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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71 以上说的是职位,下面来看品位。职位要分等分类,人员也要分等分类。有的国家不为文官个人设置级别,另一些国家则对文官个人也设置级别。官员的个人级别,就是“品位”(personnel rank)。可以拿军衔制来打个比方。军衔与军职是分离为二的:师长、团长、营长、连长等是军职,上将、中校、少尉之类军衔,就是个人的品位。唐朝使用文武散阶,文散阶是文官的个人级别,武散阶是军官的个人级别。宋朝的前期,用省部寺监的官号做官僚的“本官”,也是个人级别。初看上去,王朝的各种官号都是“官”,但在“品位—职位”概念引入后,就得把承载权责的职位与不承载权责的品位,清晰区分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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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73 有人认为,中国古代的品秩只管分等,不管分类,因而与现代公务员等级制度不同(9)。这个意见不完全正确。唐朝的文武散阶,就体现了文武分类。宋徽宗专设医官14阶,后来增至22阶。此外还有内侍官12阶。到了金朝,不但太医官、内侍官,甚至司天翰林官、教坊官都有了专用位阶,各25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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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75 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 说到个人级别,就必须阐述“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了。现代文官等级制分为两大基本类型:“品位分类”(Personnel Rank Classification System)和“职位分类”(Posi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二者的区别,可以参考如下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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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77 在品位分类结构中,文官既有官阶,又有职位。官阶标志品位等级,代表地位之高低,资格之深浅,报酬之多寡;职位标志权力等级,代表职责之轻重,任务之简繁。官与职是分开的,既可以有官无职、有职无官,更可以官大职小、职大官小。总之,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着眼点在人而不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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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79 在职位分类结构中,文官本身的等级和行政部门中职位的等级合二为一,官和职融为一体,不存在品位分类结构中那种独立于职位的官阶。……总之,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等级随职而定而非随人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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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81 职位分类不为官员个人设级别,此时“官”、“职”合一。品位分类就不同了,有专设的个人级别,用以标示官员个人的资历、报酬与地位之高下。这时候“官”、“职”分离。质言之,在职位分类之下,“职”有等级而“人”无等级;而在品位分类之下,“职”与“人”都有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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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83 美国在20世纪初最早实行了职位分类,GS18级是职位等级。文官若无职位,则其个人无级别可言。若某人就任新职,则其级别随即变成新职的等级,其旧职的等级待遇(如工资)不能带到新职上去(11)。“美国文官的等级具有职位属性,而没有人身属性。这就是说文官的工资级别一向是随职务而定的,文官本人没有级别。工资随职务而定有按劳付酬的好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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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85 品位分类,一般论著以英国文官制为其代表。而我们认为,中国1956年颁布的国家工作人员30级职务等级工资制(13),是更典型的例子:“干部级别”与部长、局长、处长、科长之类职务两分,工资依个人级别而定,而不是依职务而定。同为县长,可能是13级干部,也可能是16级干部,同工不同酬现象由此而生;若这位县长调往他职,其行政级别依然故我,级别跟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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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87 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是对“人”的分等。个人级别的存在,使文官的身份地位得到了较好保障。薪俸与品位相联系,给了文官稳定安全之感,职务变动也不致待遇下降。品位分类还能较好地解决能力与资历的矛盾,对资历深而能力差的人,可以只让他担任低职,但同时给予较高级别。还给奖惩带来了便利:不必变动职务,只通过级别升降来实施奖惩。而且这种分类简单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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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89 职位分类则是以“事”为中心的,是对任务与权责的分等,所以也被称为“职事分类”(job classification)。这种分类强调专才专用,重视科学管理与效率。因为薪俸、待遇都附丽于职位,所以避免了同工不同酬。但它也有定级复杂和调动困难的缺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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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91 从历史上看,“在开始实行常任文官制度时,一般都采取品位分类结构”(15)。这是因为传统社会更重身份,身份是以“人”为本的地位,而品位可以成为身份地位的保障。“品位等级代表人事制度中升迁与待遇之地位,位高者权重,优遇荣宠,自属荣耀之事,故古代文官莫不以获高官厚爵为荣,品位秩等适足以满足此等希名求位心理而鼓舞其上进。现代文官固然不以热衷名位为根本要图,但公务人员在品位观念影响下,仍以享有品级地位为荣,是不容否认的,在这方面,品位制确比职位分类制更具激励作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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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93 参考现代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概念,我们将使用“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来区别个人级别与职位等级,区别存在与不存在个人级别的官阶体制,并把它们用于中国古代。这样,一系列重大线索就会凸现出来。例如,秦汉的秩级具有从属于职位的特征,就是说与职位分等相近;而唐宋的“散阶”、“本官”是跟人走的品位,其时的官阶无疑属于品位分等。进而,为什么有些时代品位分等较为发达,另一些时代各种待遇又向职位靠拢,其变化意义是什么,就会成为有待开拓的新鲜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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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95 如何判断某一时代的品位分等之发达与不发达呢?我们将提供三组评估指标。第一,品位待遇的优厚或微薄程度。若某时代官员的品位待遇优厚,则可以说其时品位分等比较发达,若某时代官员的品位待遇微薄,待遇更多地附丽于职位,则可以说其时品位分等不发达。第二,品位安排的复杂或简单程度。所谓“复杂”,既包括序列结构的复杂程度,例如位阶本身的繁密整齐,多种位阶的并存互补等;也包括运用规则的复杂程度,例如升降、转改、回授等方面的细密规定。优厚的品位待遇,在政权比较简单原始的情况下,照样能够出现;但复杂的品位安排就不同了,它们只能出现在发达的官僚体制之下。第三,品位的开放与变动程度。这包括品位获得的开放或封闭程度与品位占有的变动或稳定程度。由军功或考试而获得的品位,可以认为是开放的,往往也是可变动的,即可晋升的。另一些品位则一旦拥有就不大变动了,如周朝的公侯伯子男爵,以及卿、大夫爵。其时的贵族政治,造成了封爵的封闭性与凝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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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97 品秩五要素 品秩位阶有“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从“形式”上说,品秩只是一种尺度,或说是一个可攀登的阶梯。但这尺度是用来衡量某种事项的,或说各级阶梯上放置着不同的东西,这就是“内容”了。“内容”是由若干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我们概括为五:权责、资格、薪俸、特权、礼遇,简称“品秩五要素”。下面略加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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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199 第一是权责。权责是配置于职位之上的。如果一个官号上配置了权责,那么这官号就是一个职位。反过来说,没有配置权责的官号,就是品位。“官大一级压死人”,说的就是官阶较高,则权势较重。权责配置之基本原则:就是权力较大、责任较重的职位,其品秩应该安排得较高;权力较小、责任较轻的职位,其品秩应该安排得较低。然而由于各种政治行政需要,仍会出现同级职务的事务简繁不平衡及权责与品秩不相称等等情况,这就需要深入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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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01 第二是资格。资格是人员的任官条件,它标示着某人可以升入的职级和可以进入的职类。年资是一种基本资格,此外还有文资、武资和其他专业资格。汉代的察举科目、魏晋南北朝的中正品、唐宋明清的科举学历,都构成了个人资格。个人资格可以被品位化,用专门的位阶来施加管理,但也可能停留在非位阶化的状态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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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03 第三是薪俸。品秩是向官员付酬的尺度,包括薪俸和其他待遇。通常的情况,是品秩高则薪俸厚,品秩低则薪俸薄。品秩高端与低端的薪俸之差,以及官员薪俸与平民生计之差,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薪俸可以向品位发放,也可以向职位发放,当然也可以同时向品位与职位发放。在这时候,品位薪俸与职位薪俸的比例,是可以计算的。这种比例,在同一种品秩的高端与低端也可能出现差别,比如这种情况:在高端,品位薪俸的比例会大一些;而在低端,职位薪俸比例会大一些。正式薪俸之外,还有皇帝赏赐和官僚的灰黑收入,它们同样不可忽略,往往能提供其时等级秩序的另一些细节,在正式品秩上看不清楚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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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05 第四是特权。官僚依品秩而享有各种特权,包括政治、文教、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特殊待遇,如任子特权、入学特权、官当特权、占田免役特权等等。对于官僚特权的一般叙述,在以往已有很多了;但如进一步对各时代的各种特权之大小做一个比较,还是能看到明显阶段性的,可供观察中国官僚政治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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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07 第五是礼遇。中国古代的等级礼制非常发达,它们是安排官场尊卑的重要手段。正史中有《礼仪志》、《舆服志》等专记其制。当然也可以把礼遇划入“特权”,因为它们保障了官贵的特殊生活方式,使民众不得染指问津;但考虑到“礼”在中国政治文化中的特殊重要性,而且某些等级礼制也具有技术意义,不能完全看成特权,像印绶等级、致敬礼制等,所以本书将之单列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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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09 “五要素”概念,为更精细地解析品秩位阶,提供了便利。例如,中正品与科举学历上所配置的,是资格要素,但不涉薪俸。秦汉的二十等爵制是不能依爵叙官的,就是说这种爵级不承载资格;北朝隋唐的五等爵级可以叙阶,那么资格要素转而被配置在爵级上了。由此“品秩要素”的分析,就使如下问题显露出来:通过资格要素在爵级上的配置变化,去探讨汉唐爵制的性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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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11 品位结构 对中国古代的品阶勋爵,以往并不乏研究,但大多是只研究其中的某一种;“品位结构”的概念所强调的,则是各种位阶间的链接、匹配与互补关系。“五要素”的概念,为观察这种结构性关系,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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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13 不妨想象:某王朝使用A、B、C三种等级序列,在这时候,有可能A序列配置了权责和报酬,B序列主要用于确定入仕迁转资格,C序列则更多地附丽着特权与礼遇。它们各有分工,并由此链接组合起来,形成“结构”。例如,南朝萧梁创立十八班制度,同时秩级与官品不废。表面上看,班、秩、品三套序列叠床架屋了,但实际不是那样的。观察列在十八班中的官职就能看到,其中主要是文武职事官与散官,却没有爵级、军号与州郡县长官,爵级、军号与州郡县长官另成序列。而九品官品,则把爵级、军号与州郡县长官全部容纳在内。这就说明,十八班上配置的是资格,主要用于标示任官资格的高下。至于秩级,用于承载薪俸。此期“言秩”、“不言秩”、“减秩”等概念,就是有俸、无俸与减俸的意思。于是我们就知道,班、秩、品是如何分工与组合的了。又如,隋唐九品官品共30阶,但薪俸只有18等,上下阶的薪俸没有差别。那么设30阶干什么用呢?是用来管理资格的,用于进阶和降阶。唐代文武散阶各有29阶。唐官品达30阶之多,表明此期的等级管理特别重“资”。明清官品只有正从18等,清朝的薪俸只分9等,这说明朝廷对“资”的重视程度下降了。可见,“品秩五要素”概念的提出,便于更细致地分析位阶间的分工、组合与互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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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15 各时代的品位结构呈现为不同样式,揭示其结构与变迁,是本书的中心任务之一。在周朝,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爵级,构成了最基本的等级秩序,这是一个“爵本位”的体制。秦汉的主干位阶是爵级与禄秩,封爵与二十等军功爵构成了一套身份系统,各种官职则用“若干石”的秩级区分高下。而且凭借爵级不能得官,“爵”与“秩”不但双峰并峙,而且相互疏离。这种品位结构,可称“爵—秩体制”。由魏晋到隋唐,形成了官品体制,官职、文阶、武阶、勋官、封爵都被纳入九品框架之中,从而形成“一元化多序列的复式品位结构”。这是一个“官本位”体制。“爵本位”下的等级秩序,是凝固的、封闭的、贵族性的;“官本位”下的等级秩序,则是流动的、功绩制的、行政化的。在唐宋明清,科举学历逐渐成为主要的任官依据和社会身份,属主干位阶。这与秦汉把军功爵用作主干位阶、并以此建构身份系统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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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17 品位性官号 现代文官制下,首先把职位划分为不同等级和职类,再把适当的人员任命到相应职位上去,用“人”来填充职位,用中国古语说就是“为官择人”。在这时候,人员结构与职位结构通常是对称的、同构的,或者说高度匹配的。尤其在职位分类之下,可以根据职位的等级与类别来实施人员管理,包括等级管理。但中国古代却不这么简单。中国官阶面临的重大问题,就是人员结构远大于职位结构,“官人”和“官职”不是一回事;“官人”的数量,或说朝廷位阶名号拥有者的数量,远远多于行政职位(古称“职事官”)。而那些无职事的“官人”,也都在人事管理的范围之内,也需要用位阶衔号来标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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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19 随手举几个例子。秦汉官制虽很简练,但仍有“散官”存在着。如郎官、大夫等,多的时候可达数千人。而且他们不算行政吏员,或说散官不算行政职位。汉朝经常向民众赐爵,拥有爵位的男子数量极其庞大,也许有数百万、上千万。魏晋南北朝时,大量充斥着没多少、甚至根本没有行政事务的府官、属吏、国官、东宫官和东西省散官。魏晋还有一种叫“王官司徒吏”的官僚候选人,其等级资格主要是中正品,在曹魏西晋其数量约为两万左右,东晋初一度还达到了二十余万。北魏道武帝时,仅一次向“诸部子孙失业”者赐爵就达两千余人。北魏还向民间的老年人颁授将军号和郡县长官之衔,那么只要够年龄就能成为“官人”了。北齐、隋和唐初有一种“比视官”或“视品官”,其数量在万人以上,而唐初的中央职事官位不过数千个。唐宋朝廷想方设法解决官人的“就业”问题,例如设置员外官、添差官、祠禄官等。宋明清时的官僚候选人,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很多人十数年轮不到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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