙山旁师崛开诗社,参加者有杨长、侯青甫等人。每当春秋佳日,“集同人觞咏其间”,“或词或诗”(注:杨长年:《妙香斋集》卷1《武进汤贞愍公诗集序》,见《金陵丛书》,民国间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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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社事在明末清初就很盛,当时以黎遂球、屈大均主其事。至清末,社事复盛。如道光三年至四年间,广东就有“西园”、“南园”两个诗社,创之者为钟凤百。据史料记载,西园第一集题为“红梅驿探梅”,徐铁孙擅场;第二集题为“水仙花”,徐梦秋擅场;第三集题为“玉山楼春望”,冯子良擅场。南园第一集题为“羊城灯市”,叶星曹擅场;第二集题为“菩提纱”,徐铁孙擅场。(注:伍崇曜:《月泉吟社跋》,见《月泉吟社》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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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戊戌变法以前,尚无带有政党性质的结社,只有文人雅士的诗文社。据载,在光绪元年、二年之交,湘中的风气仍闭塞不通,其中有些士子稍习古文诗词,以酒食相征逐,就号称“名士”。当时有12人结为一社,湖南人称之为“十二神”,而沈荩、舒润祥也参与此社。此外,尚有一个“湘社”,参加者有吴式钊等人。(注:黄中黄:《沈荩》,见《辛亥革命》(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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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末,士人大多好交游,历游天下,结识同道。游历之处,随时与同人结成诗文社。如胡凤丹宦游四方,“所交者多魁杰长者、骚人韵士,相与结社联吟,更唱迭和,日无停晷”。如他在安徽、湖北时,就将同人诗取名《同声集》,刊刻行世。(注:胡凤丹:《月泉吟社序》,见《月泉吟社》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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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清末的文会亦有一些记载。据包履吉记载,当时浙江宁波的文会之风较盛,通常二三同志,为了科举帖括之学,结成“文社”,十日一次聚会,共同“商榷古今,上下其议论”,以求“切劘之益”(注:包履吉:《补园稿》卷上《袁节母王太孺人七十寿序》,见张寿镛辑:《四明丛书》,第15册,9110页,扬州,广陵书社,2006。)。又如广东琼州府城西有苏轼、丘濬、海瑞祠,鼎峙为三,外缭以垣,年久失修。戴肇辰莅任琼州知府后,出于培人心、厚风俗的考虑,对三座祠庙加以修葺更新。为此,琼州府的绅士在三公祠创设“景贤文社”,知府戴肇辰倡捐花银100元,并由绅士等妥为劝捐,共得大钱7000串有余,作为宾兴之费,名为“景贤宾兴”,并详细议定章程。(注:戴肇辰:《从公三录·琼山景贤宾兴记》,载《官箴书集成》,第8册,318页,合肥,黄山书社,1997。)又如嘉定县之钱门塘乡,光绪中叶,一些希望在科举仕途上有所进取的士人,一起集中在市西文昌阁,结成文社,每集三年至四十人,“外乡志士,多参与焉”。文社聘请当地诸名宿评定社中文章,“一时州县试列前茅以及院试获隽者,社中人常踵相接也”(注:童世高编纂:《钱门塘乡志》卷12《杂录志·琐闻》,见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编:《上海乡镇旧志丛书》,第2册,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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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清末中外交通的日趋繁荣,传统中国的文社开始陆续出现于南洋华人集居之处。光绪十七年(1891),“图南社”在新加坡的出现堪称典型一例。据黄遵宪《图南社序》一文所载,当时中国驻新加坡领事左子兴,究心文事,创立社课,名为图南社。社中文辞多斐然可观,且“讲道论德,兼及中西之治法,古今之学术”(注:黄遵宪著,陈铮编:《黄遵宪全集》第2编《文录·图南社序》,上册,274~275页,北京,中华书局,2005。)。传统中国文社向海外拓展,不能不说是中国文社史上的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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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文社已不同于传统的诗文社,而是成为士子会文的场所。如前所述,文会设馆,明代弘治年间即已出现,而至清末则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如在江阴县,固定的文社有“三公祠文社”、“翰墨林文社”、“周庄镇文社”、“华墅镇龙砂文社”、“马嘶镇兰馨文社”、“长泾镇文社”、“顾山镇锦带文社”、“杨舍镇文社”、“大桥镇文社”、“三官镇文社”、“延陵文社”等11所。此类文社,一般有固定的会文场所。社内设有田产,或由典当铺捐钱作为每年会文的经费,并附设义塾与藏书室。根据社章,每月童生在文社内会课八股试帖两艺,由社内供应一饭一点,并给烛。院试前,增一艺,并添设生员课卷。童生、生员文卷,聘有专人评阅。(注:民国《江阴县续志》卷6《学校·文社》,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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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末,诗文社中最领风骚者当数“宣南诗社”与“南社”。下面依次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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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宣南诗会的渊源来说,实可追溯到嘉庆初年法时帆、王葑亭等人的雅集。至嘉庆九年(1804),顾南雅、夏森图、朱兰友等人创立了诗会,称“宣南吟社”。此社起初只是消寒,后来则变为每月举行一次,“会以九人为率,月推一人主之”。若同社中有出使放外,或退休乞养者,中间缺席,则另请一位入会,补足九人之数。延续至嘉庆十四年,此会一直举行,尚无停止。当时泾县人胡承珙曾作《宣南吟社序》,记社事颇详。参考诸家记载,可知先后参加这个文人团体的著名人物有胡承珙、钱仪吉、陈用光、朱珔、梁章钜、黄安涛、林则徐等人。到道光元年(1821),潘曾沂到了北京,以内阁中书的身份参与这个吟社,当时与会者分别有吴嵩梁、陈用光、朱珔、梁章钜、谢芗亭、钱仪吉、董国华、程恩泽,加上潘曾沂,共计9人。据《宣南诗会图》尾题,道光四年,画家王学浩为潘曾沂画了这幅《宣南诗会图》。可见,至道光初年,宣南诗会仍有活动。(注:谢国桢:《记宣南诗会图卷》,见氏著:《明末清初的学风》,201~2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按:关于林则徐与宣南诗会之关系,相关的研究成果可参见杨国桢:《宣南诗社与林则徐》,载《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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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是清末民初最具影响力与号召力的文学团体。由于其创始者和社内主要人物均为同盟会会员或带有反满革命倾向的志士,所以,南社与清末辛亥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极其浓厚的政治色彩。关于南社的创设时间以及最初的参加者,柳亚子曾回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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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南社之名目,开始于一九〇七年冬天,是没有疑义的了。南社的人物,除掉后来作为发起人的陈巢南、高天梅和我,次第加入社集的黄晦闻、朱少屏、沈道非、张聘斋以外,还有刘申叔、何志剑、杨笃生、邓秋枚四人。笃生和秋枚后来始终没有加入社籍。(注:柳亚子:《我与南社的关系》,见氏著:《南社纪略》,上海,开华书店,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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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笃生,名守仁,为革命志士;邓秋枚,名实,曾发起国学保存会。杨、邓两人没有入社籍,其原因柳氏未曾解释。至于刘申叔(师培)、何志剑(震),在当时以“革命夫妻”闻名,其未入社籍的原因,据柳氏言,可能是“他俩后来摇身一变,做了满清两江总督端方的间谍,南社社友陈陶遗、张同伯两人的被捕,都是他俩告密的”。尽管杨、邓、刘、何四人未入南社社籍,但均曾参与南社的创设,这一点似亦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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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的发起人为陈巢南(去病)、高天梅(旭)、柳亚子三位。尽管南社正式成立于1909年阳历11月13日(清宣统元年十月一日),但南社的渊源似乎还应追溯到陈去病早年的社事活动。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陈去病在江苏吴江县同里镇创组“雪耻学会”,响应康、梁的维新运动。光绪三十三年,革命志士徐锡麟、秋瑾先后殉难,陈去病拟在上海替秋瑾开追悼会,虽没有成功,却因此而开设了“神交社”,“隐然是南社的楔子”。光绪三十四年,陈去病应绍兴府中学校之聘,在杭州认识了徐忏慧女士,于是成立了“秋社”。可见,诸如雪耻学会、神交社、秋社,都已开了南社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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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存在的时间较长,起于光绪三十五年,终于民国十一年(1922),前后长达13年之久,共有18次雅集。南社聚会一般为每年两次,集中在春秋两季。南社雅集参加者的人数,最多的一次为56人,最少者仅16人,比起明末复社的大会动辄几千人,规模小了不少。至于南社活动的范围,亦仅限于苏州、杭州、上海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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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社亦定有自己的条例。此条例定于第三次雅集,即《南社第三次修改条例》,共计13条,其中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其一,社员入社的条件,入社的社金,入社的基本程式;其二,社稿的征集、刊刻、分赠甚至发卖;其三,社内职员人数及推选规则;其四,社员的定期雅集;其五,雅集费用筹备规则;其六,条例修改的时间及规则。(注:上面关于南社的阐述,均可参见《南社纪略》。)有会社就必有社约、会规,这当然是一条通则。诗文社的社约约始于嘉靖年间的西湖八社,共计4条,流于粗疏。复社虽声势浩大,但除盟词以外,却无社约。而南社的条例计13条,并且规约较细,有些已基本具备近代新式文学团体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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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消闲与功利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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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诗文社,大致说来,是文人士大夫带有消闲性质的文学团体,当然也不排除诗文社的急进功利性质。自古以来,士大夫一旦官场失意,闲居野处,必会耐不住寂寞,自然有同道同志之士相与往还,借此自乐。如陶渊明《移居》诗云:“昔欲居南村,非为卜其宅。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又云:“邻曲时来往,抗言谈在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可见,陶氏之邻,绝非庸碌之辈。杜甫在锦里,也与南邻朱山人往还,其诗云:“锦里先生乌角巾,园收芋粟不全贫。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白沙翠竹江村暮,相对柴门月色新。”又云:“相近竹参差,相过人不知。幽花欹满径,野水细通池。归客村非远,残尊席更移。看君多道气,从此数追随。”显然,所谓朱山人者,当然亦非常流。又李白《寻鲁城北范居士误落苍耳中》诗云:“忽忆范野人,闲园养幽姿。”又云:“还倾四五酌,自咏猛虎词。近作十日欢,远为千岁期。风流自簸荡,谑浪偏相宜。”范野人者,想必也是可人之流。综上可知,所谓“素心人”、“朱山人”、“范野人”之辈,均属风流之士。士大夫一旦闲居,与这些风流之士交游,或饮酒,或赏花,或郊游,或谑浪交谈,或共赏奇文,活脱一幅士大夫闲居行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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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即使目不识字之人,亦喜邀人结成诗社。这固然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好名习气,而且通常会遭到一些人的讽刺(注:如史载,明代南京有一人,目不识丁,却喜邀人结成诗社,“且饮食甚菲,而又愆期”。为此,好事者嘲之云:“纽穿肠肚诗难就,叫破喉咙酒不来。”一语道破实情。参见周晖:《金陵琐事》卷4《诗社》,156页,南京,南京出版社,2007。),但平心而论,即使如此,与“斗鸡呼卢”之场相比,诗社终究尚属雅事,不必过分苛责。此外,正如清人恽敬所言,君子失意之后,“浮沉于诗盟酒社之中”,这也是必然的趋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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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遇失意,为人必有所进;小人遇失意,为人必有所退。吾所见人才,得天下大半。如吾弟(指余铁香——引者)天资杰出,可以上追古人,所不可料者。讲习无专门之师,结契无高世之士,以放荡为笔墨上流,以诡伪为酬酢公法,浮沉于诗盟酒社之中,灭没于高科上爵之内而已。(注:恽敬:《大云山房言事·与余铁香》,清嘉庆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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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闲居,交友问道,固属事之当然。但这种诗盟酒社的合理性问题,在传统士大夫的心目中,也是仁智互见的,有时甚至意见极为相左。一种是对文人雅士集会持完全反对的态度,这倒与朝廷的禁令相契合。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持这类意见者固然具有超然政争、门户的洒脱,但又不可避免地烙上了卫道的印记。如明末学者吴麟征在家诫中记下这样的经验之谈:“秀才不入社,做官不入党,便有一半身分。”(注:吴麟征:《家诫要言》,《学海类编》本。)清末的王先谦,对士人的合群更是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其卫道的意味就更浓厚。他说:“天下之大患,曰群。”又说:“是故群者,学之蠹也。”(注:王先谦:《虚受堂文集》卷1《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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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说者容易,付诸实践则难。生活在传统政治极其黑暗的时代以及传统文化氛围中的儒家知识分子,如果想远离党群,与结社无缘,而又活得十分潇洒,这样的人实属凤毛麟角。所以,在传统社会中,仍然是替结社结会鸣不平与鼓吹者居多,于是有了第二类的态度,亦即替士人结社加以辩解。如倪元璐对士子结社就持肯定的态度。他认为,士子结社的原因,在于朝有小人,文社也是“团结保练”。他进而认为,“天下之文章议论,皆非一人可持。朝数人谋其忠孝,不可曰党;社数士治其文章,不可曰乱。小人无朋,下士岂有社乎?”(注:倪元璐:《鸿宝应本》卷5《治社八子集序》。)这确实道出了传统政治的实情,即朝内小人有朋,君子岂可无党?复社成员侯峒曾对“社”的阐述,更是说明了结社的重要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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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者,恶其不文耳。苟其出于文也,则皆可入圣贤之道。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夫先文后行,在末世必有务华绝根之忧,而圣贤皆以此为教者,则所谓善诱人者也。今之生徒信能闭户读书,覃思著述,其人必束修自好,而败群不简者,其业必荒。则使人人出于文之一途,而后皆可以言行矣。(注:侯玄瀞编次:《侯忠节公年谱》中,见侯峒曾:《侯忠节公全集》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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