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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31 [140]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祥琴室日记》,49b,同治八年元月十日。李慈铭在对浙江嵊县和淳安县的混乱作了记载之后评价说:“吾郡(绍兴府)近日士无师长,以嚣暴相高。每遇县府试,狎侮有司,毁垣坏门,丑诋毒詈,甚至焚其衣冠,搜其妻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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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33 [141] George Smith,China (1847),pp.25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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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35 [142] 冯桂芬《显志堂集》,4/36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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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37 [143] 《灵山县志》,8/103b。这名士子随后被捕并被用刑。暴动以他缴纳罚金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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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39 [144] Davis,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1852),II,pp.18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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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41 [145] 李棠阶《李文清公日记》,第十四册,1855年(咸丰乙卯年八月五日)。还请参见本章前注120,1854年(咸丰甲寅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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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43 [146] 《山东军兴纪略·团匪二》卷二十二之中,3b和6a分别记载说,在乐安县,一名廪生和武生1858年聚集了几千人的暴徒,进攻知县衙门;在齐河县,一名廪生领导居民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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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45 [147] 《铜仁府志》,9/40b-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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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47 [148]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息荼庵日记》,卷五,53b,1869年(同治八年七月二十七日)。有关“劣生”煽动或组织暴动的更多事例,参见本书第六章注350—354所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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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49 [149] Meadows,Desultory Notes (1847),pp.17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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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51 [150] George W.Cooke,China (1858),p.190,记述了一个普遍被接受的观点:“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特别容易发生水灾、粮食歉收;政府软弱,没有救济穷人的法律。在这样的国度里,必然总是充满了饥饿的灾民。……中国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危险的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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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53 [151] 杨景仁《筹济编》,19/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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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55 [152] 《灵山县志》,8/103a-1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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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57 [153] Arthur Smith,Village Life (1899),pp.2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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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59 [154] Arthur Smith,Village Life ,pp.220-221。作者还有意义地补充指出,“乡村恶棍”可能是普通百姓或“秀才”(即生员)。然而,有资料表明,乡村中的“文痞”人数比乡镇或城镇的要少,其原因或许在于乡村对他们来说没有多大的吸引力。至少在19世纪后半期,这样的人物更容易寄生于城市,其中包括清帝国的首都。从下列两个事例中可以得到说明: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补》辛集下,1862年(同治元年元月十三日),59b-60b记载说,一名出身于山西富户的年轻人(张其翰)成为北京一帮恶棍的头目。他花钱买了个小官当,并把他的暴力习惯带进同僚中(其中包括某巡抚之子和一个年轻的满族官员),直至被一位尽职的巡城给事中抓住,严刑拷问死于狱中。翁同龢《翁文恭公日记》丁亥年(1887年8月14日到9月14日),26/77a-85b记载说,一些恶棍不知为何原因殴打他的车夫。由于其中一个头目是“黄带子”,因而翁同龢为自己仆人申冤的努力付之东流;翁同龢时任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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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61 [155] 1820年进士、四川昭化知县谢玉珩把这样的流氓行为分为至少六类:(1)采取暴力手段,敲诈那些刚刚卖掉不动产的人〔编者按:原文为“民间每有先年卖过田地之人……自往买业之家痞赖”,是卖田者向买田者敲诈,作者偶误〕;(2)敲诈那些刚刚从债务人手中得到债款的债主;(3)未经许可就从私人土地上砍倒竹子或树木;(4)伪造远年借约假账,向懦弱之家诈索吵闹;(5)偷盗;(6)抢劫。参见《牧令书辑要》,9/9b-12a。〔编者按:谢玉珩《严拿匪徒痞棍为害并使病叟泼妇虿扰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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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63 [156] 贺长龄《耐庵公牍存稿》,3/14a。贺长龄当时是贵州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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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65 [157] Cooke,China (1858),p.191。不同地区对“恶棍”和恶霸的称谓各不相同。比如,在广东一些地区,称那些“游惰之民,作横乡里”者为“烂崽”,字面上的含义为“堕落的小子”。参见《广州府志》,108/20b。至于其他称谓,将在随后讨论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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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67 [158] Huc,Chinese Empire ,II,p.251.Huc进一步说道,其中一些“光棍”成立一些团体,另一些则独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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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69 [159]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21/8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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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71 [160]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21/9a-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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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73 [161]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15/33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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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75 [162]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43/11a。这种乞丐的行为并不限于骚扰地方居民。〔编者按:此后注文与文中引文完全相同,疑误,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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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77 [163] 汪辉祖《病榻梦痕录》下,4b-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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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100479 [164] 《江西通志》,卷首之三,4b-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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