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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21 有官而无职者的大量存在,直接影响了品位结构。第一,超过职位之数的“官人”,其身份和类别也需要用某种品位来确认。第二,衔号名位的大量颁授,将造成大量“一人数衔”情况,这种“复式官衔”增加了品位结构的复杂性。第三,特定的人员结构,往往会导致特别的职类概念。例如汉代曾用“正秩”标示行政官职,用“比秩”标示非行政官职。散官就被列在“比秩”。散官有很强的品位意义,构成了选官资格;但散官又不是全无职事,而要承担随机事务,或宿卫之责。北朝隋唐间的“比视官”或“视品”,也把若干特殊职类容纳其中。第四,人员结构还可能反作用于职位结构,从而导致“职事官的品位化”。就是说,有时安排人员的压力是如此之大,迫使朝廷把职位用如品位,把职事官当名号用了。官员有其职而无其事,造成了职位结构的膨胀扭曲。魏晋南北朝时散官虚位的畸形膨胀,就十分明显。在唐宋间,“职事官的品位化”现象的巨大冲击,甚至使省部寺监之官大批转变为“寄禄官”,变成了官僚个人的资位尺度,王朝只得另用“差遣”寄托权责,作为职位架构的省部寺监整个被架空,官品近乎失效了。第五,王朝品位的涵盖面经常超越行政边界,而向民间与社会渗透。这包括三种情况:一是给特殊群体提供入仕机会,如士人、学子或官僚子弟。“官僚预备役”的存在,进一步扩大了人员结构的外缘,催生了相应的品位安排。魏晋南北朝的“中正品”就是如此,只拥有中正品并不等于入仕,但已在朝廷人事管理范围之下了。二是向民众中的优秀人士颁授名号用作褒奖,这是调控整合社会的重要手段。三是向官贵家属,如父母妻子授予名号,用以保障子贵父荣、夫贵妻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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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23 人员结构和名号管理的范围大于王朝职位结构的情况,不妨以下图显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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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28 在上图中,“职位或职事官”对应的是职位结构;“品位性官号”的拥有者也是官员,然而其品位溢出职位结构了。进而“民间的朝廷名号拥有者”连官员都不是,但其名号也由人事部门颁授。现代人事管理是“为官择人”的,而传统人事管理经常“因人设官”,即先有了一支“官人”队伍,再考虑如何安排他们,让他们各得其所。由于人员结构与职位结构不对称、不同构,所以官阶不仅要覆盖职位,还要覆盖所有的“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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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30 用以维系“官人”身份的,其一是品位序列,其二是品位性官号。经常能看到一些官职,它们形式上仍是职位,但其权责已被淡化稀释,却具有强烈的品位功能。这就是“品位性官职”。还有一些官号不大单独使用,主要用来“兼”、“加”。它们在形式上也不是职位,这就是“品位性衔号”。二者合称“品位性官号”。品位性官号的功能,是提供一个起家之位,一个升迁之阶,增添一分荣耀,使之享有一分俸禄,甚至只是给人一个官号、让人成为“官人”而已。“品位性官号”概念的提出,将大大拓宽官阶研究范围。因为这些官号的形成与泛滥,是中国古代官阶与现代文官等级的最大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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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32 品位序列与品位性官号通常是变动不居的,而且在它们的演化中能看到若干规律性。首先是“品位趋滥律”。品位因为不承载权责,所以很容易越授越滥。滥授将导致品位贬值,王朝无力支付相应利益,不得不减小其“含金量”,于是又有了“品位价值变化律”。再次还有“职阶转化律”。很多品位本来是职事官,因为统治者把它们当品位来用,用得多了,这些职事官就会虚衔化、空壳化,由“职”向“阶”转化,先是变成品位性官号,还可能变成品位序列。中国古代的大多数品位性官号和品位序列,都是由职事官转化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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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34 可以看到,中国传统文官制下的品位与职位关系,比现代文官制复杂得多:品位性官号花样繁多,职位可以当成品位用,而且有丰富微妙的各种用法,职位与品位可以转化;职位结构、品位序列与品位性官号的关系是动态的,变动不居。现代文官制的职位与等级的关系就简单多了,研究者很少面对这类问题,所以现代文官理论的分析手段,在面对中国古代官阶时不敷应用,要靠中国史研究者自己来探索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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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36 运作考虑与身份考虑 中国官阶的意义,并不仅仅限于行政与技术层面。对统治者来说,官阶是政治斗争和社会调控的手段;对臣民来说,官阶是获取身份地位的途径。在由技术层面跨入政治社会层面时,就要对统治者规划官阶的目的、等级组织的特性和官僚群体的取向,确定一些基本认识。这里提供三对概念:运作考虑与身份考虑,功能组织与身份组织,服务取向与自利取向。它们将为我们解析传统官阶制的政治社会意义,提供基本的参考点与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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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38 “运作考虑”是以“事”为本的,即根据技术需要来安排职位与人员的等级。这包括确定职位间的科层关系,标示职位的重要程度,并为人员的录用、薪俸、待遇、激励和奖惩提供等级尺度。“身份考虑”则着眼于“人”,其目的是安排地位与身份,分配权势利益,强化“拥戴群体”的政治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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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40 所谓“功能组织”,指官僚组织之提供公共服务的方面,即“外向”的方面。与此同时它还有一个“内向”的方面:安排内部秩序和维系自我生存。传统中国的官僚体制亦然。一方面它对社会施加公共管理——当然主要是监督与控制,如马士所说,“中国的中央政府,与其说是国家的一种行政与管理的中枢,不如说是一种监督与节制的工具”(17)——同时它也要安排内部秩序和维系自我生存。从“内向”的方面看,它又是一个“身份组织”,一个皇帝与官僚共同谋生谋利的“生活组织”,一个依照仪式规程按部就章运转的“仪式组织”。组织内部宛如一个“社会”,品秩位阶被用来赋予各色人等以身份、地位、权力、利益。身份安排、薪俸发放、官号授予、位阶升降以及各种等级礼制的照章奉行,就是它的存在方式,就是它的生命形态,宛如有机体的心脏跳动、血液循环、新陈代谢一样。现代官僚制研究有一个“多余行为”的概念。从功能角度看,所有不为外部提供服务的制度与行为,都属“多余行为”。然而对组织自身生存,那些制度与行为就不是“多余”的了,可能还是至关重要、生死攸关的。我们的中国官阶研究工作,一大部分就等于是在研究“多余行为”。而且与其他组织不同,官僚体制是社会中最大的组织,它还努力按自身需要改造外部环境,使之利于自己的生存,把自身的结构特征和运作逻辑加之于社会,包括用品秩官爵去塑造社会,使之变成“官本位”。这就是“内向性的外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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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42 官僚可能有两种基本取向。在“服务取向”之下,通常存在着一个铁腕皇权,官僚完全顺从于君主,只有很小的自主性,呈现为“工具型官僚”。而在官僚表现出“自利取向”时,皇权对官僚的控制松弛了,官僚极力谋取群体利益,自主性、封闭性、身份性不断增长。自利取向的发展终点,就是官僚的“贵族化”(18)。在皇帝、官僚与贵族的“三角恋”中,皇帝任用官僚打击贵族,而官僚的“贵族化”侵蚀皇权(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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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44 服务取向、自利取向概念,与等级管理的职位分等与品位分等,是什么关系呢?传统社会更重身份,而身份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地位,体现在位阶上就是品位。所以历史上较早出现的文官制,因受传统影响,一般都是品位分类。品位既是官僚的一种身份,又是官僚的一种利益,可以视为官僚在与皇权的政治博弈中所赢得的身份保障和利益保障。所以我们做如下认定:官僚的服务取向,与重效率、以“事”为中心的职位分等,具有较大亲和性;官僚的自利取向,与重身份、以“人”为中心的品位分等,具有较大亲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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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46 本书所述历代品位结构的变迁,为上述判断提供了支持。周王朝属于贵族政治,魏晋南北朝士族官僚的特权化、身份化、贵族化程度也相当之高,而正是在这两个时代,品位分等特别发达。周朝的森严爵列,保障了贵族的优厚待遇;魏晋南北朝的繁复位阶,保障了士族门阀的品位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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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48 品位结构变迁的五线索 品秩位阶的功能之一,是为人员分等分类;而人员的等级与类型问题,在进入政治层面之后,就变成了各种政治势力的等级与类型问题。各种政治势力的相互关系,及其与皇权的不同关系,决定了帝国政治的结构、形态及变迁,并将影响到品位结构的变迁上来。在此本书要重点探讨的变迁线索有五:“贵—贱”、“士—吏”、“文—武”、“宫—朝”及“胡—汉”。也就是贵族与寒庶,士人与文吏,文官与武官,宫廷势力与朝官,及异族皇权下的胡人官僚与汉人官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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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50 “贵—贱”是指中国古代的某些品位序列,具有区分身份与阶层的意义,只向某个高贵的阶层开放。周代士以上的爵级拥有者是一个高贵的阶层,爵级凭宗法身份获得。可见周爵区分贵贱,是贵族政治的支柱。秦汉的等级秩序,流动性强而身份性弱。中古的士族权贵获得了政治等级特权,九品中正制维护了士族的高贵门第。南朝沈约曾说,秦汉是“以智役愚”的,而魏晋以来变成了“以贵役贱”。“以智役愚”就是选贤任能的意思,“以贵役贱”则造成了“士庶天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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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52 再看“士—吏”。在帝制之初的秦汉,从资格分类上说士吏有别,儒生与文吏是两种官僚人选;从资格分等上说士、吏无别,儒生、文吏谁也不比谁高。历史后期官、吏两分,“官”的主体是科举士大夫,这使流内流外的制度具有了身份意义;科举学历成为主干位阶,王朝优待士人而蔑视职业吏员,这是“士大夫政治”的主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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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54 “文—武”首先是一种职类区分。文职、军职各有位阶,现代社会也是如此。但文官和武官也是两种政治势力。和平年代一般实行“文官政治”,在战争年代,文武官的相对地位就会发生变化。在王朝周期性地陷入崩解之时,“马上得天下”,就是一种通过军事活动来重建专制集权的有效途径。历史前期的品位安排,文武不分途,文武并重;历史后期则文武严格分途,重文轻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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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56 所谓“宫—朝”,在职类上说,是宫廷官与朝廷官的关系问题;在政治上说,则是与皇帝存在特殊亲密关系的那些政治势力,如宗室、外戚、宦官等,与朝官、与士大夫的关系问题。人近天子则贵。以皇帝为中心,以与皇帝的亲疏为准而形成的一道道同心圆,构成了安排官职与人员等级的又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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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58 “胡—汉”问题主要发生在异族政权之下,体现在优待统治部族的品位安排上。例如北魏选官,鲜卑同姓、异姓、清修(汉人士族)三者有别;清朝的官缺,分为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异族统治者对汉式衔号的荣耀不怎么敏感,可能听任汉官占据显赫名号,但那不意味汉官拥有实际权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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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60 三千年官阶史上出现的各色品秩位阶,都以不同方式卷入了上述“贵—贱”、“士—吏”、“文—武”、“宫—朝”及“胡—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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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62 品位结构的三层面 帝制中国是一个行政化社会、“官本位”社会,其特点是“品级、等级与阶级的更大一致性”,行政级别与社会分层密切相关。相应地,王朝的品位结构实际包含三个层面,即“君—臣”层面,“官—官”层面,“官—民”层面。假如只从技术角度考察官阶,那么埋头于“官—官”层面就足够了。然而官僚并非虚悬空中,其实际地位,是相对于君主和民众而被确定的。帝国的品秩位阶,事实上也是参照“三层面”而规划的,其样式、级差的很多细节,都事涉君臣关系、官民关系。周朝的等级礼制,依“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的等级来安排,显然就是把天子与庶人考虑在内的。帝制时代的等级礼制,也往往能反映君臣关系的变化。皇族封爵,在结构上位于皇帝与品官之间。在“官—民”之间,等级礼制保障了官、民有别,同时王朝名位也向民间颁授,用作社会调控手段。在“官—民”层面上,还有学子与吏胥两种人,前者获得了“四民”之首的荣耀,后者却被认为是一个道德可疑的群体。帝制初期还不是如此,学子与胥吏在品位结构中的地位,在历史前期到后期是发生过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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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64 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 [:1703071943]
1703072265 3.历代主要品秩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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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67 前面一节,对官阶研究的概念与框架做了概述。下面再对官阶研究的对象即中国古代的品秩位阶,做一个初步浏览,依次叙述周爵,命服,稍食,秦汉二十等爵,禄秩,班位,九品官品,中正品,封爵,勋官,将军号,唐代阶官,宋代寄禄官,科举学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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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72269 周爵 周朝的爵制,是中国最古老的位阶。它包括两个爵列: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及公、卿、大夫、士。五等爵的拥有者,是列国诸侯,不是官员。公、卿、大夫、士,就是贵族官员的等级了,也是中国最早的官阶。王朝的元老重臣,其爵为“公”,如周公、召公、太公。列国执政大臣称“卿”,晋有“六卿”,鲁有“三卿”。“大夫”又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之分。列国爵制并不统一,“卿”有时就是上大夫。最低等的“士”,为天子、国君和卿大夫承担各种职事。这时的爵还有一定原始性,多少还有官、职、爵不分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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