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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陶侃,字士行,庐江郡人。他任荆州刺史时,政令刑罚清正廉明,施恩公平,遍及辖境以内。所以楚地郢城的男女百姓,没有人不为有这样的父母官而感到庆幸的。陶侃很少把时间花在与人亲近、结交上,因此门前没有等着见他的客人。他经常向人说:“大禹是位圣人,还珍惜每一寸光阴。至于一般人,更应当爱惜每一分光阴,怎么可以放纵游乐、沉湎于酒色呢?活着的时候对国家没有益处,死后也湮没无闻,无人知晓,这是自甘落后、不求上进啊!”他手下的僚属,有人因为谈笑、赌博而耽误职事,陶侃就下令没收他们的赌博用具,将这些用具悉数投于江中,对犯事的吏员将领则加以鞭打,并告诫说:“樗蒱这种赌博游戏,是那些牧猪奴仆的娱乐。老子、庄子的哲学浮华不实(当时的士大夫盛行借助老子、庄子的哲学思想而谈玄说妙,陶侃此话是针砭时弊),这不是合乎先王礼法的言论,不可以奉为行为的指导。作为有道德的君子,应当端正衣冠,保持自己的威仪,怎能披头散发、培养虚名,还以此为才识宏大、广博通达呢?”于是朝野内外遵从他的要求办事,起到了移风易俗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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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高崧,字茂琰,广陵人也,累转侍中(1)。哀帝(2)雅好服食(3),崧谏,以为非万乘(4)所宜,陛下此事,实是日月之一蚀也。帝欲修鸿宝(5)礼,崧反覆表谏,事遂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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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侍中:古代职官名。晋以后,曾相当于宰相。北宋犹存其名,南宋废。(2)哀帝:晋哀帝司马丕(公元341年—公元365年),字千龄,为东晋的第六代皇帝在位期间,大将桓温当国,哀帝形同傀儡。后因服食丹药中毒而死,年仅二十五岁。(3)服食:服用丹药。道家养生术之一。(4)万乘:指帝王。(5)鸿宝:道教修仙炼丹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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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高崧,字茂琰,广陵郡人。经多次升迁成为(在皇帝身边服侍的)侍中。哀帝司马丕平素喜爱服用丹药(以养生),高崧劝谏哀帝,认为“这不是身为万乘之尊的帝王所应该做的。陛下做这样的事,恰好是像日蚀月蚀一般(自行降低圣明的光芒)”。哀帝打算修行道教炼丹的鸿宝术,高崧反复上表劝谏,皇帝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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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何充(1),字次道,庐江人也。为护军(2)中书令(3)。显宗(4)初崩,充建议曰:“父子相传,先王旧典,忽妄改易,惧非长计。”庾冰(5)等不从,故康帝(6)遂立。帝临轩(7),冰、充侍坐。帝曰:“朕嗣(8)洪业(9),二君之力也。”对曰:“陛下龙飞(10),臣冰(11)之力也,若如臣议,不睹(12)升平之世。”康帝崩,充奉遗旨,便立孝宗(13),加录尚书事侍中,临朝(14)正色,以社稷为己任。凡所选用,皆以功臣为先,不以私恩树用亲戚。谈者以此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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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何充(公元292年—公元346年):字次道,庐江郡灊县(今属安徽霍山)人。晋朝重要官员,在东晋官至中书鉴、骠骑将军、录尚书事,在晋康帝和晋穆帝时辅政。(2)护军:秦汉时临时设置护军都尉或中尉,以调节各将领间的关系。魏晋以后,设护军将军或中护军,掌军职的选用,亦与领军将军或中领军同掌中央军队。(3)中书令:汉设中书令,掌传宣诏令,以宦者为之,后多任用名望之士。(4)显宗:晋成帝司马衍(公元321年—公元342年),字世根,东晋的第三代皇帝,晋明帝之子,庙号显宗。(5)庾冰(公元296年—公元344年):字季坚,颍川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东晋官员,中书令庾亮之弟。王导死后以中书鉴身分在内朝掌权,亦促成晋成帝传位给弟弟晋康帝,以巩固庾氏势力,及后出镇江州。(6)康帝:晋康帝司马岳(公元322年—公元344年),是东晋的第四代皇帝。(7)临轩:皇帝不坐正殿而御前殿。殿前堂陛之间近檐处两边有槛楯,如车之轩,故称。(8)嗣:继承君位。(9)洪业:大业。古时多指帝王之业。(10)龙飞:帝王的兴起或即位。(11)冰:庾冰。(12)睹:看到。(13)孝宗:即晋穆帝司马聃(公元343年—公元361年)。康帝死后,司马聃以太子即位,年仅两岁,由褚太后听政。在位十七年,于十四岁时亲政。亲政后曾一度名义上统一了中国。(14)临朝:临御朝廷(处理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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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何充,字次道,庐江郡人,曾经担任护军、中书令之职。成帝司马衍刚刚驾崩,(庾冰建议,因国家北方有强敌,应该立皇室中年长者为君,)何充建议说:“父传位于子,这是先王旧典的定规,突然随便加以改变,恐怕不是长久之计。”庾冰等人不听从何充的建议,于是成帝司马衍的弟弟司马岳即位成为晋康帝。一天,康帝坐在前殿,庚冰和何充陪侍在皇帝左右。康帝说:“朕得以继承皇位,都是你们二位的功劳啊!”何充回答说:“陛下能登上皇帝的宝座,是庾冰的功劳。如果按照臣的意见,那就看不到现在的升平景象了。”康帝(两年后)驾崩,何充奉(康帝)遗旨,拥立(年仅两岁的太子)司马聃为穆帝。何充升任总领尚书事并加侍中一职。他在朝处理政事,神色庄重,以国家社稷为己任,凡所选用的官吏,都优先任用有功之臣,从不徇私任用亲戚,议论者因此对他很是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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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吴隐之(1),字处默,濮阳人也。早孤,事母孝谨(2),爱敬著于色养(3),几灭鄣(4)(鄣恐性)于执丧(5)。居近韩康伯(6)家。康伯母,贤明妇人,每闻隐之哭,临馔(7)辍飡(8),当织投杼(9),为之悲泣。如此终其丧。谓伯曰:“汝若得在官人之任,当举如此之徒。”及伯为吏部,超选隐之,遂阶清级(10),为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州之北界有水,名曰“贪泉”,父老云:“饮此水者,使廉士变节。”隐之始践境(11),先至水所,酌而饮之,因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12)怀千金。试使夷齐(13)饮,终当不易心。”在州清操(14)愈厉,化被幽荒(15)。诏曰:“广州刺史吴隐之,孝友(16)过人,禄均九族(17),处可欲(18)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飨(19)惟错(20)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务啬(21),南域改观,朕有嘉焉,可进号前将军,赐钱五十万、谷千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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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吴隐之(?—公元414年):字处默,东晋濮阳-城人。曾任中书侍郎、左卫将军、广州刺史等职,官至度支尚书,著名廉吏。(2)孝谨:孝顺而恭谨。(3)色养:《论语·为政》:“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朱熹《论语集注》:“色难,谓事亲之际,惟色为难也。”后因称人子和颜悦色奉养父母或承顺父母颜色为“色养”。(4)灭鄣:鄣,应作“性”。灭性,谓因丧亲过哀而毁灭生命。(5)执丧:《礼记·檀弓上》:“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后以“执丧”为奉行丧礼或守孝之称。(6)韩康伯:名伯,字康伯,东晋玄学思想家,颍川长社(今河南长葛西)人。(7)馔:陈设或准备食物。(8)飡:同“餐”。(9)杼:织机的梭子。(10)清级:显贵的官位。(11)践境:身临其境。(12)歃:音煞,饮。(13)夷齐:伯夷和叔齐的并称,两人曾互相礼让王位。(14)清操:高尚的节操。(15)幽荒:荒远之地。泛指九州之外。(16)孝友:事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17)九族:以自己为本位,上推至四世之高祖,下推至四世之玄孙,为九族。(18)可欲:指足以引起欲念的事物。(19)飨:通“享”,泛指享用。(20)惟错:这里指吴隐之所处的官职、俸禄以及礼物、贡品繁多。广州一直是商贸中心,在汉代,这里已经是海外奇珍异宝进入中国的主要贸易中心。典出《书·禹贡》:“厥贡盐。絺,海物惟错。”蔡沈集传:“海物非一种,故曰错。”(21)啬:节省,节俭。(22)斛:称量粮食的单位,古代一斛为十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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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吴隐之,字处默,濮阳郡人。他早年丧父,侍奉母亲孝顺恭谨,特别是注重以和颜悦色来奉养母亲。(后来母亲过世)守孝之时,他差点(因伤悲过度而)丧命。他和韩康伯家是邻居。康伯的母亲是一位贤明的妇人,每次听到吴隐之哭,吃饭时就停下来,织布时就丢下梭子,为吴隐之哭泣。就这样,一直到丧期结束。她对韩康伯说:“你以后如果做了负责选拔官吏的官员,应当推举任用像吴隐之这样(孝敬母亲)的人。”等到康伯到吏部做官时,便推荐提拔吴隐之。最终吴隐之晋升为身分显赫的官员,官拜龙骧将军、广州刺史。广州的北部有一处泉水,名叫“贪泉”。当地父老传说:“饮了这个泉的水,清廉的官员会改变节操而贪污。”吴隐之一踏入广州地界,便先到贪泉去,舀水来喝,并赋诗一首说:“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在广州刺史任职期内,清廉操守更为严格,他的教化影响都达到边远地区。(晋安帝)颁诏(褒扬、嘉奖他)说:“广州刺史吴隐之,孝友过人,把所得的俸禄,均分给他的九族亲属。他处于高名厚利的诱惑之中,却能够不改变清操;置身奇珍异宝的环境中,家人也不改变朴素布衣的穿着。他坚持革除奢靡,务求节俭,令南方(奢侈的社会风气)大为改变。朕要嘉奖他,恩准加封为‘前将军’,赐赏钱五十万,谷一千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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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译注 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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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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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六韬》,又称《太公六韬》《太公兵法》,旧题为周初吕望(姜太公)所著。经后人研究,大多认为是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间作品。《六韬》是一部集先秦军事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对后代的军事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全书以太公与文王、武王对话的方式编成。此书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兵家类中不见著录,但在“道家”列“《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其中《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儒家类著录有《国史六》“即今之《六韬》也,盖言取天下及军旅之事。字与韬同也。”《隋书·经籍志》明确记载:“《太公六韬》五卷,周文王师姜望撰。”但从南宋开始,《六韬》一直被怀疑为伪书,特别是清代,更被确定为伪书。然而,1972年4月,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古墓中,发现了大批竹简,其中就有《六韬》的五十多枚,这就证明《六韬》至少在西汉时已广泛流传了,对它的怀疑与否定也不攻自破了。司马迁《史记·齐太公世家》称:“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皆宗太公为本谋。”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六韬》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为武学必读之书。《六韬》在16世纪传入日本,18世纪传入欧洲,现今已翻译成日、法、朝、越、英、俄等多种文字。今本《六韬》共分“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犬韬”六卷,共六十篇,约两万余字,但在《群书治要》中并没有收录“豹韬”。魏徵在《群书治要》中辑录的《六韬》保存了该书的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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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辑录的《六韬》的内容,主要涉及如何治国,君主如何修身,如何选将择吏等方面;而有关军事战略战术的细节,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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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韬》序言指出:“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与天下同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归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得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此一段堪称《六韬》之精要,从中可看出,魏徵等人节录此书之目的,旨在劝谏唐太宗倡行仁义大道,而非习军事、争霸之术。本卷所选《六韬》的内容,精彩而丰富,虽流传千古,仍熠熠生辉,其中不乏许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观魏徵对太宗的谏言,可知其从本书中亦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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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六韬》一书,《隋书·经籍志》题为“周文王师姜望撰”,实际为后人所著,作者已不可考,成书约在战国晚期至秦汉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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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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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文王田(1)乎渭(2)之阳(3),见太公(4)坐茅而钓,问之曰:“子乐得鱼耶?”太公曰:“夫钓以求得也。其情(5)深。可以观大矣。”文王曰:“愿闻其情。”太公曰:“夫鱼食其饵,乃牵于缗(6);人食其禄,乃服于君。故以饵取鱼,鱼可杀;以禄取人,人可竭;以家取国,国可拔;以国取天下,天下可毕也(7)。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也。与天下同利者则得天下,擅(8)天下之利者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德之所在,天下归之。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义之所在,天下归之。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得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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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田:狩猎。(2)渭:水名。黄河最大支流,源出甘肃省鸟鼠山,横贯陕西省中部,至潼关入黄河。(3)阳: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4)太公:即姜子牙。商周之际军事家,中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谋略家。生卒不详。又名尚,姜姓,吕氏,字子牙,俗称姜太公。(5)情:道理,情理。(6)缗:钓丝。(7)以国取天下,天下可毕也:刘寅《直解》曰:“以国而取人之天下,则天下可尽得而服之。”(8)擅:独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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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周文王在渭水北岸打猎,见到姜太公正坐在长满茅草的河岸上钓鱼,便问道:“您喜欢能钓到鱼吗?”太公说:“凡是垂钓都是为了得鱼。这其中包含的道理很深奥,从中可以看出大的道理。”文王说:“我想听听这其中的道理。”太公说:“鱼贪吃鱼饵,就会被钓丝牵制;人享受国家的俸禄,就会服从于君王。所以用鱼饵钓鱼,就有鱼可供烹食;用爵禄网罗人才,就可使其竭尽所能;以家为基础来取得国,国就会为你所有;以国为基础来夺取天下,天下就可全部征服。天下不是一个人的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能和天下人同享天下利益的人,就可以取得天下;独占天下利益者,就会失去天下。天有四时,地有财富,能和人民共同享用,就是仁爱,实施仁爱的人,天下人就归附他;使人民免遭死亡,解除人民的困难,救助人民的灾患,接济人民的急需,这些就是恩德。布施恩德者,天下人就归顺他。和人民同忧同乐,同好同恶,就是义。重义者,天下人就归附他。所有的人都害怕死亡而乐于生存,喜欢得到好处和利益。能使天下人都获得利益的,就是道。有道者,天下人就归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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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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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文韬,即治国用人的韬略。本篇所选内容,以太公与文王、武王对话的形式,围绕治国之道展开论述。在与文王的谈话中,太公指出:天下治乱,“祸福在君,不在天时”;治国之道在爱民,治国之所贵在于“法令之必行”,治国之大失在于不依法令制度行事,又从善恶两方面说明君主的所作所为与天地自然的感应;以及人君当长持“六守”的原则,保全“三宝”,如此国家才能安定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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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文王问太公曰:“天下一乱一治,其所以然者何?天时(1)变化自有之乎?”太公曰:“君不肖(2)则国危而民乱,君贤圣则国家安而天下治。祸福在君,不在天时。”文王曰:“古之贤君可得闻乎?”太公曰:“昔帝尧,上世(3)之所谓贤君也。尧王(4)天下之时,金银珠玉弗服(5),锦绣(6)文绮(7)弗衣(8),奇怪(9)异物弗视,玩好之器弗宝,淫佚(10)之乐弗听,宫垣(11)室屋弗崇,茅茨(12)之盖不翦,衣履不敝(13)尽不更为,滋味(14)重累(15)不食,不以役作之故。留(16)耕种之时,削心约志,从事乎无为,其自奉(17)也甚寡,役赋也甚薄。故万民富乐而无饥寒之色,百姓戴(18)其君如日月,视其君如父母。”文王曰:“大哉贤君之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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