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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生病,曹共公的侍从侯獳贿赂晋国的筮史,让他借机为曹国说情,他对文公说:“齐桓公主持会盟而封立异姓的国家,现在君主您主持会盟却灭掉同姓的国家。曹国的始封君叔振铎,是文王的儿子;我国的先君唐叔虞,是武王的儿子。并且会合诸侯而灭掉兄弟之国,这是不合礼法的;曹国和卫国曾同样得到国君准许他们复国的诺言,但曹国却不能与卫国一同复国,这是不守信用;罪过相同而惩罚不同,这是不符合刑律的。礼是用来推行道义的,信是用来维护礼的,刑法是用来纠正邪恶的。抛开这三者,国君将怎么办呢?”晋文公听后很高兴,就恢复了曹共公的君位。于是曹共公就到许国和诸侯会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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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冬,介葛卢(1)来,以未见公,故复来朝,礼之,加燕好(2)。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牺(3),皆用(4)之矣,其音云(5)。”问之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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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介葛卢:春秋时介国国君,名葛卢。(2)加燕好:杨伯峻注:“加燕好者,飨宴时更胜于常礼。”燕好,古代指设宴招待并馈赠礼品。(3)三牺:三头纯色的牛(供祭祀用)。(4)用:杨伯峻注:“用,杀以祭也。”(5)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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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二十九年)冬季,介葛卢又来鲁国,由于前次没有见到僖公,所以再次来朝见。鲁国对他以礼相待,比常礼更加丰盛地宴请他。介葛卢听到牛叫(声音很凄惨),说:“这头牛生了三头小牛,都被杀了用来祭祀了,所以它的叫声才会如此。”去询问之后,果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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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卫侯(1)使赂周歂、冶廑,曰:“苟能纳我,吾使尔为卿。”周、冶杀元咺(2)及子适、子仪(3)。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将命(4),周歂先入,及门,遇疾而死。冶廑辞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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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卫侯:指卫成公。姬姓,卫氏,名郑。卫国第二十一代国君,卫文公之子,卫中废公之兄,卫穆公之父。于公元前634年和公元前631年两度在位,前后共三十三年。(2)元咺:卫国大夫。(3)子适、子仪:杨伯峻注:“子适即公子瑕;子仪,瑕母弟。”(公子瑕,鲁僖公二十八年,被元咺立为卫国国君。)(4)将命:杨伯峻注:“将受卿命也。”(5)冶廑辞卿:杜预注:“见周歂死而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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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三十年)卫成公派人贿赂周歂、冶廑,说:“如果能接纳我当国君,我就让你们做卫国的卿。”周、冶二人杀了大夫元咺、国君子适和子仪。卫成公回国,在太庙祭祀先君,周、冶二人已经穿好卿的礼服,准备接受任命,周歂先进太庙,刚走到门口,突然发病而死。冶廑害怕了,便辞去了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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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佚之狐(1)言于郑伯(2)曰:“国危矣(3),若使烛之武(4)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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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佚之狐:春秋时郑国大夫。(2)郑伯:即郑文公,姬姓,名捷,郑厉公之子,在位四十五年。(3)国危矣:郑文公四十一年(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郑助楚攻晋;此后重耳流亡过郑,文公未曾礼遇重耳。郑文公四十三年(公元前630年)九月,晋文公与秦穆公发兵围郑。(4)烛之武:春秋时郑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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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三十年)佚之狐对郑文公说:“国家危急了。如果派烛之武前去见秦穆公,秦军必会退走。”郑文公听从了他的建议(便请烛之武去见秦君)。烛之武推辞说:“臣年壮的时候,尚且不如别人;现在老了,无能为力了。”郑文公说:“我没有能及早任用您,现在国家危急了才来求您,这是我的过错。然而如果郑国灭亡了,对您也有不利啊。”烛之武便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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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夜缒而出(1),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2)。越国以鄙远(3),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4)。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5),行李(6)之往来,共其乏困(7),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8),许君焦、瑕(9),朝济而夕设版(10)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11),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12)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扬孙戍之,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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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缒而出:杨伯峻注:“以绳系之垂而出城。”缒,以绳拴人或物而下或上。(2)执事:对对方的敬称。(3)越国以鄙远:杨伯峻注:“鄙远,以远地为其边鄙也。……秦若得郑以为鄙邑,必须越过晋国而有之,是越国以远地为己鄙邑。”(4)焉用亡郑以陪邻:杨伯峻注:“亡郑,秦既难以越国而有之,则郑之亡,只为晋增益土地耳;晋、秦之邻国,故曰何用灭亡郑国以厚邻国。”陪,增加;增益。(5)东道主:郑在秦东,接待秦国出使东方的使节,故称“东道主”。(6)行李:使者。(7)共其乏困:共,通“供”。供给;供应。乏困,缺乏,不足。(8)君尝为晋君赐矣:杨伯峻注:“为晋君赐,有赐于晋君也,指纳晋惠公夷吾事,故下言‘许君焦、瑕’。”按,晋惠公,即公子夷吾,因避骊姬之乱出奔至梁;晋献公死,大夫里克杀骊姬之子奚齐,先派人迎请重耳回国,重耳谢绝;又派人迎请公子夷吾,夷吾同意,并派人至秦国,请求秦穆公发兵护送,许诺在事成之后,把晋国黄河以西之地割让给秦国;夷吾即位后却背弃承诺,不肯割地与秦。(9)焦、瑕:杨伯峻注:“焦,本封国,姬姓,复为晋邑,当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西郊。十五年传‘河外列城五’之一。瑕,有数说,……战国策屡言焦、曲沃,知瑕即曲沃,灵宝县东旧有曲沃镇。”(10)设版:谓建筑工事。版,版筑的土墙。泛指工事。(11)东封郑:杨伯峻注:“言东向郑国以开拓其封疆。”封,疆域,分界。(12)阙:侵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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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夜晚,有人用绳子将烛之武系住从城上放下来,去见秦穆公,说:“秦、晋两国包围郑国,郑国已经知道自己要灭亡了。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怎敢拿这件事来麻烦您。越过别人的国家而把远处的郑国作为(秦国的)边邑,您知道这是很困难的,为什么要灭掉郑国来增加邻国(晋国)的土地呢?邻国的实力雄厚,就是您力量的削弱。如果您放弃灭亡郑国,让它成为您东方道路的主人,秦国使者的往来,郑国可以供应他们所缺乏的东西,这对您也没有什么害处。况且您曾施惠于晋惠公,晋惠公答应把焦、瑕两地割让给秦国;可他早晨渡过黄河回国,晚上就设版筑城,修建防御工事,这是您所知道的。晋国哪有满足的时候?(现在晋国)已经在东边向郑国开拓疆土,又要肆意扩大它西边的疆域,如果不侵损秦国,又将从何处去取得土地呢?灭亡郑国会损害秦国而有利于晋国,希望您考虑这件事。”秦穆公听了很高兴,就和郑国人结盟,派杞子、逢孙、杨孙留在郑国戍守,于是秦军就撤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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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子犯谓击之,公曰:“不可。微(1)夫人之力不及此(2)。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3),不知。以乱易整(4),不武(5)。吾其还也。”亦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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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微:无,没有。(2)及此:杨伯峻注:“谓为晋君而称雄也。”(3)所与:杨伯峻注:“所与谓秦,本为晋之与国(盟国)。”(4)以乱易整:杨伯峻注:“晋攻秦为乱,秦、晋和为整。”(5)不武:不算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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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子犯请求追击秦军。晋文公说:“不行。如果没有秦穆公的力量,我们不会有今天这个地位。依靠别人的力量,反而损害他,这是不仁德的;失去同盟的国家,这是不明智的;用混乱相攻代替联合一致,这不算勇武。我们还是回去吧。”晋军也撤离了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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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冬,王使周公阅来聘(1),飨有昌歜、白黑、形盐(2)。辞曰:“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飨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谷(3),盐虎形,以献(4)其功。吾何以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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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王使周公阅来聘:王,周襄王。周公阅,春秋初期周国国君,周公旦后裔,公爵。鲁僖公三十年(周襄王二十二年,公元前630年),他奉天子之命聘问鲁国。聘,聘问,专指天子与诸侯或诸侯与诸侯间的遣使通问。(2)飨有昌歜、白黑、形盐:飨,以隆重的礼仪宴请宾客。昌歜,菖蒲根的腌制品。歜,音赞,又称昌菹。昌,通“菖”。古以飨他国之来使,以示优礼。白黑,指稻和黍。形盐,特制成虎形的盐。(3)荐五味,羞嘉谷:杨伯峻注:“昌歜有五味之和。荐、羞,皆进也。嘉谷指稻、黍。”(4)献:通“仪”。效法;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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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三十年)冬季,周襄王派周公阅来鲁国聘问,鲁国宴请他的食物有昌蒲菹、白米糕、黑黍糕和虎形块盐。周公阅推辞说:“国家的君主,文治足以显扬四方,武功可以使人畏惧,才会有配备各种物品的宴飨,以象征他的德行;进献五味调和的菜肴、美好的米食和虎形的块盐,以象征他的功业。我怎么承受得起这样的宴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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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国子(1)为政,齐犹有礼,君其朝焉。臣闻之,服有礼,社稷之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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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国子:即国庄子,姜姓,国氏,名归父,谥“庄”,故史称国庄子。春秋中期齐国世卿,后担任齐国执政,辅佐齐孝公、齐昭公。鲁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27年)国庄子来鲁聘问,礼节周道,容仪又善,受到臧文仲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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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三十三年,臧文仲对僖公说)“国庄子执政,齐国还是有礼的,君主还是去朝见吧!臣听说:顺服于礼义之邦,这是国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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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舜之罪也殛鲧(1),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2)。实相以济(3)。《康诰》(4)曰:“父不慈,子不祗(5),兄不友,弟不恭,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6)。”君取节焉可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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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舜之罪也殛鲧:殛,流放;放逐。鲧,传说中中国古代部落酋长名,号崇伯。禹之父。曾奉尧命治水,因筑堤堵水,九年未治平,被舜流放于羽山。(2)管敬仲,桓之贼也:管敬仲,即管仲,因谥号“敬仲”,故又称“管敬仲”。初,管仲辅佐公子纠,为阻止公子小白(齐桓公)回国即位,曾带兵在半路截击小白,并一箭射中小白的带钩,小白诈死方得脱险。(3)实相以济:杨伯峻注:“相,去声,使之为相也。济,成也。”(4)“康诰曰”下五句:今《康诰》无此文。康诰,尚书中篇章名。周公平定三监(管叔、蔡叔、霍叔)武庚所发动的叛乱后,封康叔于殷地。《康诰》即是康叔上任前,周公对他所作的训辞。(5)祗:敬。(6)采葑采菲,无以下体:语出《诗·邶风·谷风》。葑,植物名。即芜菁。菲,古指萝卜一类的菜。郑玄笺:“此二菜者,蔓菁与葍之类也。皆上下可食。”下体,指植物的根茎。杨伯峻注:“芜菁之根可食,莱菔(萝卜)从古以其块根供蔬食用,不以其为下体而弃之。”(7)君取节焉可也:杨伯峻注:“取节犹言节取其善,勿因其为罪人之子而弃之。”按,臼季(胥臣)出使,经过冀邑,看到郄缺在田中劳作,与妻子相敬如宾;臼季就将郄缺带回晋国,并向文公举荐他。本段即臼季向文公举荐郄缺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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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僖公三十三年)臼季说:“舜惩办罪人时流放了鲧,而举用人才时却起用了鲧的儿子禹;管仲本是齐桓公的仇敌,可齐桓公真的任命他为相而成就了霸业。《康诰》说:‘父亲不慈爱,儿子不诚敬;哥哥不友爱,弟弟不谦恭,他们各有过错却互不相关。’《诗经》说:‘采蔓菁,采萝卜,不要把它的根当废料丢弃了。’您取用他的长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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