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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41 灵邑于山谷中,山菁林密,伏莽滋多,每遇饥馑,有司抚绥无术,暴动时闻。……道光四年甲申四月,匪徒陈自通因旱饥煽饥民作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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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43 十九年己亥,洪秀全党何勇入境招徒党入天地会,出西江劫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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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45 二十六年丙午冬十二月,市民苦府税厂苛征,聚众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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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47 二十八年戊申四月,张家祥(肇庆人)……率党据县境……声言劫富救贫,所至勒索富户助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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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49 咸丰元年辛亥,颜大、陈自考……周廷明伙党数千人,占据陆屋、旧州、宋太等处,勒索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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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51 同治十一年壬申,刘贤率党袭城毁署,抢掠街市。是年米昂贵。[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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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53 从上引资料中清楚地看出,这一悲惨地区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动荡,是有经验的混乱制造者的杰作,又因一支饥饿大军的存在而加剧。虽然在该事例中,要想清楚地指出暴动止于什么地方,盗匪行为从什么地方开始,或盗匪行为在什么地方发展成叛乱,是有一些困难的,但是,混乱制造者在整个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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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55 (一)“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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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57 因此,简略地调查一下混乱制造者的举止行为对我们了解盗匪现象很有必要。就像在其他地方已经指出的,清政府把居民划分为“良民”和“莠民”或“奸民”两大类。这一阶层区分虽然并不一定就反映了各人的本质,但它的确表明了在中华帝国巨大的人口中,一部分人性格温顺、反对社会动荡,另一部分人不守规矩、喜欢掠夺。后一部分人的存在,不但使当局者寝食难安,而且给其所在乡邻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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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59 各种各样的“奸民”,几乎在清帝国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几种最熟知的应该在这里略作描述,包括“光棍”(地痞、流氓或乞丐)、秘密社会成员和“散兵游勇”。在这几种“奸民”中,光棍几乎存在于所有集市和乡村。19世纪,西方一位传教士称光棍为“乡村恶霸”,他的生动描述,可以显示这种“奸民”的一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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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61 中国恶霸简单来说就是这样一种形象,他们大都脾气暴躁且情绪激动,他们从不肯吃亏,在任何情况下都奉行一报还一报的原则。……有时,一个精明的村民会采用这样一种策略:他们穿着像无赖一样敞胸露怀,言谈粗声大气,或者观点缺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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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63 如果他坚持贯彻这样的行为方式,那就不可避免地给人留下这种印象:他是一个危险人物,跟他打交道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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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65 最可怕的一种地痞是,他们虽然不会让别人孤立,但总是插手别人的事务,以图自己捞取好处。他们之中最危险的是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置人于死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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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67 恶霸一般是穷人,他没有什么好损失的。这是十分有用但不一定是便利的条件。在中国,贫穷经常是处境最为悲惨、最困乏的同义词;……成千上万的穷人不知下顿饭从何而来。这些人如果在欧洲,会被称为“危险阶层”。而在中国,贫困至极,他们很少作为一个整体向社会发难。但作为个体,这类人如果具备特殊能力的话,就有可能称为“村霸王”,从而依他们的意愿左右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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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69 这样的人物,用中国形象化的语言来描述,就是“赤脚”,暗指他们穷困的处境;俗话说,“赤脚的不怕穿鞋的”,因为前者在情况紧急时毫不犹豫往泥中逃跑,而后者却不敢紧随其后。换句话说,“赤脚”公开地或暗中威胁要报复那些无力自保的有产者,使他们处于恐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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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71 报复的形式依情况而定,最常见的方法之一是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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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73 恶霸对敌人表示不满的第二种方式是毁坏庄稼。[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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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75 恶霸为了提高自己令人畏惧的影响和势力,经常把他们的同伙组织成一种无形的掠夺性队伍,一旦有需要,就可以很快地采取行动。中国乡村不时发生冲突和暴乱,有时就是由这些帮派引起的。因此可以说,他们成为“中国社会安定的大敌”。引用同一位西方传教士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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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77 我们设想一下,某人与对手发生激烈的争吵,长期不和,终于使他们在一个大集市上发生斗殴,这样的事情一年四季都会发生。其中一个与一名恶霸熟识,这个恶霸又有一帮同伙可随时出手相助。这个人看见熟识的恶霸过来,赶忙诉苦,请求帮忙。这个恶霸通知同伙,说有个朋友需要帮忙,约请他们出动。这一帮人来到集市上。……凭借这一帮不法之徒的强大势力,那个恶霸暴打对手并轻松取胜。……这并不是说,这个危险阶层中聚集起来的莽汉们就形成了某种固定的组织。其实,他们只是在被保证这种斗殴极富刺激,或者事后有宴席犒赏的情况下才聚到一起的。[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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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79 不过,还要补充的是,恶霸和“光棍”的行为并不仅仅限于打斗和吃喝玩乐。在不同时期,他们所从事的流氓活动,从敲诈到盗窃,种类十分广泛。[155]在一些地区,由于环境特殊,会制造出特别的混乱形势。例如贵州省的“土棍”行为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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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81 呼朋聚党,数十成群,平时于地方善良之家,每每借端讹索,手持刀棍,辱骂纠殴,甚或捆缚吊拷,欲饱方息。及遇赶场日期,则持断戥片包等物,撞人掷地,即借词诬赖,其人不服,与之争辩,则其伙党辄从而聚殴,将其银物抢掠一空,莫敢谁何。此等恶棍,如镇宁州属之曾周马场、张官堡、双堡场,安顺府属之旧州场、鲊笼场等处最多,至岁暮时尤甚。此外各处场市亦皆不免。[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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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83 在华南一些地方,恶霸的行为方式不同。根据一位西方学者引述的报告,这些来自“危险阶层”的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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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85 为了榨取赎金而进行绑架活动;他们假装成治安官员,以保护粮地为名打造快船,每船载着10到20人,沿江上下穿梭,要么以暴力手段打劫客船,要么强行抢夺蜑民的妻子、女儿。大小乡村之村民,视之如虎,丝毫不抵抗。农夫必须要向这些强盗支付钱财,否则庄稼一成熟,就会遭到抢劫,留下光秃秃的一片白地。[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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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87 这些恶霸的“胆量”大到一定程度后,就成为清王朝真正头疼的问题。用一位西方传教士的话来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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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099689 有一种人,专门以违反法律、违抗州县官员的命令和从事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为乐,并以此炫耀。无论是打伤别人,还是自己受了伤,都很镇静;杀死他人时,非常冷酷无情;根本不担心自己死活——这就是光棍的极端信念。[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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