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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明清科举的繁荣,使学历成为最优越的“出身”,成为主干性位阶。由此强化了“士—吏”分途、“文—武”分途。秦汉以军功爵为主干位阶,历史后期则变成了“重文轻武”,以学历为主干性位阶。在吏胥的等级管理上,明清也明显化简,吏员的晋身之阶日益狭窄。科举原则上是开放性的,不分“贵—贱”;但实际上所面向的是士人阶层,维系了“绅士”的社会地位,所以不能说完全没有身份意义。大致说来,明清位阶体制的主要结构,就是品级、职位与学历的“三角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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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品位—职位”视角的照耀之下,历代官阶制演化的阶段性,便由晦暗而显明了,呈现出了五个段落的鲜明轮廓。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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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代爵命,具有最浓厚的品位分等性质。这是与贵族政治相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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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汉代禄秩,呈现了职位分等的浓厚色彩。在强大皇权之下,新兴吏员的“服务取向”相当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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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魏晋南北朝的位阶体制高度品位化,士族门阀与部落贵族显示了重大的“自利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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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唐宋的繁琐位阶与繁杂品位性官号,属品位分等,表明此期官僚的“自利取向”仍很浓厚;但因门第淡化、科举繁荣和考课进阶的发达,已回归于官僚政治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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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清时散阶制变质,官僚的各种权益向官品、甚至职位靠拢,从而使品位结构向职位分等明显偏转。随皇帝专制的强化,官僚的“自利取向”受到了较大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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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末民初,章太炎先生审视历代位阶,已约略看到了类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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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统之异,大别不过周、秦二家。自汉迄江左,多从秦;宇文、杨、李以下,多法周。非谓其执务也,谓其等秩阶位之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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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三百,名其阶曰卿、大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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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秦去其虚号,以一岁制禄别之,自中二千石以下是也。……周之公孤,至始皇尽废。成勋则酬以爵,而奉事则处以官。名不繁淫,人不级次,所以称伯也。汉世因其榘法,无有变更,诸所谓华名虚秩者,无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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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朝转阶位,次其品第,又分流内外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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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夷至于唐世,职事官、散官、勋官分为三科。……下逮宋世,朝臣卧病而晏居者,更久不患无增爵位。其勋乃尽人有之,而外更制有寄禄官。郑声猥号,视唐益流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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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起于沙门,斫雕为朴,而勋、阶卒不能废。……幸赖清人不识旧章,厌其繁碎,文武散阶皆渐减,而勋官并为爵名,制爵二十六等,虽下至云骑尉,非克获死事,不敢妄以授人。故爵位益重,而散阶无损益于铢黍,诚未能上齿秦、汉,视唐、宋为杀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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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氏说江左也是“从秦”的,恐不尽然。秦汉秩级在江左沿用未废,只是秦汉制度的余绪而已。此外与唐宋相比,明朝的勋官、散阶已经变质,与唐宋不同,对此章氏的认识也嫌不够。当然他也看到了“明以来,散阶不称官,其名正矣”。唐宋的散阶独立于官职,有“阶”就可以称为“官”了;而明清散阶不是独立于“官”的个人级别,只是“官”的装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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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总的看来,章太炎的阐述仍是相当卓越的。秦“去其虚号”,“魏晋南朝转阶位,次其品第,又分流内外官”,唐宋位阶“流滥”,而明以降“斫雕为朴”。“官统之异,大别不过周、秦二家”,所谓“二家”,在我们看来就是品位分等与职位分等之异。姬周与魏晋南北朝、唐宋,在品位分等上可以看成一系;秦汉另成一系;明清的变化,是向秦汉一定程度的回归,“诚未能上齿秦、汉,视唐、宋为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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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说来,在“职位分等”比较浓厚时,专制君主拥有对官僚的更大支配力,其时官僚“行政工具”的形象更鲜明,“服务取向”的分量更重;而在“品位分等”较为浓厚时,君主对官僚较为优容,官僚则赢得了拓展其“自利取向”的更大空间,其“贵族化”程度相对更高。历史前期的官阶制波动比较剧烈,有较高的波峰和较低的波谷,如先秦爵命与秦汉秩级间的较大反差,从秦汉秩级到魏晋南北朝“门品秩序”的较大转折;后期依旧存在着动荡不定,但其振幅逐渐减小,例如由唐宋的“阶职分立制”到明清的散阶制变质、衰落。秦汉秩级是“职位分等”的波峰,两晋南北朝唐宋的本阶是“品位分等”的波峰。明清官阶向“职位分等”有一定回归,但官僚阶级在十几个世纪中已累积了众多等级特权,所以明清官阶的性质和倾向,应视为前两个波峰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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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古代的等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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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尼迪克特主张“研究文明民族文化所赖以建立的各种前提”,否则调查的结果就不会带来可靠的认识。她随即在日本看到了“对等级制的信仰和信赖”,并认为“这一点与我们热爱平等的美国人,是水火不相容的”(18)。然而日本的基尼系数只有0.285,是分配最公平的国家之一,公司总裁的工资不过是员工的数倍;“热爱平等的美国人”,反倒选择了数十倍、数百倍的悬殊工资差别。日本企业的工资中,保障员工及家属的部分占70%—80%,绩效工资只占20%—30%。令人惊讶的是,较小的工资差仍能造成足够的激励,令日本员工勤奋工作。在现代化过程中,日本、韩国、台湾地区都保持了较低的基尼系数,从而与拉美国家形成对比。美国、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基尼系数相当高,然而他们自己认为那是可以接受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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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多大级差才算公平、才足以构成激励,其背后是文化观念问题(20)。某地精英比别人多挣一倍就觉得很公平了,而另一地的精英拿着十倍的钱,仍抱怨着被亏待了。而且某一方面的等级悬殊,可以由另一方面的平等形成代偿。美国的贫富分化程度很高,但其社会又相当平等(21);日本虽然收入平等,人际关系中的等级与资格却难以逾越(22),让日本年轻人感觉压抑,觉得一生中至少应该出国一次,去呼吸新鲜空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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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民族在历史上形成了不同等级结构,以及等级观念。古希腊的柏拉图有一种三等级的理论:由哲人担任的统治者,武士,农工商,其差别好比金子、银子与铁铜的差别(24)。古印度的4个瓦尔纳,据说分别来自一个原始巨人,婆罗门出自他的嘴,刹帝利出自他的臂,吠舍出自他的腿,首陀罗出自他的脚。此外还有一个“不可接触者”阶层和难以数计的“阇提”(25)。日本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士(武士)、农、工、商,其下还有贱民阶层,如“秽多”、“非人”。日本的贱民制比印度宽松得多,因为这里的高贵承受着财富、权势的更大影响,印度则否(26)。古代伊朗有祭司、武士、工匠、农夫4个种姓(27)。13世纪的伊斯兰学者纳西雷丁·图西,用水、火、空气、泥土4种自然要素,来象征持笔者、佩剑者、居间者、耕作者4个等级(28)。欧洲中世纪等级有三:保护的等级(贵族)、教育的等级(教士)和赡养的等级(农民和市民)(29)。在中国凉山彝族的神话中,土司、黑彝、娃子之等级,起源于一家几位儿子的不同传奇遭际;景颇族神话对“官种”来源的解释,也涉及了9个儿子及其子孙的不同传奇遭际(30)。当然,不能把等级制与等级观念等同起来。柏拉图的理论,只存在于他的“理想国”之中;古印度的佛教,对社会上通行的种姓制度并不认可(31)。观念与制度并不一一对应,同一社会中并存着彼此矛盾的不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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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看中国古代的等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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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等级观念 春秋时的无宇宣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32)“人有十等”被比于“天有十日”,“君—臣—民”的等级秩序是天经地义的。这种等级观念,在帝制时代被无数次地申说。韩愈的口吻义正辞严而且杀气腾腾:“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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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神话性的等级起源解释不同,中国人对“君—臣—民”等级起源的解释,相当理性。商鞅云:“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专制官僚秩序,是历史进化的必然产物。荀子云:“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故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34)。圣人、君子制礼守礼,以“定分止争”,在现实中就是君主与官僚制礼守礼,以“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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