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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自以为完备的人其实并不完备,自以为聪明的人其实并不聪明。太阳和月亮最亮,照耀最广,但是也有照不到的地方,因为它们高悬于万物之上。灯烛的火焰极小极微弱,但没有照不到的地方,因为它从下往上照,所以能照到阳光、月色照不到的地方。圣人能够通过观察过去而预见未来,不出屋子而能了解四方之事,但是自己萧墙之外的事物,却有不了解的。这是因为没有了解这些情况的途径。如果有了了解的途径,再远处发生的事情也能看得到;如果没有了解的途径,即使再近,还不如年幼无知者对自己亲历的事情那么清楚。人怎么能超过太阳、月亮,甚至比圣人更加贤明呢!所以,高居于众人之上的人,必有其适宜居于人上的特点。他观察问题能眼睛向下,眼睛向下,其所见就能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君主真的能知道自己还有不知道的东西,就不会遗弃灯火微光(所能照见的)和年幼无知的儿童的见解,因此,就没有什么不了解的事情不能弄清楚了。又何来感叹昏暗无穷无尽,人与人之间总是互相蒙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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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子万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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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万机论》乃蒋济上魏文帝言统治之术的著作,取《尚书·皋陶谟》“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之意,书上后曾受魏文帝称赏。“机”同“几”,事之微也。万机就是指皇帝日理万机,当戒其微。是书“纯以推极利弊为主,不尚华词”,主要讲皇帝处理政事时既要有纲领,又要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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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原本已散佚。《隋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著录称《蒋子万机论》,凡八卷,两《唐书》作十卷,北宋《馆阁书目》作十卷五十五篇,但至南宋已为二卷,其后并二卷亦佚。清马国翰由旧籍中辑出十六条。清严可均据《群书治要》录出三篇,又征引各书,写定一卷。但据清末姚振宗谓,严辑本仍有漏采者。严可均《全三国文》辑有一卷。《三国志》卷三七《庞统传》裴松之注:蒋济《万机论》云许子将褒贬不平,以拔樊子昭而抑许文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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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书治要》所录《万机论》分为《政略》《刑论》《用奇》三篇,可能是魏徵摘录其中的精华。因原文已佚,无法校对,但从这三篇文章可以窥其大概。《政略》一篇,指出君臣配合、选择贤臣、听从民意、随顺天时,是让天下实现大治的根本。《刑论》则认为国家最大的忧患,就是诡诈无比的司法案件。强调官员不要施行严苛的法令,《用奇》一篇体现了蒋济独具特色的用人思想,他认为考功按第是“守成之法”,而在乱世之时要任用奇才才能平定天下,其人才视角是非常独特的,值得后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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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蒋济(?—公元249年),字子通,东汉末楚国平阿(今属安徽省怀远县)人,年轻时与胡质及朱绩名闻江淮一带。后追随曹操,入魏为勋臣,历仕曹操、曹丕、曹睿、曹芳,官至太尉,为魏国出过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后随司马懿屯洛水浮桥,诛杀曹爽,虽晋封都乡侯,但自伤失信,发病而卒。蒋济死后谥号景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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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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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政略》,即为政的大略。此段仅仅二百余字,就将为政的大略说的一清二楚。作者认为,君臣配合、选择贤臣、听从民意、随顺天时,是让天下实现大治的根本。我们历观中国历史上的盛世,无一不是遵循这几点而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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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夫君王之治,必须贤佐然后为泰(1)。故君称元首(2),臣为股肱(3),譬之一体相须而行也。是以陶唐钦明(4),羲氏平秩(5),有虞明目(6),元恺敷教(7),皆此君唱臣和,同亮天功(8),故能天成地平(9),咸熙于和穆(10),盛德之治也。夫随俗树化,因世建业,慎在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时移而不移,违天之祥也;民望而不因,违人之咎(11)也;好善而不能择人,败官之患也。三者失,则天人之事悖(12)矣。夫人乖(13)则时逆,时逆则天违,天违而望国安,未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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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泰:国家安定和平的意思。(2)元首:人体的头部。此处指古代的君王,今用以称国家的最高领导人。(3)股肱:股,大腿;肱,手臂从肘到腕的部分。比喻辅佐帝王的重臣;也比喻十分亲近且办事得力的人。(4)陶唐钦明:陶唐,一般指尧帝,为帝喾少子,姓伊耆,名放勋,号陶唐氏,谥号为尧,史称唐尧。此处应为伏羲之前的帝王。钦明,敬肃明察。《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5)羲氏平秩:羲氏,指伏羲,中华民族人文始祖,是我国古籍中记载的最早的王。所处时代约为新石器时代早期,他根据天地万物的变化,发明创造了八卦。平秩,谓辨次耕作的先后。(6)有虞明目:有虞,有虞氏,是中国古代五帝之一的舜帝部落名称。舜帝,姚姓,名重华,号有虞氏,谥号曰舜。明,阐明;目,教化百姓的条目。(7)元凯敷教:元恺,“八元八凯”的省称。传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称为八元;高阳氏有才子八人,称为八恺。此十六人之后裔,世济其美,不陨其名。敷教,布施教化。(8)同亮天功:亮,亮工(辅佐天子以立天下之功)。天功,古以帝王为天子,因用以称颂帝王的功业。(9)天成地平:成,成功;平,治平。原指禹治水成功而使天之生物得以有成。后常比喻万事安排妥帖,天下太平。(10)咸熙于和穆:熙,兴起,兴盛。穆,温和,和谐。(11)咎:过失,罪过。(12)悖:背谬,行不通。(13)乖:背离,违背,不和谐。小篆字形,象羊角形,从“北”,取其分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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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君主治理国家,必须要有德才兼备的贤臣来辅佐,然后国家才能安定,社会才能繁荣。因此,君主就如同一个人的头部,臣子就如同一个人的大腿和臂膀,这是比喻君臣是一个整体,必须相互协调才能够行动。所以,尧帝敬肃明察,伏羲氏公平划分俸禄等级;大舜阐明教化的纲目(五伦关系),八元、八恺对百姓施行伦理道德的教化。这都是君主和臣子密切合作,共同取得的帝王功业,因此能够做到万事都安排妥帖,天下太平,社会安定繁荣,上下都和乐舒畅,天下达到了盛德之治的效果。根据风俗来教化人民,依据时势来建功立业,应该慎重地做好三方面的事情:一是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二是倾听人民的意愿;三是随顺时势。时势变化而你不能够随顺,这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人民的愿望我们不去顺从,这是违背民意的罪过;喜好善事而不能选择有德之人,就会出现败坏官场风气的祸患。这三方面出现失误,就会违背天意人心;人心不和谐就会时势逆转,时势逆转则会与天道相违。违背天道而希望国泰民安,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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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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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刑论》一篇,文字不多,却反映出作者对于当时的官吏执法状况的不满。作者认为,一个国家,最大的忧患,就是诡诈无比的司法案件。官员对老百姓施行严重的刑罚,以此来显示自己嫉恶如仇的名节和功劳。这样的行为,定会让民心悖逆,而民心悖逆,国家能够大治,这是从没有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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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患之巨(1)者,狡猾之狱焉(2)。狡黠(3)之民,不事家事,烦贷乡党(4),以见厌贱,因反忿恨,看(看疑觅)国家忌讳(5),造诽谤,崇饰戏言(6)以成丑语,被(7)以叛逆告白长吏,长吏或内利疾恶尽节之名,外以为功,遂使无罪并门灭族,父子孩耄(8),肝脑涂地(9),岂不剧(10)哉?求媚之臣,侧入(11)取舍,虽烝子啖君(12),孤己悦主而不惮也。况因捕叛之时,无悦亲(13)之民,必获尽节之称乎?夫妄造诽谤,虚书叛逆,狡黠之民也,而诈忠者知而族之(14),此国之大残,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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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巨:最大的。(2)狡猾之狱焉:狡猾,诡诈无比。狱,罪案,官司。(3)狡黠:狡猾、含有内心险恶、耍弄小聪明来伪装之意。(4)烦贷乡党:贷,借款。乡党,同乡、乡亲。(5)忌讳:顾忌和隐讳的意思。(6)崇饰戏言:崇尚装饰开玩笑的或不当真的话。(7)被:蒙受,遭受。(8)父子孩耄:父,父亲;子,儿子;孩,孩童;耄,音贸,八九十岁的老人。(9)肝脑涂地:指死得凄惨,肝血脑浆涂抹满地。(10)剧:残酷。(11)侧入:此处指用不正当手段。(12)烝子啖君:据《春秋列国志》载,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身边有一佞臣,名叫易牙,极善逢迎阿谀。一次,齐桓公说他吃尽天下美味,惟不知人肉滋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易牙当即将自己年仅三岁的儿子杀掉,蒸熟后献给了齐桓公。(13)悦亲:自己喜欢,亲近的人。(14)诈忠者知而族之:诈,假装;知,知道,了解;族,把罪犯的家族成员全部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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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一个国家最大的忧患就是存心不善、诡诈无比的司法案件。一些心底不厚道、爱玩小聪明的人,不好好在家过日子,经常向邻居们借钱,使得邻居开始讨厌轻视他。他便心里产生怨恨,利用国家顾忌和隐讳的事情来制造诽谤的言论,收集、整理戏笑之语,使之成为俗陋的民謡。结果被加以叛逆之名,告发给地方长官。长官因为这事对内有利于自己嫉恶如仇、保全节操的名声,对外可以显示自己的功劳,于是就让这无罪的人遭受了诛灭九族的迫害,使得其父母、儿子、小孩、老人都一律被处死。这岂不是太残酷了吗?那些谄媚巴结的臣子总是以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利益,即使是像齐国的易牙把自己的儿子蒸熟后献给齐桓公享用,只要君王高兴而自己无后也不怕。更何况逮捕犯人时,其中没有自己喜欢、亲近的人,这么做又定能使自己获得尽忠的声誉呢?于是,他们编造诽谤之词,虚构出他人的叛逆行为。其实,犯罪的不过是一些狡猾有一些小聪明的小民而已。伪装忠君者明知此事却仍旧去杀害人家的族人,这才是国家最惨无人道的事情,不能不认真考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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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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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用奇,即任用奇才。本篇共分两段,第一段显示了作者独特的用人思想。作者认为,考功按第是平常考核和选拔人才的方法,而要使国家得到大治,一定要任用有独特才能的奇才。第二段则体现了作者应用儒家思想治国,减少刑罚的主张,并指出秦朝灭亡的根本是秦始皇焚书坑儒、大兴刑罚,而汉宣帝步秦始皇的后尘,种下了亡国之因,作者的这些思想,非常有见地,也是值得治国者深刻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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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或曰:“官人用士,累功积效,以次相叙(1),明主之法,忠臣之节尽矣。若拔奇求异,超等逾第,非臣之事也。”应之曰:“顾当忧世无奇人,倘有,又不能识耳(2),明法忠节,未必已尽也。自昔五帝之冠,固有黜陟之谟矣,复勤扬侧陋(3);殷有考诫之诰矣,复力索岩穴(4);西伯有呈效之誓矣,复旁求鱼钓(5);小伯有督课之法矣,复遽求囚俘(6);汉祖有赏爵之约矣,复急追亡信(7)。若修叙为明法,拔奇为非事,是两帝三君非圣哲,而鲍、萧(8)非忠吏也。然则考功案第(9),守成之法也,拔奇取异,定社稷之事也。当多事之世而论无事之法,处用奇之时而必效一官之智,此所以上古多无严之国也。是以高世之主,成功之臣,张法以御常人,厚礼以延奇逸,求之若不及,索之若骨肉,故能消灾除难,君臣同烈也。曩(10)使五主二臣,牵于有司(11),束(12)于修(修疑循)常,不念畴谘(13),则唐民康哉之歌不作,殷无高宗之号,周无殪商雅颂之美(14),齐无九合功,汉歼于京索(15)而不帝矣。故明君良臣垂意于奇异(16),诚欲济其事也,使奇异填于沟壑(17),有国者将不兴其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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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官人用士,累功积效,以次相叙:官,当官,作官;叙,评定等级、次第,按功提升。(2)顾当忧世无奇人,傥有,又不能识耳:顾,发语词,无实义;傥,连词,表示假设,相当于“倘若”“如果”。(3)自昔五帝之冠,固有黜陟之谟矣,复勤扬侧陋:冠,排于首位的事例;黜,降职或罢免;陟,提拔,提升;谟,计谋,谋略;复,副词,再,又;勤,为……尽力;扬,宣扬,传播出去;侧陋,指处在僻陋之处或微贱地位的贤人。(4)殷有考诫之诰矣,复力索岩穴:考,查核,考试;诫,警告,劝人警惕;诰,文体的一种,用于告诫或勉励;索,寻访,搜索;岩穴,本义为山洞,此处指隐居的人。(5)西伯有呈效之誓矣,复旁求鱼钓:西伯,指周文王;呈,呈现,显现,显露;誓,承诺;旁求,另外寻求;鱼钓,指姜太公在渭水边垂钓。(6)小伯有督课之法矣,复遽求囚俘:小伯,即小白,春秋时期齐国第十五位国君齐桓公,姓姜,名小白;督课,督察考核;遽,匆忙,仓促;囚俘,囚犯,被拘禁的人,此处指管仲。(7)汉祖有赏二句:汉祖,指汉高祖刘邦;爵,君主国家贵族封号;约,共同商定的事,共同议定要遵守的条文;亡,逃亡;信,指韩信。(8)鲍萧:鲍,鲍叔牙;萧,萧何。(9)案第:案,通“按”,依照;第,次第;案第,指依照次第。(10)曩:从前,往昔。(11)有司:指官吏。古代设官分职,各有专司,故称有司。(12)束:约束、限制。(13)畴咨:问、访求,指人才难求的忧虑。(14)周无殪商雅颂之美:殪,死,灭亡。雅颂,《诗经》内容和乐曲分类的名称,雅乐为朝廷的乐曲,颂为宗庙祭祀的乐曲;指盛世之乐、庙堂之乐。(15)京索:秦汉时期地域名。在今河南荥阳市南部,东起豫龙镇京襄城,西至索河一带。汉刘邦二年(公元前205年)败项羽兵于此。(16)垂意于奇异:垂意,对……很留意,很用心。言对奇异之事很用心。(17)使奇异填于沟壑:沟壑,溪谷,山涧。借指野死之处或困厄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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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有人说:“任免官吏使用人才,应当按照他的功劳和成绩有序地来提拔任用,这样,明君制定用人的法度,臣子的忠义节操就足以做到圆满。如果想要提拔和得到智慧超群的人才,并超越正常的规矩来任用他们,而这就不是臣子所要考虑的事情了。”我的回答是:“应该忧虑这个时代缺乏智慧超群的人才,即使有了这样的人才又不能很好地辨认。好的用人法度和臣子的忠义节操,未必就已达到极致了。”从以前“五帝”之首的黄帝开始,就已经有了罢免和提拔人才的谋略,但还是常常寻找处在僻陋之处或微贱地位的贤人;商朝有考核和诫勉的诰文,但还是尽力去寻求隐居的人才;周文王已经有了表扬有功者的承诺,但还是另外去寻求垂钓的姜太公;齐王小白已经有了监督考核的办法,但萧何还是急切的找寻沦为囚犯的管仲;汉高祖刘邦有了论功赏罚的盟约,但还是匆忙去追赶已经逃亡的韩信。如果认为按照次第来晋职是正确的方法,选择特殊人才是错误的事情,那么,前面所说的两帝三君就不是英明的圣王了,而鲍叔牙和萧何就不算是忠臣了。由此看来,考核功绩、按照功劳的大小依次晋职是太平之世保守前人功绩的做法,而选拔特殊人才则是平定天下的大事。处在多事的时代,就要研究令天下太平无事的办法;处在需要起用特殊人才的时代,就一定要采用某一个奇才的智谋,这就是上古时代的国家不严格按照考核功绩的用人制度选拔人才的原因(上古时代的古圣先王深深懂得用奇之道)。因此,高超卓绝的君王、成就功业的大臣,他们设立法规来驾驭一般的人民,而以丰厚的待遇来礼聘有特殊才能的人才,深怕他们不出山,像寻找自己的亲骨肉一样,这样才能使国家消除灾难,使得君臣都能显赫于世。假使从前的五主二臣受到相关部门和常规的约束,不想去探访人才,那么尧帝的人民就写不出歌颂太平盛世的诗歌了;商朝就不会有尊贵门族的称号了;周朝也不会有灭掉商朝,获得雅颂的美称了;齐国也不会有作为霸主主持诸侯盟会的成功了;汉军也将被消灭在京索地区,汉高祖想当皇帝也不可能了。所以开明的君王,贤德的大臣都很留意寻访德能超群的奇才,目的是为了帮助成就天下安定的事业。倘使这些奇特之才被埋没于深沟野壑之中,拥有国家者也很难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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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汉元帝(1)为太子时,谏持法泰(2)深,求用儒生。宣帝作色(3)怒之云:“俗儒不达不足任,乱吾家者太子也。”据如斯言,汉之中灭,职(4)由宣帝,非太子也,乃知班固(5)步骤盛衰,发明是非之理,弗逮古史远矣。昔秦穆公(6)近纳英儒,招致智辩,知富国强兵,至于始皇,乘历世余(7),灭吞六国,建帝号,而坑儒任刑,疏扶苏之谏,外蒙恬之直,受胡亥之曲,信赵高之谄,身没三岁,秦无噍类矣(8)。前史(9)书二世之祸,始皇所起也。夫汉祖初以三章结黔首(10)之心,并任儒辩以并诸侯,然后罔漏吞舟之鱼,烝民朴谨(11),天下大治。宣帝受六世之洪业,继武昭之成法,四夷怖征伐之威,生民厌兵革之苦(12),海内归势,适当安乐时也,而以峻法绳下,贱儒贵刑名(13),是时名则(名则二字似衍)石显、弘恭之徒(14),便僻危嶮,杜塞公论,专制于事,使其君负无穷之谤也。如此,谁果乱(15)宣帝家哉?向使宣帝豫料(16)柱石(17)之士,骨鲠(18)之臣,属(19)之社稷,不令宦竖(20)秉持天机(21),岂近于元世(22)栋桡榱崩(23),三十年间,汉为新家(24)哉?推计之,始皇任刑,祸近及身,宣帝好刑,短丧天下,不同于秦祸少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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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汉元帝:指汉孝元帝,名刘奭,生于昭帝元平六年(公元前75年),卒于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享年四十三岁。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四月,被立为太子。黄龙三年(前49年)十月,宣帝死后继位,在位十六年,病死,谥号为元帝。(2)泰:过分,过甚。(3)作色:指神情变严肃或发怒。(4)职:责任。(5)班固: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6)秦穆公:一作秦缪公,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7)至于始皇,乘历世余烈:始皇,指秦始皇;乘,借助,凭借;余烈,前世的威德。(8)疏扶苏之谏,外蒙恬之直,受胡亥之曲,信赵高之谄,身没三岁,秦无噍类矣:疏,疏远,排斥;扶苏,秦始皇长子;外,疏远,关系、感情上保持距离;蒙恬,秦始皇时期的著名将领;受,采纳,听取;胡亥,即秦二世;曲,偏邪,不正直;赵高,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噍类,特指活着的人。(9)前史:以前的史官。(10)黔首:秦代对百姓的称谓。(11)罔漏吞舟之鱼,烝民朴谨:罔漏吞舟之鱼,网里漏掉吞舟大鱼,比喻法律太宽,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罔”同“网”。烝民,老百姓。(12)宣帝受六世之洪业四句:宣帝,汉宣帝;六世,指汉宣帝以前的六个朝代;武昭,指汉武帝和汉昭帝;四夷,古代华夏族对四方少数民族的统称,指东夷、西戎、南蛮、北狄;怖,害怕;兵革,此处指战争。(13)峻法绳下,贱儒贵刑名:绳,约束,制裁;贱,鄙视,轻视;刑名,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14)是时名则石显、弘恭之徒:名,使名声显扬;石显、弘恭,汉宣帝时的两位佞臣。(15)乱:动词,扰乱,打乱。(16)豫料:预先想到。(17)柱石:顶梁柱,引申为能担当大任的人。(18)骨鲠:此处指正直,直爽。(19)属:同“嘱”,委托,交付。(20)宦竖:宦竖是对宦官的贱称,即古代的太监。(21)天机:国家机要。(22)元世:指汉元帝时期。(23)栋桡榱崩:栋,屋的正梁,即屋顶最高处的水准木梁,支承着椽皮的上端;桡,弯曲;榱,即椽子,放在檩上支持屋面和瓦片的木条。比喻当政的人倒台或死去。(24)新家:指王莽建立的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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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汉元帝当太子的时候,曾经向皇帝进谏,觉得朝廷执法太过苛刻,请求起用儒生。汉宣帝非常生气地说:“俗儒不懂得通权达变,不能任用。看来,将来乱我汉家天下的就是太子。”根据这些言论可看出,汉朝在中途灭亡,责任就在宣帝,而不是太子。从这里可以知晓,班固记载朝代兴衰的次第,阐明是非的道理,远不如古代史官了。从前,秦穆公亲近并接纳杰出的儒生,招纳智慧善辩的人才,故而通达富国强兵的谋略。到了秦始皇的时候,凭借着历代的余威,吞并了其他六国,可是自己做了皇帝以后,却坑杀儒生,凭借刑罚来治理国家;不听扶苏的劝谏,排斥蒙恬的正直言论,接受胡亥的不正之词,听信赵高的谗言。自己死后三年,秦国便灭亡了。以前史书上记载秦二世的灾祸,是由秦始皇所引起的。汉高祖最初用约法三章来取得民心,同时任用儒生辩士,吞并其他诸侯;然后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使得老百姓纯朴恭谨,天下也取得了大治。汉宣帝继承了六代的宏大基业,继续采用汉武帝、汉昭帝的成法,四周少数民族害怕征伐的威力,老百姓已经厌倦了战争带来的苦难,天下形成了归附的形势,正是处于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时期,而汉宣帝却用严厉的法律来统治人民,轻视儒生,注重采用刑法。这个时候,在朝廷名声显赫的石显、弘恭这类臣子,他们逢迎谄媚、位高而险恶、堵塞公众言路,凡事独断专行,使国君遭受无穷无尽的谴责。如此看来,到底是谁扰乱了汉宣帝的天下呢?假使汉宣帝预先想到起用品德高尚,忠心耿耿的大臣,并将国家大事托付给他们,不让宦官和不正之臣掌握国家机要事宜,怎能会在元帝的时候国家就难以支撑,以致不过三十年,汉朝就被王莽的新朝取而代之呢?由此可知,秦始皇好用刑法,灾祸就降临到自己的头上了;汉宣帝也凭借刑法治国,很短时间便失去了天下,与秦朝的灭国之祸没有多少不同之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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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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